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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法与不得法 ——班主任经验交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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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0:1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识法与不得法  
——班主任经验交流反思  
  一天,学校同事突然问我:“左边一个三点水,右边一个‘来’,是个什么字?”  
我一时茫然,“是个lai吗?!”确实不敢确定,我急忙说:“不认识。”  
那么左边一个三点水,右边一个‘去’呢?”同事又问。  
不认识。”我只好态度老实。  
其他人哈哈大笑  
……  
   这位同事笑称,他用这个小把戏玩过许多人,屡屡得逞。我不禁陷入沉思:小小一个“法”字,难住了教语文的我和其他教师。什么原因?是因为一时的想当然,是因为受到了同事的心理暗示,还是因为习惯性的不假思索?其实,生活中产生这样的笑话,都是因为我们自身对周围看似“司空见惯”的事物和事情,缺乏更深的理性思考。  
我的“不识法”让我十分羞愧。  
   在刚送走的毕业班中,有个学生,名叫徐晓红。一次作文中,我了解到了她痴迷歌手林俊杰。作文中,她恰当引用了多首林俊杰的歌词,还十分专业的点评了专门为林俊杰写词的林秋离与张思尔两人词作的优劣,让我大为震惊。  
课下闲聊,我更加震惊。徐晓红告诉我,她每天必听林俊杰的歌曲一小时。空闲时间,她特别留心电视娱乐新闻(她在自己笔记上详细记录着湖南卫视《娱乐无极限》、旅游卫视《娱乐任我行》山东综艺的《天籁村》等一批娱乐节目的播出时间表),搜集关于林俊杰的一切新闻。她简直就是再版的“杨丽娟”。  
   一种初四班主任的敏感,敦促我“挽救”她。一个课外活动,我将事先酝酿好的“挽救方案”进行了落实。我将这堂思想政治课分成了四步:先是对她进行了一番班内名次和各科成绩的详细分析,当然句句不离“重点高中”这个中心;然后结合邻近同学的日常表现,营造出“前有标兵,后有追兵”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而后再是一番苦口婆心的思想感化,反复强调农村的孩子,念好书是踏入上流社会的捷径;最后是居高临下,声色惧厉的批评;“每天听歌,哪里还有时间复习?你还想不想考上高中?!徐晓红一言不发……  
   期中考试成绩一出来,徐晓红成绩一下退了7名。期中考试后召开家长会,我特别找了她妈妈。她妈妈告诉我,考试的前一天。徐晓红曾回家说不想念了。我不由得一惊,对于徐晓红的教育,我是不得法的。在教育上,这种“不得法”比“不识法”强不了多少,都是失败的。我靠着过去的经验,不顾及徐晓红内向倔强的性格,严重的伤害了她。  
   偶然翻书,读到著名作家肖复兴的文章,他在文中曾提到他的儿子酷爱看NBA比赛。高三时,肖复兴忍不住呵斥他去复习,并强行关闭了电视机。儿子满眼泪花地说,我看NBA,什么时候耽误过学习了。为此,肖复兴很自责。以后他经常抽出时间陪儿子一起看,两个人成为了“球友”。酷爱NBA比赛的孝铁,也并没有“玩物丧志”,通过自己的女里,顺利考上了北京大学。  
   同样是面对爱好,我与肖复兴老师比,我采用的教育方式是一相情愿的,显得那么愚笨。  
   班级工作中,各种事物林林总总,再高明的班主任也很难把每件事情都处理地很巧妙,都能闪现着智慧的灵光。职业的习惯性思维,长期积累的教育经验、师道尊严的优越感、怒火中烧的一时冲动……,所有这些都十分容易误导我们以看似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班级内部的事务,结果常常事与愿违。  
   其实,评价一切“教育方法”优劣的标准是教育效果,而非教育动机。在班级管理时,我们常常不是“不识法”,而多是“不得法”。现在反思,其实,以徐晓红为例。如果我当时能转换一下思维,从她的作文入手,充分肯定她的作文能力,并以她的作文能力突出这一特长为突破口,经常表扬她,鼓励她,时间稍长,她或许就会顺利实现转变。  
   或者多做做“换位思考”,想想自己年少时,不也是“追星族”吗?当时,虽然没有徐晓红这样“杨丽娟”式的,可也是狂热的、充满激情的。看看现在,年岁渐长,那份狂热已成追忆,曾经的激情,也可唤起年少的轻狂。这何尝不是一种甜蜜?!这样看来,我的“一相情愿”,更有“杞人忧天”的多余,要不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利欲。  
  再往深处想: 徐春晓 老师的“识法”和“得法”,才是班主任管理的最高境界。  
  教育是个大命题,对于徐晓红的处理,我采用了最常态的训斥,结果伤害了学生,破坏了师生之间的感情,我为自己的“不识法”羞愧,更为自己的“不得法”内疚。明天我要找她道歉……  
   与其说这是一篇反思,不如说这是我对刚送走的学生的一份祝福与挂念……  


作者:丁宇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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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9:52:4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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