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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言文关系中研究汉语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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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3 01:1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言文关系中研究汉语词汇
(2003年9月,在全国词汇训诂学术研讨会(济南)上宣读),刊载于戚晓杰、高明乐主编  《汉语教学与研究文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孟华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院,青岛  266071) [关键词]:言本位  言文关系  汉字投射原则  汉字遮蔽原则  汉字本位性 [摘要]:本文通过对汉语词汇言文关系的考察,提出“在汉字和汉语即言文的关系中研究汉语(或汉字)”的观点。言文关系主要包括分离性和统一性两个基本问题:言文分离性主要回答,如何从汉字单位中分离出“言”的因素,或如何从汉语单位中分离出“文”的因素;言文统一性主要回答,言文关系以谁为本(言本位还是字本位)和二者相互转化的问题。 To Study Chinese Words in the Relation between Speech and Writing Meng Hua
[Key Words]: speech principle   the relation between speech and writing Chinese characters’   projection principle Chinese characters’   shading principle   the principle nature of Chinese characters
     [Abstract]: By seeing about the relation between speech and writing in Chinese ,this article has brought forward the viewpoint of “studying Chinese (or Chinese Characters) in the rel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Chinese characters i.e. speech and writ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speech and writing mainly includes seperability and unification: Seperability mainly answers the question of how to sperate the speech factor in the unit of Chinese characters and how to sperate the writing factor in the unit of Chinese ;Unification mainly talks about the question of which is the principle (speech or wrting)and the interwork between the two.

