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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使用与青少年闲暇生活
———“离网离视”活动个案分析①
■陆晔、黄东亮、周葆华 | |
20年代初,美国佩恩基金会开始着手于媒介与青少年研究。在讨论媒介究竟向青少年提供了什么样的内容,以及其对青少年社会态度、情绪、道德行为和健康等方面的影响时,青少年的媒介使用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施拉姆提出儿童是电视的“使用者”,集中探寻了年龄、家庭关系、社会规范和青少年娱乐与社交需要等对其电视收视行为的影响。众多西方学者的研究当中,尼尔·波兹曼将童年这个概念与大众媒介更为紧密地联系起来,认为印刷媒介有效地隔离开成人世界和儿童世界,让儿童得以享有身心健康的童年,而电视则模糊了成人与儿童世界,导致童年消逝。譻訛如果我们将波兹曼珍惜童年的呼唤作为关注媒介与青少年问题的出发点,那么,在中国目前的媒介环境下,青少年的闲暇活动受到媒介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这仍然是一个需要大量深入探讨的话题。
2006年2月,复旦大学“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媒介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组”启动“离网离视”活动譼訛,作为媒介素养教育一个小范围的个案研究。从2月21日到27日(农历除夕)的一周时间里,24名上海青少年志愿者(男生15人,女生9人;高中学生9人,初中14人,小学1人)离开电视或者网络一周,在自己的克制力和家长的监督下完成实验,同时每天记录反馈当天的情况。参与的24名青少年志愿者,均对电视和网络有一定程度的依赖(参见图1、图2),也就是说,他们平时大多每周看电视和上网都分别在两三次以上。若与其他大众媒介比较,使用媒体的频率为电视>非漫画书>报纸>网络>广播>漫画书,而平均每天使用各种媒介的时间长度则为电视>网络>非漫画书>广播>报纸>漫画书(参见表1、表2)。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参与者每8人一组,分成“离视组”、“离网组”和“离网离视组”,尝试在寒假的一周内不看电视或/和不上网,以期发现网络和电视在其闲暇生活中究竟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及在暂时的“离网离视”过程中,能够用什么其他替代性方式来充实闲暇生活。尽管这项活动并不具有严格的科学性,但是,其中所发现的有关媒介使用与青少年闲暇生活的特点与问题,仍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图1:活动参与者日常接触电视的频率
图2:活动参与者日常接触网络的频率
一、媒介使用和闲暇时间的替代性活动
参加活动的24名青少年,日常的媒介使用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四个方面的需要。一是个人兴趣,如看电视只看体育比赛转播,“有比赛就看,没有比赛就不看”。譾訛二是为增长知识,如收看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论坛》,“(离网离视)错过了,有点可惜”。三是满足社会交往需要,如使用电子邮件、QQ,通过收看某个电视节目保持同学之间的共同话题等,“没有网络又成天在家,竟有与世隔绝的感觉”;“QQ 上的朋友该想我了”;“同学聊最近的电视节目一点插不上话”。
最多的媒介使用目的是用作娱乐与消磨时间,排遣孤独感,如打电脑游戏、看电视剧,“从来没有想象没有电视的生活,就像从来没有想象没有灯一样”;“开电视机是习惯动作,但电视本身并没有多大吸引”;将电视和网络看成是闲暇生活中最重要的陪伴,“虽然我不是很喜欢看电视玩电脑,可是它像我的寄托一样,真奇怪,在家无聊就会拿遥控器漫无目的地换频道”;“说是走亲戚,实质上不过是更换每天看电视的地点”。
