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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写作文化浅析
彭 微[1]
《我与地坛》是九十年代中国当代文学最为优秀的作品,这篇散文在1990年甫一问世,即轰动文坛,一时洛阳为之纸贵。上世纪末,由上海市作家协会发出征集,全国百名批评家推荐的九十年代中国(大陆)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我与地坛》也名列其中。[2]作者史铁生把自己对生命的全部的感受、思考和追问都溶入其中,其感人之深,是许多作品难以比拟的。本文作为练习,试图从写作文化方面探求这篇文章的过人之处。
《我与地坛》从宏观上来看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思索,是生死之思,又超越生死之思。
生与死本来就是永恒的话题,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一直是千百年来人们所醉心追问的问题。它似乎没有终极性的真理与答案: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个体,对于生命与死亡有着不同的理解。从老子的“死而不亡”,到庄子的“齐万物,外生死”,到孔子的“未只生,焉知死”,古人对生命多采取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生命与死亡的追问有了更多理性的内容,直指终极性本体意义。而步入工业社会以来,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似乎在很大程度上消失和湮没在商品化的浪潮中了,人们以荒诞、虚无的态度来拒绝对生命意义的终极性追问。
就大多数人而言,他们更看重的是生命长度而不是生命的质量。活着,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第一位的,首先是活着。先有了活着,才可能连着产生活着所带给人的一切。很多人的观念只是停留在活着这一生理的生存层面之上。史铁生却不同,他是一个思想者。他所面对的生命,不是一种量的意义的生命,而是一种质的意义的生命。他的作品中,充满对生命的追问,这种追问具有浓郁的形上色彩,他一直致力于思考、感受,并以毕生之力捍卫的,正是个体生命的尊严、自由和意义。经过十分艰难的寻找,史铁生体悟到生死不再是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一事,死是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既然死是一种想透后便无须再说的事,那便毋庸费神。史铁生便思考如何活下去。而人总是有欲望的,欲望支配着人们去劳作和创造,组成人们的生存内容,手段大于目的,过程比结果更富意味。所以最终他选择了写作。对他来说,这种选择是他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而对于中国当代散文来说,他的思考在散文当中引入了异常重要又十分匮乏的精神之维,在当今消费主义盛行,文化普遍精神营养不良的情况下,他的作品中体现的信仰价值,对生存中爱、死亡、苦难等问题的思考,在九十年代初一度掀起“重建人文精神的潮汐”。
1、
形式的宏观写作文化
(1)文风
史铁生是那种真正具有美的感觉的作家,他的作品给人一种生命之美。一种沉静之美,一种睿智之美,这种美,超越了各种具体的社会理论和思想,使人沉浸其中,生命因此得以升华。
《我与地坛》是一曲生命的交响,表面寂寞而苍冷,底下却涌动着汩汩热流,在这里,作者感受到了时间,感受到了命运,作者用自己的灵魂与万事万物交流,与苦难和命运交流。人间的一切喧嚷都沉寂了。在静静的荒凉里,生命慢慢流逝,场景不断变换,但是有一颗心,它的脉息,它的思想弥散在空中,经久不散。它的文风凝重而不失开朗,深沉而不失亲切,毫不浅薄又毫无说教气。它仿佛是一个乐队的集体创作,每个音符、每种乐器都在努力张扬自己的见解,竭力显示自己的意识:受苦、悲悯、惶恐、不安、宁静、绝望、原罪以及道德和宗教的探索,任何典丽的附庸风雅之作都无法与之媲美。
(2)文体
《我与地坛》的文体是非常特殊的,人们通常认为它是散文,但实际上它和人们心中所认为的经典散文文体并不一致,它是一种介于散文与小说之间的文体,是作为小说家的史铁生在散文方面展示其深度言说能力的标志性作品,有人称之为“小说家”散文,有人则称之为“复调散文”,这都是针对其文体风格方面的多样性而言的。
作为一个作家,史铁生在“文体”上不遗余力地进行了探索与创新。《我与地坛》号称散文而像小说,《合欢树》名为小说而像散文,而《爱情问题》等文章更是让人一时难辨其文体。因为人们总是拿对某一种文体的预先规范去评价一篇作品,而史铁生的文章则致力于打破这种种预设。
