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書九十二法》序 龔鵬程 書法,是文字的藝術,簡單說就是要把字寫好,寫得有美感。 但字要怎麼樣才有美感呢?古人首先是用自然美來擬想的,如一點要似高山墜石、一橫要像千里來雲之類。用這種擬況物象的思維,想像那一點一畫如何寫出氣勢、寫出動感、寫出韻律來。而這時,考慮的乃是字的一筆一畫。 這種考量,由漢代發展到南北朝後期,經典成果,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永字八法”。永字八法是整個筆法思考的結晶,簡單明暸,最便後學。那時當然也有不少針對篆書、隸書、草書的筆法筆勢論,但因篆隸諸體都不流行,而且常講得囉里八嗦,故一般練字者都由針對楷法的永字八法入手,以便掌握楷書的點畫撇捺。 可是永字八法只是針對一個字中的一筆一畫,這一撇一捺一鉤一趯,脫離了永字,組合成其他各個字時又該如何安置呀?且中國文字很複雜,獨體為文(如日、月、木、火),合體為字(如明、林、焚、杲),一個字又常有若干部件,如品、晶、森、焱,是上一下二,三部分組成的;倒、拔、楊、柳,是左右兩三部分組成的;宜、室、宜、家,是上橫下豎兩部分組成的……。針對這些字形的結構組織,難道又不該考慮考慮應怎麼寫嗎?還有,楷書的特點是規整方正,但如此規整,在審美上就會出現一個大問題:呆板。怎麼避免呆板呢?這些,都是早期書家還沒想過的問題。 於是隋唐就出現了結構論。我們現在說的“書法”一詞,即起於隋唐。隋唐談藝,最重法度(現在有些半吊子,一談唐代,就顛狂談草,以為此是盛唐氣象。你一聽就知他根本還沒入門)。以致我們現在學寫字,幾乎每個人都由唐寫起,不是歐、虞,就是顏、柳,因為他們法度最謹嚴,足供後人效仿。而唐人之法,結構便是其中最重要的部份。 開始談結構的,是一位僧人叫智果。他採用佛經的頌體寫了《心成頌》,提出許多寫字的形構原則。例如一個字往往右角要斜高些,如人聳右肩,左下角則要拉長一些,如女子照相時要伸左腳放前,這樣整個字就不平板了。尤其是有些上頭寬的,如宣、寧、臺、尚等,均須“回展右肩”;而字有腳的,如月、典、其、類,則要“長舒左足”。諸如此類,因是頌體,念起來頗似歌訣,所以立刻引發了效法,唐歐陽詢、張懷瓘等大家均有響應。後世論結構,往往編成口訣,讓學童琅琅上口,淵源即來自此。 後來元陳繹曾,明常諄,清王澍、蔣衡等人對此又不斷推衍,到清末黃自元編《間架結構摘要》時,結構原則已經多達九十二項了,故一般稱為九十二法。黃自元所寫的字帖也因此廣獲初習字的學童採用,依之入門。 社會上重視此等組字結構法,自有道理。結構是骨架,一個人骨架歪了,四肢能擺得正嗎?結構又是組織,眉眼唇鼻須看搭配,不是個別好看就行。因此有些書家,你看他個別筆法雖不甚謹飭,但整體風神卻甚好;某些人,一枝一節雖也撇捺可觀,合攏起來卻沒法看,鳳眼搭上了豬鼻。趙宦光《寒山帚談》說:“能結構不能用筆,猶得成體;若但知用筆,不知結構,全不成形矣”,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我小時學寫字,也學過黃自元。老輩以為俗,乃取徑於柳公權。其後氾濫,茫無所歸,回思舊事,殆同夢寐。今夏端陽,忽思作字以厭不祥,遂寫九十二法。以為一時信筆遊心,而或亦可提供小朋友們練字之用也! 由於社會變遷、文化衰亡,這九十二法近年已不流行,許多人甚至沒聽說過,因此我寫這本小書也略有推廣舊法、提倡結構之意。早先啟功先生亦重結體,但似乎並不熟悉或不知有此舊法,故其論詩絕句說:“用筆何如結字難?縱橫聚散最相關。一從證得黃金律,頓覺全牛骨隙寬。”乃於九十二法之外別求所謂黃金律者。他的心得當然很可貴,可是我以為舊法亦不宜廢棄,仍是可參考的。 過去印這種字帖,或嫌黃自元不夠好,坊肆常會剪輯歐陽詢、顏真卿、柳公權、趙孟頫等人的字作為樣例。這當然甚好,但原字書寫時自有脈絡,摘出孤立地看,終不免板滯,就像《聖教序》雖也集王集得精采,但與蘭亭諸帖中的王字相比就顯得呆。所以我還是自己寫罷! 先作大字,後又寫了一本字體稍小的。現在印的是小字本,文字參考了一九九三年中國書畫研究會的版本而略改了些錯誤。我的字,當然不能跟前賢比,但一人有一人之風格,寫時也較可針對各法之需求,試用不同之筆法來演示結構,因而可能還有點裨益初學的作用,亦未可知(基本仍是柳,但也參用了其他家筆法)。通人雅士,幸勿訶之。 乙未端陽寫於燕京酒仙橋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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