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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经济学视角下的行为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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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22:1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汪丁丁:经济学视角下的行为与意义


  【内容提要】 经济学正在努力挣脱形式主义的束缚,这已经成为最近十年经济学演变的趋势之一。这种趋势要求经济学把视野从单纯的“物的维度”拓展到社会科学的另外两个维度——“意义的维度”和“行为的维度”。从我们熟悉的马克思对“庸俗经济学”的批评角度看,这一演变意味着经济学将回归“古典”、摆脱“庸俗”、找回“人”及其“意义”。因此,读者不妨把这篇文章看作是我对中国学者们正在从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经济学、法学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科学的“本土意义”的描写,这类本土性的研究,我们一贯地把它称为“直面现象的经济学”。这篇文章所讨论的,其实就是我所理解的“直面现象的经济学”所必须包含的全部三个维度——物的维度、行为的维度和意义的维度。
  Economics is striving to get rid of the yoke of formalism, which has become one of the trends of evolution in economics in the past ten years. This trend requires economics to expand its perspective from a mere "material dimension" to other two dimensions of social science, i.e., "the dimension of significance" and "the dimension of behavion". From our familiar angle of Marxist criticism of vulgar economics, such an evolution means that economics will return to "classics",get rid of "vulgarity", and reclaim "human being" and its "significance".In thiscase,this article could be considered as my description of "indigenous significance" of sociology, economics, law, and other social scienc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ngaged by Chinese scholars.We always call this indigenous study as "economics directly to phenomena". The discussion in this article is actually what I understand of all three dimensions as above-mentioned, which should be included in "economics directly to phenomena".
  【关 键 词】经济学/行为学/现象学 economics/behavior studies/phenomenology
  
   引言
  经济学正在努力挣脱形式主义的束缚,这已经成为最近十年经济学演变的趋势之一了。或许,2001年获得诺贝尔奖的三位经济学家所代表的“学派”,让这一发展趋势变得格外引人注目。为避免误导,我特意把他们的“学派”加上了引号,因为他们各有自己的特色和方向,虽然都以“对信息经济学的贡献”分享2001年的诺贝尔奖。诺贝尔奖皇家委员会把阿克劳夫排在第一名,其后是斯宾塞和斯迪格利茨。
  阿克劳夫从不避讳把自己的学派命名为“行为经济学”,尽管他所代表的思路通常被更广义地称为“A-S-P—经济学”,其中“A”代表人类学,“S”代表社会学,“P”代表心理学。例如,他在授奖仪式上的发言,题目就叫做“宏观行为经济学与宏观经济行为”。这篇演说开篇提出了六类重要的宏观经济“现象”,这些“现象”,阿克劳夫认为,在新古典经济学基于完备理性和完全竞争市场假设的分析框架内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而对于这六类重要的宏观经济行为,在引入了行为学和社会学早已公认的一些核心概念之后,阿克劳夫得到了满意得多的解释。读者或许注意到我把“现象”一词加了引号,其中的深义,留待下文阐释。
