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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法当中找寻精神支撑
——浅谈书法与书法人的现实生存
傅德锋
著名画家、文学家、美术教育家丰子恺先生说:“中国人都应该学习书法。须知中国的民族精神,寄托在这支毛笔里头。”(丰子恺著《略谈书法》)现代学者、书法家吴玉如先生说:“诗、书、画造诣愈深,变化愈大,愈觉无止境。无止境,其乐乃无穷,故可以终生向往而不厌。……人生有一艺之擅,精神始有寄。否则愈老,生也愈觉无味矣。长寿为何耶?”(见《书法》1986年第6期)他们都在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书法可以寄托人们的思想感情,通过学习书法,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进而可以找寻到自己的精神支撑。
就我个人而言,爱上书法、学习书法已经走过了二十多个春秋,二十多年当中,有太多的遭遇和感悟。是书法使自己踏上了研究艺术的道路,通过学习书法,了解认识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通过学习书法,面对了许许多多的人事纷扰和事故人情,使自己变得充实而坚强,同时也是自己的人生之路不断拓宽……书法,有时候能够使爱她的人彻夜难眠,激动不已;有时候也会使爱她的人陷入苦恼,欲罢不能。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线条造型艺术,在黑白交替的奇妙世界里,一组组对立统一的矛盾,完全能够给我们以种种启迪,快与慢、疾与涩、浓与淡、湿与枯、粗与细、宽与窄、欹与正、疏与密、方与圆、提与按、转与折,凡此种种,我们利用这些手段,制造矛盾、化解矛盾,尽情展现着自己的审美感知和艺术理想。
学习书法,需要摒弃过强的功利思想,要能够心如止水,以平常心态待之。我这里之所以没有说需要完完全全抛弃一切功利思想,乃是因为,时代不同了,从事书法研究者的人群构成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书法早已从过去文人士大夫的书斋雅玩发展变化为一门群众性文化活动。很多人之于书法,已不仅仅是一种业余爱好,有时候会把书法当作一种事业来对待。既然作为事业,就不可能没有功利意识在里头。我们所做的,并不是完全不要功利,而是如何正确地对待功利。
学习书法的原动力是兴趣的引导。通常说,兴趣是人们搞好一切艺术的出发点所在,一个对书法根本不感兴趣的人,又如何能够学好书法呢?兴趣的萌发,需要一种启发。比如家人的培养和身边的师友的影响,他们潇洒挥毫的动人情景常常会使我们蠢蠢欲动,产生学习书法的欲望。一个字写得特别好的学生,往往会得到老师和家长的赞扬以及招来同学的羡慕,这个学生就会产生相应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这种自豪感和荣誉感就会促使他在书法方面不断进取,从而获取更大的成就,这就是人的本性所在。
要从写字进入书法,就需要有关人士的正确引导,要搞好书法,就需要进一步的深入学习,就要多读书、多思考、多练习。书法和文学、绘画、历史、音乐、哲学、宗教等等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学习书法,绝不是一个单独的事情,需要具备多方面的修养,需要了解和掌握各个方面的知识。有效的途径就是读书,读书可以明理,在读书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和古人思接千载,在浩如烟海的知识天地里可以“精鹜八极,神游万仞”。
一个初学者,就像是一张白纸,人生的第一笔该怎么写,往往会影响这个人的一生。因此,什么样的教育,常常决定着一个人的前途。现在有很多书法培训班,为了招徕人们参加,大多以入某某展、获某某奖、成为某某协会的会员为幌子。其吸引力之大,自不待言,因为现实社会,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成名要赶早。”成名成家的愿望固然无可非议,问题是书法上的成功绝不是仅指那些表面上的荣誉和头衔。时下社会,是一个“造星时代”,借助优越的便利条件和强大的宣传媒体,十几二十几岁的青年书法爱好者就可以尝受如坐火箭般的成名快感,“一夜成名”似乎已经不再是“天方夜谭”般的神话传说。书法家的成功在于是否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创造出了真正属于自己的鲜明的艺术风格,能否得到业内人士的真正认可。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数十年乃至毕生精力的付出,通观古往今来的众多书法家的奋斗历程,无不如此。但古人通常将书法作为“余事”,而今人往往视书法为生命,常常作为一门专业技能来对待。古人成名不惟以书法作为唯一支撑,他们将政绩、学问和书画造诣融为一体,今人与之相较,则显得比较单一一些。
知识爆炸的特殊时代,竞争异常激烈。作为一个书法人,特别是一个欲将书法作为生活支撑的艺术工作者,其所面对的社会压力无疑是非常巨大的。先不要说现实当中的种种诱惑对书法人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单就是生存的困惑,已足以使很多没有其它正常收入的人苦恼不堪。书法在很大程度上退出了实用领域,艺术审美功能的加强和越来越多的书法爱好者的加盟,使得依靠书法养家糊口变得愈加困难。特别对于弱势书法人群而言,一边要面对不可或缺的日常家庭开支,一边还要尽可能节省出一部分资金,来满足自己的书斋之用,其经济压力自是可想而知。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置办电脑、接通宽带、参加展览、举办个展、入书上报、参加培训、拜师访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一年下来,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面对如今如火如荼、紧锣密鼓的各种展览赛事,你是左右为难,欲罢不能。中国书法经过新时期30年以来的展览文化的推动,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认知方式,拜师临帖、创作投展、入选获奖、入书上报、加入协会、著书立说、成名成家、进入市场,似乎已经是一条不可回避的必经之路。少了任何一个条件,都会削弱自己的社会竞争力。人们尽管说成功的道路有千万条,但对于已经迷恋上书法的人来说,除了书法,他们还拥有什么呢?他们除了按部就班地在这条“成名成家的漫长道路上左冲右突、艰苦拼搏之外,又有何计可施呢?!
