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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00:2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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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学萍


在莫言未获诺奖之前,觉得他表情木讷、相貌猥琐;得了诺奖之后再看他,顿觉他目光深邃,甚至连微微昂扬的头颅也让人感受到某些高贵的气息。
由此可见,世俗的褒贬,就像一面哈哈镜,它影响着世俗的我们对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的理性判断。
诺奖评审委员会一位我不知道名字的发言人说:“中国人把诺奖看得太重,它不是世界冠军,能获得诺奖的作家是好的,但世界上好的作家很多。”莫言自己也一直在强调:“中国好的作家成群结队……”
这让我想起著名球星——伊涅斯塔。当西班牙队夺冠,他自己被评为本届欧洲杯最佳球员时说:“对我而言,最佳球员奖是额外的惊喜……随队征战欧洲杯已是无上荣誉,根本没奢望获得MVP,这种被人投票决定的奖,再讨论也没意义。而且,我怎么跟梅西比啊,他一个赛季进了70多个球。”
都说,低调就是腔调。喜欢莫言,大概就是因为他和球星伊涅斯塔一样,拥有这种可贵的腔调吧!
石头一样敦实的莫言,在凤凰卫视接收著名主持人许戈辉的采访时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我最初的创作动机就是为了能一天三顿吃上饺子。”在被央视主持人董倩追问“你幸福吗”时,他又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我不知道。”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莫言实在无甚了解,我对他的喜欢,绝大部分源自于这些鸡零狗碎的报道。
著名的音乐文化人高晓松在脱口秀《晓说》开场白中说:“不做公知,也不做公敌。”知名专栏作者宋石男评对莫言的评价则是:“不做勇士,但也并非隐士,在他的小说中,仍然充溢着对历史、对现实苦难的揭示。”
喜欢莫言,更多源自于他作品本身。也许是自由生活在农村,莫言的作品总能让我产生一种深刻的亲切感和认同感。他善于用幽默、狡黠、隐晦等种种手法,让读者在作品中感悟到诚实的、懦弱的、裸露的,我们自己。
读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那种扑面而至的泥土气息瞬间打动了我。小说以一种惊心魂魄的夸张写出了主人公——小黑孩难以承受的生活重负。但就是这个又脏又瘦、在生活的重压下挣扎着的小黑孩,却那样机敏而又充满灵性:他能听到头发落地的声音,能看到湖面上神奇的气体,能感受到星光的温暖,能把一只红萝卜看得那样神奇。
正是渗透于黑孩这个人物形象的童话式的非现实因素,让我觉得他和《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形象有些许相似。只不过孙悟空是人们在专制压迫和长期压抑下所形成的那种造反情绪和愿望的抽象、象征。而黑孩却是中国农民那种能够在任何严酷的条件下都能生存发展的无限的生命力的抽象和象征。无论黑孩那种超自然的、神秘的承受苦难和忍耐痛苦的能力,无论黑孩那在刚刚能活下去的恶劣条件下仍能保持那么多幻想,仍能顽强地去追求的炽烈感情,都不能把它们只看做是人物性格,而是应当做作者对中国农民的反思。其中,有他的热爱、理解和信任,也有忧虑、怀疑和批评。
喜欢莫言,喜欢他对人类苦难的巨大悲悯。读他的小说,心中会涨涌起一种无法准确表达的情绪:
秋天的一个早晨,潮气很重,杂草上,瓦片上都凝结着一层透明的露水。槐树上已经有了浅黄色的叶片,挂在槐树上的红锈斑斑的铁钟也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队长披着夹袄,一手里着一块高粱面饼子,一手里捏着一棵剥皮的大葱,慢吞吞地朝着钟下走。走到钟下时,手里的东西全没了,只有两个腮帮子象秋田里搬运粮草的老田鼠一样饱满地鼓着。他拉动钟绳,钟锤撞击钟壁,“嘡嘡嘡”响成一片。老老少少的人从胡同里涌出来,汇集到钟下,眼巴巴地望着队长,像一群木偶。队长用力把食物吞咽下去,抬起袖子擦擦被络腮胡子包围着的嘴。人们一齐瞅着队长的嘴,只听到那张嘴一张开——那张嘴一张开就骂:“他娘的腿!公社里这些狗娘养的,今日抽两个瓦工,明日调两个木工,几个劳力全被他们给零打碎敲了。小石匠,公社要加宽村后的滞洪闸,每个生产队里抽调一个石匠,一个小工,只好你去了。”队长对着一个高个子宽肩膀的小伙子说。
小石匠长得很潇洒,眉毛黑黑的,牙齿是白的,一白一黑,衬托得满面英姿。他把脑袋轻轻摇了一下,一绺滑到额头上的头发轻轻地甩上去。他稍微有点口吃地问队长去当小工的人是谁,队长怕冷似地把膀子抱起来,双眼象风车一样旋转着,嘴里嘈嘈地说:“按说去个妇女好,可妇女要拾棉花。去个男劳力又屈了料。”最后,他的目光停在墙角上。墙角上站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孩子赤着脚,光着脊梁,穿一条又肥又长的白底带绿条条的大裤头子,裤头上染着一块块的污渍,有的象青草的汁液,有的象干结的鼻血。裤头的下沿齐着膝盖。孩子的小腿上布满了闪亮的小疤点。
“黑孩儿,你这个小狗日的还活着?”队长看着孩子那凸起的瘦胸脯,说:“我寻思着你该去见阎王了。打摆子好了吗?”
