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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流”为什么也能美
汲安庆
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被视为抒情散文中的典范之作。
关于这篇文章的解读,历来都是从政治,或道德的角度。比如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认为该文写出了朱自清在“四.一二”大屠杀之后,既反感于国民党,又对共产党心存疑惧,不知往哪里去的“惶惶然”;还有政治暴力毁掉了我们的文化,作为五四启蒙知识分子之一的朱自清却徒叹奈何的一种无力感,“负罪感”。令人不禁对朱自清光洁、高尚的人格肃然起敬。
但是,福建师大孙绍振教授对此提出了质疑。
该文写于1927年7月,离“四.一二”大屠杀已经过去应该有三个月了,文章为什么不在开头说“这几个月心里颇不宁静”?朱自清对荷塘边热闹的蝉声和蛙声不感兴趣,为什么却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想到了“风流的季节”?朱自清说他在荷塘散步,是个自由的人,可以享受“独处的妙处”——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为什么很多人对这个细节视而不见?
在孙先生看来,朱自清所享受的自由其实是一种“伦理的自由”,带有“心理骚动的性质”,是老婆、孩子不在身边,才自然产生的隐秘冲动——《采莲赋》中描写的正是宫廷中的一群帅哥、靓妹划船,饮酒,嬉戏的场面,朱自清心向往之,可惜无福消受。
正是从这个角度,孙先生对余光中先生的困惑:朱自清晚上一个人出去竟然不带太太,这样解释道:“这就是没有读懂自由这两个字。人家要写的就是离开太太和孩子的一种特殊的、自由的心情,这种心情和跟太太在一起是不一样的。”并引朱自清《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为例,说“朱先生很诚实地写出他本想听一听歌妓的歌喉,但囿于知识分子的矜持,拒绝了,可是内心又矛盾,失落。”[1]
如果此说成立,那么一个问题随即就会产生——中国文学有“思无邪”的传统,讲究思想的健康,情趣的纯正,朱自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写一种美艳欲望的萌动,这是有“邪”的,不善的,因而也是不美的,怎么还能成为令人称道的文学经典呢?
无巧不成书。
近读华东师范大学陈子善教授编的《董桥文录》,发现董桥先生对英国一个名叫斯铁西.格雷克的女诗人赞不绝口。可是,从他所引的诗句来看,那位女诗人对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隐秘心理,竟然会任其自然流淌。比如,“我只是一个女人/我觉得寂寞”,“恐惧留在子宫里”,“恋情关上了他骨瘦如柴的门”……在很正统的读者眼中,这是多么不入流的感触啊,不雅,也谈不上美,似乎都上不了台面,连中学生都知道规避这种雷区式的话语,她怎么会毫无顾忌地写出来呢?诗集的名字更为大胆——《不穿奶罩的诗人》!令人忍不住怀疑其炒作的嫌疑,或者有情色写作的倾向。
奇怪的是,董桥先生还喻其诗“像三月里长出来的嫩叶,像这时火车窗外树上那几片刚绽出来的嫩叶”[2]!三月的嫩叶,那是很清新,很水灵,很洁净,给人以无限生机的那种美感的啊!可是,这样的诗,对某些人来说,只要你看,你听,眼睛、耳朵就是立刻要失去贞操的啊!少儿不宜,成人也不宜,典型的现代版“郑卫之音”嘛!
如何解读这种创作现象?
孙绍振先生从表现手法的角度,得出如下结论:“越是伟大的作家,越是深刻的倾向,往往越是隐蔽。有时,就潜藏在似乎平淡的、并不见得精彩的字句中。” [3]他显然是想强调含蓄美,朦胧美,一种克制的美,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可是,如果内质真的出了“问题”,再怎么掩藏,躲闪,即使形成了文学创作中的所谓“冰山效应”,甚至形象大于思想,又有什么用呢?中国人很信奉“文质彬彬”,思想与形式兼美的啊!说“深刻的倾向”,到底是指思想倾向,还是情感、欲望倾向呢?如果是前者,《荷塘月色》根本没有深刻的思想可言;如果是后者,又谈不上“深刻”二字。就算您谈含蓄美,朦胧美,克制美是十分正确的,可是女诗人斯铁西.格雷克的诗,根本不含蓄啊!为什么很有文学造诣的董桥也视之为美呢?
这是文本解读和文学创作必须解开的“结”。否则,永远都只能是是而非,思想意识一锅粥。
在我看来,这种写作中的所谓“悖论”,恐怕至少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这种所谓的“不善”(姑且服从这个假定)而美的现象,其实是一种“错位之美”。平时,我们满脑袋装的都是“真、善、美”统一的创作法则,但细究起来,这之间有时根本是无法统一的。比如,古人写的那首很搞笑的“咏雪诗”——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很真了吧,但你能说它美吗?在一般人的眼中,郁达夫的《沉沦》,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属于诲淫之作,是不善的。前者被很多评论家口诛笔伐,后者甚至在当时还被告上了法庭。但是现在的人们重新打量这些作品,却发现这些作品中自有一种个性之美,真切之美。这种真切当然不是原始生活的真切,而是情感的真切。通过个体的情感真切,写出了人性的情感真切,多么了不起啊!
