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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散文的语言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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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9:5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散文的语言技巧
作者:舞

  福斯特说过:“假如散文衰亡了,思想也将同样衰亡,人类相互沟通的所有最好的道路都将因此而切断。”
  我们曾经说过:要建立清醒的“语言”意识。
  著名作家汪曾祺说过:“语言不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段,应当提到内容的高度来认识。”他还说过:“写小说就是写语言。”
  原苏联作家费定:“有结构不完整的好作品,但语言失败而能成为好作品的却不曾有过。”
  贾平凹认为“散文应该是美文,不仅是写什么而还要怎么写”.
  (一)、“陌生化”语言

  文采是散文作品一个瞩目的审美特征,有无绚丽的文采也是散文作者艺术上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散文作品中流淌着诗的风韵。而这种诗的风韵的形成,与一种称之为“陌生化”的语言现象有着密切的关系。

  提出“陌生化”理论的是俄罗斯文艺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他认为:“艺术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长度,因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目的,必须设法延长。”(《作为技巧的艺术》)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解,艺术语言的最终实现,要由读者完成,而“陌生化”语言,最能调动读者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其参与意识,在文字的体验中,就能感受到“陌生化”语言清奇、飘逸、魅力无穷的风韵。

  什氏揭示了诗歌艺术的某些本质方面。“陌生化”直接显现在诗歌语言方面,通过语法规则的偏离,通过隐喻、象征、叠加意象、拼接、跨跳等手法造成高度变异的语言,即雅可布森所谓的“对普通言语的有组织侵害”,从而“远离”日常的普通会话语言,向难以言传的隐在现实和形而上的“神祗”接近。什氏倡导的“陌生化”是基于这样的美学标准,即审美心理中的新奇感和惊异感。他提出注重修辞手法以及古字、冷字、典故、新词语和外来语的运用,同时借助特有的节奏、韵律从整体上打乱普通语言的常规性,以此来“使对象变得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的长度。” 陌生化的意义正在于瓦解艺术形式和语言方式运作上的自动化和心理上的惯性化,从而重新构造我们对世界的感觉,把一种奇异的与实际生活完全不同的现实展现给我们。

  希腊诗人197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埃利蒂斯指出:“无数的秘密景象使宇宙闪闪发光,也构成了一种未知语言的章节,而这种语言要求我们选词造句,作为一种领我们到那最深奥的真理之门坎前的解语”。
     实际上,我们也常常会感受到写文章一旦写到情乘势来,汹涌澎湃,必然会冲破一般语言的规范。在写作时,词不达意是很正常的,但这个时候往往是通过语言的破碎和解体使意义与情感喷薄而出。我们也常常会在欣赏那些优美散文中的文字时,感受到意象的、视觉上的美。有些文字显得特别有“语感”。语感是什么?就是形式美,就是文字的构成美,这种美是极其微妙和敏感的,它在每个人心中激发的感受都不尽相同。有时候在你还没有意识到文字含义时,那种字面的形象就已经深深打动了你,激发了你心中由于长期阅读而形成的通感与直觉,或者说产生了某种心理暗示。
关于语言的“陌生化”主要表现在词类、语序、修辞格和技法等诸多方面。

  第一、词类的“陌生化”。
汉语的每一个词,都归属于一定的词类。跨类的现象虽有,但很少,基本上要符合语法规律的要求,是为“常格”。 而“陌生化”语言,出于某种情境的(修辞)需要,则完全可以冲破语法的樊篱,是为“变格”。
  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就着样说过:“这种在常用的词汇中见出变化的用法,可以使语言显得格外的堂皇美丽。给平常的语言赋予一种不平凡的气氛,这是很好的;人们喜欢被不平常的东西所打动。”
  〔法现象学美学家〕米盖尔??杜夫海纳说:“词摆脱了常用的规则,互相组合起来,组成最意想不到的形式。同时,意义也变了,它不再是通过词让人理解的东西,~~这是一种不确定的而又急迫的意义,人们不能掌握他,但可以感受它的丰富性。”

  划分词类的重点和难点是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因为这三类词属于开放类词,数量多,功能多,用法活。

  1。名词运用的“陌生化”
  一种是名词用如动词。
  一种是名词用如形容词。
许达然的《土》:“很散文,土也撑持丰盈的诗意。恨土的大概是鱼。”
  散文当然是一名词,但这里却用作了形容词,韵味就出来了。