  自2001年诺贝尔奖授予阿克劳夫之后,经济学研究的热点便开始从“不完全信息博弈”和“拍卖理论”逐渐向其他方向扩散。在这许多“其他方向”中,就我个人阅读的印象,包括“行为经济学”和“市场设计”。这两个研究方向,后者是“拍卖理论”的直接延伸,前者则首先与阿克劳夫等人的一贯努力有直接关系,其次,与较早因获诺贝尔奖而成为热点的诺斯等人的新历史学派的长期努力有关,最后,还与认知科学和诸如“基于案例的决策理论”等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决策科学在过去十年取得的长足进展有直接关系。
  作为例子,我在下面概括了美国经济研究院2002年7月间在麻省召开的“行为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研讨会的若干主题:(1)怎样把利他主义、道德主义、伦理行为与竞争性市场、理性行为人的分析框架结合起来;(2)价值体系与不同价值之间的理性权衡;(3)承诺、信誉及合作关系的维持;(4)对行为一致性的偏好;(5)不同的心智结构与不同的理性选择;(6)有限理性与适应性行为;(7)完备理性与有限理性的概念与事实;(8)认知资本;(9)“偏见”对经济行为的影响;(10)行为经济学的法律涵义;(11)民族认同与全球环境保护的合作;(12)“注意力”稀缺与有限理性假设下的生产。
  直面现象的经济学正在要求经济学把视野从单纯的“物的维度”拓展到社会科学的另外两个维度——“意义的维度”和“行为的维度”。不错,经济学仍然要研究在给定了“技术结构”、“偏好结构”、“资源结构”以及“制度安排”之后,资源的最优配置——即“效率”问题,但是只要经济学家不得不参与对现实世界的“改造”,而不仅仅是“解释”世界,他们就不得不像斯迪格利茨在其新著中声明的那样,思考远比“效率”问题复杂得多的问题,也即思考“意义的维度”和“行为的维度”方面的问题。例如,作为经济学家的斯迪格利茨就不得不思考诸如“经济发展的意义”、“全球化与民族认同”、“自由市场政策与本土价值的冲突”这类的问题。
  其实,即便我们愿意把自己的研究封闭在“经济学”范围内,我们依然需要走出经济学的尴尬处境——它已经失去了自己的领域。这有些像古典“道德哲学”在过去二百年里的命运,从道德哲学领域分化出了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经济学以及其他“子学科”,这些子学科再反过来侵蚀母学科的领域。今天,金融学、管理与决策学、知识与认知学等等新兴学科和行为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等老的相邻学科,正在逐渐侵蚀“经济学帝国”的领域,因为“理性”本身越来越广泛地遭到怀疑。
  我们知道,未来的经济学不会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模样,首先,当代经济学已经预示了“经济学帝国”可能达到的最大疆界——凡是“理性选择”与“实证方法”这两条件可以被同时接受的研究领域,在原则上都属于“经济学帝国”。其次,在“理性选择”和“实证方法”这两条件同时成立的领域里,“理性”的含义与“实证”的含义都已经遭到了来自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以及来自经济学内部的,例如阿克劳夫这样的经济学家的挑战。第三,新的综合早已经开始了,综合的经济学或许也可以叫做“行为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人类学”和“法律学”,按照不同的理性假设和实证程度假设,按照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看问题的角度,你可以看到不同名称的学科,它们都包含着“物的维度”、“行为的维度”、“意义的维度”。
  从我们熟悉的马克思对“庸俗经济学”的批评角度看,上述的演变意味着经济学将回归“古典”、摆脱“庸俗”、找回“人”及其“意义”。如果说,阿克劳夫等人构建“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经济学”的努力是经济学在“内容”上向古典方向的回归,那么杨小凯等人提出的“新兴古典经济学”不妨视为是经济学在“方法”上向古典方向的回归。
  但是,在“内容”和“方法”这两个方面向着古典时代回归的经济学努力依然缺乏“意义”,我们还需要在“意义的维度”上构建新的、综合的经济学。这就把我的“引言”带到了它的结尾:在这篇不是综述的“综述”文章里,我将首先讨论行为学与经济学的关系,这是第一节的内容。其次,在第二节里,我要讨论现象学与经济学的关系,因为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能够“直面现象”之前,“现象学”告诉我们,研究者必须先为自己呈现“现象”,然后才从“现象”当中呈现“意义”以及各种有意义的行为。