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格雷克的诗歌,同样具有真切的美,是名副其实的真、美统一。西方有个自然主义美学家叫乔治.桑塔耶那,他曾经表达过这样一个意思:事物之所以美,就因为它能体现我们想象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又能使我们的潜能得到实现。[4]只要不昧着良心说话,朱自清的艳羡心理,格雷克的恐惧心理,何尝没有引起我们的联想和想象呢?拷问自我,谁没有这样的思想飘飞和相关的恐惧体验呢?但是,我们何尝意识到用很个性化的艺术形式,还有极富表现力的文字,将之锁定,并美美地呈现呢?
这就不能不谈谈作品的形式之美了。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这么一个现象:同样的事情,同样的道理,不同人去表述,其呈现出来的风貌是不一样的,有的活泼多姿,引人入胜;有的僵硬死板,味同嚼蜡;有的甚至严重走形,惨不忍睹。个中原因或许会有多种,但是形式绝对是很关键的因素。
设想一下,如果朱自清先生不是借《采莲赋》《西洲曲》中的相关记述,来含蓄地点染自己的情思,而是像郭沫若在《天狗》一诗中那样直接地倾泻自己的情感:我好想和那些靓妹们一起划船,一起饮酒,一起嬉戏啊,好想、好想啊!这样写会出现怎样的表现效果?即使赤裸如格雷克,其真率的语言还是经过艺术化处理的,“恐惧留在子宫里”,这是典型的将恐惧物象化,深刻化啊!且语言的搭配完全陌生化了,产生了一种令我们抗拒的魅力!
从西方符号学的角度说,朱自清的借联想以抒情,格雷克的感受物象化,意象化,不是给你认知的解释,而是给你感官的形象。这是很容易撬动作品的“联想轴”,使读者产生丰富的联想的。隐秘的情思,强烈的感触,借个性化的表现形式,美丽绽放,这对作家来说,是“奥秘不可测的东西在一瞬间的生动显现”(歌德)[5],对读者来说,则成了审美的“秘妙”(王国维),引领读者沉醉其间,为之玩绎再三。
形式之美的力量,由此可见一斑!
但也不能不注意美感的底线。
说了这么多,很多乐于写下水作文的老师,更别说学生了,其实还是不敢轻易在这方面剑走偏锋的。怕的是触霉头!
其实大可不必。近年来,中、高考作文阅卷,对一些所谓的禁区题材已经渐渐开禁了,比如早恋、抽烟、打架……一些很不入流,甚至有些阴暗的事情,是可以进入作文的。关键是看你怎么写!如果思想、情感与形式很匹配,事件、细节与人物特定的个性很匹配,一样可以化丑为美。这方面,我们真的应该对教师读者的责任、能力、眼光和审美素养,保有一定的信心。《水浒传》中,人物爆粗口的还少吗?即使被大陆学者热捧的董桥,其个性文章中不也夹杂了不少看似不雅的语句?但是因为符合人物的粗野形象,或者被用来自嘲,或抨击丑恶的社会现象,往往偏偏是这些生糙的语句格外给力,倘若换成所谓的高雅句子,反而会失真,失力,且失去了味道。
然而,美感的确有一个底线。
西方有人曾将审美的快感分为:高尚的快感、有益的快感和无害的快感。一般情况下,人们多追求高尚的快感,事事都朝这方面拔高,结果拔苗助长,反倒假话连篇,虚伪横行。
“满园出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你能说它高尚吗?显然不能,但有益——这毕竟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气象,无形中还开拓了人生的胸襟!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你能说有益么?似乎不能。有点颓废色彩,缺乏我们现在所说的“正能量”。可这到底是反映了东汉时代,时局动荡,社会黑暗,文人理想失落的苦闷和苦痛,在某种程度上还具有了史学的价值,你又不能说它有害。
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格雷克的诗句,你可以武断地说它的思想内质“不入流”,但绝对谈不上有害。他们把“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心理感受,通过艺术化的形式进行组织,锻造,已经成功地接通了人们经验的通感,使读者能在各自的内心激活相关的想象和体验,这本身就是一种创造之美。
事实上,只要我们不固执地纠缠在道德评判、雅俗评判的圈子里,而是代之以审美的眼光,审智的眼光,审新的眼光,甚至审丑的眼光,去看待个性化的写作和阅读,且能自觉地披沙沥金,是一定能充分、自由地享受美,并创造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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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绍振:《名作细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93—94页。
[2]董桥:《董桥文录》,陈子善编,四川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236页。
[3]孙绍振:《名作细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95页。
[4]转引朱狄:《当代西方美学》,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4页。
[5]转引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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