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再认识:意义指向与价值承载 ]欧阳友权 ●无论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有多么不同,只要它还是文学,还属于精神产品,那它一定是一种主体表达和文化建构,是承载了传统、蕴含了价值选择的意义赋予
●网络自由是一种有限度、有担当的自由,网络写作也应该是一种有为而作,对于网络环境的净化,网络文学作者责无旁贷
●在以读者为中心的市场机制下,打造“全媒体”经营、产业链延伸的商业模式,实现文化资本的利润最大化,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经济驱动
是精神产品就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精神“钙质”
网络文学热度不减,社会公众对网络文学关注度的上升和网络文学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让我们对这一新的文学形态有了更高的期待,同时也提醒我们思考一个问题:网络文学在规模生产和广泛传播的同时,是否应该重视自身的意义指向与价值承载?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于,网络文学无论作为一种大众文化产品还是作为文学作品,都应该富含积极健康的精神品质,传播正确的价值观。网络写作不是“零度写作”,也不仅是“孤独者的狂欢”,而是一种主体表达和文化建构,是承载了传统、蕴含了价值选择的意义赋予。无论网络文学多么另类甚或叛逆,不管其媒介载体、写作技能、传播途径和阅读方式与传统文学有多么不同,只要它还是文学,只要它还属于精神产品,属于大众文化产品,就应该具有精神文化产品的特点,通过特定的意义指向和文化价值观产生积极的影响力与感染力,为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特别是青少年成长提供精神“钙质”。
如果说文学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网络文学有责任为这一灯火护持加油,让它在网络时代仍能发挥引导作用。网络写作需要认真面对文学与历史、文学与道德、文学与社会正义、文学与意义承载等重要命题,更好地传递人文理性,彰显时代精神,参与建构我们这个时代的核心价值观,而不是以任何理由放弃主体责任,更不能去价值化、去主流化。有这样的逻辑支点和底气,倡导这样的价值理念,是明确网络写作意义向度的前提。
缺少他律又无以自律,导致网络写作泥沙俱下
当然,相对于传统文学,网络写作拥有更多的自由和更少的限制,更尊重读者和市场,而不是谨遵传统惯例。虚拟空间的自由性和网络写作的“零门槛”,把传统文学生产的前置型“把关人”变为产品下游的市场选择。博客、微博、微信等数字化“自媒体”的快速普及,把“人人都能当作家”的昔日梦想化为现实。这让文学创作“高山仰止”的状况发生改变,文学生产由专业化转为自主创作的大众化。特别是在利益驱动、“催更”压力的情境下,网络写作往往是运笔如飞,恣情快意,顾不得考虑艺术品质和价值导向,失去他律又无以自律的书写,会让粗制滥造的所谓“文学”甚至文字垃圾并陈于网络空间。这时候,不仅文学创作与大众文化生产、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变得模糊,作品质量也会出现泥沙俱下、良莠并存的情形。娱乐至上和过度商业化的传媒语境,可能将弱化创作者应有的责任意识,造成网络写作崇高感的缺失。其结果,网络书写表达的往往不再是社会需要的文化正能量,而是自娱自乐,是迎合市场的文化快餐甚或成为公共空间的文化噪音。
在自由与担当、市场导向与艺术追求之间谋得平衡
面对急剧变化的传媒和时代环境,网络文学需要端正价值导向,关键要处理好两种关系。
一是网络自由与文学担当的关系。网络写作更注重个人经验、即时感受,适于张扬个性、释放创造性,这是互联网的诱人之处,也是网络文学增长迅速、汇聚人气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网络虚拟空间是现实社会关系的技术转换,网络自由应该是一种有限度、有担当的自由。网络环境的净化离不开网民的自律与责任,文学写作者更是责无旁贷。网络文学发展到今天,需要用审美担当去证明其自身是一种有作为的文学,是文学发展到数字技术时代的一个有价值的历史节点。相反,如果一味地追求自娱娱人,一味地免责任性,回避社会担当,网络文学应有的价值赋予和功能指向将面临消解的危险。如是,纵使虚拟世界为文学写作赢得了更多的自由,却也不得不为这种“自由”付出代价——文学将在没有担当的“自由”中迷失自己的本性,丧失应有的价值。故而,网络自由应该是基于主体承担感的自由,网络写作也应该是一种有为而作。这不是说网络文学只能“宏大叙事”,走到“假大空”、僵化教条的路上去,而是倡导网络作者有一定的境界追求,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有正确的思想价值取向。有了这样的追求、责任和价值取向,无论是写人间、写魔界,写穿越还是写盗墓,写都市言情抑或是玄幻武侠,题材不同,内容各异,但都能给我们带来享受和滋养;反之,如果漠视或丧失这样的追求、责任和价值取向,怎么写都不会是有价值的网络文学。
二是市场导向与艺术追求的关系。要艺术还是要市场,传统观念大多会选择前者,但在网络文学领域却常常认同后者。我们知道,网络文学是传媒文化市场的产物,是迄今为止产业化程度最高的一种文学形态。在这里,读者至上的市场选择是文化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一个作品的点击率、收藏量、“打赏”数,不仅与作者的收入和声誉直接挂钩,也成为评价作品的重要尺度,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似乎掌控着网络写作的“命门”。近年来,起点中文、中文在线、腾讯文学、纵横中文、塔读文学、百度多酷等一批文学网站对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探索,逐步建构起网络文学以读者为中心的市场机制。尝试打造“全媒体”经营、产业链延伸的商业模式,实现文化资本的利润最大化,已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经济驱动,这对于媒介融合时代的文学,特别是网络类型小说的海量增长无疑是一种强劲的推力。但由此造成的作品“数量”与“质量”的落差、有“文学”而缺少“文学性”的矛盾,一直是困扰网络文学发展的短板,备受质疑甚至是诟病。要明确网络文学的意义向度,建立正确的价值体系和评价标准,就不能不处理好市场导向与艺术追求之间的关系,寻找到兼容的平衡方式,以纾解网络写作“商业化”与“文学性”之间的矛盾。也许这一矛盾还会在网络文学领域长期存在,但只有认识到这一矛盾的根源,获得调节二者关系的自觉性,才有助于问题的克服,帮助网络文学建立正确的意义向度,进而创造网络文学的健康与繁荣。
(作者系中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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