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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艺术:一场关于“艺术”的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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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11:2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行为艺术:一场关于“艺术”的碎念






来源:神州杂志社 作者:admin 时间:2011-12-19


坐地铁时,你发现车厢里有个“奥特曼”,如果它不在“打怪兽”,那么肯定是有人在玩行为艺术;走在路上,你发现大街上有人在“裸奔”,如果此人神经没问题,那么他肯定也是在玩行为艺术;在网上,你发现有人在直播自己的自残行为,如果此人不是有“感情问题”,那么他可能也是在玩行为艺术。
在国人的传统思想里,艺术应该属于神圣而高雅的范畴,它代表的是一种属于主流审美观而又给人以慰藉的意识形态。因此艺术给人的感觉更是一种阳春白雪般赏心悦目与美好,可以说,当任何平凡的事物演绎至艺术的层面,将几近于完美。
而当今的行为艺术的表现形式,却大都于裸体、血腥、暴力相关,更是以怪诞、前卫等概念著名。就像近年来,国内的一些行为艺术家们在这种“艺术”的表现形式上可以说完全调动了自己的想象力,从吃屎到吃死婴,从人体彩绘到当众展示性行为,所有这一切都一再打破观众们的心理底线,直至挑战人性道德和艺术理想的极限。因此,在一些“缺乏艺术眼光”“不够前卫”的普通人看来,行为艺术其实与变态行为只有那么一线之隔。
何为行为艺术
按照目前行为艺术的广泛定义,它是指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构成的一门艺术。行为艺术必须包含以下4项基本元素,除此之外不受任何其他限制:时间,地点,行为艺术者的身体,以及与观众的交流。该艺术不同于绘画、雕塑等仅由单个事物构成的艺术。虽说理论上行为艺术可以包含一些相对而言更为主流的活动,比如:杂耍、喷火、体操等杂技,以及戏剧、舞蹈、音乐等,但这些一般归为表演艺术。行为艺术通常仅指视觉艺术范畴中前卫派或观念艺术的一种。
行为艺术最早的起源,是在1961年。法国著名艺术家伊夫·克莱恩用张开双臂从高楼自由落体而下形式,创作了一个叫《自由坠落》的行为艺术作品。
行为艺术采取很夸张的表现手法,用行为来表达人对世界的看法。这些行为有的是美的,有的是丑的,但不是人在正常状态下有的。它表现的是一种对于艺术、人的生活乃至生命的思考。
行为艺术相较于架上绘画、传统雕塑等艺术注重艺术行为的结果留存而言,它更是强调、注重艺术家的行为过程意义,是典型的具有表演性特征的过程艺术形态。作为行为艺术家,大多坚信——艺术家个人的艺术创造自由。其次,艺术泛化性特征。行为艺术家以自己特有的艺术创造行为过程展示,把传统艺术从高不可攀的、精英文化高度的神圣殿堂,摆放到了普通观众心目中的“不过如此”的“平淡”状态。尤其在有的作品中,还请一般观众参与,这就更消解了艺术家与观众之间的心理距离。增强了观者对艺术创造行为的认同感,同时,行为艺术强调的是行为过程,这在客观上,就把艺术注重行为结果的单一视域拓展到了充分认识、注重艺术行为过程的领域。从而有助于人们完整地认识人类艺术整体行为的,合乎艺术规律性和目的性的发展运动。最后,行为艺术具有平凡中的艺术深刻性特征。即是说,行为艺术是行为艺术家“有意味的”行为过程展示艺术。我们讲行为艺术打破了“艺术与非艺术”、“艺术与生活”的传统界线,行为艺术家曾邀请观众参与到其具体作品中去共同创造艺术作品。
