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评媒体“禁娱”:不悲伤的自由和暂停娱乐的必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4-22 23:3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评媒体“禁娱”:不悲伤的自由和暂停娱乐的必要2013年04月22日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漫画/高俊夫
【焦点话题】
虽然每个人都有不悲伤的权利,但并不代表可以无视他人的悲伤,歌舞狂欢,肆意放大自由的边界。对当下而言,暂停娱乐意味着对逝者的尊重和生者的慰藉。
雅安地震,房倒屋塌,数千人伤亡,消息传来,举国致哀。无数人在关注震区同胞的安危,献计献策捐钱捐物,这一幕幕的感人画面和2008年汶川地震时的场景无比相似——在遭遇此等天灾横祸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国民并不缺乏爱心和同情,他们懂得相互关怀。
在全民伤感的大环境下,部分电视台还在播放着搞笑娱乐节目,演艺人员在荧屏上插科打诨,惹得很多人在社交媒体上表达愤怒:国难期间,如此行径,简直是没心没肺没人性。随后多家电视台决定暂停部分娱乐节目,改为转播雅安地震相关新闻。其实从法理来讲,无论地质灾难或是恐怖袭击,无论遇难者是自己同胞还是他国路人,每个个体都可以有不同的情绪表达——既有悲伤的自由,也有不悲伤的自由。电视台有很多理由继续娱乐下去:广告商的合同要履行,艺人要靠演出赚钱生活,收视率事关电视台的收入……是否悲伤是一个个人选择问题,他人本来无权置喙。举国上下痛哭嚎啕,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将自己的悲伤加诸他人。陶渊明写道:“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即便是古人,也并没有禁止他人唱歌娱乐。
明代也有“丁忧”之说,父母去世要守孝三年,官都不能当了。然而一旦国家需要,又可以不遵从这个规矩,谓之“夺情”。明代权臣张居正就因为“夺情”之事在死后被抄家,祸及子孙。当然这就是政治斗争的范畴了。丁忧三年为期,这说明即便是极其重视礼制的前人们,依然认定悲伤是可以有期限的。不管发生了多么悲伤的事情,人总要过日子的,再大的灾难面前,人们都有不悲伤的自由。
然而,法理之外还有道德和人情。一般来说,约束人类行为有三种准则:宗教、法律、道德。道德是社会约定俗成的不成文准则,虽然不成文,却能起到约束人们行为的作用,盖其可以形成社会舆论,从而产生非暴力的强制性。对他人的不幸给予同情和慰问,而非自顾自地开心愉快,这是人之常情。古代在国丧期间搞娱乐活动是要抄家砍头的;如今文明社会,没有了这种不人道的法律。所以对当下而言,暂停娱乐也是有必要的,这种做法意味着对逝者的尊重和生者的慰藉。虽然每个人都有不悲伤的权利,但并不代表可以无视他人的悲伤,歌舞狂欢,肆意放大自由的边界,这正如在别人家的葬礼上嘻嘻哈哈,少不了被抽一顿大嘴巴。
其实,悲伤终有一天会淡然,会散去,人们又会抹去血痕,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那时候再娱乐也不迟,而现在,还请尊重更多人的悲伤。
□董啸(北京 专栏作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24 19:59 , Processed in 0.064318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