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王彬彬:语文课上的公民教育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0-28 09:0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彬彬:语文课上的公民教育


    作者:王彬彬     

  这几天,刚搬完家。搬家,主要就是搬书。在将书包装捆扎时,不免有所权衡。但新近得到的一本书,我却提醒自己一定要带上。这就是《高三10班在六楼--一个理科毕业班的“时事讲坛”故事》(江苏教育出版社,2012)。

  书由曹勇军主编,收录的是南京市第13中学去年毕业的高三10班59名同学的演讲词。曹勇军老师是中学语文教育方面的名师,刚过去的一学年,曹老师担任高三10班(理科班)的语文老师。就在这“冲刺阶段”,曹老师却做了一件似乎颇有些“不合时宜”、“不识时务”的事--开设“时事讲坛”:每周几次,在语文课上拿出五分钟或十分钟,请同学走上讲台,就时事热点问题进行演讲。

  曹老师再“特立独行”,临近高考,也不得不把这“讲坛”停下来。但还有一些同学没有演讲过。曹老师与同学们相约,高考结束后,为这些同学专门组织一次演讲活动。去年6月21日,演讲活动在13中的报告厅进行。我有幸受邀,成为一名听众。

  听了几名同学讲演,读了《高三10班在六楼》这本书,有许多感慨。已故李慎之先生,曾强调在中小学进行公民教育的必要。李先生说,民国时期,有面向中小学学生的《公民读本》。这样的读本,意在培养学生的现代公民意识,让学生在走上社会之前,在成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公民之前,先懂得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先具备起码的公民精神、公民情怀。李先生甚至说,他最大的愿望,是到中小学去当一个教“公民课”的老师。李先生当然不可能实现这愿望。而我以为,曹勇军老师在自己的语文课上开设“时事讲坛”,一定意义上正是做了李慎之先生想做而不能做的事。

  翻开《高三10班在六楼》,看到的这样一些标题:《进口片配额增加,中国电影如何自处》、《掘掉我们急功近利的心态》、《“徐悲鸿习作”造假之我见》、《“小悦悦”事件:德围观后的思考》、《比灰霾更大的灾难》、《校车事件频发的根源》、《由方韩“骂战”说开去》、《叙利亚问题背后的尊重》、《由王澍获普利兹克奖看中国城市建设》、《我们要知情权干什么》、《“泄题门”与人才选拔》、《今天,我们应该怎样看待日本》……一群理科班的高三学生,在向高考冲刺时,竟还思考这些问题,让人不能不感动。关心公共问题,是“公民”这种称谓的题中应有之义。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应该具有起码的公共关怀和人间情怀。只有社会成员普遍具有这样的关怀和情怀,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才算是真正形成。曹老师在后记中说:“高考固然重要,但一生中有比高考还重要的事等着我们去做,我们是为一生的发展做准备。”这话说得真好。成为一个大学生固然重要,但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成为一个优秀的公民,却是更重要的。

  在这59篇演讲词中,我特别看重的是那些质疑公权力的文章。对公权力总是睁大监督之眼,这是现代公民精神中特别重要的部分。在中国,这种精神尤其值得提倡。我们今天所说的公民精神、公民意识,是传统中国所没有的。传统中国人,畏官、怕官,倘若能终身不与官府发生关系,那就是一种平安、一种前世修来的福气。所以,在传统中国,只有臣民意识、草民意识、蚁民意识、贱民意识,而不可能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朱学勤先生曾撰《“公民意识”:中国的困难与曲折》一文,申述此意。明白这一点,就不能不为这群中学生感到由衷的高兴。在中国,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新人”。

来源:南方周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23 22:06 , Processed in 0.06947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