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忍”的胡适和“不饶恕”的鲁迅 2014年01月15日
鲁迅力倡“明确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胡适则反对“正义的火气”。两人不但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并且,胡适的话好像就是针对鲁迅说的。那么,从这一轮对比中,我们可以引发一些什么样的思考呢?
tolerance的胡适和intolerance的鲁迅
胡适也是一种文化表征,是上个世纪走失了的另一种文化形态。尽管,“胡适”这两个字,在20世纪的文化气氛中,几乎就是一个嘲笑的对象。但,正因为胡适所表征的文化具有自由主义的宽容性,所谓“有容乃大”,因此,它既不以斗取胜,更不以骂为务,而是在被边缘化的漫长时间中,像芥子一样,一点一点生长。
一、tolerance的分水岭
tolerance即英文中的“宽容”、“容忍”和“宽恕”之意。胡适和鲁迅作为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领衔人物,他们彼此最大的特点和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对待tolerance的态度。无疑,胡适是一个tolerance主义者,也无疑,鲁迅是反tolerance的。英语中这两个词的对立,除该词本身外,便是在它之前加上in(即“不”“非”“无”之意),从而表示对该词的否定。在这里,in是一个小小的前缀,却像楚河汉界一样划分了胡鲁。这两位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概括,鲁迅不妨是甚或也只能是他自己临终前的格言“一个都不宽恕”;相反,胡适晚年,孜孜无怠,力倡“容忍与自由”(1959年胡适为它连作两文,一专论,一讲演)。因此,胡鲁之间横亘着一道tolerance的分水岭,它使“容忍”的胡适和“不宽恕”的鲁迅最终成为两种不同文化的精神标志。
把宽容与否论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文化,是因为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宽容从来仅被视为一个“度量”问题。比如先秦《庄子·天下》云:“常宽容于物,不削于人”。削者,苛刻也,此即待人不刻薄之意。相应地,《现代汉语辞典》亦把宽容解释为“宽大而有气量,不计较或追究”。这样的解释使得当年和今天,批评鲁迅不宽容者,也多从“气量”指他“不厚道”和“尖酸刻薄”,而鲁迅自己也用“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这样的题目。诚然,度量与宽容有关,但,宽容却绝不仅是度量。或者说,仅是度量则无法度量出宽容那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因为,宽容在这里,不是别的,而是一种理念——价值理念。胡鲁作为从五四新文化出离的两位知识分子,事实上代表了两种性质不同的文化。“胡文化”便是一种以宽容理念为价值取向的自由主义文化,“鲁文化”则相反,它是公开拒绝宽容并带有其独断性的刀笔文化。如果说,20世纪几乎是在“鲁文化”的旗帜下度过,那末,21世纪呢?我们的文化道路是“胡”还是“鲁”,就是一个问题。答此问题,则端视我们对tolerance的态度而定。而作为价值理念的tolerance,其所内含的文化价值,或其价值分殊,至少可以向如下三方延伸,即“哲学(知识论)”、“伦理”和“政治”。也正是在这三个方向上,胡鲁之间构成了意味深长的对比。
二、“明确的是非”和“正义的火气”
这对比的第一轮,可以用十个字概括:“明确的是非”和“正义的火气”。前者是鲁迅的提倡,后者却是胡适的警惕。短短十个字,则蕴含着两种不同的知识论,由此也见出鲁迅的“不宽容”和胡适“容忍”之后的不同的哲学根苗。
什么是“明确的是非”?1935年的上海文坛,依然混战无已。林语堂感于此,做出了“文人相轻”的批评,说:“文人好相轻,与女子互相评头品足相同……于是白话派骂文言派,文言派骂白话派,民族文学骂普罗,普罗骂第三种人,大家争营对垒,成群结党,一枪一矛,街头巷尾,互相臭骂……原其心理,都是大家要取媚于世。”{1}把文人混战归因于“文人相轻”,身处混战中的鲁迅当然不予认同,特地作文以示反对,题目就是“文人相轻”。文中鲁迅认为:“文人们的互相评论,各各‘指其所短,扬其所长’固可,即‘掩其所短,称其所长’亦无不可。然而,那一面一定得有‘所长’,这一面一定得有明确的是非,有热烈的好恶”。{2}鲁迅的意思重在句末,即:文人在论争时,是则好之,非则恶之,是非不但要“明确”,好恶更得要“热烈”。这一原则,不用说,鲁迅在他自己的历次论战中,都坚定不移、以身作则了。
1961年十月十日夜,胡适致信苏雪林。信中谈到了一个至今尚未引起我们充分注意的词:“正义的火气”。按苏的说法,她是听朋友说报纸上有胡适和记者的谈话,其中有“正义的火气”,并且还提到了她。她正不明所以,直至接了胡适的信才知道所以然。胡适在信中是很郑重地谈及这个词的,在说过有关《红楼梦》的一大段问题后,胡适笔锋一转:“现在我可以谈谈‘正义的火气’。你若记得我前年发表的《容忍与自由》,就可以明白我所谓“正义的火气”是什么。‘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3}
鲁迅力倡“明确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胡适则反对“正义的火气”。两人不但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并且,胡适的话好像就是针对鲁迅说的。那么,从这一轮对比中,我们可以引发一些什么样的思考呢?