行为艺术在中国
随着改革开放,西方的一些思想也逐渐输入到中国。而行为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也开始给中国的一些艺术家带来了一种新鲜刺激的体验。它的出现,始自8O年代影响着中国当代艺术发展历史的“85新潮美术运动”时期。在这段时期的山西艺术家宋永平、宋永红兄弟“一个场景的体验”,上海艺术家丁乙、张国梁、秦一峰的“街头布雕”,广州王度等人的“南方艺术家沙龙.第一回实验展”,上海M艺术体的宋海冬、汤光明、杨旭、周铁海等人激进的表演艺术展示,北京赵建海、盛奇、康木等人的“观念21.艺术展现”等具有突出行为展演倾向的艺术活动,普遍具有的特点是采用“包扎”或自虐的方式,这与85运动初期年轻艺术家通过反文明、反艺术的手段,求得灵魂的挣脱的总的价值取向有关,无不透露出寻找解脱的强烈时代愿望。
可是行为艺术由于其表现形式的“前卫性”,部分创作者更以自虐、伤害、鲜血等极端行为作为表达的主要方式,因此,它与中国人的审美观、道德观以及社会传统反差较大,始终是人们争论的焦点。
特别是,由于近几年来,一些“行为艺术家”在行为艺术创作更多的是为一些利益所驱使,已非单纯的艺术创作与思考。为了博取眼球和名利,他们的创作也开始与“行为艺术”的正常发展所偏离,更加偏颇与激进。也正因此,一些在视觉上比较"刺激"的行为艺术作品被冠上“病态”、“血腥”、“暴力”等称谓之后,不仅在“圈”内,同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很多争议。
2001年,北京朱昱的作品《复活节快乐》因其血腥的场面和残忍的过程就曾在社会引发了强烈的反应。这个名为《复活节快乐》的作品拟将猪的胸腔打开,露出跳动的心脏,然后再缝合好。
活动一开始,号号大叫的大肥猪被七手八脚地抓住打了一剂麻醉针后抬上手术台,捆住四肢。第一刀下去,血冒了出来,医生们非常专业、非常熟练地用纱布将之抹去。再下去,第二刀、止血钳,有条不紊地上了猪胸腔。但大约5分钟后,猪发出了一声微弱的叫声。由于药量不够,猪叫得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大声。随着几声撕心裂肺的痛苦惨号,被捆住的猪开始了剧烈的挣扎,血大量涌出,一个近距离观看的女孩从头到脚被溅了一身。作者和医生赶紧扑上去死死按住猪。最后,人们并没有见到猪跳动的心脏,见到的只是猪血肉模糊的胸腹和几双带手套的血手及肮脏的血纱布。小屋里的猪在吐下最后一滩粘液后咽了气。一张拉在小窗上的白布宣告作品失败。
而以身体、形象、行为等资源表达作者艺术观念的行为艺术,也成为近些年中国文化领域中最引人注目,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风景”之一。2007年,成都南郊牧马山高尔夫球场一侧草坪上演了一幕名为《@41》的行为艺术:以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川音成都美院)为主体的41位在校男女学生露天全裸,以身体组成电子邮件符号“@”。该活动的策划人之一将现场多张图片传到“美术同盟”论坛,立即引起轰动,而这也引发了,舆论针对“不裸不艺术”的激辩。
在今年的320日,57岁的艺术工作者成力在通州宋庄和一名女性在裸体进行性行为展示作为其行为艺术展,其后被警方带走,处以劳动教养一年。据劳教管理会文件显示“成力裸体进行淫秽表演,引发多人围观,造成现场秩序混乱”,认定其为寻衅滋事。成力律师已着手申请行政复议。而舆论媒体也对此举是艺术还是淫秽展开激烈讨论。
艺术?糟粕?
