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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教科书》:中国首套适合民主共和政体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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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18:1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华教科书》:中国首套适合民主共和政体教科书

人民教育出版社文化教育编辑室 韩华球
    伴随着民主共和政体的建立,全新资产阶级教育宗旨公布,1912年1月,中华书局开始迅速推出民国第一套教科书──《中华教科书》。这套教材借鉴了清末教科书编写所积淀的一些有益经验,是中华书局创始人陆费逵精心策划,拿来与商务印书馆竞争的拳头产品,对于中华书局的崛起以及民国初期教科书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一批《中华教科书》计有初等小学的修身、国文、算术、习字帖、习画帖5种课本40册,配套的教授书(教学指南)3种24册;高等小学的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理科、英文、英文法8种课本33册,配套的教授书6种28册。
    倡行民主共和体制
    《中华教科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套适合民主共和政体的教科书,其重要特点就是顺应辛亥革命的时代潮流,剔除了封建伦理道德之说教,适合民国共和之政体,于是风行一时,在当时中小学教科书市场上独占鳌头。
    生逢其时的《中华教科书》之所以能够独领风骚,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它合乎民主共和体制,重视与当时中国现实社会的变革紧密相连,突出革命的胜利和民主共和政体的建立。它首先宣传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倡爱国旗、爱中华,称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为共和奔走二十余年,是中国第一伟人”。
    当时,刚刚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和长期的闭关锁国,绝大部分中国人根本不了解源自西方的“共和制”“共和国”为何物,更不了解这样一个政治体制的基本构成。因此,对于其中的一些核心概念给以明白通俗的普及,在国民教育中通过教科书传播民主共和观念是非常紧迫和必要的。
    民主政治是政治生活方式的高级形态,是由诸多因素构成的复杂的和完整的系统。民国建立之后,教科书中的政治常识有所增加,也更接近近代政治学。对此,全面展现民主政治的教科书《中华共和国民读本》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该书的“编辑大意”说明其主旨是养成“完全共和国民”。该书供中小学和师范学校补习科用,上册专述共和知识,下册述普通国民知识。上册有国家、国体、政体、国民、权利、义务、中华民国人民权利义务、行政、司法、行政裁判所、行政诉愿及诉讼、国会、选举等课目;下册有集权及分权、法律、成文法及不文法、公法及私法、普通法及特别法、国际法、条约、外交官、领事、阶级、国籍、教育、学校等课目。伴随着教科书的启蒙,民主政治由少数精英群体关注而成为浸润到社会的各阶层民众的普遍思想,冲击和改变着人们的既有观念,塑造着国民新的世界观与价值取向。
    鼓吹民主政治理念
    为突出革命的胜利和民主共和政体的建立,《中华教科书》极力鼓吹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西方民主政治理念。
    《中华高等小学修身教科书》第二册第二十七课《自由》说:“自由者,奴隶之对待也。人而奴隶于人,则生人之权利丧失矣。故曰:不自由,毋宁死。”
    《中华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五册第四课《平等》说:“席家佣一仆,席儿常辱之,父戒之曰:人无贫富,皆当平等。彼特贫而佣尔。彼以其力,易我佣资。我以佣资,易彼劳力。不可恃富贵陵之。”
    《中华共和国民读本》上册第六课《权利》说:“政治家有言曰:鱼之游泳于水中也,出于自然。人之生于斯世,其必有权利者,亦出于自然。此即权利出于天赋之说也。次之有社会契约之说……”天赋人权观念和社会契约理论堂而皇之走进教科书中,这是很大的超越,也是民初教科书的突出特点。教科书对民主政治的启蒙掀起了一个全面的高潮。《中华共和国民读本》上册第八课《中华民国人民权利义务》说:“所定人民之权利凡十。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一律平等。一也。除法律特定外,有一切言论、著作、印刷、集会、结社、信仰之自由。”
    此外,《中华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五册第四十七课《自由》,《中华高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二册第三十六课《自由之祖》,《中华高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四册第一课民主革命家章炳麟的《说自由》,《中华高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五册第一课《共和政治》等,都对西方民主政治理念做了大力宣传。
