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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作文:要“有意义”还是“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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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1:4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儿童作文:要“有意义”还是“有意思”

发布日期:2011-06-10

■徐鹄(上海市语文特级教师,上海市写作学会副会长)



   
  每当读到那些程式化、大人腔的作文,我内心总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小孩子的作文怎么会变成这样?如何才能让儿童作文回归本真?
   
  谁都知道,儿童天真无邪,又难免简单幼稚。因为天真幼稚,儿童才变得那么新鲜、神奇。站在孩子的角度想问题,许多平常的小事也会变得很好玩,很有趣。他们会因为一只麻雀飞进教室而乐得大呼小叫;他们会因为一个同学球没踢着,反而把一只鞋子踢进了球门而笑得前俯后仰。这就是儿童!因为他们有一颗童心。
   
  作文是生活的记录。儿童作文本该是天真、简朴,自然不伪,虽带有几分稚气,却是活泼、灵动,充满童趣,令人忍俊不禁的。就如同这里发表的几篇儿童作文一样,记的全是孩子自己身边的事,说的全是孩子自己想说的话,表达的全是孩子自己的感受和心声。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作文却很难寻觅。即便有,一般也很难进入老师的法眼。许多有趣的内容,常常因为不在命题的范围之内,根本就进不了学生的课堂作文。教师心目中有一套按考场规则形成的“好作文”标准:主题明确,思想健康,具体生动,要有意义。至于什么可以写,什么不可以写,应该先写什么,后写什么,甚至于哪些词语必须用上,都在规定之中。孩子的作文,从主题到内容,从形式到语言,全被框得死死的,还有什么童真童趣可言?
   
  如此说来,是否责任全在老师?当然不是。命题,评分,权利不在教师手里。主宰作文命运的人不是一线教师。他们却要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其实他们也很无奈。一位老师对我说:“那些有个性的作文,我可以承认它,但是拿到区里,在阅卷老师那里肯定通不过。到时候,失分太多,倒霉的就不是他一个人。”另一位老师无奈地说:“写人的文章一定要写外貌,这是区里统一试卷规定的,我能怎么办?”据说某区还有这样的规定:一篇作文至少要有两处以上描写,至少要写四小节。少于规定,都要扣分。
   
  也许上述种种规定也是无奈之举,但是造成的结果却是令人担忧的,在不少老师眼里,教作文不如背作文。背上一篇范文,可以应付一个学期,至少不会“越轨”,说不准还能得个高分。于是乎,“背作文,抄作文,套作文”成为考试制胜的法宝,此风盛行,大有越演越烈之势。于是乎,打开小学生的作文本,要么都是同一个套路,大同小异,似曾相识;要么就是老气横秋,大话连篇,实在不像孩子自己说的话,那就不足为怪了。
   
  平心而论,作文教学的问题确实不少。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目光停留在教学层面,不是从课程层面、教材层面来总体思考,那么还是与事无补,解决不了问题。作文教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要想走出目前的困境,让儿童作文回归本真,唯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去除功利主义的目的,把话语权真正归还给孩子自己。我们只有从作文教学的指导思想、训练体系、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各方面进行彻底改革,让作文与孩子的生活实际和精神成长紧密相连,让作文成为他们的生活需要,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那样,儿童作文才会呈现出一派朝气蓬薄的新气象。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文章来源:《文汇报》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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