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文就是按照常识生活
梁卫星
中学生最怕写作文,一则总觉得没有素材,二则即使有了现成的材料,也不知道写些什么,可是,作文还是要写的啊,结果,勉强写下去,面对不同的材料,就老是那么几句全中国人都知道的正确的废话。自己不喜欢,别人更讨厌。很多人都在写作技巧上下工夫,以为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其结果怎么样呢?最好的情况无非也就是能写几篇像样的八股文,扒开那些华丽的辞藻,媚俗的构思,雕凿的结构,什么都没余下。没有思想,没有情感,没有个性,一个人的思虑忧苦,一个人的喜怒悲欢,全都没有——一堆没有灵魂的文字。这样的文字,最多也就能投机骗得一个好的学分,却毫无价值。
问题出在哪里了呢?为什么明明各不相同的材料,写来写去却总是那几句话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我们始终不明白:作文就是生活,素材的累积就是生命记忆的绵延;材料的分析,就是生命与生活的认识与理解;笔墨的流淌,就是情感与思想的激荡。一个真正严肃生活着的人,一个深刻理解生命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积累素材,分析材料这种说法,他提笔就写,他的喜怒哀乐,他的思考忧虑,他的性情气质……尽在笔底奔流,这样的文字是有灵魂有生命的文字,因为他本来写的就是生活与生命。而我们的学生何曾有过对生命与生活的深刻认识呢?又何曾真正明确地为自己生活过呢?可怜他们过着别人为他们安排好的生活,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对生命的理解别说是深刻,就是正常亦不可得,又怎么可能指望他们写出真正的生命文字呢?
我们的学生从小就过着一种意识形态化的生活,对生命的认识完全被爱国主义,民族主义,道德至上主义等意识形态所左右,精神已经僵化,思维已经单一,再加上家庭和学校教育对他们的个体生命完全施行一种集中营式的管理,他们与复杂变幻的外部世界是脱节的,他们根本无从从那个外部世界里感受到自己所受的教育,是一种非生活非生命的教育,他们脱不出那层精神硬壳,他们除了说那几句中国人都知道的正确的废话,还能怎么样呢?
所以,要想真正写出好的文字,首先得有对生命与生活的正常认识,再次得有基于这种正常认识的对自己生命状态的价值判断与剖析,另外,还有对自己平时所写作文材料的基于生命热度的反思。
中学生的写作素材一般是给定的,即使不给定,无论写什么题目,老师总是对主题予以道德化(爱国爱民族自然也在内)引导,所以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中学生的作文基本上是写道德八股文,无论是写什么道德价值,最后都会得出一个结论:这种道德价值无所不能,能成全人,成全国家,成全民族。今天写心灵的选择,你要选择诚信,诚信能解决一切问题,举几个正面的例子,再举几个反面的例子,正反一对照,诚信就是好来就是好,比智慧、财富、能力等等都要好,没他不行,没别的没关系。明天写淡泊,也是这样一个写法,后天写责任,自然还得这么写,其实换个词就行了。这样写来写去,能不老是那么几句国人都知道的正确的废话吗?这是多么荒唐!这是写作文吗?这是对生命的作贱。长期这样写,学生还能有真正的道德感吗?他们不成为道德虚无主义,那才是怪事。长期这样写,学生还能有正常的深层次的思维能力吗?他们的思维不平面化,成为思想白痴,那才是怪事。长期这样写,他们还能有基本的情感感受与倾诉能力吗?他们不粗野迟钝,成为空心人,那才是怪事。
我想,学生要想写出真正的文章,就得认识生命与生活。其实,认识生命与生活并不难,尊重常识就行。关键是我们被长期的高蹈的意识形态教育弄得不懂常识了。什么是常识,常识就是关于生命的最基本的正常认识。人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冷了要加衣,脏了要洗澡,要有住房,要受教育,要说话……所有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是自然法,是天赋人权,人要争取、捍卫、发展,这就是基本的生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物质很重要,绝不是光有诚信之类的精神或道德糖衣就行了的,有时候,精神一个钱不值,而一个钱可能就能救我们的命。从这里更可以看出来,所谓尊重生命,就是尊重人的吃饭权、住房权、就业权、受教育权、言论自由权等等。说到底,所谓常识其实就是关于生命权利的理解与认识,这些认识是一个系统,分为几个层次,最基本的层次,就是上面所说的生命的基本权利:生存权(衣食住行病)、经济权、受教育权(生命的成长与发展)。但是这些权利我们经常会失去,所以还要有另外的权利作保证。什么权利呢?言论自由权、参政议政权、选举权、监督罢免权。这些关于生命权利的常识,起源于一个更为基本的常识性思想:人活着,其实就是一个权利有无与多少的问题。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最根本的矛盾,是个体生命权利与政府权力的矛盾。只有严格限定了政府的权力范围,人的权利才能得到根本保障。而要限制政府的权力,首先要有明确的意识:政府是我们以自己的纳税供养着为我们服务的,任何一个非服务型政府都是不合法的。但是权力是天然趋向扩张的,所以,如果不予以法律上的监管,政府权力绝对会超出服务范围,损公民以自利,那么,法律高于一切,就当成为每个公民深刻认同的常识公理。当然,法律高于一切,并不意味着就能管住天生趋于腐败的权力,法律高于一切必须首先确保一切公民权,也就是上述一切关于生命权利的常识要成为法律认定的公理,其次,还要有限制权力的制度安排,比如三权分立,民主立国,等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道德虽然重要,但不能解决生命的根本问题,能够解决的,是法律。