    宣扬民主政法制度
    政法制度是民主政治的主要载体,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其核心特征是权力的分立和制衡,表现为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分工。《中华教科书》从国体政体相关知识的介绍,到法律司法解释说明等等,不断宣扬民主政法制度。
    《中华共和国民读本》上册第三课《国体》说:“国家之形体,曰国体。国体定之于建国之时,以迄于其国之灭亡,常以同一之团体相与终始者也。试将国体而类分之,则有君主国、贵族国、民主国之三种:其统治权属于一人之手者,谓之君主国;其以国民之阶级为统治之主体者,谓之贵族国;其以国民全体为统治之主体者,谓之民主国。”
    《中华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六册第五十三课《政体》对不同政体及特点作了说明:“世界各国政体不同,大别为三,曰君主专制,曰君主立宪,曰民主立宪。君主专制政体,主权在君主一人之手。君主立宪政体,国有宪法,君民共守之。民主立宪政体,主权在民,无世袭之君主,由人民公举大总统,为行政之长。我国昔为君主专制政体,后改为君主立宪政体,自革命功成,建立共和,已为民主立宪政体矣。”
    《中华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八册第二十五课《国会》对国会有详细介绍。国会是代表人民议决国事的。国会有的为一院制,有的是二院制。一院制组织过于简单,且极易流于专横。二院制则可防“阿好之弊,杜植党之私,而各抒意见”。二院制显得周密,可以互相牵制,避免办事偏私,所以世界各国多采用二院制。中华民国国会的设置,经过参议院议决,采取二院之制,定名为参议院和众议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在本质上,它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中华共和国民读本》上册第二十至二十一课《宪法》对宪法也作了具体阐释:“以哲理言,则宪法者,国家之大经大法也。……宪法有因国之主权而异者。即君主国宪法与民主国宪法是也。”
    引导公民自治活动
    民主的精髓是公民的自治。现代民主制度都起源于基层的民主自治。我国历史上,官本位文化和臣民文化盛行,结果就是公民自治意识和能力非常孱弱。为提升公民自治意识和能力,《中华教科书》做了一些有益探索。
    《中华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第八册第二十六课《地方自治》说:“地方自治者,共和政治之基础也。以一国之人民,举其贤者,共谋一国之利益,是谓共和政治。以一地方之人民,举其贤者,共谋一地方之利益,是谓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之范围甚广,若学务,若卫生,若道路工程,若农共商业,若慈善事业,若公共营业。”
    民主政治生活的典型方式是代议制,即民众无法直接掌握和管理政权,只能选择民众中的少数精英分子代行权利。因此,选举自己的代表(议员)是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中华共和国民读本》上册第十七至十八课《选举》说:“凡共和国莫不有国会。国会之议员,莫不由于选举。此各国所同也。选举之范围可分为二:一为国会未成立以前之选举;一为国会既成立以后之选举。”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教科书》在引进西方民主政治等外来文化的同时,还注意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文化传统,综合社会各方面的因素,力求适合儿童心理的特点,不仅教给儿童知识,而且注重培养儿童的思想感情、道德价值观,为学生走进社会成为合格的国民做准备。可以说,《中华教科书》为民国初期中小学教科书的编写树立了标杆。
    正如康德所说:“公众只能是很缓慢地获得启蒙。通过一场革命或许很可能推翻个人专制以及贪婪心和权势欲的压迫,但却绝不能实现思想方式的真正改革。”教科书不断进行着民主政治的启蒙,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理念才得以浸润到社会各方面。以《中华教科书》为代表的民国初期的教科书承担了培养一代新国民的历史重任,对后来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不可低估。20世纪前半期中国社会的生力军,有许多人就是读着民国初年这些新课本长大的。他们心中民主共和的种子,也是在这时候开始播下的。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之所以不得民心,昙花一现,与这些教科书逐渐普及的民主共和观念不无关系。

2012-11-08  《中华读书报》(2012年11月07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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