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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标分类学是教学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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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8 20:4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评修订的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

教育目标分类学是教学的金钥匙

——评修订的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

  《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手册》被认为是20世纪教育领域影响最大的4本著作之一。《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对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估按24个目标单元进行分类,构成了72种分类结果。《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的完成,表明知识分类学习论思想已被课程、教学和评估专家接受,是科学心理学与教学相结合进入新阶段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的最新进展

  1956年问世、布卢姆主编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一分册:认知领域》被认为是美国对全球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教育著作,它已被译成20多种文字出版。

  在广泛吸收各方面的评阅意见之后,修订者于1999年对该书修订的初稿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书名改为:《学习、教学和评估的分类学: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简称《修订版》。

  同原版相比,《修订版》的最大变化是提供了一个两维目标分类框架。后者在处理掌握知识与形成能力的关系问题上超越了原分类学。它将认知教育目标按两个维度分类。一个维度是知识,知识被分为四类: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元认知知识。另一个维度是每一类知识的掌握都分为六级水平,即记忆、理解、运用、分析、评价和创造。

  不同于原版的另一个特点是,《修订版》强调分类框架不仅用于学习结果评价,而且用于指导学生学习(学习什么)和教师的教学活动。也就是说,学习目标、教学活动和学习结果的评价都需要用新的分类表进行分类,并考察三者的一致性程度。

  修订版确立了哪些重要观点

  《修订版》吸收了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认知科学关于知识、技能与能力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好地回答了掌握知识、技能与发展学生的能力(此处为习得的智慧能力)的关系问题。从《修订版》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确立如下重要观点:

  第一,新的知识观。《修订版》所说的知识是广义的。广义的知识包括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元认知知识。也就是说,广义知识中不仅要回答世界“是什么”或“为什么”问题的陈述性知识,而且要回答“怎么办”问题的程序性知识。后者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技能,包括智慧技能和动作技能。

  第二,新的智育目标观。新的框架包括了各门学科的全部智育目标。所以我们可以推论,智育目标就是广义知识掌握的不同水平。最低的智育目标是知识的记忆水平,最高的智育目标是知识的运用达到了创造水平。《修订版》说:“尽管在我们的框架中我们不得不只讨论认知过程,而不讨论与之相应的知识类型,但是复杂的过程从来不会作为结果而教授。要成为‘结果’,它们必须与某种类型的知识相结合形成一个目标。”

  第三,新的能力观。修订的认知目标分类学中未出现能力这个术语。据此我们可以推论,作为智育目标的能力就是学生所掌握的不同认知过程水平的知识。也就是说,可以教会的作为智育目标的能力不在知识掌握之外,而寓于知识掌握之中。传统教学论之所以在掌握知识技能之外,再提第三个目标,即能力目标,原因是传统教学论中的知识和技能概念是局限的,不能合理解释学生通过教学活动后所获得的智慧能力。

  为了解释在同样教学条件下学生学习速度的个别差异,我们还需要另一个“能力”概念。该能力也就是心理测量学所测得的个体智力。个体的这种能力被称为潜能。著名台湾教育心理学家张春兴教授说:“对能力一词的概念可以得到如下两点认识:其一,能力分为实际能力与潜在能力两类,前者称为成就,后者称为性向(即能力倾向)。其二,性向又分普通性向与特殊性向两类,前者称为普通能力,后者又称为特殊能力。普通性向或普通能力也就是平时所指的智力。”前一个能力概念(即成就)是智育的目标,后一个能力概念(即IQ)不能作为智育目标,但它是影响学生学习速度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

  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能够教会的作为教学目标的能力可以而且必须用广义的知识来解释。这就为关心课程与教学改革的人们解决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关系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可以认为,修订的布卢姆认知目标分类学即《学习、教学和评估的分类学》是教育史上心理学家、课程与教学论专家和测量与评估专家通力合作,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实践问题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对于指导我国当前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有效教学必须回答的三个问题

  对于什么是有效教学,《修订版》认为,有效教学必须回答如下三个问题:第一,你把学生带到哪里(教学目标)?第二,你怎样把学生带到那里(教学过程与方法)?第三,如何确信你已经把学生带到那里(学习结果评估)?修订的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的整套理论和案例分析都是为了回答这三个问题而设计的。

