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作者欧阳杏蓬有一面之缘,尽管欧阳先生一直以“农民工”自嘲,从外表上看,我实在无法发现他与“城市人”有什么区别,戴着斯文的眼镜、从事文化策划的工作,开着不赖的轿车,唯有喝酒时候的豪爽,以及偶尔冒出来的粗口,那浓浓的湖南口音,是城市人难有的直率和真性情,让人倍感亲切,一下子拉近了距离。
看完欧阳先生这本书,我才发现我的迟钝,甚至麻木。因为我发现,这是一种误解,造成误解的唯一原因是,我们从未走进他们的内心。
以“农民工”自居、以“寄居者”来为其书命名,它所指向的,是作者的生存状态。正如作者自述的,从1992年离开家乡湖南到广东,既有寻找希望和梦想的冲劲,也有遭遇的找工作、语言交流,还包括暂住证、孩子教育、社会保障等的政策性问题的苦恼和无奈,这让他备受折磨,成为他生活中挥之不去的恐惧。
这本散文集,记载的就是这些生活的琐碎和杂乱,它更像是作者的内心的独白。颓废、低落、失望与好奇、欣喜、希望等夹杂,且充满互相矛盾——也许,这才是作者生活的全部,农民工生活的全部真相。
在我看来,所谓的“广州读本”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作者笔下那些象征着城市意义的汇侨新城、天河北路、广场包括天字码头、白云山,它所显示的,是作者与城市的距离——“寄居”才是重要的,因为对一个寄居者来说,城市只是一个匆匆而过的驿站,“暂住”才是他永恒的状态。
与众多从农村走出来的农民工,作者对城市有深深的认同感,城市曾让他感到好奇,曾经是他梦想和希望所在,而因城市而改变了的生活,又让他感到满足。但是,现实中频繁遭遇的不公又使他感到由衷的焦灼。
这种内心的挣扎,有了让人困惑的自相矛盾描述:“很多时候,作为一个外来工,或者农民工,我和城市一直有隔膜。这最大的原因,来自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想当城市的主人,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这个城市所能提供的服务。城市向我们敞开了街道,却没有敞开思想的大门”。
只是,他又无法抑制和掩饰自己的不满:“我们像受伤的树,在必要的时候,是城市直接牺牲的对象”,“如果不想离开城市,现在只有一个办法,那就站成一棵街边的树,用最大的努力和热忱保持沉默,忍受没有鸟的孤独,并习惯冷漠,独力撑起一片天地来,才能成为这车水马龙的城市的一个部分”。
在我看来,这具有普遍的象征意义。无可否认,农民工受益于改革,当流动的枷锁被打破之后,他们得以出走出缺乏资源、缺乏机会的农村,并在一定程度上在城市实现了他们的梦想。与那些仍然走不出农村的儿时玩伴相比,他们有满足感,正是这种满足感让他们对以城市为代表的秩序有深深的认同感。只是,市场经济公平规则的启示、现实中频繁遭遇的明显不公,不可避免让他们开始审视自身并滋生反叛的精神。
“寄居者”显示的,就是这种不满的情绪,它所显示的,是作者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的精神世界。
这多少构成了某种困境。当然,我并不是说,“改革”不可避免产生了它自身的“掘墓人”,只是,我们应该看到,作者以一个农民工的切身感受,诉说着那些诸如暂住证、农民工子女教育、社会保障政策等,给他们带来的长久精神伤害,他们像受过伤的鱼儿一样,因为怕疼,永远走不出那曾被框定的世界。
行文至此,我想起著名学者亨廷顿曾警告的,发展中国家进城农民的第二代,将是社会革命的主要力量。由于他们没有父辈们相对的满足感,他们对于种种的歧视更为敏感,而要求融入主流社会的诉求也更加强烈。
如果我们把从1992年就从农村走进城市的作者贴上“第一代农民工”的标签,我们发现,尽管作者有诸多的抱怨,但是他仍然还是会把自己无法融入主流社会的原因归咎于自身,并认为自己可以通过“言说”寻找民工生活的平衡。
我不想提醒作者可能还在“蒙蔽”的状态下,然而需要指出的,这样的平衡实际上是脆弱的平衡。也就是说,如果在不久后的某一天,作者发现自己的子女仍然是在重复自己的命运时,作者该如何去掩饰自己的失望和愤怒?而更为令人揪心的问题是,当进城农民的第二代走上历史舞台时,中国社会当如何去面对这些深具破坏性的力量?
也许,唯一的通途是,从解决作者充满矛盾的精神世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