一  言本位汉语观
  
传统词汇学研究实际上是以汉字为本的训诂之学,以汉字的在场代替了汉语的在场。“五四”前后“去汉字化”的新文化运动,使而后诞生的现代汉语学走向了反面,以汉语的在场取代了汉字的在场。汉语词汇学经历了形音义剥离的过程,将“形”的部分交给了汉字学,而词汇学主要研究音义结合的符号单位。词汇学中的这种淡化汉字、以汉语音义单位为本的研究倾向我们称为言本位的词汇观。
言本位汉语观弱化汉字的倾向,主要表现为一种平面的而非层累的汉字汉语观:在汉语的研究中漠视汉字因素,而在汉字研究中悬置汉语。
言本位汉语观的典型代表是邢福义先生的“大三角”理论(邢福义2000,5)。邢福义认为汉语存在“普—方—古”三角关系。研究现代汉语共同语语法时,为了深化对语法事实的认识,有时可以“普”为基角,撑开“方”角和“古”角,形成语法事实验证的一个“大三角”:
  “普”是“普通话”的简称,指现代汉语共同语的语法事实。一个语法现象,只要在现代通行,能够为全中国东西南北中的人们所理解和接受,它便是普通话的语法现象。对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来说,普通话语法是最基本的研究对象,因此,“大三角”中的“普”角是“基角”。
   “方”是方言的简称,指现代汉语里的方言事实。方言语法现象相当丰富复杂,并不像通常所说的那么单纯。方言语法研究,有必要在更细的线索上进行,在比较隐蔽的层次上作更深的发掘。在“大三角”的事实验证中,“方”角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古”是古代近代汉语的简称,指汉语里跟现代相对的古代近代的语法事实。“古”角所用的语料固然可以是文言文,也可以是《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等白话文作品中可以说明问题的现象。当然,从严格意义上说,“文言”和“白话”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汉语“大三角”的研究是建立在“汉语的在场和汉字的不在场”这一理论预设基础上的。抽去了汉字这一要素后,所谓的“普”、“方”、“古”便成了只有语没有字、只有言没有文的汉语平面上的三个要素。
其实无论是古汉语还是现代汉语普通话,都有一个言文关系问题。就古汉语而言,对今人只是一种文本语言,汉字成了古汉语存在的基本条件。如果我们将古汉语研究看作是一个纯语言问题而不问构成古汉语的条件,那么这种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书面文献是古汉语的主要存在形式,是过去的口头汉语消失的“痕迹”,这种古汉语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文字呈现的古代语言”。尤其是古文言,一般认为是先秦汉语口语的记录,是口语中消失了的语言在汉字书面中的存留。古文言是以汉语的历时不在场作为自己在场的理据的,也就是说,借助于先秦口语的不在场,文言成为古汉语的唯一在场形式。因此,古代汉语永远只能以汉字的眼光、汉字的方式被呈现。一切在文本条件下所研究的古汉语,只能是汉字呈现的古汉语而不是古汉语本身。所以在古文言中“汉字性”最强、“汉语性”最弱。最重要的是不要把“古文言”和“古代汉语”这两个概念混同。邢福义的“普-方-古”三角理论中的“古角”,是一个“去汉字化”了的言本位概念,它预设了汉字能透义地记录、代表古汉语,而对古文言的“汉字性”可忽略不计。层累的汉语观就是要恢复古文言的“汉字性”问题:不能只研究古汉语材料,更要研究形成这些材料的条件,即言文关系。要在言文关系中研究汉语。
普通话也离不开汉字问题。语言,这里指的是索绪尔意义上的语言概念,作为一种规范,它在本体上具有一种缺失性,这种缺失性我们称之为语言的文字性,即语言必须借助文字和文本而存在。我们在词典里、在语法教科书里、在规范化教学中才发现标准语的存在。规范汉语只有在文本那里才获得自己的高级形式。所以从这个角度说,现代汉语或普通话作为一种标准语或汉语规范,它实际上是依赖于汉字而存在的,是一种“今文言”,而不是真正的口语。