由于接触媒介的目的不同,因此在暂时的“离网离视”中,可替代的闲暇活动方式和心态也大不相同。相对而言,那部分纯粹为满足个人兴趣和增长知识的媒介使用目标,是比较容易找到替代性的闲暇活动来达到的。比如,改看电视体育转播为收听广播和读报,一位“离视”组的同学上网就发现“NBA网上资料比电视全”;或者“发掘阅读兴趣,发现经典作品没有商业成分,比电视更有价值”,甚至“没电视可看,死心了,正好用这个时间来做数学题”。青少年的社交需要是十分必要的,若暂时不能通过看电视、上网这样的媒介行为来满足,要是能与同伴参加一些其他带有集体性的活动,大多也比较容易适应,包括补课的课间跟同学聊天,参加学校组织的看电影、参观博物馆和社区活动,跟亲戚家的孩子一起玩,“跟同学打球时似乎忘记了电视”,“比昨天习惯一点也开心一点,主要是因为约邻居打篮球”等等。家长也认为,对于孩子来说,同伴是十分重要的,“今天一整天跟同学玩,不像以前放假就在家看电视,说也没用”;“有其他游戏项目,孩子就不迷恋电视”。
但是,假期中有同伴陪伴玩耍的机会并不多,有家长认为,独生子女缺少玩伴,在看电视的时候孩子会比较安静,“电视就是最好的伙伴和消遣”,因此,无论是社交需要还是娱乐和消磨时间,青少年在缺乏同龄人进行其他游戏活动的时候,失去了大众媒介,确实会带来比较大的心理落差。特别是由于假期没有课业负担,在家长上班的时间里,独生子女独自与电视电脑相伴是娱乐和消磨闲暇时间的重要方式,“以往寒假都是与电视为伴,一坐三四个小时,中午吃饭也匆匆忙忙,将近晚饭时间才做一点作业,吃过晚饭又会在电视机前度过整个晚上”;即使有电视电脑陪伴,无聊感也时常浮现,“电视没什么很精彩的,游戏早玩厌了,干什么都没兴致”。于是,电视和电脑暂时抽离的日子就自然变得更加难熬:“一个好办法就是出去乱晃,或者不停睡觉,躲在床上发呆也行。看小说,却不记得看了些什么”;“我平常书都不碰的,没想到我竟然无聊地看起了书,可想而知这个寒假我是过得多么无趣”;“也许生活就是这样,读书时想放假,放假后又怀念读书,很矛盾。看电视又觉得浪费时间,不看电视又无聊透顶,想出去玩又怕找不到玩伴。尽量看(电视),还是尽量少看?我也搞不清楚”。
二、媒介使用与闲暇生活中主动的快乐意识
对于参与活动的青少年来说,媒介使用作为满足娱乐需要的重要手段,暂时抽离电视和网络,收听广播音乐节目和MP3成为主动的闲暇娱乐的首选。“听音乐成了另一大乐趣”;“(不上网、不看电视)过得简单、悠闲,边做作业边听音乐也觉得还是快乐和满足的”,“同学送的CD一直没时间听,不能上网看电视就干脆听音乐吧”;“我可以7天不看一点电视,但是一天不开收音机,我的生活将无法想象”。其次是玩掌上游戏机,“好在不上网还可以打掌机”,“想玩电脑看电视,被爸爸阻止了,只好玩掌机,也蛮开心”。部分同学通过看电影和阅读通俗小说,主要是侦探、武侠、言情小说来替代。但是,在“离网离视”的一周间,即使有上述闲暇娱乐,多数活动参与者仍然感到无聊。
尽管有同学认为,参加这个活动,并不是单纯地考验自己的意志力,而是试图引导自己“寻找一种更自然、更活泼、更丰富的生活。并不是要像苦行僧那样克制自己的欲望一忍再忍,而是找一些更有意思的活动”;也有家长希望孩子“通过这个活动懂得一个道理,快乐是需要自己去创造、发现并感受的”。但遗憾的是,习惯了电视收视行为的盲目性和惯性,习惯了网络游戏的强烈视听刺激,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在闲暇娱乐中,十分缺乏主动的快乐意识,只是在用一些比较被动的方式“熬过”活动的每一天,“不能打电脑觉得没事做,就一直睡觉”,“这天是不打电脑的最后一天,可是就快忍不住了,只有睡觉”,“快睡晕了,有种惨兮兮的感觉”,这类感受是相当普遍的;甚至有家长说,孩子感到无聊,“(活动主办者)每天打电话来盯,孩子接电话、接受记者采访也成了消磨时间的手段”;在活动结束后,有同学反思“觉得(这一周)不够丰富,说明自己的生活其实是很无聊的,没有什么兴趣爱好,本可以画画、练字、弹钢琴、做家务,但是都没做到,很遗憾”;感到“想想我们这一代人也真是悲哀,除了上网看电视似乎就没有能力给生活找点乐子了”。
在活动中发现,相对于那些用倒计时的消极态度等待活动结束“解放”的同学,具有比较强的主动的快乐意识的青少年,往往更容易选择用一些与自己的兴趣爱好相关的非媒介使用的其他活动来自娱自乐,无论是琴棋书画体育运动还是逛公园看展览,哪怕与小伙伴在户外无目的的“疯玩”,闲暇时间的快乐感也相对更充分。如一个学画的同学觉得“要是没有画画,离网的日子会无聊又难过,有一个爱好沉浸其中是很重要的”;另一个同学“因为离网,多出时间研究棋谱,终于下象棋下赢了爸爸,很高兴”;或者“在学校和同学打篮球,觉得没有电脑也能好好的快乐生活”;“去溜冰,很兴奋,但是溜冰之后回到家里觉得家里好安静,好不习惯”;尤其到活动后期,主动发掘和拓展兴趣爱好所带来的快乐感比较明显,“觉得看书的速度比以前快;记者问还有几天活动结束,答不上来,似乎已经不在乎到底还有几天不能上网看电视了”;“今天画漫图、拼图,感觉与前几天不同,心情好像越来越好,时间有点不够用”,“活动就要结束了,有点舍不得”。