行为艺术作为一种西方“舶来品”,其一直是以一种“反常态”的形式出现在大众面前。可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其本质仍属于艺术的范畴。而评判一样东西是否称得上艺术要看其是否具有形象性、情感性和虚构性的特点。艺术要具有审美性,艺术的本质就是审美,行为艺术也不例外。因此,如果“行为艺术”既没有艺术特有的美感,又无法给人心灵以激荡,那么该行为不能称为“艺术”,而只能成为“变态”了。
从世界范围来看,行为艺术并不是生来就与“反常”“恶心”等词联系在一起,行为艺术本身也有很多很好的东西,在西方,有保护动物、有呼吁和平等各种各样的行为艺术,都是很好的。甚至还有很多优秀的作品。行为艺术在它产生之初就带给大众强烈的心灵震撼。德国著名行为艺术家博伊斯的一件著名的作品就是在一张凳子上摆了一堆黄油,这样一个现在让人看来摸不着头脑的行为艺术却在当时引起轰动。由于该行为艺术作品产生于二战期间,因此其也打上了那个时代所特有的战争烙印。当时黄油是拯救伤员防止骨骼断裂的“生命之油”,所以这件艺术品引发了当时人们的共鸣。
而国内也存在着一些让人深有所感而不产生厌恶的行为艺术。比如谢德庆每一个小时坚持打卡,坚持了一年365天的日日夜夜,他不是把现在上班族的苦给夸大到极致了吗?这个作品难道不比画一张好看的画,更能表达今天这个商业社会里人的生存境况吗?
因此一些专家也认为,成功的行为艺术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来源于生活,二是要表现真情实感,能引起观众共鸣,因此,并不是越反传统、越另类、越恶心的东西就越是行为艺术。
其实,同“正统艺术”一样,行为艺术也需要一定的文化底蕴和思想积淀。在行为艺术中,其目的并不在行为本身,就如同中国佛教中的禅宗一样,它们的目的是希望人们最终抛弃行为,而在观念的层面上明心见性,直指人心。然而,现在的行为艺术却多少带有为做作品而做作品的痕迹,甚至,还有人是出于追求新闻效应的目的来做行为艺术的。
就像现在很多在地铁里化装成女鬼、木乃伊一样以及在众目睽睽下“性交”的“行为艺术者”们,他们的行为毫无深度,缺乏真诚,更不用说文化指向,他们所做的只是为了制造噱头,因此,他们的行为根本不是艺术,只是刺激感官博人眼球的“杂耍”而已。而沉溺于这种病态艺术中的艺术家,实际上对前卫艺术精神缺乏真正的理解。
艺术自由,应有道德底线
伴随着消费主义的甚嚣直上,一些所谓艺术家对物质的极度追求和个人享乐主义的极度膨胀,使其艺术作品里的艺术理想遭到随意放逐,将艺术作为哗众取宠的献媚手段,创作心境陷入焦虑和浮躁,叙述语言变得调侃而颓废,描述对象转向形而下的领域。
他们曲解了行为艺术的本义,以各种血腥、色情的场面强烈地刺激人的感官,以达到成名的效果,对传统艺术理念和艺术本体进行了全面颠覆,致使展示丑、色情、死亡成为时尚,生命在很多行为艺术中不再是敬畏和关怀的对象,这样的艺术已经严重脱离了社会,脱离了生活。在这其中,我们看到的是,文化高贵的勋章上贴上了商业化的标签,艺术也开始了它堕落的历程。于是,曾经在清净的唯美的空间中张扬自我张扬个性张扬深度的行为艺术,也走向了绝对的庸俗。
这时,这些所谓的行为艺术已经完全打破了道德底线,不再具有能为人类良知所肯定的合法性。特别是,当这种行为成为社会热点时,它的影响就不再只是艺术性的。因为,当道德底线被打破了,人们不再有畏惧,不再有敬畏感,贪官什么都敢拿,商人什么都敢卖,艺术家自然也什么都敢做。许许多多的事件和现象,一再冲击着整个社会的普遍价值和道德伦理。当它传播开来,不仅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会被扭曲,就是成年人,也会产生疑惑,因为这些事情看起来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实质上确是歪理邪说。
逾越了道德的底线,人就会变为魔鬼。行为艺术同样不可以逾越的道德底线,最基本的就是人道、健康与阳光。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艺术,观念艺术也好,行为艺术也好,必须是有益于人生,有益于人们的一种健康的、向上的追求。人的行为或艺术行为,还是应该趋向人道主义的真善美,趋向人性的健康和阳光。一切行为必须以不侵害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艺术行为必须与社会秩序和谐律动。那种认为只有心理变态、行为反常的怪异追求,才能再现人性的深度,才是新美学新艺术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一种现代蒙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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