  2。形容词运用的“陌生化”
  形容词用如动词。形容词用如动词,有两个好处,其一是新奇,其二是简练。
  譬如形容山的绿:山“将它密树浓荫接青叠翠绿给你看”,注意“绿”的用法。
  “我们眼前,红起岳飞当年夜深不寐时点燃的烛光”,注意“红”的用法。如果我们写大约就会按照常例,会这样写:我们眼前,燃起岳飞当年夜深不寐时点燃的红色烛光。
按照常格,“放在花架上的盆景,使人感到芬芳扑鼻”;
  将这个句子改动,“几钵盆景芬芳在花架之上,翠绿在眉睫之前。”
  再譬如:坐在高高的窗台上,黑夜之中我格外地灿烂。

  3。动词运用的“陌生化”
在现代汉语中,动词通常做谓语。但动词做宾语是规定的,只有两类可以做宾语。一类是表示动作始终的“开始”、“停止”等动词的宾语,如开始辩论、停止参观等,一类是表示心理动作的动词的宾语,其余都不能做宾语,如表示欢迎、喜欢跳舞等。
  譬如:深秋的落叶纷纷摇曳,弥漫着成熟后的安坦和怀念。(安坦和怀念都是动词,这里作了宾语)
  再譬如:我忽然有些感动,月光中我的双手变得格外清晰和贪婪~~(贪婪是一个表示心理动作的动词)。


动词与抽象名词的组合,也会产生出令人耳目一新的“陌生化”效果。
  譬如:窗口一闪而逝的年轻面颊便在这深深的秋意中浓浓地开放,开放出灿烂的青春。
  (动词“开放”和抽象名词“青春”的组合,给我们以一种新奇的感受)。
  再譬如:时光从来是不同你打招呼的跋扈。

  4。量词运用的陌生化
数量词大约和讲究概念与逻辑的数学、物理有某种密切的关系,因此,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它似乎是枯澡乏味的。其实不然,优秀诗人作家的笔就仿佛是童话中一根可以使沙漠涌出绿洲的魔杖,那经过精心选择提炼的数量词,在他们的驱遣之下却可以产生丰富隽永的诗情。
  据元代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记载,张桔轩有诗云"半篙流水夜来雨,一树早梅何处春",元遗山认为既指明了"一树",就不能又说表疑问的"何处",同时,一树梅花也绝非早梅,于是他就把"一树"改为"几点""几点"本身井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但用在这里描绘逐水而流的梅花,却符合生活的真实,也使全诗气机流畅,韵味平添。
  量词的指物性,工具性较强,一般作者在练字过程中似乎不太经意。
  量词的陌生化,譬如,在写到几朵荷花时,可不用“朵”字,而说“几盏荷花”。再如,到一乡野,但听到鸡啼狗吠,如果写一般会说,听到几声鸡啼,几声狗吠;但陌生化处理,可写成“数句鸡啼,几行狗吠”,这种处理就是在审美创造中对日常语言“工具性”的超越。
  《红楼梦》第17回:“院中点衬几块山石,一边种着数本芭蕉~~~”,本的用法让人想象书页的层层叠叠。
  明末大散文家张岱《湖心亭看雪》写湖上的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三两粒而已。”四个量词,新颖别致。
  余光中的《沙田山居》中“一炉晚霞,黄铜烧成赤金又化作紫灰于青烟,壮哉崦嵫的神话,太阳的葬礼。” “炉”本为名词,则转化为量词。炉字就比喻了燃烧,颇具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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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9:56:56 | 只看该作者
第二、语序的“陌生化”

  语序的“陌生化”主要表现为状语的后置,或者称作“倒装句的活用”。这种语序的挪移,在形式上把长句截剪为短句,(去掉逗号就成了我们喜欢的长句)显得轻捷、潇洒,在内容上突出与强调了所要表现的主体。
  例句:常常,我坐在路边的亭子内,观赏男女老少打我眼前走过。
  1、方式状语后置
  “我们自然也首先要去趋拜,怀着远客进香的心情。” (典型中国散文)

  2、表对象的状语后置
  “数百年后的我八月到巴陵,也是还拖欠已久的文债,向洞庭湖的山灵和水神。”
  3、处所状语的后置
“~~总令人疑心是在三峡中穿行,侧耳倾听,仿佛李白的猿声传来,在两岸的青山峭壁之上。”(以上见李元洛的《吹箫说剑》)

  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维??什克洛夫斯基在《艺术作为手法》中指出:“动作一旦成为习惯性的,便变得带有机械性了。”人往往带着先前积累的感觉、经验进入新的认知领域,这种经验赋予了人们迅速抓住事物本质的敏锐感知能力,同时也造成知觉的钝化,这就是所谓的自动化。为了恢复人们对于作品的感知,就要使事物陌生化或奇特化,以背离主体经验的新奇性与新异性来打破主体意识上的自动化与钝化,使主体产生对客体认知的兴趣。


  第三,修辞和技法的“陌生化”

