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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办博物馆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了系统调研我国民办博物馆发展状况,总结、交流各地发展民办博物馆的做法、经验,研究新形势下促进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的对策,11月12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民办博物馆工作座谈会。来自中宣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部门,北京、辽宁等省(市)文物行政部门,15个民办博物馆的代表参加会议,共商我国民办博物馆发展大计。
民办博物馆是我国博物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收藏持续升温,民办博物馆应运而生,尤其是新世纪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先进文化建设,民办博物馆发展更加迅速。截至2009年8月,除广西、西藏、新疆外,各地文物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博物馆为386个,为全国博物馆总数(约2900个)的13.3%,成为国有博物馆的有益补充。
民办博物馆的发展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进民办博物馆发展,国家文物局将相关政策研制列为2009年重点工作,开展了民办博物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拟订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草案),并拟与民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讲话中总结了我国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特点,充分肯定了民办博物馆取得的成绩和积极意义。他说,民办博物馆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大背景下公民文化需求增长的必然结果,将日益成为社会参与公共文化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就制约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瓶颈问题,单霁翔指出,由于民办博物馆产生历史较短,目前仍处于一种自主生存、自我完善的状态中:一是缺乏完善的法律政策和制度体系;二是多数民办博物馆功能不够完善,缺乏长远的科学发展规划,设施简陋,社会效益不明显;三是许多民办博物馆缺乏相应的专业队伍,对藏品保护、研究等基础工作重视不够;四是大量民办博物馆运行状况不佳,资金筹措难度大。
单霁翔强调,社会化是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趋势。要本着积极鼓励、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将民办博物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加快出台《博物馆条例》,引导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要明确民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同等的法律地位,细化民办博物馆准入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加强监督,坚决取缔无证执业;加强民办博物馆的藏品管理,完善民办博物馆藏品处置的评估、审批机制;保障民办博物馆的权益。管理部门要形成合力,完善财税政策,对民办博物馆在创办、开放、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帮助。文物部门要加强专业指导,着力于全面提升民办博物馆的办馆水平。民办博物馆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发展规划,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落实“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馆理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大力提升展示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社会文化需求。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崔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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