对于现代汉语或普通话的这种“文字性”或文言性,胡明扬指出:普通话实际上是在现代白话文的影响下,在北京话的基础上形成的,通行于广播、电影、话剧等群众性宣传渠道的汉民族标准语。普通话的基础方言不是哪一个地点方言,也不是泛泛的北方话,而是‘一种在现代典范的白话文著作的影响下通行于北京地区知识阶层的社会方言。因此,普通话既不是以北方话为基础的“官话”,也不是作为一个地点方言的北京话”。(胡名扬1987.1)  这段话有两层含义:其一,普通话只存在于文本中,如“现代白话文”、“通行于广播、电影、话剧等群众性宣传渠道”。其二,它是一种在书面状态下产生的标准语,不以哪一个地点方言为基础,具有超方言性质。这两个特点都说明了普通话的“汉字性”。既然普通话是一种汉字呈现的、超越口语的“今文言”,那么它一定具有和口头语言不一样的语言机制:“书面获得了有声语言里的高层语言体制。声旁表音、读音和语音,形旁表义、字义和语素义分别都是不同概念。书面舍弃了大音段里的韵律特征和韵律语音,是个小系统,因此需要特殊的书面规范来弥补缺损。”(沈炯1998)书面汉语中这种与“口头语言不一样的语言机制”,就是汉字性。普通话中存在的汉字性被言本位汉语观大大屏蔽了,他们将普通话中存在的“汉字性”和“汉语性”这两种要素的层累关系,压缩为一个平面的“汉语性”问题,仿佛穿了汉字服装的普通话就是赤身裸体的汉语。一个语言的文字样品被当作纯语言样品来研究的时候,其理论的可靠性值得商榷。因此我们提出一种符号学的语言文字观,即将汉字和汉语看作是一种层累叠加的、互为能指和所指的符号关系,其基本立场是“从汉字和汉语的互动关系中研究汉字(或汉语)”,这种互动关系我们简称为言文关系。“言”是汉语,“文”指汉字。言文关系主要包括分离性和统一性两个基本问题。下面重点分析汉语词汇单位的言文分离性和统一性的问题。  二 汉语词汇中的言文分离性 言文分离性主要回答:怎样在层累系统中确定言文的界限,也即如何从汉字单位中分离出“言”的因素,或如何从汉语单位中分离出“文”的因素。如“鲸”字,其意符“鱼”的意义即字义是指水生的脊椎动物,该字代表的词义“鲸鱼”却是指一种哺乳动物。可见“鲸”字的字义和词义并不相等,字义属于汉字单位,词义属于汉语单位。汉字汉语研究中的字音和词音、字义和词义、字和词、书写语法规则和口语语法规则等等的区别都属于言文分离性问题。1汉语词的言文区别 
书面汉语中有时很难区分词的不同书写形式与不同的词。如“暗淡—黯淡”,这两个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
[暗淡](光、色)昏暗;不光明,不鲜艳:光线~│色彩~◇前景~。
  [黯淡]暗淡:色彩~。
  上述解释表明这两个词词义相同。但学术界对这组词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是一组异形词,有人认为是一组同义词:
《同音易混词语辨析词典》认为这是一组同义词。该书指出:“形容词。词汇意义完全一样,都可表示昏暗、不鲜艳、不光明,……但有时语体色彩和意味稍有差异。‘黯淡’与‘暗淡’相比,有时另有‘缺少生气’的意味(因‘黯’有时可表示感伤),有时书面语体色彩稍浓。”《异形词汇编》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指出“今多作‘暗淡’”。《现代汉语多形词使用研究》指出:“在语言实际中,二者的意义和用法完全一样。‘暗淡’是相对低频词,但是它的笔画简单易写、易认、常见,字义和词义也比较吻合,所以把它作为选用词,‘黯淡’作为异形词淘汰。”(异形词研究课题组2000,5)
对于“暗淡—黯淡”这类词我们倾向于认为是表意汉字对同一个汉语词分别书写所导致的,属于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表现。类似的还有“片段-片断”、“精炼-精炼”、“爱滋病-艾滋病”、“的、地、得”、“他、它、她”等。这些书写形式的差异所造就的对同一个口语词的分割,实际上是汉字符号以自己的意义系统干涉汉语的结果。这种干涉我们称为汉字投射原则。