  陌生化原则,以新的语言中介去重建人与对象之间的联系,生成一种新的感知。陌生化主要是通过视角的转换、细节的刻划与修辞的运用实现的。
  形式主义虽然十分注视陌生化背离常规的特性,但同时他们也十分注重对于形象的具体描写,他们认为,“几乎有形象的地方就有陌生化”,通过栩栩如生的描绘,“在画面上固定一个细节并着重加以渲染,从而改变平常的比例。”从细部入手,刻画事物的外在形态的特征,扩大这些细节在整个作品的比例,可以使人们的注意力与知觉不按正常比例分配,改变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形态,从而突出事物本身的特点。

  为了使词语恢复活力,使人们感到词语的活力与创造力,形式主义建议人们使用比喻、借代等等手法,使我们感知的事物特征明显。修辞可以使我们将当下的事物与别的事物联系起来,引发我们的联想,或是从对当下事物的体验中跳出来,获得另一种新感觉。实际上,修辞的运用,主要不是在技巧方面而是意识方面,我们有没有创新思维才是最关键的。只有思想上的创新,才会对事物的特征有与众不同体验,才会有修辞上的新奇。
  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断言:“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美感在于求新,求新意味着独创,意味着与众不同。有这么一个例子:巴黎街头,有一乞丐手里举一牌,上书“双目失明”,但他只是众多乞丐中的一个,人们并不特别注意他。有位作家为他改成“春天来了,我却不能见到她”,结果乞丐的收入陡涨。这其实便是语言的“陌生化”唤起了行人内心的柔情。做文章要增加亮点,这也是重要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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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9:59:52 | 只看该作者
(二)文字的视觉感
  由于学建筑出身,故而在我的眼中许多事物充满了建筑美,而文字尤甚──-要知道,那些词句绝不是无缘无会在你心中引起巨大悸动的,实在是因为这种组合充满了意象的、视觉上的美。有时候在你还没有意识到文字含义时,那种字面的形象就已经深深打动了你,激发了你心中由于长期阅读而形成的通感与直觉,或者说产生了某种心理暗示。让我们来随便看几个词罢:
“清新”  ──如何?感受到什么没有?你所意识到的那些气味和颜色?

再看: “明净” —— 这个呢?你的心在刹那间有些澄澈了吗?

还有: “娇艳” ──风情么?妩媚么?

我们再来: “深沉” ──想到什么了?紧闭的嘴唇?广漠的夜色?呼吸是否也变得绵长而沉稳?……

还有: “慵懒”  ──恩,你也许感到身上有一个地方慢慢松下来了吧,它是在帮你体会这个词带给你的冲击力呢。

当然我们还有很多,比如: “楚楚动人”、“痛不欲生”、“失魂落魄”、“杀气腾腾”……
  觉察到这些字型(仅仅在第一眼看到字的形状时)带给你的直接感受了吗?在你的大脑还没有来得及分析这它们所包含的语意时,你的眼睛就已经在第一时间抢先替你去阅读与感知它了。我们常常说有些文字显得特别有“语感”---语感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形式美,就是文字的构成美,这种美是极其微妙和敏感的,它在每个人心中激发的感受都不尽相同。我们不妨做个实验,找同样的50个字给不同的人,让他们排出几句话来。你几乎立刻会发现这些句子存在着多么巨大的差异:有些排列你会觉得舒服、流畅,富于节奏,一眼就能抓住重心;有些排列虽然语法正确,句式规整,但无论如何它看上去显得那么失水和枯燥,缺乏趣味,让人们的眼睛难以下咽。
  我们不能否认,在视觉上感到舒服的文字,很大程度上会有助于我们理解和喜爱文章本身。句式的长短合理、字面的干净洗练,段落的张弛有度……这种单纯形式上的美感对阅读者的心情影响很大。一个成熟的作者会熟练的在文面上打造自己的作品,使其看起来“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他们也许对此并没有意识,但出于对文字的敏感和写作的本能,他们掌握了这种技能。需要提出的是,每个人对文字带给自己的视觉感受是不同的。


 第一、通感

  通感这种修辞手法的运用,达到使作品的语言“陌生化”的效果,在人们非习惯化的感知过程中使作品更增加了许多艺术含量。通感。它的本体和喻体分别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官感觉到的形象。“通感”即沟通两种感觉形象。如:
  突然是绿茸茸的草坂,像一支充满幽情的乐曲。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草坂”是视觉形象,“乐曲”是听觉形象。平缓、幽雅、舒畅,富有诗意的共同感受把两者沟通在一起。“清香”是嗅觉形象,“歌声”是听觉形象。这清香淡雅,和远处随风传来的歌声一样虚无缥缈、若有若无。这样一沟通,就写出了神韵。

