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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要“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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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8:2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音乐课要“听”音乐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中西巷东门外小学 李 静


看了文章的标题,我们一定会产生这样的疑惑——难道音乐课堂不是学生听音乐的场所吗?难道音乐课还会少了“听音乐”这样的内容吗?而现实却往往让我们不得不感慨良多。


众所周知,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不论是声乐还是器乐的学习,都应该建立在良好的音乐听觉基础上,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该是音乐教学最根本的任务之一。而在我们小学音乐教学的实践中,有时候恰恰是忽略了“听”对于音乐学习的重要性。课堂中“唱”(演唱)、“跳”(律动)、“游”(游戏)、“演”(表演)等活动占去了太多的时间,学生很少有时间专注地倾听音乐,可想而知他们对于音乐的感受一定是浮浅的、浮躁的,课堂上刚刚学过的作品,下课后在头脑中已然所剩无几,或者就是过眼烟云,不着痕迹。长此以往,学生总是无法形成听音乐的好习惯,不想听,不会听,自然也就无法从音乐作品中汲取营养来滋养心境,陶冶性情,从而培养自己的审美情趣了。


如果说过去我们曾经过分强调音乐教学内容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对形式和手段的研究的话,那么在新课改后涌现出的大量倚重形式淡化内容的做法似乎又有了些“过火”的味道。“音乐”作为音乐课的根本属性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已有被众多华丽的形式与手段所掩盖甚至淹没的趋势了。如今在课堂的某种繁荣表象背后潜藏着这样的疑惑:学生爱上音乐课了,但他们真的开始喜欢“音乐”了吗?作为音乐教师,我们有否通过音乐课堂在学生和众多美好的音乐之间架起桥梁,结起纽带,我们的音乐课是否已真正成为学生爱音乐、学音乐的有效途径和平台呢?过分依赖形式手段的华丽和新奇来开展教学的做法导致在音乐课的教学设计和操作过程中产生了重“活动”轻“倾听”、重视觉冲击轻听觉感受、重肢体表现轻情感体验的问题。很多教师主观地认为“听音乐”必然是一种沉闷、枯燥、缺乏趣味的活动,故此采取回避的态度。音乐是一种声音,一种有着特殊结构形态的乐音体系,一种以声音为载体的人类精神产物。音乐对于人的影响一定要通过音响的刺激加以实现,听音乐的过程其实就是音响信号直接作用于人的听觉系统从而产生各种不同心理反应的过程。如果没有获得对音响真切的直观感受,仅仅凭借语言或其他诸如表情、肢体动作等来传达和感悟音乐一定是简单肤浅甚至是荒唐可笑的。新课程强调“审美体验”,某种意义上就是强调“听”音乐的重要性,只有“听”了,才会有所感受、有所触动、有所领悟、有所发现;只有“听”了,才会形成自身对于音乐美的判断力、甄别力。


也许有人会质疑了:音乐课上总在听音乐,在那种沉闷的气氛里学生能坐得住吗?是的,这种说法的确能够得到很多音乐教师的认同,特别是在当今某些功利化的教学观摩或比赛评优活动中,教师更不愿把一节只许成功不准失败的音乐课设计成那种沉闷的欣赏课,而是一味绞尽脑汁思考课堂怎么“活”起来,“火”起来,做哪些游戏,搞几项活动,总之就是想办法让学生动起来,最好四十分钟别闲着。可事实上呢?“无穷动”的肢体愉悦终究无法掩饰情感的苍白、思维的麻木,无法掩饰心灵与音乐之魂的疏离。


难道课堂中的“互动”就是简单的身体之“动”吗?身体“动”了就是积极参与了?那思维的投入算不算参与呢?答案是肯定的。是不是只要一提“听音乐”就一定要用“沉闷”这样的词汇来描述呢?答案是否定的。之所以新的音乐课程标准特别强调音乐欣赏即听音乐的重要性,是很好地体现音乐课固有属性的合理选择。在新课标倡导的新型音乐课中,感受、表现、创造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不同以往的音乐课特色,而在这三个内容中尤以“感受”居首,足以看出“听音乐”的重要性。在课标中“听”被具体表述为“聆听”。何谓“聆听”?我认为它至少包含了安静地听、专注地听、投入地听,有时候甚至要严肃地听、庄重地听等涵义。如此看来,要保证音乐课上“听”这个环节的质量和效果,作为音乐教师,我们就必须想办法营造、创设、提供有利于学生“听”音乐的各种条件,这其中既要依靠教室环境、音响设备、音响资料等硬件设施,也有赖于课堂纪律、教学组织形式以及学生兴趣和注意力等人为因素,更为重要的就是音乐教师对教材的合理安排,精巧布局,但凡此种种都最终归结为教师音乐艺术的深厚底蕴和教学艺术的游刃有余。同样的教材不同的教师来设计教学,结果会大相径庭(照搬教学参考书者除外)。而让我们常常叹服的就是那些名师,他们怎么就能匠心独运、妙笔生花、点石成金呢?在他们的教学中,智慧的珠玑俯拾皆是,心灵的蓓蕾吐露芬芳——这就是问题的答案,名师告诉我们,不要用“沉闷”来描述听音乐的过程!“听”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听,它涵盖了很丰富的内容,充满智慧,充满学问。


作为一名一线的小学音乐教师,我常常边教学边这样思考着,一方面和大多数音乐老师一样为自己的音乐课找不到很好的听音乐方式而感到苦恼和焦虑,同时也被名师们高超的课堂艺术感召着、激励着,坚定了“音乐课要多听音乐”的理念和方向,并在工作中坚持不懈地探索着。在教学实践中,我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如在教学舒伯特《摇篮曲》一课时,我课前搜集了多种版本、不同形式和风格的《摇篮曲》音响资料,有原文演唱的,有通俗唱法演唱的,有合唱,有重唱,还有器乐演奏的,整节课始终贯穿各种不同风格样式的《摇篮曲》音乐,配合多媒体课件演示,把音乐故事、音乐家介绍、“摇篮曲”体裁特点等教学内容“悬挂”于这棵“音乐之树”上,使这节课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学生大饱耳福,既牢固记忆了《摇篮曲》的主题旋律,又感受了作品温馨、安逸的氛围,熟知了“摇篮曲”的体裁特点,还了解了与音乐作品相关的人文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学习效果很好。这一方法也被我用在相同类型的《欢乐颂》、《惊愕交响曲》、《渴望春天》等欣赏课中,都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小小鼓号手》的教学中,设计一个老师小学时代参加鼓号队经历的虚拟故事情境,从观看少先队大队会出旗、升旗、退旗的整个过程到萌生加入鼓号队想法、参加入队考试遇到挫折、刻苦练习最终如愿以偿,故事情节缓缓展开,鼓号音乐渐次想起,音乐与情境完美结合,实物与画面交相辉映,鼓号节奏练习、歌曲学唱、思想教育融入其间,顺利完成了教学任务。相信从课堂走出的孩子们,会有很多像故事情境中的少年一样喜欢鼓号队,喜欢鼓号音乐,憧憬加入鼓号队员的行列。


作为音乐教师,我们的职责就是要“以美育人”,用音乐特有的方式向孩子们传达美的信息,在孩子们和那些浩如烟海的人类精致美妙的音乐产品间架桥铺路。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也有理由有职责让孩子们多听音乐,听好的音乐,好好的听音乐,听出音乐的好,让他们在记住音乐老师的时候,更记住那些不朽的音乐作品,当他们忘记音乐老师的时候,仍旧能哼唱出儿时记忆里的那些美妙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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