由此可见,词的书写形式与词不完全相等。口语中不同的词是“言”的问题,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是“文”的问题。但由于汉字的表意性,常常掩饰了这种言文差异,将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误认为是两个词汇单位。所以,在汉语词汇研究中,一般是将它们处理为不同的词汇单位,这也比较符合汉民族的语感。但作为语言研究者,却不能混淆汉语词汇中的言文关系。
如下列各组字的音义完全相同,王力认为应该是同一个词(王力1982.10,21):
姣佼、弢韜、雁鴈、窺闚、凔滄
但《说文》将它们分为不同的字(词)条,甚至作强生解释。如“鴈,鸟也”、“雁,鹅也。”
可见,分别说这些字组为同一个词,是“言”的问题;说它们是不同的书写形式,是“文”的问题。
2本义与引申义 
在单音节汉语词中,其本义往往存留在汉字字形中,因此,本义和引申义之间就相对地构成了一种言文关系。
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诗二首之一:“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被英国汉学家Herbert A·Giles翻译为:Tell them, an icy heart in vase of jade.(告诉他们,一颗冰冷的心在玉石的瓶子里。)原来富于意境和情韵的诗句就变得直白无味了。这涉及到对“冰”的本义和引申义之间关系的理解。
汉字冰,《说文》:“水坚也。从仌,从水。”指水冻结而成的固体,这是个会意字,其意符“仌” 两点水象冰冻结的文理。另有引申义 “凝结”,《说文》:“凝,俗冰,从疑。”;“脂膏”,《尔雅.释器》:“冰,脂也。”郭璞注:“《庄子》云:‘肌肤若冰雪。’‘冰雪’,膏脂也。”段注:“《诗经》‘肤如凝脂’本作冰脂。”; “洁白、晶莹”(《汉书.地理志下》:“(齐地)其俗弥侈,织作冰纨绮繡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颜师古注:“冰,谓布帛之细,其色鲜洁如冰者也。”(《汉语大字典》1993)
可见,王诗的“冰”是一个层累的叠加意象系统,它们不在一个平面上。诗中的直接意义是“高尚、纯洁、光明磊落”的意思,这是“冰”字的后起引申义。但“冰”字的本义系统也参与了诗意的营造,它包括了从字面义“坚水”到“凝结”、“脂膏”、“洁白、晶莹”的层层符号链条。这种意境是汉字所独有的。假如我们将“冰”字置换为汉语拼音“bing”,层累的语义场变为平面的、一级的某个词义的简单在场。拼音文字自身不携带意义,所以只能“唤出”所指,并不能参与意义的构成。而表意汉字的字形所负载的本义与后起的引申义之间构成了一种层累的意义系统,人们在理解“冰”的时候经历了从汉字最上位的能指(字面负载的“坚水”义)到最下位的所指(“洁白、纯洁”义)语义运动,这是一个字本位的、书写本位的能指投射过程,这个过程犹如层层剥离的卷心菜,由最上层逐渐涉入里心:坚水→凝结→脂膏→洁白、晶莹。其中最下位的所指符号代表诗中的语言意义(言),那么叠加在它之上的能指链条则是由汉字凝结的字义系统、文本系统(文),恰恰是这个字义系统成为诗意的重要来源。
与字母写音的西方语言不同,写义的汉语多义词更倾向于一种历时的语义系统,表意字的形体义通过文字的物质铭刻性,获得了在多义系统中时间上的优先性,无论“冰”的意义将如何引申,其“从仌,从水”的本义因被汉字所凝固而将永远处于意义引申链条的最前端,这个字形所凝结的本义借助于最早的语言义的永远逝去,使自己成为本源,成为一个意义链条的开端。即字形义成了一个词内部意义系统的源头,和后起的意义之间构成了一种历时的意义投射关系,字本义经常影响、参与词义的构成和理解。因此,后起的引申义与字本义之间就构成了一种言文关系。平面汉语言文字观常常忽略了这种言文关系性。
由于汉语词的本义只保留在汉字字形中,因此学术界从语源的角度分析词的本义时常常“言文”不分、将造字理据等同于词的本义:
我们研究词的本义,必须以汉字作为基础。当我们提到某个“字”的本义时,实际上就是指由这个字所形成的“词”的本义。(赵克勤1987.4,80)
这种言文不分的情况显然是受平面符号观影响的结果,容易误将汉字呈现的古汉语当作真正的古汉语本身。