  譬如阎连科的小说创作中表现明显,如“犯人刘丙轰轰隆隆回村了。饭场上的村人都把目光哗哗啦啦投过去,他们的目光相互撞着,有尘埃从那些目光上颤巍巍地落下来。”(《小村与乌鸦》)
这里把刘丙回村时产生的震动,人们的猜测及情感思想的交流写得生动具体,极具形象性。
  《大校》中这类语句也很常见:“他脸上砰砰啪啪闪出了与窗外同色的落日的光泽”,“队长就像一棵大树倒了样轰隆一声在我父亲面前跪下来”等等,都为作品增添了不少艺术的色彩。
在《朝着东南走》中,这种艺术追求几乎化作了他的艺术表现形式,运用起来更加自然纯熟,几乎于不经意间就自然地流露出来。
  如:“母亲的吼叫呼唤,清冽冽地在山野沟壑上回荡着,连草缝和大小地沟里都盛满她青紫色的叫。”
  “这时候,世界上风平浪静,无声无息,云彩又开始在天空流起来,日光照射的声音又开始响起来,田头树上被晒落的树叶,又凄哀哀地哭着朝着沟底落下去。”
母亲的呼唤在空旷的秋天的原野上显得凄凉而染上了秋天的色彩;日光照射的声音使人想起知了,日光与落叶本是静的景物,在作家的笔下有了动态的情感色彩。用动写静,更有艺术感染力,这既是修辞的效果,也同时是小说的风格与魅力,自然对读者产生了吸引力。在这种艺术形式中体味人物的情绪世界的波动和大自然景物的微妙的变化,获得掌握了作品内涵后的甜蜜的艺术享受。
  所谓通感,就是运用形象化的词语,把人的一种感官的感觉移到另一种感官上,也就是用描写或记录甲类感官及感觉或感知对象的词语去描写或记录乙类感官及其感觉或感知对象,从而达到描写或记录不同感官、不同感觉、不同感知对象的词语的换用,形成一列超常规的词语组合。通感运用,主要集中在听觉的移用和视觉的移用上。

  1.听觉的移用
  譬如:他在那一丛野草中,莫名地看着父亲,泪水哐叽一下涌出来。
  按,泪水涌出,本为视觉所感知,而这里却用了象声词"哐叽",即由听觉到视觉的移用。

  以下的用例则是直接用听觉形象来描述其他感官的动作行为:
  司马蓝听到这话把头扭过来,刚好和四十投来的目光撞在一起,嘭的一下院落里响满了目光的撞击声,司马蓝在那炽白的撞击声中,房倒屋塌样,也同样朝四十跪下了。
  按,现实中,"目光的撞击"是不会发出声音的,而这里却用了"目光的撞击声"。    

  2.视觉的移用
  这一类中主要是表示颜色的词语用于视觉以外的其他方面。
  譬如:路面的柏油在日光中黑亮亮有一股焦黄色的糊味,汽油的气息浅红地在街上飘散着。
  按,此例中"焦黄""浅红"都是视觉到味觉的移用,就语法功能来说,前者做了定语,而后者则是状语。这两类用例都很常见,而视觉移用于其他方面的也时有所见。

  通感这一修辞手法如果用得好,往往能收到新颖别致、生动形象、启发联想、渲染气氛、深化意境等效果。归纳一下,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听觉和视觉等形象的广泛移用,打破了已有的感官乃至于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在这里,动作有了声音形象,普通的事物有了鲜明的色彩,语言活了起来,不同感官形象的叠合,增强了语言的张力,变单一信息为多元信息,变单一刺激为多元刺激,变平面为立体。由于开拓了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和自由发挥的天地,就使得作者有了更丰富的叙事状物和表情达意的手段,同时也使读者有了不同以往的新鲜感受。
  2,变抽象、模糊、平淡为具体、鲜明和生动。比如"灿红的亢奋和青色的义愤""红亮的喜悦""紫红色的耳光",如果加上或去掉修饰语,效果大不相同。
  3,突出了某一事物、现象以及动作行为等。例如,"他咚的一声停住不说了",由于有了"咚的一声",后边"停住"戛然而止的情貌就跃然纸上了,其他的再如"眼睛噼啪一亮""每张脸上都哗地惨白了"
  但不能为了刻意追求效果,而滥用,这样有时就难免会有不甚恰当或妥当的地方。比如移用的颜色词的选择,大多数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因为它们或来自物体自身的颜色,或是在习惯和感觉上可以相匹配的颜色,如"油菜花金黄灿烂的香味""(阳光)发出细微如流水样的金色响动""灰白的焦急和无奈""白惨惨的惊恐"等。但是,如果缺乏或某种程度上缺乏"理据",它们有时就很难使读者准确地形成某一特定的意象,因而不能获取很好的表达效果。如果读者却无法与作者"心有灵犀",无法理解和感受,那么,这样的形式恐怕就不能算好的、成功的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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