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语言可能导致不同认知能力的观念可以追溯到一个世纪以前,20世纪30年代时,美国语言学家 Edward Sapir和Benjamin Lee Whorf研究了语言是如何不同,并提出不同母语的说话者可能思维方式也不同。虽然他们的观点在早期大受欢迎,但却有个小问题:几乎完全没有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所以当一种声称语言和思维普遍性地因情境而异的新理论出现时,它即被弃之高阁。但在几十年后的现在,一系列铁板钉钉的证明语言是如何影响思维的实验证据终于出现了。证据推翻了长期占主流的普遍性教条,对知识的起源以及现实的构造产生了奇妙的洞察力。这些结果对法律、政治及教育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此外,由荷兰内梅亨大学马克思·普朗克语言心理研究所的Stephen C. Levinson和加州圣地亚哥分校的John B. Haviland在过去二十多年主持的突破性工作中显示出,即使是在不熟悉的地方或建筑内,那些母语中依赖绝对方向的人在记录他们的行程时也相当精准。他们比那些说其他语言的当地人记得更清楚,事实上也超越科学家们对人类此项能力的预期。他们的语言要求加强训练了这项认知能力。
对时间的表达在世界各地都各有不同。比如,说英语的人认为未来在“前面”而过去在“后面”。2010年,苏格兰阿伯丁大学的Lynden Miles和他的同事发现说英语的人在考虑未来时会无意识地将他们的身体前倾,而在考虑到过去时则后仰。但在安第斯山脉的一种叫艾马拉的语言中,过去说成在前面而未来说成在后面。而说艾马拉语的人们的身体语言也符合他们讲话的方式:2006年,加州圣地亚哥分校的Raphael Núñez和加州伯克利分校的 Eve Sweetser发现艾马拉人在提到过去时会做面前的手势,而在讨论未来时则做身后的动作。
美国公众很少因为这样的言语矫饰而被蒙蔽,因为在英语中非动作主体的言论听起来就像是在推脱,属于逃避罪责的孩子和政客们的拿手戏。英语使用者们倾向于将事情表达成“人们做事情”,更常用如“John打碎了花瓶”等及物动词结构来形容事故。而与之相反的是,日语或西班牙语使用者们则很少在描述一件意外时提及动作主体。在西班牙中,人们可能会说“Se rompió el florero”,翻译过来就是说“花瓶碎了”或“花瓶自己碎了。”
我和我的学生 Caitlin M. Fausey发现诸如此类的语言差异影响着人们分析所发生的事的方式,对目击证人的记忆也有影响。在我们2010年出版的研究中,英语,西班牙语以及日语使用者们观看了两个男人或有心或无意地打破气球,砸坏鸡蛋以及喷出饮料。接着我们给他们做了一次出乎意料的记忆测试。他们必须说出在每个看到的事件中到底谁是当事人,就像是在警局辨认队列中的嫌犯。而另一组英语,西班牙语和日语使用者们也描述了相同的事件。当我们查看记忆数据时,我们发现目击者记忆的不同跟语言模式预期的完全一样。三种语言使用者在描述有意的事件当事人时,会这么说“他戳破了气球。”而三个组的人都记得很清楚是谁干了这些有意的动作。然而,当意外发生时,有趣的不同就出现了。西班牙语和日语使用者比英语使用者们更少地用施事格来描述意外,而相应地,他们对谁做了这件事也比英语使用者的记忆更模糊。这并非是因为他们的记忆力总体较差——他们在记忆有意当事人时(这时他们的语言自然地提到该当事人)跟英语使用者们一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