三 汉语词汇中的言文统一性问题

言文的统一性主要回答言文关系以谁为本(言本位还是字本位)和二者相互转化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这里只讨论三点:其一是汉字的编码原则和汉语的编码原则的一致性,我们重点考察“构字和构词的同构性”;其二是通过对“汉语中的‘字化’问题”的考察,我们重点讨论一个汉字问题是如何转化为一个汉语问题的,即“汉字的投射原则”;其三是通过分析汉字的分类掩盖了汉语词汇单位的划分,讨论了“汉字遮蔽原则”。
1构字与构词的同构性  
徐通锵将汉字形声字的表达方式概括为“类”和“象”。例如像“供、恭、拱、栱”这类形声字的声符都含“双手托物”的义类,因此,声符在这里充当了“类”的作用。而形符所表示的意义仅仅是一种“象”。形声字的字义就是这种类和象的结合(徐通锵,1998.1,296)。
徐通锵认为汉语复合词的构造方式也是“比类取象”:
    壁谢  称谢  酬谢  辞谢  答谢  代谢  道谢  凋谢  
    感谢  鸣谢  申谢  推谢  婉谢  萎谢  谢谢  致谢
这组复合词的后一语素代表“类”义,前一语素则代表“象”即描述后者的语义特征(徐通锵,1998.1,365)。他认为,复合词编码结构的类和象是“单字编码格局义类与义象……的结构原理的延续和发展(徐通锵,1998.1,366)”,“研究汉语的语义结构,首先得抓住字族(徐通锵,1998.1,296、297)。显然,徐通锵的探讨已经涉及到了汉字表达机制和汉语复合词表达机制的一致性问题。
苏新春考察了汉字的造字机制与汉语复合词的造词机制后发现,“二者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它们都是在基本构件的基础上通过一种组织的方式来形成的。”(苏新春,1994.10,37)
汉字合体字有两个特点:其一,它们是由独立的单体汉字符号组合而成的。其二,这种组合主要是一种意义的组合,它们是按照会意原则组合起来的。
会意字是由两个或多个有意义的构字部件(意符)构成的;形声字表面上看是一个声符加一个意符,但从发生的角度分析,形声字多产生于古今字,“今字的产生就绝大多数是在原已存在的古字基础上添加或改换一个新的义符来构成。如‘奉-捧’、‘受-授’、‘张-胀-帐’、‘竟-境’、‘取-娶’。这种添加或改换,实际上就是在意义变化的基础上进行汉字字形新一轮的组合,以突显字义的所在。可以说汉字的组合化,汉字形体与意义的组合是汉字内部构成的一大根本规律、基本的运作机制。”(苏新春,1994.10,38)这说明多数形声字是褪了色的会意字,也说明了合体字组合的会意性。合体字的会意性也叫意合性,“所谓的意合,就是在两个或三个字体拼合在一起,然后通过意念的作用合成一个新的意义。”如繁体字的“隻”(只)是“一只手抓住一只鸡”,“雙”(双)是“一只手抓住两只鸡”。汉语复合词的特点与汉字相同:其一,构成复合词的都是具有独立意义的实词素。这些实词素有一半是同时是单音词如“人”、“提”、“天”、“美”等,即使是非独立的实词素在古代也是单音词如“基”、“威”、“妇”、“卫”等。其二,复合词也是按照会意或意合的原则组合起来的。“复合词的组合中充满着意合性。所谓的意合,就是说在复合词组合中,没有什么词语形式的标志,只是靠意义的粘合才成为一个词。”(苏新春,1994.10,43) 
会意结构的字符之间的组合主要靠的是自身所携带的字义,而形体之间的区别是次要的,这样会意字的组合就倾向于用“意合”的方式表达丰富的意义内容,会意字的这种结构是非线性的意合,而不是线性的组合。
会意性具体包括相关性意合和相似性意合:
相关性意合包括说明关系和施事关系  说明关系是构成复合符号的其中一个意符承当主题或主要意义,另一个意符对它进行说明、补充衬托、修饰、限定等等。如“屋”(从居住的角度说明“尸”即房屋)、“社”(以土地解释神的性质)、“幼”(从力的角度说明“小”)、“仙”(以山衬托人所居处所)等。施事关系是动词性的,语义中心在动作。如:吠、戍、伐、祟、炙、看、睡等。
相关性意合也表现在汉语复合词中。说明关系的复合词:马刀(从用途的角度说明刀)、香蕉水(从气味角度说明一种粘剂)、皮鞋(从质料的角度说明鞋)、牛蛙(从声音如牛的角度修饰蛙)、全家福(从幸福的角度说明全家)、头疼(从疼的角度说明头)等等。施事关系的复合词:罢工、司机、献疑、提高、扩大等等。
相似或相对关系  两个或多个意符是按照相等、相近和相似的关系建立起来的。同义关系会意字的两个意符之间不是等级制、相关性的主从关系,两个意符之间相互说明、相互指涉、相互衬托,因此其中的每个意符既是意义的主要承担者,又是对另一意符的说明、指涉和衬托。如《说文》:“就,高也。从京,从尤。尤,异于凡也。”“就”的两个意符“京”和“尤”都有高的意义,二者并列,是近义关系。又如“委”,《说文》:“随也。从女从禾。”禾随风而倾,古代女性依随男子,两个意符在随顺义方面具有相似性。(李思维、王昌盛,2000.1,35)另外还有的会意字是同一意符的相加,字符之间是同义关系:如“林”字是两个“木”字的重复;“品”是三个“口”的相加,“北”(《说文》:“从二人相背”)也是相同意符的对照。这类关系的复合词如:道路、美丽、进退、动静、窗户、妈妈等等。