孩子不说话,只是把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直盯着队长看。他的头很大,脖子细长,挑着这样一个大脑袋显得随时都有压折的危险……


——摘自《透明的红萝卜》
关于文学的理想主义,莫言说:“优秀的文学作品是属于人的文学,是描写人的感情,描写的人的命运的。它应该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上,应该具有普世的价值。”莫言深爱的也深恨的是农村。因此,他的普世价值指向的是土地。
莫言曾说过一个关于“歌德和贝多芬在路上并肩行走突遇国王”的故事。他说“像歌德那样,退到路边,摘摘下帽子,尊重世俗,对着国王的仪仗恭恭敬敬地行礼反而需要巨大的勇气。”
也许在艰难时代长大的他,深知驯服中藏着牺牲与妥协,而这同样需要勇气。因为,战胜自己的骄傲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喜欢莫言,喜欢他这份世俗的真实。在体制无处不在的世界中,选择退缩到文学的王国,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懦弱,同时维护这个王国的纯洁性,需要怎样的隐忍与智慧?
他自荐给全世界大学生阅读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似乎最符合瑞典文学院对他作品的评价:“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官世界。”
我的故事,从1950年1月1日讲起。在此之前两年多的时间里,我在阴曹地府里受尽了人间难以想象的酷刑。每次提审,我都会鸣冤叫屈。我的声音悲壮凄凉,传播到阎罗大殿的每个角落,激发出重重叠叠的回声。我身受酷刑而绝不改悔,挣得了一个硬汉子的名声。我知道许多鬼卒对我暗中钦佩,我也知道阎王老子对我不胜厌烦。为了让我认罪服输,他们使出了地狱酷刑中最歹毒的一招,将我扔到沸腾的油锅里,翻来覆去,像炸鸡一样炸了半个时辰,痛苦之状,难以言表。鬼卒还用叉子把我叉起来,高高举着,一步步走上通往大殿的台阶。两边的鬼卒嘬口吹哨,如同成群的吸血蝙蝠鸣叫。我的身体滴油淅沥,落在台阶上,冒出一簇簇黄烟……鬼卒小心翼翼地将我安放在阎罗殿前的青石板上,跪下向阎王报告:
“大王,炸好了。”
我知道自己已经焦煳酥脆,只要轻轻一击,就会成为碎片。我听到从高高的大堂上,从那高高大堂上的辉煌烛光里,传下来阎王爷几近调侃的问话:
“西门闹,你还闹吗?”
……
“冤枉!”
我喷吐着腥膻的油星子喊叫:冤枉!想我西门闹,在人世间三十年,热爱劳动,勤俭持家,修桥补路,乐善好施。高密东北乡的每座庙里,都有我捐钱重塑的神像;高密东北乡的每个穷人,都吃过我施舍的善粮。我家粮囤里的每粒粮食上,都沾着我的汗水;我家钱柜里的每个铜板上,都浸透了我的心血。我是靠劳动致富,用智慧发家。我自信平生没有干过亏心事。可是——我尖厉地嘶叫着——像我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大好人,竟被他们五花大绑着,推到桥头上,枪毙了!……我不服,我冤枉……我继续喊叫着,话语重复,一圈圈轮回。阎王与身边的判官低声交谈几句,然后一拍惊堂木,说:
“好了,西门闹,知道你是冤枉的。世界上许多人该死,但却不死;许多人不该死,偏偏死了。这是本殿也无法改变的现实。现在本殿法外开恩,放你生还。”



——摘自《生死疲劳》
后来,主人公西门闹分别投生驴、牛、猪、狗等不同动物,并通过这些动物的视角看这个世界,看1950年到2000年五十年间农村的历史变迁。种“魔幻现实主义”的章回体写作,跟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有异曲同工之妙。莫言曾说过,《聊斋志异》是对其影响较大的小说之一,是他的经典,案头床边常读之书,当成模仿的对象,是其重要的“精神源头”。
喜欢莫言,还在于他的小说语言总是那样惊心动魄,那样不讲道理,那样不合逻辑。许多时候,它脱离了人们的认识常规,脱离了语文老师教给他们的语法。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


——摘自《红高粱》
别的作家可以有深刻的思想,形象的描绘,但没有莫言这种极具有冲击力的语言。这种野性的、匪性的、肆无忌惮的语言冲击力,给语言学家出了一个难题,给语文老师出了一个难题。然后,许多人就说:怪不得莫言有这种风格的语言,他的原始学历才小学文化啊!
