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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书法教育难免被“应付”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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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01:3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中小学书法教育难免被“应付”的结局作者: 熊丙奇
根据教育部网站7日公布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书法教育将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学生将分年龄、分阶段修习硬笔和毛笔书法。(新华网2月8日)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书法课开设情况要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但不举行专门的考试,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对于这一要求,舆论很“纠结”,一方面担心举行专门的考试,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另一方面又担心没有专门的考试,即便纳入教育督导,学校和学生也不会将其当一回事。
      
这似乎是所有非中高考科目,在当今中小学教学体系中的必然结局。由于中考、高考采用单一的分数标准选拔学生,因此,考试成为中学教学的指挥棒,学校的教学,关注的是中高考科目,而非中高考科目则成为“副科”、“豆芽科”,正常的教学时间被中高考科目挤占,学校的老师也由此被分为主科老师和副科老师,当然,也就可想而知学生和家长对非高考科目的态度了。
      
在这种情况下,由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要求学校重视某一教学,似乎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了。可是,这一办法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以行政命令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开设怎样的课程,进行怎样的教学,应该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基础上,有自身的自主权,没有条件却硬要开展某一教学,很可能变为应付,难以有教学特色,也无法保证教育质量。其二,行政要求难以得到持续的贯彻,最初,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可能比较重视,而过一段时间之后,就可能不再重视,甚至被淡忘,此前教育部要求中小学生跳集体舞以及京剧进校园,都是轰轰烈烈开始,草草收场。某种程度说,这是对教育精力的浪费——浪费经费、浪费师资、浪费教材,却没有多大实效。
      
中小学要对学生进行书法教育没错,但推行这样的教育,不能指望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来实现。教育部门如果希望中小学教学有书法教学的内容,应该在另外两方面着力。首先,推进中高考制度改革,打破“教招考一体化”,给中小学自主教学进行个性化教学以足够的空间;其次,转变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可以自主设置课程、自主选择教材,教师拥有教育自主权。

拥有办学自主权的学校,完全可以设置丰富的课程,供学生选择,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而不再受单一分数评价体系困扰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这样一来,传统文化课、书法课、体育课,都可能有很多学生选修,这些课程将不再是“副科”,也不需要由行政部门来强调其“地位”——这些课程在学校中的弱势“地位”,说到底,其实正是行政主导的考试评价体系、学校办学模式所导致的。这一根本问题不解决,行政部门的发文,只具有象征意义,对改变现实起不到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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