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让家长责备,不如让家长参与 某校家委会组织举办的“保护母亲河”亲子活动中,一位家长正在讲解。(资料图片) 山东省博兴县第一小学的家长委员会几乎与这所学校同时诞生。这一特点注定了其从成立之初就不是“花瓶”。
1997年,博兴一小刚刚建成,办学经费十分紧张。在此背景下,博兴一小探索成立了该校今天家委会的雏形——博兴一小社区教育协会,其主力便是家长。“当时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利用家长和社区资源,帮助学校解决一部分办学经费。”博兴一小副校长刘培军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后来的实际效果也让学校满意。
就拿2004年的一件事来说,当时学校看到了多媒体在教学改革中的巨大作用,希望能让孩子们早日用上多媒体设备,但经费难以解决。社区教育协会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动员家长捐款购买多媒体。当时的社区教育协会理事长对家长们说:“钱不是给校长的,也不是给老师的,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很快,博兴一小的孩子们率先用上了多媒体。
刘培军说,在那个时期,更多的是家长被动为学校服务,学校对家委会的探索还处于初级阶段。
2009年12月,对刘培军等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探索者们来说,是一个历史性时刻——山东省教育厅推出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在全省中小学设置学校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委员会成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为探索中的基层学校指明了方向。
在“办法”的指引下,博兴一小正式建立了家委会,家长参与的热情出乎学校管理者的意料。家长们不仅参与学校的监考,还积极参与学校课程建设、学校活动组织等。博兴一小的学校管理者大受鼓舞,建起了系统的家长资源库,并进一步调动家长主动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
2010年6月,基层的探索者们又迎来了好消息。经数月的专项调研后,山东省成立了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该项目计划以3年为一个周期,3年内在全省培育100所左右的家委会建设典型学校,以此带动全省中小学校的家委会建设。
2010年11月,山东省在博兴县召开“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交流会”,大力推进家委会建设工作。至此,全省大部分中小学都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同年年底,山东教育改革规划纲要又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一章中,专门提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探索建立由政府、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学校管理组织”,大力推进家委会建设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如此重视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目的何在?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山东省自2008年1月启动新一轮素质教育以来,始终面临着一个巨大挑战,就是如何获得广大学生家长的认同、理解与支持。同时,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化,学校也面临着课程资源不足的严重制约。
此外,张志勇认为,没有哪位家长不爱自己的孩子,不关心孩子所在的学校,不关心孩子在学校里接受什么样的教育,不愿意为孩子的发展贡献力量。基于以上四个基本假设,可知学生家长既不是学校教育的外在异己力量,也不是“双刃剑”,而是可靠的内在力量和同路人。
因此,对待学生家长这一重要的学校教育利益相关方,与其将其关在学校大门外,观望学校教育、议论学校教育、指责学校教育,还不如把家长们请进学校,让他们了解学校教育、参与学校教育、支持学校教育。按照“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已成为山东省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有一种观念,就是一提家委会,有些人便认为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许多学校都有。”张志勇认为,关于家委会的认识应“与时俱进”,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正式提出“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为标志,家委会建设已经从德育、家庭教育阶段,进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阶段。
在这种大环境下,山东的中小学迅速行动起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