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学者:回归祖国才是台湾的最大尊严(图)
2011年04月20日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于台北市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图为装饰的会场大门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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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图为在街头树立大幅国家疆域版图,开始向与祖国隔绝50年的台湾省同胞介绍祖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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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的“台湾核心利益论”远较民进党的“台独”论述伤害更深。 转播到腾讯微博
两岸分裂是自1895年迄今(除1945-1949年外),长达110年,故两岸分裂的本质及其强度,与东西德分裂截然不同;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均远非东西德之分裂案例可比。
新华网消息,台湾中国统一联盟宣传部长戚嘉林博士在《中国评论》月刊四月号发表专文《台湾需有“祖国认同”与祖国史观》。
作者认为:“‘台胞认同祖国化’在政治上可震慑深绿、感化浅绿、凝聚浅蓝、巩固深蓝。至于如何改变此一形势,其具体落实之法就是树立并高举‘祖国认同’的旗帜,于台湾史领域建构‘祖国史观’,使岛内能有与深绿抗衡的论述能量,并以‘祖国史观’丰富‘祖国认同’内涵。”
文章内容如下:
台湾自上世纪1989年开放探亲的政治松绑以来,随着内地经济飞腾,综合国力倍增,两岸关系发生巨大的积极变化,与冷战时期的两岸关系非可同日而语。
因此,岛内蓝营精英对如何解决两岸问题的途径,从邦联、联邦、欧盟模式、一国多制、一中二宪(黄光国)、一中三宪(张亚中)、一中四宪(高准)、统合论(张亚中)等各说百家争鸣,至于各种具体而微的两岸和平协定模式,诸如曹兴诚〈两岸和平共处法〉、邱进益〈台湾海峡两岸和平合作协议草案〉、张亚中〈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草案〉,甚至有论者倡议“过渡时期台湾或‘中华民国’”(Taiwan/ROC in Transition),众说纷纭。
惟回神一望,就整体台湾民众而言,十余年来支持统一的民调不但与日俱降,且形成倾向“台独”的40%绿色铁板一块,这是多么令台湾统派骇然的事。
事实上,前述诸多的统一途径与模式,其最终落实是在岛内民众的“统一认同”,也就是“祖国认同”。
深层思考,若不以“派”废言,“独派”政治人物强力推动“台独”理念,其学者不乏认真从事影响国族认同之台湾史的基础研究。相对于“独派”,蓝营学者于孕育认同的台湾史之学术研究,力度相对不足。
蓝营不知是否曾经深思,若不同步扭转认同,在有40%民众抗拒(其中甚至深绿坚决反对),但又无10%民众挺身旗帜鲜明视中国为祖国之政治氛围下,前述所提的任何统一途径与模式,势必牵就绿营势力及其论述,甚至与之妥协,致实质不利两岸终极和平统一。
“祖国论”的政治至高点
台湾在李扁执政二十年来分离主义论述铺天盖地的压制下,蓝营群众不乏虽然心中赞同统一,但受制于李扁所建构的“台湾第一”、“台湾优先”等台独论述思维影响下,难以招架。
尤其是在“台湾主体性”意识笼罩下,凡事涉“台湾”“台湾人”的认同纠葛,“独派”几乎无往不利,政治人物更是竞相表态“爱台湾”。
在岛内,“陆委会”平日不但“台湾人民利益”朗朗上口,2010年12月6日更集其大成提出捍卫台湾民主等七项“核心利益”的“台湾核心利益论”。该七项核心利益分别是“民主、主权、安全、对两岸关系的未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有意义的参与国际空间的权利、不被歧视的权利、弱势者的生存权利”。
这是“中国国民党”2008年执政以来首度阐述的大陆政策基调,就两岸终极统一而言,“台湾核心利益论”远较民进党的“台独”论述伤害更深。
首先,“台湾核心利益论”七条件是以“民主、主权、安全、歧视的抽象核心衍生具体的统独选择权、国际空间权、弱者生存权。”无论是抽象或具体,每一条件均堪与民进党的“台独”诉求媲美。
其次,“台湾核心利益论”颠倒黑白的能力更胜于民进党,例如两岸贸易明明是台湾对内地设下诸多不公平的贸易竞争障碍,明明是祖国对台湾大幅让利,惟不但无一丝感念之意,还被讲成好似祖国在歧视台湾而要求“不被歧视的权利”。
再者,就党名仍有中国二字的“中国国民党”且又是反“台独”的执政党,此一论述党魂何在?对其忠实选民而言情何以堪?尤其是“对两岸关系的未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一语,其与“台独”论述何异?
尤其是因为二十年来在分离主义的强力教化,“台独史观”改变台湾民众的认同,在目前分离主义认同成为主流情势下的自由选择,不是摆明了搞“台独”吗?
就余提出之“台胞认同应祖国化”的“祖国论”而言,台湾回到祖国,在祖国的呵护下,才是台湾人民的核心利益。
如果台湾人民视中国为祖国,就现阶段而言哪怕是有7%的台湾人民视中国为祖国,对“台湾核心利益论”所衍生诸如台湾需要国际空间、需要军购撤导弹等抽象主权安全之尖锐议题,即迎刃而解。
试问如果中国是祖国,天下哪有地方向祖国要求“有意义的参与国际空间的权利”?如果中国是祖国,则天下哪有买武器枪口对准祖国母亲的呢?
在祖国的呵护下,何来所谓的台湾遭歧视及弱势者生存权利的问题?
此外,当台湾人民视中国为祖国时,其衍生意涵就是对李扁执政教化台湾要与中国“对等”“有尊严”的论述,也均不攻自破。
因为,天下哪有向母亲要求“对等与尊严”?回到祖国母亲怀抱,就是台湾人民的最大尊严。
“台独”鼓吹“两岸共同体” 万万不可将两岸搞成“共同体”
关于两岸事务,论者不乏力主藉镜德国经验,例如普鲁士透过关税同盟,经由建立日尔曼共同市场最后促成德国统一、或东西德签订《基础条约》的统一经验、或欧盟设立“共同体”经验的模式以解决两岸问题,从而以切割的形式提出两岸建立“文化共同体”“农业共同体”等诸多“共同体”。
关于“切割”技术,这是台独论述在台湾为实行“去中国化”,将中国切割成什么“海洋中国”、“文化中国”、“经济中国”;试问,当今世界有人将美国切割成“海洋美国”、“文化美国”、“经济美国”?当然没有,惟此亦反映“台独”论述思维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
至于欧洲的“共同体”经验,两岸与欧盟本质完全不同。两岸在大清时原属一国长达210年之久。
1895年时台湾人是以牺牲数千人性命的方式保卫台湾保卫祖国;日据时期台湾同胞在日人铁骑压迫下仍想方设法维系对祖国的强烈认同,1945年时台湾人更是狂欢庆祝台湾回归祖国,这与欧洲千年来从未是一个国家截然不同。
此外,欧洲是因上世纪前半期,发生两次世界大战,欧洲人生灵涂碳,欧人为谋求和平,方有“欧洲共同体”之议。
回顾仅是这一二百年的近现代历史,两岸原属一国,故吾人万不可自我倒退地将两岸关系搞成“共同体”关系。
再者,论者可能不知将“共同体”概念应用在分离主义论述上的还另有其人,达赖早在1991年就抛出“共同体概念”,而且是鼓吹“民主共同体”,其前还加上国际区域概念的“亚洲”二字,向国际社会宣传“亚洲民主共同体”,将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当成该“共同体”的“独立会员”,与中国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