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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建筑之风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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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3:3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仿古建筑之风不可长



  作者:吴学安   

  


  近日,北京大学即将拆除南门25号楼而建新建筑的消息一出,再次引发了社会上对北大南门20世纪50年代建筑去留问题的争议。反对者认为,由于北大南门建筑建于上世纪50年代,是北大历史遗迹之一,应该予以保留。早在2006年,北大计划在燕园北部建设国际数学研究中心,就曾引发了一场“拆园”风波。北大计划拆除燕大时代由司徒雷登规划的全斋,并占用朗润园、镜春园旧址,新建大批仿古建筑。有媒体质疑这将彻底毁掉未名湖北岸的静谧之美。后该方案上报北京市政府后被要求暂停。
  近年来,各地大建仿古建筑之风,曾引起一阵口诛笔伐。如,前几年四川某市决定在当地仿建一座在阿富汗被塔利班政权炸毁的巴米扬佛像,一时成为一些媒体热炒的新闻。而华东某市前些年着手对明代古城墙进行全面修缮,想要将数百年前因年久失修或毁于战火的段落和城门依照当年的风貌重建时,也曾引起“修了假古董、毁了真古董”的质疑。
  时下,人们常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某某历史文化名城拆毁年久失修的古城墙,某地重建某某历史名楼,新造、仿造的古刹、寺庙、宝塔更是遍地开花、星罗棋布。不可否认,对于包括古建筑、古城墙在内的历史遗存进行修缮和保护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但在保护过程中理应遵循求真务实的原则,采取谨慎的科学态度,对有缺损的古建筑、古文物进行修缮,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使其返老还童。对于已经损毁,或者早已不存在的古建筑、古遗址,根本没有必要进行重建或新建。
  历史遗存具有不可再生性,重建、新建的仿古建筑并非是历史建筑。国际上有关古建筑保护的《佛罗伦萨宪章》明确规定,重建物不能被认定为历史遗物。在历史文化沉淀很深的欧洲是看不到重建、新建的仿古建筑的,欧洲人保存下来的古建筑都是原汁原味的历史原貌。中国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全部毁坏的,不得重新修建。在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有着许多精彩故事的历史地段、历史街区由于年久失修,迫切需要进行保护性修缮,这不啻为真正留存古建筑历史风貌的好事。而大搞仿古建筑之风,无疑是得不偿失、劳民伤财的蠢事。
  应该说,时下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重建、新建仿古建筑,并不属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善举,我们从中看到的更多是利益驱动的影子,许多地方政府更多是将它作为装点门面的“形象工程”,充其量不过是为了发展当地旅游或是其他方面的需求,只可惜大多是热闹了一阵子,就冷了下来。因为人们热衷的还是货真价实的真古董,对那些“人造景观”之类的东西,更多的是不屑一顾,有些甚至还会成为老百姓日后诟病的笑料。面对日益猖獗的仿古建筑之风,有关方面不能再熟视无睹,听之任之了。早该到了狠刹这股奢靡之风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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