  因此,读者不妨把这篇文章看作是我对中国学者们正在从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经济学、法学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科学的“本土意义”的描写,这类本土性的研究,它在经济学里面的表现,众所周知,我们一贯地把它称为“直面现象的经济学”。这篇文章所讨论的,其实就是我所理解的“直面现象的经济学”所必须包含的全部三个维度——物的、行为的、意义的。
  
   一、行为学基本假设及其经济学含义
  首先,为了和我们经济学基本原理加以比较,我把乔治·何梦思在1974年《社会行为的基本形态》中总结的行为学的五项基本原理开列在这里:1.动物的任何行为,其后果越被行为主体认作是“奖励”,其行为就越可能在将来被重复。这一原理也叫做“回报原则”。这一原理不能让我们预测特定行为在何种场合下出现,但它告诉我们,动物行为具有强烈的路径依赖性,即过去的行为通过回报原则影响着未来的行为。2.如果行为的激励在过去曾经出现过并且诱发了带来回报的行为,那么,眼下的场合与激励越是与过去发生过的回报行为相似,这些场合与激励就越可能诱发类似的行为。这一原理也叫做“激励原则”。一切生物(动物和植物),在生存竞争和演化过程中,都具有某种学习能力,通过这一能力所获得的,我们叫做“知识”。与通过基因遗传的生物特征不同,学习所得的知识很难从母代“遗传”给子代,虽然最近的研究表明“获得性遗传”可能具有更广泛的、知识学方面的含义。学习,基本上是“个体”生物的行为。遗传,基本上是“群体”生物的行为。基于动物的“能动性”,动物通常比植物表现出更强烈的“个体性”。3.任何行为,对行为主体而言,其后果所具有的价值越高,其行为就越可能发生。这一原理,我们不妨称为“评价原则”。与上面列出的两项原理不同,评价原则不依赖于外在场合提供的行为激励,它从内部产生行为的理由,即我们所说的“意义”。因此,价值原则适用于较高级的生物,与低等生物不同,高级动物常在没有任何外部激励的情况下冲动着要去做某些事情。评价原则也被用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量出现的“非理性行为”——某人急急忙忙去做某件毫无意义的事情。其实,那件事情只是在旁人看来毫无意义,而它在行为主体的评价体系里或许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4.对行为的任何一种回报,在最近的过去发生的次数越多,它对行为主体的价值也就越低。这一原理,我们经济学家很熟悉,叫做“边际递减原则”。行为学和经济学的这一基本原理,来自19世纪中叶德国神经生理学家韦伯和费希纳的实验结果——神经元对新的刺激的反应强度随单位时间内受到的同类刺激的强度而降低,这被称为“韦伯(1834)—费希纳(1850)”定律。正是从这一心理学传统中,产生了埃奇沃斯的《数学心理学》(1881年发表),奠定了经济学效用分析的基础。5.当行为主体没有从特定行为中获得预期的回报甚或受到了出乎意料的惩罚时,行为主体会被激怒,会实施报复行为,会赋予报复行为更高的价值;当行为主体从特定行为中得到了出乎意料的回报或受到低于预期的惩罚时,行为主体会感到高兴,会更倾向于重复该行为,并且相应地调高对该行为的评价。
  何梦思是当代行为学“大师级”的人物,他的“小群组社会交往模型”于1949年发表后,立即被赫伯特·西蒙拿去构建了“组织内部人际关系模型”,该模型成为西蒙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理由之一。


  何梦思在另一篇文章里声称:经济学基本理论都可以从行为学原理推导出来。当代行为学的基本原理是华生和斯基纳等人在1920-1940年期间提出来的,这年代当然早于萨缪尔逊写作和发表《经济分析基础》的年代(1942-1947)。况且,行为学发源于19世纪中叶获得长足进展的心理学,特别是实验心理学。所以,从学术思想史角度判断,我们有足够理由相信何梦思所言不虚。
  从行为学基本原理出发,经济学家很容易推导出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例如,我们知道,效用理论的基本原理只有两条:(甲)“越多越好”,也叫做“不餍足性”,从这一原理,我们导出无差异曲线族的“向下倾斜”特征;(乙)“边际效应递减”,从这一原理我们导出无差异曲线族的“凸性”。显然,这两条原理对应于上面介绍的行为学原理(1)、(3)和(4),其中(1)和(3)可以推出(甲)的“不那么极端的情况”,(4)等价于(乙)。而激励原则(2)则可以导出1980年代以后逐渐被主流经济学家注意到了的“基于案例相似性的决策理论”。后者补充了主流经济学难以解释的决策行为——商业决策往往基于以前出现过但不完全一样的相似案例及对各种相似案例的决策后果的评估。至于(甲)的极端情况——与任何商品的坐标轴“永不相交”,不论是行为学家、管理学家,甚至经济学家,都不认为那是生物在真实世界里的行为。
  浏览过行为学、社会学、人类学庞杂文献的读者不难理解为什么经济学家宁可把自己局限在新古典经济学假设体系之内,而不愿意冒风险进入行为学、社会学、人类学等领域。不过,既然阿克劳夫这样的经济学家正在把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经济系学生们引导到上列庞杂的文献里去,既然直面现象的经济学要求我们去阅读和理解其他领域的研究者早已取得的成果,我们中国的经济学家为什么不能够“迎头赶上”呢?