这类主动性比较强的青少年,由于“回顾活动的一周没有太大困扰”,因此在活动结束后,多没有出现“发泄性”、“报复性”看电视上网的反弹行为,“只不过回复到活动以前的正常状态”。相反,那些消极被动熬过活动结束的青少年,活动一结束就“简直沉浸在电视里,从频道1到60不知道来回多少次,电视确实丰富了我平淡的生活,今朝有酒今朝醉,有电视就尽情看吧”;或者发出“以后一定要珍惜可以看电视的每一分钟”的感慨,甚至出现“上网,有种疯了的感觉,打网游到凌晨5点,日夜颠倒”的情形。
三、家庭关系:媒介使用与闲暇生活的重要影响因素 由于这次活动要求参与的青少年和家长一同填写每天的“离网离视”活动日志,两相对照,并参照活动前的小调查,发现家庭关系对青少年的媒介使用和闲暇生活有相当重要的影响。
参与活动的青少年家长大体上可以分作三类,一类是家长觉得孩子的自主性和自觉意识比较强,比较放心,觉得孩子“寒假日程都自己安排好了,很省心”,或者孩子社会活动比较多,“整天忙碌,一切有条不紊”,家长和孩子之间有比较深层次的对话和沟通,但具体的媒介行为和闲暇生活由青少年自己把握。因此,孩子会觉得参与这个活动虽然坚持到底,也并不觉得无聊,但是“这个过程不开心,感觉不自由。我能对自己负责,难道就不能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媒介玩一会儿?”在这个过程中,家长的媒介观也会对孩子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比如家长认为,现代社会媒介深入生活的每个角落,青少年“如果真的完全离开网络和电视,思维会不会跟不上时代?”孩子也认为,“电视已经融入了整个城市,连地铁里都有移动电视。关键在于怎样有选择地看电视。”
另一个极端是,家长对孩子的媒介使用和闲暇生活,要么关注不够,束手无策。如有活动参与者的家长,在孩子“违规”上网的那天,依然在活动日志上写一个“好”字,或者在孩子并没继续填写的日志空白页上继续签名;要么忧心于孩子沉溺于网络电视影响学习,试图通过参加这个活动让孩子“戒网瘾戒电视瘾”,这类家长一般对孩子不信任,采取一些比较极端的武断做法,比如将孩子送到没有电视机的亲戚家中造成物理的“离网离视”,将家里的电脑上锁,等等。往往这类家庭,孩子在参加活动中感到无所事事、百无聊赖、情绪不稳定,在活动结束后“反弹”的情形比较严重。
大多数的家庭介于这两类之间,在活动中体现出独生子女家庭的典型特征,即家长不仅对孩子的媒介使用行为高度关注,而且在活动期间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帮助孩子度过“离网离视”的一周。这些家长除了晓之以理,希望孩子能通过参加这个活动培养比较健康的媒介行为,也动之以情,陪着孩子不上网不看电视,陪着孩子打球逛街,带着孩子走亲戚,每天尽可能给孩子安排有意义的活动,事无巨细,无所不包。然而,由于孩子大量的时间是一个人独处,或者跟父辈祖辈在一起,少有同龄玩伴,父母的良苦用心并不能得到孩子的理解和认同。家长为了培养孩子电视以外的兴趣,跟孩子一起拆装机械小闹钟,觉得兴致盎然的过程,孩子却事后在日志上写下一个字的评价:“困”;家长跟孩子谈心,给孩子讲小时候没有电视却可以听爷爷奶奶讲故事的温馨往事,孩子则感慨“终知父亲小时候的苦”;家长抱怨“在孩子看来没有电视看就无事可做,从来想不到帮父母做家务”,孩子则觉得“看妈妈做家务那么辛苦,真不想长大”;家长精心安排各种家庭活动,聊天购物走亲访友,孩子依然感到“家里没有差不多大的小孩,很孤单”。活动前的小调查显示,超过61.4% 的家长会陪伴孩子一起看电视,但是只有52.3%的家长会边看电视边跟孩子交谈讨论与节目内容有关的话题,而看完电视以后还能就电视内容跟孩子交谈讨论的只有38.1%。而能够陪孩子一起上网并就有关内容进行交谈的就更少。
四、讨论:媒介、闲暇、生活方式与青少年媒介权利 本次活动中设计的小调查显示,参加活动的青少年看电视和上网的首要目的,分别是满足娱乐需要和社会交往需要(参见表3、表4),而这两方面的需要,上述分析显示,是比较难于完全依赖于其他媒介的替代性作用来解决的。 表3看电视对下述需要的满足程度
(1表示十分不满足,10表示十分满足) 表4上网对下述需要的满足程度