总之,常识是无比丰富的,有关于生命基本权利的,这些是所有常识的基石;有关于生命与政府权力关系的,这些是所有常识的内核;有关于制度设计的,把权力关进法律与制度的笼子,这是人类思想史文明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他使人的生命尊严有了永久的力量性保证,使人的生命伦理不断趋向更为合理的存在;有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这些思考使人类关于生命的认识更加丰富深入,使人类的生命伦理日益周密精细……一言以蔽之,只有把握这些常识,人类才能趋于合理的生活。关于生命基本权利的常识在思想层面的把握总是逻辑地导向其他常识在思维层面的生成,而思维层面的常识生成又会逻辑地导致其在制度与法律层面的物质化力量的生成,也就意味着一种人性化的合理的生命伦理的生成。这就是说,所有这些常识真正的支配了我们的生命伦理,那么,我们就有福了。
所以,这些基本的生命常识,必须要成为我们的生命伦理。说穿了,要想真正地好好活着,你必须是一个拥有一切正常生命权利的公民。只有公民才能有人的正常生命形态与生活方式,才能有正常的思维能力与思维方式。我们把个体生命对生命的正常认识称为人的理性能力,人拥有了理性能力,就明白,人的权利是生命的内核,没有了这些权利,生命就是一具空壳。当然,人的理性能力不是天生的,他来自于教育,所以,人性化的教育,尊重生命常识的教育是人的理性能力成长完善的保证。人若在人性化的教育下有了理性能力,能够明确并守卫自己的神圣权利,他才能明白,只有在一切权利都有法律保障的社会,道德才具有强大的伦理力量,否则,道德会变成伪道德,甚至非道德。他才会明白,一个人活着,其实是一种自我成全,并在自我成全的基础上成全他人与社会。
如果所有的常识真的深入我们的骨髓,成为我们的生命伦理,我们将顺理成章地发现,他人的存在,正是对我们生命伦理合理与否的最好检验。因为我们自身的生命伦理与他人的生命伦理,或者说,我们自身对常识的认识、践行、守卫形成了我们的生命形态与生活方式,这种生命形态与生活方式,与他人的生命形态与生活方式,互为镜像,将使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认识生命常识,促进我们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生命与生活。事实上,我们的写作素材其实就是他人的生命与生活,是他人生命伦理的文字载体,我们对这些材料的理解认识与分析判断其实就是基于我们所持守的生命常识对他人生命与生活的观照与审视,这种观照与审视本身就是我们的生命经验与他人生命经验的交流互渗,是不同生命伦理的碰撞融合。观照与审视他人,也就是观照与审视我们自己,我们将因此而丰富对生命的认识。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随意选取了五十则材料,进行分析,把他们分为五大类:生命与教育,生命与道德,生命与理性,生命与权利,生命与成全。其实,这种分类是含混的,只是为了阅读的方便,并不是科学的分类,因为生命权利都是惜惜相关的,每一种权利都联结着另外的多种权利,而教育、道德、理性、权利、成全同样也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所以,我想说,分属在每个类别里的材料及其分析都可以划到其他任何一类里去,这就是生命的法则。
自然,这些分析不是为大家提供现成的素材分析,而是一种分析示范,其意图只是告诉大家,你只有努力做一个公民,守卫并发展自己的各种神圣权利,努力成全自己,你才能懂得你与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你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生命与生活,你的喜怒哀乐,你的悲苦歌哭,你的思考追求,将都成为你生命中的点点滴滴,牢记心头,到那时,你对生命和生活的认识将远远超越这些常识,你会发现,我这里提供的常识性的认识只是你生命与生活的起点,从这起点起航,你会深深潜入人的心理与情感深处,你会对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认识越来越复杂丰富,于是,你下笔自是生命的流淌,皆是一种对生命的见证与探索。
那时,你不需要积累,生命已经积累,你不需要分析,生活本身就是分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