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共能”“异能”观 ——也谈中小学阶段的作文教学
邓木辉
“共能”“异能”是福建师大文学院潘苇杭与潘新和二位先生在《写作“共能”“异能”论——“议论”体式写作应成为中小学生写作教学的重点》(《语文建设》2011年第10期。以下简称“潘文”)一文中使用的两个重要术语。潘文说:“在写作教学中,学生的写作能力可分为‘共能’‘异能’两种。‘共能’是指所有学生都要具备的写作能力;‘异能’是指学生个人特殊的写作才能,不是人人都要具备的。”潘文同时指出:“教师应因材施教,学生应适己而学。由此看来,按当今教材中的要求让所有的同学按部就班地学写同样体式的文章,按照同样的模式,写同样的作文题,把所谓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还有应用文)写作一般视为写作‘共能’,是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潘文进而提出:“究竟那哪一种写作体式是所有同学都要学习的写作‘共能’呢?——这就是‘议论’。‘议论’体式写作的能力是所有人毕生的需求,不论学生是否有这方面的天赋,它都必须成为中学生写作能力培养的重点,成为贯穿基础写作教育的主线。” 笔者知道,潘新和教授是研究写作教学的知名专家,对中小学写作教学有许多真知灼见,加强议论类文体教学是其一以贯之的主张。然而,笔者对潘文中的一些说法不敢苟同;现不揣浅陋,借用潘文的“共能”“异能”术语,表达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抛砖引玉,就教方家。 笔者赞同潘文提出的中小学作文教学以“共能”为主、以“异能”为辅的作文教学观,但对“共能”“异能”的内容认定不同于潘文。笔者认为:中小学作文教学所要培养的“共能”,不仅仅是议论类文体的写作能力,还应包括记叙类文体与说明类文体乃至常见应用文的写作能力;所要培养的“异能”,可以因人而异——擅长记叙类文体者可培养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等方面的写作能力,擅长说明类文体者可培养说明书、解说词、科普小品等方面的写作能力,擅长议论类文体者可培养随笔、杂文、社会评论等方面的写作能力;“共能”是“异能”的基础与前提,“共能”缺少基本的构成要素,就不能为“异能”发展奠定基础、提供前提。以下着重就“共能”谈谈。 一、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是化繁为简的真文体 为突出其培养“议论体式”写作的“共能”观,潘文将记叙文、说明文排除在“共能”之外,并对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作了“伪文体”定性:“学生按部就班学的这些‘文体’还不是‘真文体’,非但不是‘共能’,而且还是‘伪能’。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是相沿成习专用于教学、考试的的虚拟文体,是一些‘四不像’文体——‘伪文体’。……在真实写作中,没有哪一种文章体式称为记叙文,只有新闻、通讯、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叙事散文、小说等特点不一的叙事体式,记叙文与其中的哪一种都不靠谱。……说明文、议论文也是如此,与真实写作的哪一种体式都不同:说明文不是说明书、介绍信、解说词、科普小品中的某一种,议论文也不是随笔、杂文、思想评论、文艺评论、社会评论、论文(按:“论文”与“思想评论”等是属种关系,似不能并列)中的某一种。这就使学生学了12年的语文、写作,绕了一大圈,到头来什么实际的写作体式也没学会。……显然,‘伪能’是严重违背教学规律的。”潘文将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定性为“伪文体”的理由分别是:没有哪一种文章体式称为记叙文,只有新闻、通讯、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叙事散文等叙事体式;没有哪一种文章体式称为说明文,只有说明书、介绍信、解说词、科普小品等说明体式;没有哪一种文章体式称为议论文,只有随笔、杂文、思想评论、文艺评论、社会评论等议论体式。我觉得,这些理由不成立,因为:相对于新闻、通讯、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叙事散文等,记叙文是上位概念;相对于说明书、介绍信、解说词、科普小品等,说明文是上位概念;相对于随笔、杂文、思想评论、文艺评论、社会评论等,议论文是上位概念。上位概念各包含若干下位概念,这正如“马”包含“白马”“黑马”等,我们不能据此认定“白马非马”抑或“黑马非马”。 “叙事体式”及“议论体式”是潘文使用的术语,“说明体式”是笔者依据潘文用法仿拟的术语;既然“叙事体式”“议论体式”的说法成立,那么,“说明体式”的说法也成立。这三种说法成立,毫无疑问,它们使用的依据是表达方式:叙事体式文章主要用了记叙的表达方式,说明体式的文章主要用了说明的表达方式,议论体式的文章主要用了议论的表达方式。既然可按表达方式将文体分为叙事体式、说明体式、议论体式,那么,将文体按表达方式分为表达简洁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有何不可?想必,表达方式的说法还成立吧。而如果成立,按表达方式划分出来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也就成立;而如果不成立,按表达方式划分出来的叙事体式、说明体式、议论体式也不成立。