(1表示十分不满足,10表示十分满足) 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少年在闲暇生活中选择什么样的媒介和如何使用这些媒介,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选择和定义自己的生活方式。大众媒介是青少年闲暇生活的重要部分,但并不是全部,无论是娱乐需要、社交需要,还是获取知识、满足个人兴趣喜好,皆无法完全依赖大众媒介。然而,这次活动发现,在“离网离视”的一周时间中,大多数参与者都是独处或者跟家长在一起,在父母上班的白天时段,很多孩子被送到爷爷奶奶家,在活动期间,只有少数参与者,偶尔有机会跟同学、邻居或亲戚的同龄孩子一起玩耍,同伴游戏的缺乏是青少年闲暇生活过度依赖大众媒介的重要原因。其次,户外活动的缺乏———既缺乏伙伴也缺乏场所,也导致孩子只能把大量的闲暇时间消耗在家里与电脑和电视为伴,除了少数家长在活动期间陪孩子打球跟孩子一起运动之外,大多数参与者都少有机会能找到一起运动的同伴和场地。此外,适合青少年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严重不足,使得在没有电视和网络的日子里,跟父母一起逛超市、逛街购物、在书店看书,成了绝大多数活动参与者的共同经历。活动期间,只有少数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去参观博物馆或美术馆,一两个同学逛过公园,或者跟家人到附近短途旅行,在这个现代大都市里,青少年能够消磨时间愉悦身心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少之又少,以至于有参与者感慨找不到可以“跟同学一起去玩又不用花钱的地方”。
更值得关注的是,无论青少年日常的电视和网络行为,或者“离网离视”一周的其他替代性媒介使用,除了恰好正在公映的电影《哈里·波特3》,几乎没有参与者提到专门的青少年媒介内容在其闲暇生活中的作用,而青少年所大量接触和使用的大众媒介,也都停留在跟随以成人为主要对象的媒介内容的视听阅读上,完全没有相应的媒介参与行为,看不到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多元、平等、自主的青少年媒体权利保障的具体体现。几乎所有在活动中接受媒体采访的同学,都对这生平第一次与记者面对面,在活动日志里留下了十分新鲜和兴奋的记录。
大众媒介是青少年成长阶段重要的社会资源,不仅是青少年信息、知识和娱乐资源的重要来源,是青少年闲暇生活中促进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更是帮助青少年获得和发展对他们生活其中的社会环境的认知能力,并形成和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的重要平台。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分享和参与文化与社会生活的理念为起点的青少年媒介权利,有学者概括为媒介接近权、有益信息知晓权和媒介参与权三个方面。从这个视角出发,关注“离网离视”活动中呈现出来的青少年媒介使用和闲暇生活的种种特征和问题,不仅有助于中国大众媒介在促进青少年媒介权利领域的积极发展,也同样是在中国开展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的起点和目标。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媒介素养研究中心(筹)) 注释:①本文为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媒介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一部分,项目批准号:04JZD00038,合同号:04JZDH0038
②W .Shramm,J.Lyle & W .B.Parker(1961),Televisioninthe Lives of our Childre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③尼尔·波兹曼著,吴燕莛译:《童年的消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④该实验的后续跟踪调查仍在进行中。
⑤该数据和后续图表数据均来自活动开始前的问卷调查,其中回收的问卷为21份⑥本引文和后续所有没有其他注释的引文,皆出自本次活动的“离网离视”活动日志。
⑦卜卫:《大众媒介对儿童的影响》第61~65页,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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