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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齐林
我们知道,写作中存在着两种真实: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所谓生活真实,也即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我们用眼睛看到的,用耳朵听到的一切生活现象,它既是真实的,也是杂乱、无主题、表面化的。如果写作照搬现实,它就成了一本大帐簿,粗糙不堪。写作要对生活去粗取精,提炼虚构,从而达到艺术真实。艺术真实的真,不是与生活一模一样的真,艺术的美,就在那“似与不似之间”。可以说,虚构是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转化的中介,因此,写作的创造性就在于虚构。
生活是源泉,离开生活就没有写作。虚构是在生活真实基础之上的,只有占有大量的丰富的现实生活的材料,经过提炼、加工、升华,才有可能写出好的文章来。真实是写作的生命,但事事皆实,失于平庸;虚构是写作的本质,但事事皆虚,过于诞妄。可见,在写作中,要做到实者虚之,虚者实之,实在是大有学问。那么,怎样处理好真实与虚构的关系,写出最美的文章?
第一、体验真实,合理移情。
叶圣陶指出:“生活就如泉源,文章犹如溪水,泉源丰盛而不枯竭,溪水自然活泼泼地流个不歇。”生活中的世相性情、生活情趣、红尘滚滚、寻常巷陌等等都可以成为我们思想的载体和心灵的感悟,都可以成为积累的素材。写作的方式其实就是作者的生活方式。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写作内容。我们要以自己的心灵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生活、理解生活,并且随时把眼前所见用自己的笔记录下来,要做到敢写。不但记录生活的向阳面,而且也敢直面面对生活的阴暗面;不但面对生活琐碎的表象,而且也透视其间的真谛和本质,做到我手写我见。作家的创作也都是以真实的现实生活为基础的。柳青创作《创业史》时,特意让一个泼妇当街对自己大骂。托尔斯泰创作《战争与和平》时,特意到当时的战场上巡视,他自豪地说:“我的小说中历史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根据,不是虚构的。”我国古典四大名著就来源于现实生活,鲁迅的小说也来源于现实生活;对生活的真切感受,是取得真实性的主观条件,是写作的基础和出发点,是使读者产生情感说服力,感到一切是确信无疑的前提条件。
生活真实上升为艺术真实,还表现在作者情感的真实。情感还具有一种推己及物的功能。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中指出:“史家追叙真人真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在写作时,我们的思想情感一旦为某一对象所激活,就会诱发无穷的想象,在想象所虚构的世界之中,会把自己想象中的人物或事物都当做是真实的,并对他们倾注自己全部的感情,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与他们同悲苦,共欢欣。
福楼拜在他的书信中曾有这么一段话谈及他写《包法利夫人》的经过:“写书时把自己完全忘去,创造什么人物就过什么人物的生活,真是一件快事……我骑马在一个树林里漫游,正当秋天的薄暮,满林都是黄叶,我觉得自己就是马,就是风,就是他们俩的甜蜜的情话,就是使他们填满情波的眼眯着的太阳。”写作中和自己笔下的写作对象有了共同的思想感情,才能作大胆的尝试,把握特点,逼真地描绘,写出人物思想感情的真实,内心世界的真实。
第二、细节真实,创设情境。
巴尔扎克说:“在细节上不是真实的话,它就毫无足取了。”细节描写直接关系到作品反映生活的真实性和典型性。这就要求写作中,无论写人,叙事,绘景,状物,都能借助富有表现力的艺术语言,凸显细节。例如,施耐庵写《水浒》里的时迁时,就专门让一个真正的贼偷自己放在梁上的银子,而他自己在暗中观察此贼窃银的全过程:先学了几声老鼠叫,接着像跳蚤一样往梁上一蹿,便偷走了银子。施耐庵抓住了这些行窃的细节才塑造出了一个具体生动又真实可信的活灵活现的“鼓上蚤”形象。但是我们还要注意,细节如果不符合生活常识就会给人以胡编乱造的虚假感觉,会让人觉得反感。例如,湖北鄂州市某一考生中考作文《琴声感动我心》中写道“我沿着声音的痕迹,来到了一间破旧的小屋前。……‘爷爷,我累了。弹琴真快乐,虽然我看不见,但也可以用心去感受,是么?’一个苍老的声音:‘是的,你弹得十分动听。我看见你的手指多么灵活,就像在那琴键上跳舞一样。’……是一位盲人!而那位坐着的老人竟是位聋人!我的心再次被深深地感动着……”试想,一间“破旧的小屋”放着一架钢琴,“聋人”能听见声音,这可信吗?不令人反感吗?所以,文章中的细节一定要真实,一定要合情合理,要符合人们的认识习惯和规律。就是指与实际生活相符合的真实性。
细节的真实有着符合生活真实的特征,然而,还有一种违背生活真实的细节和情节,其时空、环境及人物关系的设定也是荒诞的。如:《聊斋志异》里的鬼魅狐妖,卡夫卡《变形记》中的人变甲虫,杜丽娘死而复生,窦娥三誓……这些现象现实生活中绝不可能发生,然而却能使读者弥觉其真。为什么呢?因为它服从于一个假定的逻辑,经得起推敲,让人感到它的前因后果能圆能自洽。
对作品来说,艺术真实体现为一个独立的、统一的、自洽的文本世界,写进文章中的亦真亦假的内容经过形式的改造、加工,获得了真实的生命。
在写作中仅一味强调“真实”,杜绝“虚构”,把虚构一概看作胡编乱造。担心“虚构”会导致“捏造”,会形成“假大空”文风。我认为这种强调是片面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绝大多数文章总是或多或少渗透着虚构的成分。“完全是真实的照搬,也可能‘假’;完全的虚构,也可能‘真’”;“虚构不一定虚假,真人真事也不一定‘真’”。
总之,文本的真实性不在于它的事实性,而在于它的逻辑可能性。为了求得以假为真的效果,可以通过想象,借助比喻、夸张、拟人等艺术手段,虚构一个符合逻辑的艺术情境,给笔下的人物虚构一个生活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关系及事情发展的结局等等。尽管它可能与生活实际极度不符,但这时,因为文章本身具有了一个自足的艺术结构,一种固有的假定的真实性,正所谓事之所无,理之必有,从而达到艺术的美与艺术的真的和谐统一,读起来也就真实可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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