在笔者看来,所谓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与记叙体式、说明体式、议论体式以及记叙类文章、说明类文章、议论类文章的内涵外延差不多,而使用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比另外的叫法更简洁方便。何况,这样的叫法已约定俗成;何况,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科书等也都使用这些术语来指称和区分文体。退一万步说,即便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不是精确概念,与叙事体式、说明体式、议论体式或者与记叙类文章、说明类文章、议论类文章的内涵外延不尽相同,但我们使用的大多数术语也不是精确概念呀(如“语文”),何况叙事体式、说明体式、议论体式或许也不是精确概念呀。记叙文是新闻、通讯、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叙事散文等叙事体式的概括指称,是其上位概念;说明文是说明书、介绍信、解说词、科普小品等说明体式的概括指称,是其上位概念;议论文是随笔、杂文、思想评论、文艺评论、社会评论等议论体式的概括指称,是其上位概念。这正如“马”是对“白马”“黑马”等的概括指称,是其上位概念,我们不能因为某匹马是“白马”抑或“黑马”而说它与“马”“不靠谱”,因而认定它不是“马”。总之,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不是“伪文体”,而是化繁为简的真文体。 潘文关于用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的“伪文体”不能培养写作能力的说法也不符合客观事实。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这些术语长期使用,大纲及教科书非但未将其看着“伪文体”,而且还长时间将这些文体安排为写作训练。试想:我们国家现在还算有一批一般意义上的人才或者写作人才吧,而他们不正是用这些“伪文体”、按这样的训练培养出来的吗?因为,据我所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国家并未抛弃这些文体训练而另搞一套。虽然不排除这些人才出学校后会自己进修提高,但恐怕不能认定他们全都将学校所学抛弃不用而另起炉灶,相反可以肯定,正是学校所学为他们进修提高奠定坚实基础。当然,我们国家的语文教学特别是作文教学肯定存在问题,但绝不是因为进行了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写作训练的缘故,或许,原因正好相反,比如现在的高考允许“自选文体”导致教学不搞文体训练。 二、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是构成“共能”的基本要素 既然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不是伪文体而是化繁为简的真文体,既然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对培养中小学生的最为基本的、比较全面的写作能力有作用且舍此别无它途,那么,这些文体必然是构成“共能”的不可或缺的要素,进行这些文体的写作训练必然是培养“共能”的重要途径和主要内容。 因为中小学是打基础的阶段,而打基础是需要打下这些写作基础的。潘新和教授认为,“一个人可以拙于叙事,但不能不精于议论“(《写作教学应以议论文为重点——试论写作教学的文体次序》,《语文学习》2010年第10期。注意:潘教授在这里使用的术语是“议论文”),因而主张中学生作文最应该进行议论文的写作训练。潘教授加强议论文写作训练的理论与主张自有其合理性,因为学生能写好议论文的确是件大好事。但笔者认为,“精于议论”还不够,“拙于叙事”更不行,中学生作文最好是“各体都会”,实用类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等能比较熟练地写作,文艺类的散文、诗歌、小说、戏剧(指剧本)等也能略会一二,因为中学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而打基础的阶段是需要打下各种基础的。如果中小学只将议论文写作作为“共能”训练,他们也就没有练习记叙文、说明文的机会,也就缺少写作记叙文、说明文的能力,也就缺少构成“共能”的基本要素。况且,三种能力互相促进,如记叙中要议论、说明,议论中要记叙、说明,说明中要记叙、议论,而只练一种,效果未必会好。再说,“共能”是“异能”的基础,“异能”以“共能”为前提,不具备记叙、说明、议论的基本能力,就不能培养和发展更高档次的展现特长的“异能”。 三、作文教学要由易到难由简而繁有序进行 作文训练是否有序?如果有序,是怎样的序?对这些问题,见仁见智,莫衷一是。但在笔者的印象中,长时间以来,大纲及教材的要求及安排是:小学高年级进行简单的看图写话(说明性质)及记人记事(记叙性质)练习,初一着重进行记叙文的写作练习,初二着重进行说明文的写作练习,初三着重进行议论文的写作练习,高一着重进行比较复杂的记叙文(如人物通讯、报告文学)写作练习,高二着重进新比较复杂的说明文写作练习(如科普小品、试验报告),高三着重进行比较复杂的议论文(如思想评论、社会评论)写作练习。