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和庆祝党的十八胜利召开,为全国中青年油画家以及深圳本土油画家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实现美术事业与美术产业的有机结合,“首届全国中青年油画展”将于深圳市举办。现将“首届全国中青年油画展”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
深圳市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协办单位
深圳画院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
深圳市大芬美术馆
深圳市大芬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侯宝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靳尚谊
主
任:吴长江、王京生、蒋尊玉、许钦松
副 主 任:刘健、朱乃正、吴忠、王永、罗烈杰、姜建军、董小明、梁宇、彭建安、刘晓杰、杨莉
委
员:丁杰、咸懿、张元、骆文冠、张奇、彭罡、杨晓洋、邹卫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芬油画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丁杰、梁宇、刘晓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咸懿、彭罡、杨晓洋同志兼任,为便于工作开展,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展览组、宣传组和运营组。
三、展出时间:2012年12月12日—2013年1月15日
四、展出地点:深圳市大芬美术馆
五、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评出优秀作品10件、入选作品90件。
六、征稿办法
展览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七、征稿要求
1、参展画家年龄要求为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本展览筹展宗旨、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原创油画作品均可投稿。
2、参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参加初评,照片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填写: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规格(高×宽厘米)以及作者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3、征集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截止,截稿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11月初初评。
4、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将视为无效稿件。
5、谢绝合作作品和超大作品投稿。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6、参加复评作品须提供原件。为了更好展示本人作品的整体效果与水平,作品自行装框。作品装框后的镜框外径长宽不小于80厘米,不超过200厘米。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7、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首届全国中青年油画展作品登记表》,并自行邮寄至组委会收件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组委会不承担作品运费及破损遗失等责任。
8、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3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9、组委会收件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美术馆
邮编:518112
收件人:张婷莉
电话:0755—84730682,89513233。
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 dfyhch@126.com
八、作者待遇
1、评选出的优秀、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10件,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由深圳市大芬美术馆收藏,收藏费10万元/件(含税);入选作品90件,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3、公开出版《首届全国中青年油画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1册。
4、所有优秀及入选作品将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一、展览信息可登录 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i.lg.gov.cn(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网)查看。
首届全国中青年油画展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