  理查德·缪什在上引吉登斯和图纳主编的《当代社会理论》里有篇文章,题目是“当代帕森斯理论:寻求新的综合”。在这篇文章里,缪什试图以两个维度来刻画社会科学关于“行为”的各种理论及其方法:(1)行为由以发生的“场合”,这些场合千差万别,因时因地因人因情绪而变化。所以,作者使用了“偶在”来概括这些场合的随机性。偶在的程度越高,行为便越难以用统一的假设体系来解释。(2)行为由以发生的“意义”,这些意义也千差万别。作者用“符号复杂性”来概括行为的意义方面的差异。例如,我们知道两类最典型的简单符号,其一是“金钱”,用来解释自由市场经济行为,其二是“信仰”,用来解释单纯的宗教行为。其他人类行为的意义,如马歇尔说过的,通常处于“金钱”与“信仰”之间,表现为更加复杂的符号。
  缪什的两个维度,其实就是我们熟悉的各种行为都必然具有的“内因”和“外因”这两类原因,(1)是外因,(2)是内因。知道了行为的外因和内因,行为本身便获得了令人满意的解释。当然,场合与意义的概括,对社会科学来说,远比外因与内因这类哲学概括好用得多。例如,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里,我们用“偏好序关系”来描述千差万别的“意义”,用“约束条件”来描述千差万别的“场合”,于是我们的模型不因意义与场合的改变而有丝毫改变,我们经济学家所做的,是鉴别每一行为主体在每一场合所追求的意义,并且在统计意义上以典型的意义和典型的场合来解释行为(典型的行为)。又例如,与经济学家十分不同,社会学家在他们通常使用的“社会规范”模型里,用一组先定的行为“规范”来揭示千差万别的行为。“规范”——事前规定的针对各种场合的各种行为的范本,它既简化了“场合”的种类也简化了“意义”的种类。只要具备了“规范”发生作用的条件,我们就可以预见到“行为”的基本模式。因此,基于“规范”的模型,通常具有最强的预测能力和相对而言最弱的适用性。作为对比,“理性选择”模型具有较弱的预测能力和相当而言较强的适用性。
  下图是由上面讨论的两个维度构成的理解框架,我把“理性选择”模型放在右上角,把基于“规范”假设的模型放在左下角。类似地,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社会科学理论,它们的位置应当是在左上角——能够描述那些具有更加丰富意义和较少场合差异的行为,或者右下角——能够描述那些更具“偶在性”和较少意义差异的行为。
  
   图一 缪什的社会理论二维框架
  我们看到,当经济学走出自己的领域时,它将发现社会科学其实是沿着两个维度而非单一的维度发展的,它将发现“意义的维度”对社会科学解释世界的能力至关重要。这就把我的讨论引到下节的主题——“现象学与经济学的关系”上去了。
  
   二、现象学与中国经济学的关系
  阿克劳夫在2002年写的一篇“教育经济学”的工作文稿里引进了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个体对社会身份的认同感,“identity”,简称“认同”。我在另一篇文章里专门介绍了这篇论文,并指出,与贝克尔等人的人力资本投资的局部均衡分析相比,阿克劳夫的教育经济学模型具有一般均衡的意义,而且是对教育的经济学视角的重要的社会学补充(注:参见汪丁丁:《浅议阿克劳夫即将发表的教育经济学论文》,《经济学消息报》,2002年7月)。
  对“教育”、“情爱”、“信仰”及至“服装”、“婚姻”、“生育”等等人类行为来说,以往局限在“物的维度”内的经济学能够提供的解释十分可怜,至少,简单地把一切行为的意义归结为“效用”是不能令人信服的。1970年代以来包括海深义(John Harsanyi)在内的不少经济学家试图构建“广义效用模型”——把效用函数内生到当事人的行为过程里,这一努力从经济学角度反映了传统的效用理论在上列诸领域里解释力的贫乏。