在书法这条道路上能够打拼出来,然后据此在社会上安身立命者毕竟属于少数,其实更多的人只能将书法作为一种精神支撑,只能是工作生活当中的一种调剂,只能作为一种历练自己丰富自己的文化修养的方式和手段。世间之事,往往都是难以逆料的,对于书法,既不可不痴迷,又不可太过痴迷。不痴迷者,大多很难有所建树,而过于痴迷,也可能由此带来很多烦恼和痛苦。书法之于书法人显然是不可缺少的,而一个现代社会的具备一定文化程度的人,如果因对任何艺术都不感兴趣从而毫无涉足,其人生也将是不完美的。“一个人要有嗜好。古人云不要友无癖者,因有癖,才有真性情,真心得。一个人一生要有一好,如书、画、琴、棋、诗、文等等,人生多苦难,有点艺术,是安慰。”(林散之语,见《林散之研究》)林散之先生这一段话讲得十分得体中肯,我想,凡是热爱书画艺术的人应该都有一定的感悟和体会。
书法在当今社会造就了一批人,但同时也耽误了很大一批人。仔细分析其内在原因,问题其实并不在书法本身,关键还是在于具体的学习者。有的人自身天分高、各方面条件好,成功的把握性就很大;有的人尽管经济条件差,但艺术天分较高,加上自己的刻苦努力,一旦机遇来临,亦可脱颖而出;有的人天分差,自身条件又不太好,尽管付出很多,也大多无济于事。所以,同样从事书法,结果却是千差万别、迥然不同。所以对待书法的态度和所持的心态往往要因人而异。能够把业余爱好发展成为自己的事业固然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但如果因为业余爱好而使自己陷入深深的烦恼和痛苦,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因此,能否正确估价自身,能否保持好的心态就显得极其重要。一个普通的书法爱好者,似乎不能盲目地以一个书协领导的目标为目标,这里的目标绝不是仅指实质上的书艺成就,而是指因为书法而导致的一系列名利。一个书协主席或者是一个书协理事,他的艺术成就不一定很高,但书法给他带来的一切实惠却是那些尽管艺术水平相对较高,但社会地位相对低下者所无法比拟的。现实社会并不是单方面认可一个人和他的艺术作品。尤其是在官本位思想较为严重的中国社会,艺术成就和社会回报是很难对等的。
试举一例,我有一个在博物馆工作的书法朋友,其书法在国展上入展获奖达数十余次,他所在的单位尽管也是文化单位,但由于馆内弊端甚多,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作人员都是市、区领导的子女及亲属,基本上都是“混工资”的角色,虽说这些人没有什么工作能力,但他们都有靠山。馆里的很多带有学术研究性质的重要工作,大多交由我这位朋友去干,成绩倒是不少,但既不给涨工资、奖金,又不予以提拔。人家们看他书法不错,今日你要三幅,明日他要五幅,他们让你写,好像还是看得起你,你要不写,那可不就是不识抬举?都是不能得罪的主儿啊!我朋友无奈,只好当“三陪”(赔纸、陪墨、陪时间)了。其所在的市书协,主席、副主席和众多理事,都是“站着茅坑不拉屎”的主儿,很多不要说参加国展,连省展都入不了,入个省书协还得拉关系走后门,但在地方上都是“了不起”的人物,每年书协开总结会,会上讲的全都是他们的“光辉业绩”,我这位朋友,都中国书协的老会员了,还是个市书协会员,连个理事都当不了。想想真是没什么意思啊!呵呵……
所以说,现实生活当中有太多的不正常、不平等现象,但面对这些,往往也是无可奈何。作为更多的处于弱势群体的书法人来说,能否客观而理智地对待名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自己的健康成长。
书法是艺术,是一种文化修养。从书法的矛盾构成可以感悟人生。学习书法、创作作品,是急不得慢不得;轻了不行,慢了也不行;疏了不行,密了也不行。其实做人做事何尝不是如此?志向目标、策略方法、经验态度,哪样都不宜出现偏差,否则就很难做好事情。最为关键的就是要能够“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有些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会出奇制胜,收到奇效;有些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则事与愿违,得不偿失。条件有别,人各不同,具体事情需要具体对待,不可盲目仿效。一言以蔽之,或许书法不一定绝对会给我们带来幸运,也未必会因此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书法却可以作为我们的精神支撑,让它伴随我们克服生活的种种困难,勇敢地面对人生。(本文原载2010年5月26日《书法导报》关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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