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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讀胡適的兩封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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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04: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讀胡適的兩封佚信--转贴作者:巴曙松

/汪金友
2005-6-27


最近,有人發現了胡適的兩封信,都是內地或海外所出版的胡適書信集均未收錄的。這兩封信的收藏者,是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的女作家劉修業。當時,她編撰了一本《吳承恩年譜》,並認為明人陳耀文的一篇作品,是「偷」了吳承恩的《花草新編.序》的。在出版之前,劉修業徵求胡適的意見。於是胡適在一九四六年三月二日和七日,先後給劉修業寫了兩封信。

第一封信中說:「古人已死,不能起而對質,故我們若非有十分證據,決不可輕下刑事罪名的判斷。『罪疑惟輕』亦是此意。賢夫婦想能同此意也。」

第二封信中說:「你說的『分寸』,最是許多學者容易忽略的一點,所以我常說: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一分證據,只可說一分話。有七分證據,只可說七分話,不可說八分話,更不可說十分話。」

這兩封信,都是胡適針對劉修業所撰《吳承恩年譜》初稿中一些過頭話而說的。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胡適認為在學術討論中,不要輕易用「刑事罪名」的詞,更不能輕易疑人為「偷」。對古人的批評更應如此,因為「古人已死,不能起而對質」。

而這裡所說「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也正符合我們現在所說的「實事求是」精神。胡適在學術研究上,曾得到魯迅的高度評價和讚賞,他讀了胡適的學術論文《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後,評語是:「精闢之至,大快人心!」並說:「我很希望早日印成,因為這種歷史的提示,勝於許多空理論。」他讀了胡適的《水滸兩種序》後寫信給胡適說:「序文極好,有益於讀者不鮮。」魯迅是不輕易恭維人的,更不當面恭維人,我想魯迅對胡適的稱賞,也是稱賞胡適治學嚴謹這一點。

我覺得,現在有三種人,最需要讀這兩封信。

一種是在學術研究上總想走捷徑的人。前幾天,一個在讀本科大學生的媽媽找到我,說他兒子很忙,讓我幫他寫一篇畢業論文。辦法是從網上搜一些相關文章,然後「編排整理」一下,就可以了。因為他們學校很多學生的論文,都是這樣製作的。我聽了非常生氣,當即嚴詞拒絕:「連畢業論文都找別人寫,那還算什麼大學畢業生?你這樣下去,是要耽誤他的前途的!」但我仍然擔心,誰知道,有多少大學生甚至教授,都在走這種「捷徑」? 一種是經常採寫花邊新聞的人。前天讀到一條消息,說湖南某剛剛結婚不久的女明星,因為挨了丈夫兩次「暴打」,並在與丈夫共同經商中賠了八百萬的體己錢,所以已與那個大款丈夫離婚。消息還言之鑿鑿,說「筆者親眼見到該明星換下結婚戒指」。但到昨天,就又有一條消息傳來,據該明星親口宣稱:「現在我們的夫妻關係好得不能再好,離婚之說純屬胡說八道!」那麼到底是誰,連「一分」的證據都沒有,卻敢說「十分」的話?

再有一種是從事影視和文學創作的人。雖然「古人已死,不能起而對質」,但你既然用人家的真名真姓,就得對人家負點責任。人家沒說過的話,你也讓人家說;人家沒做過的事,你也讓人家做;人家本來是以事業為重,你卻讓人家一生都陷在戀愛的漩渦;人家本來是七分罵名,三分英名,你卻把人家描繪成十全十美的大英雄。只為了一個「錢」字,就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對不起古人,更對不起今人。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應該成為我們每個人做人的原則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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