  阿克劳夫引进教育经济学的“认同”,不仅是社会学和行为学的,而且也是政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重要概念之一。从方法上看,当我们把意义差异巨大的各种行为按照不同的身份认同加以归类后,就相当于在图一“符号复杂性”的维度上把问题的复杂性加以简约,从而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检验各种场合下的行为模型,也即沿着“偶在性”的维度构建各种行为模型。类似地,我们也可以沿着“偶在性”的维度加以简约,从而可以构建比较复杂的“符号交往理论”的行为模型。
  又例如,斯迪格利茨在上引新著中严厉批评了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89年以来借助“资本的力量”在发展中国家推行的“简单自由市场政策”,作为前美国总统首席经济学家和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基于亲身经历,他指出,这些简单化的自由市场政策已经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文化认同的社会里导致了悲剧性的结果。我们注意到,本土性的“文化认同”与“传统价值”,在这本著作中反复出现。对斯迪格利茨来说,发展中国家首先应当澄清的,是经济发展的意义,否则,发展难免流于“为发展而发展”的盲目过程。
  不仅在诸如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意义至关重要,而且在欧洲这样的经济发达国家,保护“价值”与“文化”的多元性,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以及“环境保护”等社会运动所奉持的“意义”,都可以通过意义认同者对“好莱坞”和“麦当劳”的抵制行为中表现出来。
  通常认为,现象学运动正式发端于1900年,那年,它的创始人,埃德蒙·胡塞尔(1859-1938)发表了《逻辑研究》第一卷的冗长的“导论”。从2001年底发表的综述性文献判断,现象学运动或许是贯穿了整个20世纪的,对西方思想界产生了最广泛和深远影响的思想运动。参与这一运动的著名思想家,引自默兰的新著《现象学引论》,大致包括:海德格尔、伽达默尔、阿伦特、列维纳斯、萨特、梅洛—庞蒂、德里达。
  上面的思想家名单说明,现象学运动主要植根于欧陆思想传统,然后,经阿伦特和德里达等人的游学活动传播到英美并对英美思想传统产生了“重塑性”影响。
  胡塞尔是数学博士,1882年他通过答辩的博士论文题目是《对变分理论的贡献》。变分法在当时算是数学里的新兴分支,现在已经广泛应用了,例如,经济学动态优化的三大理论之一,就是变分法(欧拉变分方程)。
  在胡塞尔的知识结构中,有两个部分对后来的现象学运动影响最为深远:(1)维尔斯特拉斯的数学思想。胡塞尔在柏林大学师从维尔斯特拉斯六个学期并完成了博士论文,此后终生不忘维尔斯特拉斯。胡塞尔自称,他毕生的努力就是要像维尔斯特拉斯为“算术”奠定了基础那样,为哲学奠定类似的科学基础。(2)博兰塔诺的心理学研究方法,这也是后来现象学诸大家共享的思想资源,故博兰塔诺通常被认为是现象学的“舅舅”,因为他是胡塞尔的老师,尽管他从来没有接受或同意过胡塞尔的现象学。博兰塔诺显然是一位罕见的教授,因为出自他门下的著名思想家不仅有胡塞尔,而且还有弗洛伊德和“格式塔心理学”的奠基人艾伦费尔以及捷克总统马萨克。
  博兰塔诺与冯特并称“实验心理学之父”,后者于1874年发表了奠基性著作《生理心理学原理》,前者于同年发表了《经验角度的心理学》。这两位创始人都区分了“外知觉”与“内知觉”,这一区分最终导致了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甚至也导致了梅洛一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后者开创了“后现代”诸家的所谓“肉身的哲学”之先河。
