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6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教评论:学生跪父母就能顿生觉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5-20 15:4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教评论:学生跪父母就能顿生觉悟?
 2011年05月19日 作者:陈宝泉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年来,重视传统美德的呼声渐高。据报道,现在有一些学校组织学生集体给父母洗脚、下跪,这吸引了眼球,也引发了争议。从舆情看,给父母洗脚多数人认可,而让学生当众给家长下跪却评价不佳。多数网友认为是否有孝心与下跪无关。下跪礼是被孙中山先生废止的封建礼教,包括“父为子纲”在内的“三纲”是封建糟粕,早已被先贤们批判,至今仍然要明确反对。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行孝的初衷不应被苛求。尽孝是维护以家庭为纽带的东方社会的文化基点之一。如果一个人连父母都不爱,很难设想他还能爱他人。校方有感于传统文明缺失,青少年有不知感恩、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搞这类活动也有针对性。但是为什么很多参与者受感动而落泪,而旁观者却看着别扭呢?这要从深层次分析。

  首先,不能用一种偏颇去反对另一种偏颇。百善孝为先,走过头则不美。“二十四孝图”在今天看来,感动人的内容多,不近人情甚至背离现代文明的地方也不少。鲁迅、胡适等先贤在不反对子女孝敬父母的前提下提倡双方平等,当时是先进文化,现在也应该坚持。当代青少年中出现的不知感恩、放纵娇惯等不良倾向,是在父母过度娇纵的环境里养成的。其深层原因是很多父母仍把子女当成私有财产,把自己的期望强加于子女,不知道子女也具有社会性,教育目标首先是让孩子融入社会。

  其次,教育的问题应该用教育的方法来解决,德育的偏差要用德育来纠正。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心理、性格等非智力素质的培养,不能靠说教,靠仪式,而要用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方式实现。非智力素质的培养,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分工合作完成。学校首先要匡正校风、教风、学风,家长承担的德育责任更多一些,不宜追着老师去帮孩子看作业、背书。据笔者观察,当下许多青少年非智力素质问题不能笼统地归结为不知感恩、不孝,而是缺乏责任感和自立自强意识,以自我为中心,自律、自理能力较差。这和连续两代独生子女,家庭养育环境不正常有关。这个问题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拿出解决之道,提供给广大家长。

  说到底,一切教育活动都要讲求实效,切忌走形式。当前社会风气浮躁,表现形式之一是急于求成和形式主义,影响到学术、文化、教育就是抄袭、凑数、做表面文章。学校组织学生集体给家长洗脚、下跪,头一两次可能振聋发聩,都学着这么做就有作秀嫌疑。国学的核心是“仁、义、礼、智、信,礼、仪、廉、耻”,小孩子穿上“汉服”就能顿生觉悟?不过是教育游戏化、娱乐化罢了。教育的妙处在于言传身教,在于指引与示范相结合,是一种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过程,是施教者与受教者共同享受真、善、美的过程,这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陈宝泉)

  《中国教育报》2011年5月19日第1版
2#
 楼主| 发表于 2011-5-20 15:44:51 | 只看该作者
来源:千龙网  
  5月4日,广东实验中学的操场上出现了引人讶异的一幕:初二全体同学在操场上给父母下跪,并从父母手里接过了父母写给自己的家书。据称,该校老师和家长委员会认为,跪是中国的最高礼节,通过这种形式最容易让学生留下最深刻的人生印象,所以专门组织了这样一次“跪父母,接家书”的活动,并表示今后将年年举办。(5月5日《新快报》)
  笔者从来不反对学校对学生以适当方式进行亲情教育,有的学校倡议学生回家给父母打水洗脚,我一直都持支持的态度。但是,看到该校让学生在操场上集体向父母下跪,却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之慨。无论从亲情教育还是人格培养方面,这种做法都是过犹不及,相当拙劣。

  表达亲情一般都是比较私密的事情,贵在自然得体,发自内心。这就决定了,亲情表达既不该这么公开,更用不着如此夸张。然而,令学生下跪而且还集体进行,已经毫无私密性可言,且夸张到了极致。这对多数参与者来说,可能都已经成为一种表演。换言之,多数学生或已不是为了亲情而跪,而更多是为了学校的要求而跪。

  进一步说,按照当代社会的文明理念,每个人的下跪都是不能被强迫的,哪怕是对他自己的父母。现代文明讲求权利平等,可以要求一个人服从法律,服从规则,但未必可以要求一个人一定要服从另外一个人,这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合适的。然而,在集体下跪的仪式当中,却暗藏着对“服从”的强调。

  所以,举办这样的仪式即便会起到一定的煽情效果,让部分家长和子女间获得暂时的亲情沟通机会,整体看来却未必是多么健康的教育方式,应该慎行。 (郭之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14 16:10 , Processed in 0.05865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