  对于“去哪里”问题的回答,修订的分类学强调区分教学目标“是什么”和“不是什么”。关于认知领域的教学目标“是什么”,两维目标分类框架已经作了科学回答。为了防止混淆,《修订版》特别强调目标“不是什么”。该书第二章指出:“有些教育人士有将结果和手段混淆的倾向。目标描述结果——希望的结果,希望的变化。诸如阅读教科书,听老师讲课、从事实验和外出旅游等教学活动都是达到目标的手段。简言之,教学活动,如果被明智地选择和适当地运用,将导致陈述的目标实现”。在该书的结论部分,作者进一步指出,“如果不能把教学活动从教育目标中区分出来,这将会对学生的学习造成负面影响。当把重点放到教学活动上时,学生的兴趣可能更多地来自于交流活动,而不是从活动中学习。因为经验是重要的老师,必须从经验中学习。”该书还分析了教师为什么会将目标拟定为活动的三个原因。原因之一是,鉴于现在强调学生表现的评估,教师可以将学生的表现视为目标,如把“给议会写一封信”、“实施一项实验”作为教学目标;原因之二是,活动是可以观察的,便于教师对单元教学进程进行评估;原因之三是,有些教师深信教学活动(如经验)有自身的价值,所以认为活动与目标二者之间并无二致。尽管有这些误解,该书最后指出:“我们往往不适当地强调‘教——学’活动(手段)的成功,而不是学生学习(目的)的成功。”“碰到一项活动,教师只需回答一个基本问题:‘我期望学生去参加(或完成)这项活动之后学到什么?’”“简言之,如果你知道了要去何处,那么你就更有可能到达那里。”

  对于我国课程改革中出现的某些理论宣传的混乱,修订的布卢姆认知目标分类学强调目标“不是什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如何去那里”问题的回答,《修订版》强调用分类表指导教学过程和方法的设计。《修订版》反对把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相混淆,这并不是不重视学生的活动和内心体验。相反由于有目标分类学的指导,教师对学生认知活动的指导会更具体和更有针对性。

  《修订版》说:“与教学问题相关的结论有两个。第一,特定的知识类型有规律地伴随特定的认知过程。特别是记忆和事实性知识、理解和概念性知识以及运用程序性知识,它们往往相互联系在一起。知晓并依据这些规律进行教学,能使教师们更好地备课并更有效地授课。第二,如果不能把教学活动从教学目标中区分开来,这将会对学生的学习造成负面影响”。

  《修订版》指出:“4种知识的差异远不止语义上的不同。有证据表明,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应该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事实性知识通常是通过重复和复述来教授。与之不同的是,有些种类的概念性知识最好利用概念的正反例来教授。当像流程图那样的视觉展示可以被学生开发或利用时,教授程序性知识往往更有效。最后,反省认知知识的教授往往强调策略,而且通常是强调自我调节。另外,反省认知知识的发展形成要经历一段较长时间期,而通常不止一个教程或一个学期。”

  另一方面,《修订版》通过6个案例分析后作出总结:“尽管记忆、理解和运用与特定类型的知识相联系,但分析、评价和创造往往更是可概括的认知过程类目。也就是说,它们往往用于各种知识类型,作为活动,它们可以用于促进记忆、理解和运用。进一步说,由于这些较复杂的认知过程的普遍适用性,它们支配着学习和问题解决的迁移。但并不是说,学习和问题解决的迁移与知识无关。相反,我们认为,在利用诸如分析、评价和创造这些较为复杂的过程时,学生愈加可能在知识各元素之间建立联系。”《修订版》在评价了该书中的几个案例后指出,利用这些较复杂的认知过程是手段,其目的是促进知识的记忆、理解和运用。后三者才是单元教学的目标。

  对于如何确信学生已经到达那里的回答,《修订版》得出两个结论:第一,评估的目的多种多样,其中两个主要目的是: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给学生评分以反映其学习所达到的程度(总结性评估)。这两种评估对改善教学和学习都是重要且有助益的;第二,外部评估(例如州的考试、地区性的评分指导)会以不同的方式影响课堂教学,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教师需要寻求某些积极且具建设性的方式,以便将这些外部评估纳入课堂教学中。(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 皮连生 《学习、教学和评估的分类学: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L.W.安德森等编著,皮连生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

  《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3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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