  从博兰塔诺那里,胡塞尔首先承袭了“意向性”概念,即在任何“意义”得以发生之前,意识必定已经先有了一个确定的意向,一个探询“意义”的意向。其次,博兰塔诺认为真理寓于“判断”。对任一陈述的真确与否,或任一事物的任一性质的有无,我们是通过判断确认的。判断力从而成为概念分类和理性思维的前提。从这里出发,胡塞尔意识到,只有像笛卡儿那样“怀疑一切”——悬置一切理论,认知主体才有可能看到真确的事物,这正是现象学运动的著名口号:“返回事物自身”。
  一切科学的前提,它的理性的开端,胡塞尔认为,应当是纯粹的“现象”,即纯粹到只剩下了现象的“现象”。我们知道,在胡塞尔之前的哲学家们曾经反复确认:我们可怜的充满着偏见的理性,只能透过某种先验命题的眼镜来看世界,或如康德所论:“理性为自然立法”。胡塞尔则要为一切知识建立科学的“无偏见”的前提,即提纯了的“现象”。我之所以把这“现象”加了引号,是因为我们至今仍难以判断被如此提纯了的“现象”是否仍然可以叫做“现象”。依从汉语翻译的惯例,我们把胡塞尔对现象的提纯过程叫做“现象学还原”,简称“还原”。
  因此,现象学要求任何现象的研究者,包括经济学家,在开始思考之前,先悬置全部能够想像到的理论,把它们当作“成见”,当作必须放在“括号”里日后加以审查的待定内容。现象学的任务,首先是“还原”。其次,从提纯了的现象,认知主体构建(复原)整个世界,并由此提出理论假设。最后,各个学科的研究者们可以在如此科学地重新构建起来的理论基础上,解释世界。
  如何能够知道我们已经获得了提纯的“现象”呢?胡塞尔告诉我们,遵循博兰塔诺的“内知觉”思路,我们的注意力在面向外部事物的同时,偶然地,会意识到意识自身的性质。亚理士多德的“偶然内知觉”被博兰塔诺发挥成为类似中国人说的“顿悟”认知,因为这是“内知觉”的心理学特征,它的判断是“自明的”。这一自明的判断,其真理性不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实证,我们从“心”里知道那是真确的。可惜,根据亚理士多德的观察,我们的注意力很难持续集注于意识自身,它的本性是“向外的”(意向性),我们只能等待“偶然的”注意力反转,在那一瞬间获得对自我意识的真确判断。这一瞬间,叔本华叫做“顿悟”,笛卡儿叫做“直觉”。
  胡塞尔在其学术生涯的三个主要阶段上,反复澄清“还原”概念,并在后期把“还原”改造成了“超越还原”。超越的意义是这样的:现象的还原者必须不断变换自己看世界的角度,先投入每一个特定的角度去体验世界,然后再努力抽身出来,投入另一角度去体验世界。胡塞尔甚至提出,原则上,我们需要从无限多的“自由想像的角度”让“现象”呈现给我们。只有从全部可能想像出来的角度看世界之后,“还原”才成为超越的。
  但在上述理解中,“超越还原”便意昧着超越自我。因为每个特定的、带有特定历史局限性的认知主体,只能“努力”从特定历史情境中抽身出来,投入到其他角度去体验世界(人生)。真做到从一切角度体验世界之后,我们便已经不再局限于“自我”了,我们从“个体”超越到了“群体”,超越到了“大我”或“无我”的境界。这在胡塞尔看来,是不可能实现的。他认为我们能够实现的,顶多是逼近“超越还原”。
  现在,对于那些熟悉“中国经济学”的读者们,上面讨论的现象学方法与我们一直声称的“直面现象的经济学”之间在学理上的联系,可说是“一目了然”。长期以来,我们中国经济学家最重视的,是人文学者所谓的“问题意识”。没有问题意识的文章和政策建议,谁都看得出来,表现为“隔靴搔痒”,学理上或颇正确,但洞察力不足。这类文章,若题目是“中国的某问题”,读者试着把“中国”换作“印度”、“德国”、“美国”,恐怕那文章依然适用。问题意识是不可替换的,是学术文章的“血液”,有血,才有肉,文章才成为“生动的”、“本土的”、“有生命力的”。
  那么,问题意识从何而来呢?20世纪“现象学运动”的丰硕成果让我们相信,对中国问题的意识,来自对中国现象的“超越还原”。当然,这一“还原”远不是任何单独的研究者能够完成的,它是大众实践和社会交往的结果。
