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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感受式 ——动作描写指导之四 莫家泉 所谓心理感受,就是描写人物感情世界的变化情况。写作时,要把笔触伸入到人物的心灵深处,揭示其心理感受和变化,使其袒露无余,公开化,明朗化。这种动作描写具有挖掘性,即要深入到所写人物的内心,剖析其心理活动,将其内心世界尽情展示给读者。这种写法有两种类型:
一是自我心理感受式。这种情况,所有的心理动作都是“我”发出的。这个“我”,既可以是文中人物,也可以是作者自己。但不管是谁,都用第一人称写。这样写“我”的心理活动情况,既真实可信,又方便省力,因为“我”怎样想,就怎样写。例如:“我简直诧异得要爆炸了,这样残酷无情的诬蔑!……我简直弄得神经错乱,不知所措。我只好把那一天混过去,根本就没有采取任何步骤。”这段文字选自小说《竞选州长》,用第一人称写,段中的“我”就是作品的主人公。这里,有四个心理性动作:诧异、神经错乱、不知所措、混。它们都是由“我”发出的,从而突出了“我”在遭到诬蔑之后的内心慌乱之至的思想状况,也从侧面揭露了诬蔑者的卑劣。
二是他人心理感受式。这种情况,所有的心理动作都是由作品中的第三人称发出的,单称用“他(她)”,复称用“他(她)们”,以“我”(作者)来写“他(她)”或“他(她)们”的心理活动情况,把“他(她)”或“他(她)们”的心理活动、变化发展,合情合理地展示给读者。例如:“从去年她娘家被清算起,就感到风暴要来,就感到大厦将倾的危机。她常常想法设计要躲过这突如其来的浪潮。她不相信世界将会永远这样下去。”这段文字选自丁玲的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乾河上》,用第三人称写,其中的动作,两个“感到”和“躲过”“不相信”等,都是由“她”——作品中的一个反面典型人物李子俊女人发出的,以此来展示这个不寻常女人的复杂心理。
运用这种描写方法要注意一点,就是心理动作的展示要与人物特点、作品主旨和情节发展结合起来,不能只写人物的心理而忘记了文中的其他内容,要明白, 这种动作描写是为主题的揭示和人物的塑造服务的。
发表于《中学生学习报》923-94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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