先从胡适这一面说起。胡适的“正义的火气”源于1959年他自己写的第一篇“容忍与自由”。在这篇文章中,胡适率先引用了他的美国老师布尔的话:“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这样的引申:“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为了说明这一点,胡适甚至举了自己年轻时的一个例子。年轻的胡适是一个无神论者,他痛恨迷信,因此,也痛恨在他看来是迷信的《西游》《封神》之类的神魔小说,认为它们是“惑世诬民”。在一篇文章中,胡适不惜借《礼记·王制》中的话表明自己的态度:“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亦即杀掉那些借鬼神以疑众的人。在这里,胡适是斩钉截铁的,因为他是在反迷信。反迷信还不对吗?这里正有着“明确的是非”,所以胡适不惮以“热烈的好恶”显示自己的决绝。此时,胡适方才十七岁。可是,十几年后,胡适在北大,北大的一些“卫道士”却要“杀”胡适了,理由也是《礼记·王制》中的话,所谓:“学非而博……以疑众,杀”。什么叫“学非而博”?此“非”即“是非”之非。既然,你所学的东西是不对的,且又以此惑众,那就该“杀”。这里,“明确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也是一点都不含糊。于是,晚年的胡适把这己对人和人对己的两件往事并作一类,说:无论“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4}正是有过这样的经历、体验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认知,坚持了一辈子自由主义的胡适,越至老境,越强调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比较之下,胡适从年轻至老年有过上述这样的精神蜕变,鲁迅则没有。1930年代的鲁迅,虽然年暮,仅就这一点而言,他的认知似乎停留在胡适十七岁的时段上。就像胡适晚年连作容忍之文,也是晚年的鲁迅,“文人相轻”的题目,一而再、再而三,不足半年,竟至七篇。其中,“是非好恶”之感居然像一条线,几乎一贯到底,而且逐次升级。这是第二篇中的话:“文人还是人,既然还是人,他心里就仍然有是非,有爱憎;但又因为是文人,他的是非就愈分明,爱憎也愈热烈。”那么,由“正义的火气”所燃起的“热烈的憎”又是怎么个热烈法呢?文章结束时,鲁迅以本身就很热烈的口吻说:“像热烈地主张着所是一样,热烈地攻击着所非,像热烈地拥抱着所爱一样,更热烈地拥抱着所憎——恰如赫尔库莱斯(Hercules)的紧抱了巨人安太乌斯(Antaeus)一样,因为要折断他的肋骨。”{5}读着这样“热烈”的句子,心里却一阵阵发寒。请注意这段话的最后一句,所谓“卒章显志”,而《鲁迅全集》的注释者是这样解释它的:“据古希腊神话,赫尔库莱斯是主神宙斯的儿子,神勇有力。安太乌斯是地神盖娅的儿子,他只要靠着地面,就力大无穷。在一次搏斗中,赫尔库莱斯把安太乌斯紧紧抱起,使他脱离地面,而扼死了他。”(引同上)原来,鲁迅对于所憎者的“热烈地拥抱”,就是胡适十七岁所引《王制》那句话的最后一个字:“杀”。
三、两种不同的“知识论”
一段时间以来,鲁迅被中国知识界视为自由主义者,而且,在和胡适的比较上,说鲁迅的自由主义更本色。根据以上,我要说的是,十七岁的胡适和时年五十五的鲁迅(1935年),尽管是一样的态度,但都谈不上自由主义。只是后来到了美国的胡适很快就跨进了自由主义的门槛,而从日本归来的鲁迅对自由主义了无兴趣。这不奇怪,一个对tolerance抱有根本敌意的人、一个终生都践行“intolerance”原则的人,他怎么可能和自由主义走到一起呢。那么,现在的问题是,tolerance和自由主义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鲁迅反对tolerance就必然与自由主义无缘?为什么胡适一生追求自由主义,晚年却把容忍看得比自由更重要,以至置容忍于自由之前呢?
这里就涉及容忍自身所涵有的哲学意义以及它给自由主义所提供的知识论上的支撑了。中国知识界认鲁迅为自由主义者,是因为鲁迅酷爱自由,并为自由奋战一生。这是不错的。但鲁迅为什么要自由,又如何去获得自由,这其中的原因,尤其是知识论上的原因是什么,学界往往就不甚了了。然而这恰是我们判断鲁迅是否自由主义的一个内在根据。因为,自由如果是一种本性,自由主义却是一种学理;仅具前者而未谙后者,自由主义则无以谓之。当年,胡适弟子唐德刚和他的老师皮里阳秋,说:“在四五十年代的中国思想界,‘胡适’简直具有‘自由男神’的形象(image)。但是试问胡大神,‘自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胡氏的答案也超不出我们一般人所共有的‘常识’。这常识是发自一个‘不自由’的时代,被奴役的人们‘直觉’上对‘自由’的渴慕。”,这渴慕“与饥则思食、渴则思饮、穷则呼天……一样的自然”,因此,“胡适之先生生前所倡导的‘自由’是直觉上的‘为自由而自由’的‘自由’,是一项不折不扣的孤立价值的‘自由’。”{6}唐氏的话,意在讽贬胡适追求自由而乏其学理。我读之再三,却觉得这段话的主语如置换为鲁迅则十分相宜,在鲁迅那里,追求自由是出于一种本能的“直觉”而非知性的“自觉”,至少,在《鲁迅全集》中,无法就知识论找到鲁迅阐扬自由的那份理由。而自由主义如若缺乏知识论这一环,那么,它的链条也就断了。然而,唐氏的话偏指胡适。在这一点上,唐德刚似乎并没有读懂他挂在嘴上恭敬的“胡老师”。自由在胡适那里,不是一个孤立的对象,而是一条逻辑有序的价值链。胡适是从“知识论”的角度阐释“宽容”然后才导向“自由主义”的,其思想演进既有脉络可寻,又符合英美自由主义的原典思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