合体字和复合词的相关性和相似性意合,表明了这类符号的结构是一种非语法性的意义的结合。在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了会意结构关系的原则是形式服务于内容。语法关系的结构原则是倾向于外部形态的差异来区别意义,而意合主要的不是来自线性的结构链条的形式差异,它是通过意符之间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联想(意合)而获得了自己的意义,如“香蕉树”和“香蕉水”外部结构形态相同但意义差别很大。
关于构字和构词的同构性,苏新春得出的结论是:“复合词的可释性、意合性,正好符合了汉民族人对文字、词语重视视觉的要求……汉语的组合机制中最根本的特征是什么呢?这就是‘意合性’。即在汉语的组合中不带或基本不带形式的标志,不用前缀后缀,不用内部曲折,而是凭着基本要素中所含有的意义,在要素与要素的组合中实现新的一轮结构和意义的形成。”(苏新春1994.10,44)
2汉语中的“字化”问题
苏新春认为汉字有着与“汉语单音词的内在统一性”(苏新春1994.10,26),徐通锵则进一步认为汉语语法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词组、词或语素,不是纯粹的音义结合的语言单位,而是“字”即形音义结合的符号单位。汉语的“字”即“一个字、一个概念、一个音节”的一一对应的精神(徐通锵1998.1,126)。徐通锵实际上揭示了汉语基础单位的言文关系性或者说汉语语言单位的文字性:应该站在形音义结合体而不是音义结合体的角度分析汉语的基础单位。
下面的例子,就反映了汉语词汇的演变是如何受制于“形音义”对应规则的。
汉语中存在许多连绵词或多音节音译外来词如“蝴蝶”、“骆驼”、“蜘蛛”、“巴士”、“的士”等等。这些词是多个形体、多个音节、一个语素。它们其中的一个单位不是真正的形音义结合体,如“蝶”、“驼”、“蛛”、“巴”、“的”,它们都没有任何意义,不是语言中的语素,仅仅是记录音节的记号。由于这些记号字不满足汉字形音义结合体的意指关系的要求,不符合汉语基础结构单位“一个形体.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意指原则,于是在汉字结构力量的支配下,这些音节记号开始发生“字化”(陈保亚,1999.12,371、372):
蝶:粉蝶、凤蝶、彩蝶
巴:大巴、中巴、小巴
的:面的、的哥、的姐
蛛:蛛网、蛛丝、喜蛛
蟹;蟹肉、蟹角、蟹壳
驼:驼峰、驼毛、驼肉
这些无意义的音节记号变为有意义的汉字单位即汉字的“字化”现象。这种“字化”现象反映了汉字将自己的结构力量投射到了汉语身上并改造了后者,我们称之为“汉字投射原则”。
3汉字对汉语词汇的遮蔽
如果说“字化”是汉字投射的结果,那么汉语语素区分和合并则往往受汉字遮蔽原则的制约:
如“背面”的“背”和“脊背”的“背”是两个语素还是一个语素?“一支手杖”和“一枝手杖”,“支”“枝”可以互换,但在“一支山脉”和“一枝红梅”中不能互换,它们是同一个语素还是两个语素?吕叔湘先生也谈到了这一棘手的问题:
如何根据分布来决定语素的异同似乎也是描写语言学未能解决的问题之一,因为两个同音的语素的分布固然不会相同,一个语素的不同意义的分布也不会相同。汉字的写法对我们的想法有很大的影响。比如“棵”和“颗”,“枝”和“支”,可不可以合并呢?我们不把它们合并,不仅是因为它们分布不同,也因为一直写成不同的字。可以跟“把”比较。“一把刀”的“把”和“一把米”的“把”分布也不同,可是我们觉得好像可以不分。(陈保亚1999.12,349)
描写语言学由于不是从言文关系的角度来区别、归并这些语素的时候,所以一直不能解决它们的异同问题。吕叔湘认识到了正是汉字影响了这些语素的划分:“汉字的写法对我们的想法有很大的影响”。也就是说,“棵”和“颗”、“枝”和“支”实际上是同一个语素的不同书写形式,人们将它们分析为不同的语素,其实是汉字的遮蔽作用影响到了语素的划分和归并。人们将汉字符号系统自身的分类误认为是汉语符号系统的分类,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汉字的遮蔽原则。它和汉字的投射原则一样,也是言文关系中汉字本位性的表现。

―――――――――――
参考文献
[1]邢福义《语法研究中“两个三角”的验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5期
  [2]胡明扬《北京话初探》商务印书馆,1987.1

[3]沈炯《汉字形音义的广义语言学解析》,载《语言学论丛》第二十一辑, 商务出版社,1998年

[4]材料引自:异形词研究课题组《异形词整理例释》语文建设2000年5期

[5]王力《同源字典》,商务印书馆,1982年10月

[6]《汉语大字典》,1993年

[7]赵克勤《古汉语词汇概要》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4月

[8]徐通锵《语言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

[9]苏新春《汉字语言功能论》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10月。

[10]李思维、王昌盛《汉字形音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

[11]陈保亚《20世纪中国语言学方法论》371、372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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