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学校长协会 湖北省中小学教学案例与论文评选组委会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3403.png 关于举办第四届湖北省中小学教学案例与论文 评选活动的函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人事科、工作科、师训科、):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以案例为载体的实践研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水平,构建课改文化,促进教育工作者专业发展。湖北省中小学校长协会组织举办第四届湖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案例与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所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含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校长、管理干部、班主任及老师均可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分为六个类别:中职类、高中类、初中类、小学类、幼教类、特教类。 二、参评要求 参评案例、论文原则上应是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期间撰写的尚未参评获奖的,已在省级及以上获奖的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字数要求在3000—5000字。已发表的必须在文末注明刊物名称、出版单位、期刊号(或日期)。参评材料有关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征文时间 从2013年3月28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结束。
四、参评费用 案例、论文每篇需交参评费50元。 五、评选办法 1、由省中小学校长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全省教育方面的权威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2、本次评选活动按类别各设一、二、三等奖,每个奖项的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3、对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将通过省中小学校长协会发文至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所有获奖名单在湖北校长网站上予以公布;将一等奖的案例、论文择优在杂志上发表;获奖案例、论文还将选编《湖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案例与论文汇编》。 六、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的参评案例、论文征集工作由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人事科、工作科、师训科)统一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把本次案例与论文评选活动落实到位。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对组织、宣传和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育局颁发优秀组织奖和奖品并作为协会2013年度评先表彰的依据。 七、报送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的参评案例由各教育局统一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 10号三号楼479室龚胜(收);邮编:430071;联系电话:(027)50702937、15327178206;邮箱:jyglbjb@163.com; QQ:1119165505。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0901.png 湖北省中小学校长协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参评材料要求 一、论文撰写要求 内容和体裁要求:有关学校管理方面的探索与实践或教研方面的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也可结合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管理以及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进行阐述。内容主旨侧重于实施新课程后学校管理和教学方面的实践与思考,忌虚假空洞。 写作要求:1、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论述严谨、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材料可靠,实例典型、理论联系实际,反映教育研究或实验的最新成果,有一定指导借鉴意义;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操作性和实用性。 2、正文前须有主题词3—4个,论文摘要100—200字(使读者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一个轮廓性的了解,供读者尽快判断是否有必要阅读论文全篇)。 3、论文3000—5000字。 二、案例撰写要求
1、教学案例应当是对真实的、已经发生的具有典型性、问题性的教学情景故事的教学叙事研究。
2、教学案例要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主题明确,描述客观,故事生动感人,对事例或现象须进行解读和分析,并得出研究结论或观点。 3、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3000之间为宜。
三、论文、案例写作范围 参评的论文、案例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六类。幼儿园根据所开设课程分科。中小学(含职业技术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德育、思品)、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计算机)、综合(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教育管理、教育督导等)及职教各专业课。 四、论文、案例格式要求 1. 文章封面要求 封面显示题目、作者、区县、单位、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 2.文章正文要求 正文中只显示文章内容,不显示作者其它信息。 3.文章版面规格要求 标题:宋体小二号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A4纸打印,页边距上方、下方、右侧各2.5厘米,左侧3厘米,左侧装订。 4. 将上述文本材料一式两份,同时上交。 注:参评案例文责自负,严禁抄袭,若发现抄袭现象,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