  首先,对经济行为的“意义”的探询要求研究者“投入”到特定角度中去。因为“意义”与“行为”不同,后者从任何角度都可以“观测”,而前者是不可观测的。对行为的意义,我们只能试图去“理解”,而不是“观测”。但是任何“理解”,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在理解发生的时刻,已经被“前理解”的各种成见遮蔽了。反思和“悬置”我们自己的“前理解”里各种可以想像的“预设”,这就是现象学还原的过程。
  从事过调查研究的经济学家都明白,对“前理解”的反思和悬置,谈何容易!这里,不仅需要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理解,而且需要勇气,需要悬置一切既有理论的勇气,需要悬置包括研究者自己积累起来的过去的历史经验的勇气。值得自豪的是,中国改革的实践已经培养了一批这样的不唯书、不唯上、实事求是的经济学家。
  
   三、结语及来来研究的课题
  不错,我们确实在构建一门可以叫做“中国经济学”的经济学分支。这样的经济学分支原本就应当出现在各个国家的各个应用经济学领域,因为我们早就明白,照搬经济学教科书是解决不了我们面前的中国问题的,我们早就知道,本土的经济实践意味着本土知识和所谓“自主的”社会科学。注意,我们提出“自主的”社会科学,是针对“不思的”社会科学而言的,不思的社会科学,也就是目前遍布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地区的教条主义的社会科学。在我们看来,一切学派的社会科学理论,只要它不建立“自主的”知识传统,它就始终只是学术上的“殖民地”。
  中国人的经济实践不仅对中国的经济学家而且对全世界的经济学家,都提出了难以解答的问题,所谓“中国之谜”。在中国这个“谜”面前,通常的经济学原理往往“失灵”,至少,被认为“不好用”。假如中国经济发展在可见的未来居然流于“失败”,那么,中国之谜也就消失了,因为那时,主流经济学家会自信地说:不符合经济学原理的“成功”,顶多只是“短期”的成功,在“长期”是难以为继的。对东亚的“奇迹”,在金融危机之后,我们便听到了这类自信的断语。
  可是,假如中国经济不流于“失败”呢?难道我们要等待别人来解释我们的“成功”吗?于是,我们知道,构建“中国经济学”是中国经济学家天然的使命之一。“天然”,天生使然,我们天然具有构建中国经济学的本土优势。让我大致刻画一下这“本土优势”及与其相应的“中国经济学”的知识结构,这一结构,如其他的知识结构一样,是围绕着核心问题层层展开的:
  1.现实的经济行为是动态的和交互作用的,而经济学理解世界的方式则是静态的和参量化的(“参量”把交互作用的关系切割为内生的和外生的)。这本来是世界各地的经济学家面临的共同问题,但它在中国这样的转型期社会里格外严重,因为“转型期”经济行为的特征就是“过渡性”。人们的行为模式缺乏实证研究所要求的“稳定性”,协调各种行为交互作用的许多制度不是尚在建立就是完全缺失,传统价值体系早已瓦解,新的价值体系因文化转型的过于迅速而难以确立。中国转型期社会的这一基本特征向经济学家提出了双重的问题:(甲)能否扩展经济学已有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使其在微观层次上容纳动态的经济过程?“微观层次”,因为已有的宏观层次的一般均衡动态过程无法刻画上面说过的“交互作用”;(乙)能否理解和构建适用于转型期的行为经济学,进一步拓展“理性选择”和“实证方法”的范围?这一双重问题,(甲)是理论的,(乙)是实践的,它们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目前情形看,演进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分别代表了这两方面的问题有希望获得进展的研究方向。
