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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中墨法意识的产生
要研究书法艺术中的用墨之法及其意识的产生,我们首先要考察用笔,找到毛笔作为工具广泛书写的初源,同书法意识的形成一样,书法艺术中墨法意识的产生也有其发展的历程。
从文字学和书法史学的立场上来看,并非一开始就有了用墨的意识,在距今四五千年的山东大汶口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和1993年在江苏高邮龙虬庄出土的属于龙山文化的陶片上,我们发现了一些刻划符号,应该属于早期的抽象文字符号。这些所谓的“准文字”,不是用笔书写的,而是用比陶坯硬的石子或硬器或利器刻划而成的,其本意在于突显文字的表意功能。
殷商甲骨文的出现,为我们找寻用笔起源起到一定作用,从有些残留未被契刻的朱红文字上,我们依稀可以判断为笔书,尽管我们还找不到笔类的实物佐证,但是从经验和推断上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然而用墨的历史在此时仍然没有奏起序曲,因为在甲骨片上作字,开始也不是用墨的,而是以氧化铁等矿石涂朱以便产生一种与龟甲古片对比效果。即便是以后产生的碑刻文字,填朱书丹,填金,涂白等,均未涉足到墨,显然黑色的墨因其特殊的色彩视觉效应,并不能与石色产生强烈的对比,据此,我们也可能认为,此时的文字书写仍然是以表现其文字含义为目的,属实用立场。
真正意义上的墨色书写,应该是在简与帛出现以后才开始逐渐登场的。直到各种纸张的出现,用墨书写才被固定下来,并开始了它不断的发展与创新。不过,我们觉得有些奇怪的是,为什么在漫长的中国书法史中,有近两千余年,一直以黑色的墨作为书法材料呢?再纵观我们身边诸多的印刷品,为什么也均以黑色呈现在我们面前?或者说,用墨作为书写、印刷材料的心理基础是什么呢?我认为,这首先与用墨书写的黑白反光大,对比强烈,利于突显其内容用很大关系。因为,墨有其特殊的视觉效应;其次,我以为与中国古代文人的哲学思想有着或多或少的同构关系,从物理学上看,黑色是一切色光的吸收,故可谓“无”,而白色刚好相反,它是一切色光的综合显现,有可谓“有”,这种“有”与“无”的并存,互相依托的关系,不正是道家哲思的最佳体现吗?
不过,黑色虽然单纯,但这绝不意味着简单。因为在书法艺术实践中,墨的运用,总是与用笔相关联,同时也与书写材料的选择有着相当大的关系。作为帛与简来讲,墨色运用于其上,至少可以有浓与淡,干与湿的变化。同一种黑色,即可出现丰富的层次;而若以用纸而论,谴笔用墨更是有奇妙的变化,如后世的“飞白书”,王铎的“涨墨”之妙,清代土人的“浓墨宰相”与“淡墨太守”之誉,可以窥见不同的纸材与质材对墨的承载与发挥作用。
在书法艺术的表现意识与自觉性演化中,我们认为墨法与笔法意识几乎同生同息,而且这要早于对于书法章法的构筑,因为除了刻划陶符和钟铭石刻,只要有以笔书写的情况,就必然会有对用墨的要求,故此,我们一再强调,用墨是与的出现同步。对于用墨的主动追求或者说书法中墨法意识的产生来讲,至少有两个演化阶段与笔法意识类似,第一阶段即表现在对书写的实用追求上,所有的用笔用墨均在于突显出文字的表意性,发挥文字的表意功能,追求文字与存在载体的对比效果,以便于识别与阅读。第二阶段,即有了简帛纸绢以后,文字的书写有了更高的要求,有了更多的审美意识与对这种意识的追求,
不过,中肯的说,这种墨法意识的自觉不仅仅与材料有关。其实,从本体上讲,对墨法意识的追求与字体本身也存在着关系,如草书就比楷书的墨法意识要相对主动和强烈,狂草比章草的墨法意识就要更深一层。而且,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书法个体和风格趣尚也或多或少的制约着墨法意识的发展。
王 景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于堰逸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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