诚然,莫言没有接受多少正规的学校教育,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正成就了莫言,而那些众多的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们,在语言上却规行矩步。反思一下:我们在语文教学上那么划一的教育除了规整,还剩下什么?
说不定莫言的风格与他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时间少真有关系:因为没有任何人的限制,他可以任意把白云比作马比作牛比作羊都可以;因为没有人的限制,他可以听到颜色的声音,可以看到声音的颜色;因为没有人的限制他可以任意接受天马行空,野狐鬼怪。
这种语言的神奇和思维奇特,不能不说与他没有接受语文老师的规整有很大关系。喜欢莫言,他那“田间地头”似的语言,总令人忍俊不禁。
“提起我的奶奶,老太太话多了。她的话破碎零乱,像一群随风遍地滚的树叶。”(《红高粱》)
女人们正在笑骂着。话很脏,有几个姑娘夹杂在里边,想听又怕听,脸儿一个个红扑扑的像鸡冠子花。(《透明的红萝卜》)
突然降临的大喜事,像一扇沉重的磨盘,几乎粉碎了我的身体。《生死疲劳》)
“槐花的闷香像海水一样弥漫着……风吹来,把香气吹成带状。”(《金发婴儿》)
“隔着那件因湿而贴在身上的汗衫,我清楚地看到他的心脏在跳动,好像一只被关在笼中的野兔,碰撞着栅栏。”(《蛙》)
莫言的文字天马行空,读他的小说,你可以从任何一页的任何一行读起。它首先征服你的并不是故事和人物,而是语言本身。那一个个字都像是在叫着喊着,笑着跳着,活鲜鲜水灵灵地来拉你,拽你,把你带进高密东北乡的那个“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莫言语)
喜欢莫言,虽然他的许多作品年轻一点的未必愿看,就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会有几个人愿意耐着性子认认真真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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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6 01:46:14 | 只看该作者
倪江:莫言来了,很好  2012年10月22日  作者:倪江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中学生必然要经历一个当代文学历史化、经典化的进程。
  大江健三郎认为莫言的短篇小说成就可以跻身世界前五,或许是溢美之词,不过,莫言的短篇在审视“动荡”中国和揭示人性上确有过人之处,许多作品具有突破“禁区”的意义。
  粗粗梳理一下,可将莫言具有纯正文学品位的短篇作品罗列如下:《枯河》(一个爬上树的男孩闯下的“大祸”)、《老枪》(一个关于枪的宿命故事)、《白狗秋千架》(命运悲剧,曾被改编成电影《暖》)、《飞艇》(“飞艇坠毁”在小说中的象征意义令人震撼)、《夜渔》(神奇而宿命的幻觉)、《铁孩》(“大炼钢铁”年代一个孩子有了吃掉所有“铁”的神奇能力)、《拇指拷》(一种受困体验的写照)、《长安大道上的骑驴美人》(匪夷所思的权力与秩序失序状态的指涉)、《嗅味族》(还是大炼钢铁时代,一个孩子从一口井里找到了饕餮大餐)、《翱翔》(被强娶的姑娘真的飞起来了,人们围追堵截)、《月光斩》(民间复仇的白日梦)等等,这些作品的确具有跻身世界短篇小说之林的品质。
  我个人认为,《白狗秋千架》、《铁孩》、《翱翔》适合中学生阅读,它们是“莫言的”,而不是“太莫言”的。第一篇作品写一个回乡者遇到了过去的恋人,一件与“我”有关的意外改写了女人,残酷的命运指使女人要抵抗一次命运,但小说的结尾没有给出救赎方案。这个架构和主题具有永恒性,这是莫言眼底的中国农村的残酷,本土的语言人物,人性深度,文化批判,都使得作品不同凡响。《铁孩》中将饥饿年代的孩子吃铁筋、铁锅,甚至吃驳壳枪的细节描述得惟妙惟肖,令人匪夷所思却符合文学真实。在中学教材里,太缺少这一段历史和这类文本了。中国当代文学之所以得到世界尊重,正在于这种直面现实的勇气和良知。《翱翔》的婚姻自由主题并不难懂,如果中学生能够读懂《巨翅老人》、《骑桶者》、《沙之书》,就没有理由读不懂《翱翔》。而像《拇指铐》、《长安大道上的骑驴美人》、《月光斩》这样现代主义气息极为浓郁的作品,在解读上或有困难,作为课外选读却未尝不可。
  中学生必然要经历一个当代文学历史化、经典化的进程。莫言来了,很好。(作者系杭州外国语学校高中语文教研组长
  《中国教育报》2012年10月22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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