  2.稳态社会的经济学视角可以忽略政治、法律、传统道德等制度参量与经济行为之间的交互作用,而转型期社会的经济学则难以忽略这一交互作用对行为和制度的影响。传统的经济学告诉我们:“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可是我们在转型期社会中的体验却暗示我们这句话没有说完,它的下半句是:“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制度。”制度与行为的交互作用迫使我们寻求一个远比稳态社会的经济学框架宽广得多的分析框架,它必须能够容纳内生的“制度”与内生的“行为”。在解答这一问题时,博弈论,如果允许“规则”的博弈,代表了一个有希望获得进展的方向。但规则的博弈不应当仅仅停留在数学符号上,我们需要对一切可能的制度加以分类并把各类制度通过类似“几何群”的方式对应到“规则”的博弈里面去。对现象加以分类,它的认识论前提是对现象的洞察和判断。正如博兰塔诺所言,真理寓于判断。
  3.一个能够容纳内生的制度与内生的行为的分析框架,除必须依赖于我们对本土现象的洞察与判断之外,在理论上,它以什么参量作为外在的决定因素呢?一个顺理成章的回答是:既然模型的“变量”已经从“物的维度”扩展到了“行为的维度”,那么,“意义”便应当成为仅存的“参量”。为什么来自发展中世界的经济学家(包括例如斯迪格利茨这样的经济学家)经常提及文化因素对发展政策的影响?或许如主流经济学家批评的那样,他们还没有正确地构建出适合经济分析的模型。但又或许,文化因素确实对经济发展及其政策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谓“文化”因素,学术的含义恰是“意义”,文化在社会里的功能是为行为提供意义。关于“意义”,文化人类学家告诉我们:意义只能从具体的、局部的、特殊的知识传统里加以理解,这让我再度想起经济学家周其仁的看法:“你不把户口转到人家的户口本里,人家怎么告诉你婆媳吵架的故事呢?”我们正在探询的许多意义,都像婆媳吵架的故事那样,或者像图腾与禁忌那样,隐藏在日常生活的局部知识传统里。例如,长年居住在海南的文学家韩少功在最近的一篇文章里就高速公路的修建问题提出了这样一个“意义”问题:与其努力融入全球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本地乡村的居民是否更希望保持传统的宁静生活呢?如前述,经济学家斯迪格利茨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在把“确信”、“信仰”和“意义”等因素加以“参量化”方面,已故的斯坦福大学认知心理学家佛斯基的“基于确信系统”的决策理论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范例(注:C. Fox, and A. Tversky,1998, a belief-based account of decision under uncertainty, Management Science,Vol.44,No.7,pp. 879-895.)。
  4.在“意义”、“行为”、“资源配置”这三个维度构成的想像的概念空间里,资源(物)的度量和行为的度量,至少已经建立了比较公认的标准,虽然“行为”的度量仍有待完善。可是“意义”如何度量呢?不可观测的“意义”如何被“参量化”呢?这当然是文化研究的课题,但也是语言学、认知科学和哲学的研究课题。在这方面,“范畴理论”或许提供了一个有希望的研究方向,至少,借助“范畴”及“同调映射”,我们或许可以在图一靠近原点的地方构建“意义”的范畴,从而把“符号复杂性”加以简约。
  上列的研究课题,主要是"4",似乎缺乏与中国本土经济学的关联,怎么可以说是基于本土优势的研究课题呢?在意义的参量化方面,不错,世界其他地方的人和我们中国人一样,都具有自己的本土优势。是否为“优势”,在这个问题上,关键在于谁有更多的机会研究“意义”、“行为”和“资源配置”三者间的关系。转型期社会的经济学家显然比稳态社会的经济学家有更多的这类机会,从而在研究方面便占据了“本土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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