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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知识共享的自由精神
文章来源:网络 作者:诗哲魂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24日
知识作为产权的经济生产模式,盛行于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阶段,它所形成的知本经济的市场方式——垄断了整个全球市场经济。知识的创造成为一种资本运行时态,它在互联网时代遭遇了彻底的冲击。整个网络经济对于知识共享的欢乐,达到了一个前所末有的阶段,它要求人类社会对知识经济的生产模式进行清理,进行反叛和破除知识日益封闭的产权保护与壁垒,实现互联网时代的知识共享的自由之精神。
知本经济的消解
互联网中的知识传播生态,意味着人类知识共享时代的到来。对于资本主义时代开创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知本经济,就是一种彻底的消解与反叛。只要互联网快速的进入社会管理层次,进入到商业化的成熟形态,知本经济的解体就始终处在一种危险的境地。
因为,互联网追求知识共享精神,是解构知本经济的森严的壁垒,也代表最前卫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它的基本理念,就是消解知本经济对人类知识财富的独占和利用经济手段的谋取暴利的现实。
互联网上更新的知识已经不再作为知本经济的泉源,而是人类享有知识或获取无偿知识共享的园地。对于已经构造起来的传统知本经济的体制,和商业化的知识操作模式。对于互联网的时代,这无疑是一次知识传播的革命。
让知识经济从谋取暴利和资本运行的状态下退出,又让知识成为原初人类认识世界的最自由的方式——进入到互联网的时空。这就是对当代社会知本经济彻底地消除,让互联网所传播的知识共享的理念与实践,对当代知本经济造成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革命。
利他主义者盛行
知识的共享追求的精神就是利他主义的盛行。对于知识不再采取封锁,或有条件的人为阻碍的方式,而是让知识过速的流动,形成知识共享的链接和互动——造成一切知识产权保护封锁体制的摧毁。
利他主义的知识精神就是追求无偿的使用任何知识快速的便利,而不再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阻塞知识的流通和互动。对于知识的创造性,人们更多的表达出对其应有的尊重,但绝对不再是利用其知识经济去谋取暴利。或者利用知本经济去掠夺他人的财富,占有不应该有的资源。
知识从其自由的传播精神来看,它从人类开始起,就是利他主义者追求的境界。如果人类在知识经济时代过分的依赖这样一种知本经济去占有他人的财富,从根本上就已经远离了知识交流共享的精神。
是畸形的资本主义社会让知本经济采取如此的方式,从开始就已经让每一个毛孔中浸透着利润游戏光泽。可是对于人类知识传播和流动来说,知识给予人类带来的共享从此就被资本主义独占,并同时被用来剥夺他人的利益。知识所代表的传播自由共享的利他主义精神,就这样将纯净的知识、利他主义的知识精神,玷污在利益的冰水之中。
共享自由的欢乐
知识在人类历史上造成教育制度和传播理念的更新,它给人类带来的快乐是人们更加自由认识世界和未来。共享的知识让人们从文化史的角度,去借鉴他人的文化和知识,去学习他人的创造与发明。
知识引来的社会改变,是人类更自由地享受它给我们带来的自由和快乐。知识的积累与创造,都是在知识共享的前提下完成的。只有相对落后的时代,人们还不能够克服地理上的封闭时,知识才造成了共享的困难。
但是,到了知识信息化时代,如果人们还在互联网的时代追逐知本经济的贪婪本性时,知识经济只能造成更加严重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壁垒,而这对于处在知识边缘化的民族和国家,就是被知本经济所控制的局面下,知识在知本经济或资本主义时代,已经造成了知识的阻碍和流通。
那么,在互联网的时代——人类为此还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与努力,去面对知识不能够共享的阻挠。其中,最多深受其害的自然是弱小的民族和国家。知本经济所控制的知识独占就会影响整个世界的改变。它也会决定人类未来的命运,就是因为知识不平等的占有,和知本经济的利益驱动所造成的这一产权保护所带来的弊端。
知识产权的解除
知识产权的保护自然是产生于对创造者和劳动者的尊重。但不并不能够彻底改变人类对知识共享受的自由精神的追求。
只是资本主义时代,知本经济才会如此的成为利益的驱动,造成对知识产权狭隘的观念和意识的生成。知识产权实际上资本主义的利益化的法典,它保护着知本经济最原始的贪婪性和阻碍知识流通的弊端。
互联网时代却反叛这种知本经济的操作形式,而要彻底解除知识产权的壁垒,还需要走很长的路。因为,资本主义所制定的这些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都不过是他们维护知本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更加完善这些阻碍知识流能和共享的自由,而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他们就是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来维护资本主义知本经济的模式,而让后来发展起来的人类社会经济,必然要接受他们制定的规则行事。否则,就用知识产权的习尺度来规范你,迫压你,剥夺你。最终,只要他们一直在知识方面处于领先的地步,他们就会利用知本经济来控制整个社会,也会用全球化的知本经济来控制整个人类的未来。
原创精神的复活
人类知识,是由于所处不同的地域,人类创造了文化和文明,生成了许多不同的历史文化形态的基础,创造了许多不同的知识与文化,而这都属于世界文化的共同的积累过程。
每一个种族都会用自己的创造力,去创造不同的文化与知识。对于共享知识与文化的世界,人类所有具有原创造性精神的知识和文化,都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对于原创知识和精神的尊重,历来成为我们人类进行文化交流的前提条件。
一切共享的文化与知识都是人类文明的成就,并不是那一个国家和民族独占的成果。对于知识的涌现流通,只有进入到人类文化传播的广泛以及尊重原精神的时代,原创性的知识与文化就成为整个人类世界的共同拥有。
必须要复活人类早期社会对于知识与文化原创的精神自由,才能对今天社会知识经济的时代畸形产业化或商业化冲破。复活原创造知识精神自由的力量——就是首先打破知识产权壁垒的现状。只有人类知识共享才会造成知识繁荣的时代,当知本经济不再作为阻碍文化交流,不再作为经济的利益冲动驱使人们时,整个世界对于知识的尊重就会真正意义达到一种人类早期时代对文化和知识追求的纯粹境界。
知识精神的永恒
知识自由传播与知本经济是不相融合的,它们从骨子里背道而驰的。当知本成为经济时,我们怀疑它的后果,怀疑它们的野心和用意,知识精神的永恒就是追求共享和自由。
它从来不拒绝传播的自由和原创精神的开放,它更加注重对知识交流和共享的尊重和普遍化的诉求。这种贯穿人类历史始终的知识自由的创造精神,是人类文明和文化成就的伟大之处。
可是,资本主义的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制度,绝对不是未来知识共享的模式,他不过是追求知本经济利益过程中,最切要的目标和手段而已。在互联网时代——知识已经从狭隘的视野中进入到更加广阔的领域,人们对于世界的明天更取决于对知识的控制和撑握,而面临我们的却是知本经济对人类弱小民族和国家的产权保护,这其中隐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类知识独占的用心。
然而,知识自由精神的力量来自传统和人类智慧的本性,互联网时代所代表的知识理念就是冲决这种陈旧的知识背景。而让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不再成为阻碍,恰是成为人类共享的智慧,知识精神的这种永恒性,就是我们人类共同享有的一种伟大的信念,也是互联网时代自由知识精神的表达。
200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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