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2]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中国教育报》是教育部主管、全国唯一的教育行业日报,是教育系统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主渠道和重要行业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切实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对于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舆论宣传阵地,,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要积极支持《中国教育报》建立和完善通讯员队伍,主动提供线索,配合接受采访。要重视发挥高校专家学者作用,邀请他们撰写文章、评论,推荐给《中国教育报》刊发。要组织高校新闻专业学生积极采写基层新闻,踊跃向《中国教育报》投稿。
二、高度重视《中国教育报》的信息交流和学习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其服务育人、服务管理的积极效应。要把《中国教育报》作为广大干部师生提高学习、促进工作的有力助手,列入大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培训以及师范生学习研究的参考资料。
三、各地教育部门要重视《中国教育报》读报用报活动,确保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达基层。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对口支援、扶贫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让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小学都能阅读、用好《中国教育报》,不断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各地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赠送《中国教育报》,积极推动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和舆论氛围。
教育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