从这些安排可以看出,大纲及教材是将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的写作训练作为“共能”要求的,也大致体现了由叙到议、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序”。大纲及教材经专家编写而成,其要求及安排想必不是轻率之举,肯定有其充分依据。现在的课程标准及各种教材与先前的要求和做法有所不同,但大体上还是有序的——由简单到复杂、由浅易到繁难、由记叙到议论,要求是全面的而不是单一的——都要求培养记叙、说明、议论等能力,有的还要求写简单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并非只将议论文体作“共能”写作训练。当然,大纲拟定及教材编写是科学,而科学没有穷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或许都做得不够科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写作教学同其他教学一样,必须由简到繁,先易后难。简单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都不能写,肯定不能写这些文体类别下的复杂的东西。比如:简单的记人记事都不会,肯定不能写调查报告、人物通讯、人物传记;简单的看图写话都不会,肯定不能写说明书、实验报考、科普小品;简单的一事一议都不会,肯定不能写思想评论、社会评论、文艺评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说记叙文不是真文体,而要求学生写“真文体”人物通讯,学生肯的不知道人物通讯为何物;同理,如果你说议论文不是真文体,而要求学生写“真文体”思想评论,学生肯定不知道思想评论为何物。能写人物通讯、科普小品、思想评论等那是“异能”,而“异能”的写作及培养要以“共能”为基础为前提。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作文教学不仅要由简到繁,而且要化繁为简,而使用化繁为简的术语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十分必要。 四、在疯狂应试的氛围中不应只重议论文体 多年来,中高考作文都允许“自选文体”且考材料作文,这一做法导致极为严重的新问题出现。一方面,多年允许“自选文体”使教学大多不搞文体训练。允许“自选文体”本来是极富人性化的举措,其初衷是最大限度地为考生提供写作空间,让各类考生都能发挥特长。但“自选”是把双刃剑,有其利也有其弊,而目前已演变为“弊”多于“利”。多年允许“自选文体”使教学“熟悉”了中高考作文的“规律”:会写一种文体就可对付(捞个不错的分数),擅长一种文体就可“优胜”(获取高分满分)!这种“一招鲜,吃遍天”,不必担忧“文体变天”的心理,必然会导致教学急功近利,不愿“浪费时间”去搞扎实的文体训练。试想:既然有直奔目标的“捷径”,谁愿走迂回曲折的“弯路”?既然有省时省力的“好事”,谁愿做费时费力的“坏事”?另一方面,多年考材料作文使学生作文大多为议论文。材料作文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合理性。材料作文的主要功能是防止猜题押题,也具有设置情境、激活思维的作用。但材料也是把双刃剑,有其利也有其弊。相对于无材料命题作文,材料作文(包括材料话题作文、材料命题作文、材料自拟题作文)的审题难度大得多,它要求读懂材料,在材料的含义及范围内立意;否则离题。为避免离题,学生往往使用议论语言点明材料的含义,选择议论文体表达自己的立意,而不大用相对含蓄的记叙文体。因为记叙文体表达不够直接,往往写了相当多的篇幅还没有表达出吻合材料含义的意思,甚至所叙述的故事完全偏离材料含义,导致离题。无论是考试作文还是平时作文,符合题意是“基础等级”最基本的要求,作文一旦离题,即便内容充实、构思严谨、语言通畅,得分也都只能在及格分以下。故平时作文,只要是材料作文且允许“自选文体”,学生一般都写议论文。但即便如此,每次考试(月考、周考),总会有相当多的离题作文,且离题者未必只是差生,常常有年级前10名之内的优生。专家们对这一情况未必了解,但作为一线教师,我对此有非常深刻的感受,曾撰文呼吁降低审题难度(《高考作文:莫让学生“猜哑谜”》,《中学语文教学》2009年第6期)。 多年允许“自选文体”且考材料作文使学生作文多为议论文,这一情况并非我一个人的偏执感受与主观臆断,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的李月容先生经过科学研究也“所见略同”,得出了与此完全相同的结论。他在《遵循规律,有效备考——2009年广东高考语文〈考试说明〉解读及备考对策》(《语文月刊》2009年第3期)一文中指出,广东省2008年高考作文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文体单一:议论文占91.8%”。福建师大教授孙绍振先生的研究结论也差不多:2011年高考作文80%以上为议论文体(参见孙绍振《从抒情文体向议论文体的历史过渡——2011年高考作文题目纵横谈》,《语文学习》2011年第7-8期合刊)。 总之,当下疯狂应试的氛围导致学生能力畸形发展,学生作文文体单一。这一新问题警醒我们:必须确保基本的“共能”要素,必须进行起码的文体训练,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乃至常见应用文均练,而不能只练议论文。如此,“共能”方为“共能”,“异能”方有可能。
(原载核心期刊《教学与管理》中学版2014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