他的散文在形式上和传统的“美文”“小品”“随笔”大相径庭,语言不一定讲究优美,讲究精雕细琢,但是自然而富有张力;结构不一定“形散而神不散”,思路更跳跃更随意。他的创作就是要打破文体预设,打破读者对于文体的特定期待,以极大的灵活性创造出一种文体新形式,使人们耳目为之一新。史铁生说:“在我的理想中甚至是思念里,写小说(或写散文)应该是所有人的事,不是职业尤其不是几个人的职业,其实非常非常简单那是每一个人的心愿,是所有人自由真诚的诉说和倾听。”“我希望写作是一块梦境般自由的时间,有限的技巧在那儿死去,无限的心思从那儿流露,无限的欣赏角度在那儿生长。”
由此可见,史铁生的文体观念是一种流动的文体观念,不存在预设,不存在束缚,他只是要“真诚地诉说与倾听”,思绪流动为文字,风格统一为文体。这种文体观念的背后,正是一种对生命自由与表达自由的追求,是心灵空间的扩展与超越。他的写作,也达到了“非构思”生长的最高境界。这正和写作的精神契合,因而必然受到普遍的关注,引领一种新的文体创造潮流。
2、
形式的微观写作文化
(1)角度
角度写作文化体现为作者的一种智慧与视野。史铁生创作《我与地坛》,就自觉不自觉地采用了一种独特角度。因为他是残疾人,十五年来坐在轮椅上在地坛来回移动,这就使他的视线比常人要“低 ”。也正是这种“低”使他更贴近大地,贴近自然。使他从万事万物上看到自己,从万事万物身上思考生命的意义。如“围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是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太阳也不疲惫,把大树的影子缩小成一团,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晒干在小路上。”这表明史铁生已经把“我”和万事万物联系起来,以“我”观物,同时以物观“我”,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地。所以,文中的“我”既是独特的个体,史铁生这个“小我”,又是代表残疾人这一苦难承担群体的“中我”,更是超越个人和小群体利益,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大我”。作者正是将这三个角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才写出这样具有大视野、大智慧,同时有生命、有灵性的文字。
(2)结构
在《我与地坛》中,要通过结构来把握史铁生的思路是非常困难的。全文如乐队的集体演奏,呈现为不同的声部。各声部彼此独立而又相互交融。像写小说那样,史铁生把自己的散文分成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我”去地坛的原因——逃避。“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出生和死亡的事情,想应该怎样活的问题,这是全文的基调。第二部分转向母亲,仍然是对苦难的追问,因为“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但是母亲是坚强的,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给“我”以面对苦难的勇气、力量与启示。第三部分笔触一转,转向自然,看似闲笔,却是神来之笔。它表明“我”的思维已经不再局限于一己的苦难,“我”的目光转向大自然,开始从自然当中来领悟生命的奥秘。第四部分又回到芸芸众生,一对夫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爱饮酒的独一无二的老头,一个捕鸟的汉子,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和残疾的“我”相比,他们身体都很健康,但他们也各有各的幸福与苦难。“我”也试图从他们身上寻找生命的真相。第五部分集中笔墨写一个智力有缺陷的小姑娘,她的处境和“我”相似,这就又回到了对苦难的正面追问与承担。第六部分则集中将要追问的问题编织在一起。“要不要去死?”“为什么活?”“我干嘛要写作?”。作者从“我”的身上来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我”还没到死的时候,所以要活下来试试,而写作是件有意义的事,所以我为写作活着。可是写作并不是活着的终极原因。活着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的,比如爱情,比如价值。所以写作是为了活着,保留对生命的欲望好好地活着。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是罪孽也是福祉。最后一部分是全文最富哲理意味的华彩部分,作者超越了个人的生死与苦难,把它放到亘古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当中,放到宇宙的永恒轮回当中,在过程中找到了生存的意义。
全文的每个部分都是独立自由的,而放在一起又浑然一体,绝无芜杂混乱之嫌,就像多声部的写作。每个声部都有自己独立的声音,合在一起又是那么和谐自然。和传统散文故意而为之的“形散而神不散”的固定模式不同,史铁生的“散”是更自由、非构思的散。你无法猜到他下一步要写什么,要表达什么,他却用他的“散”诱惑着你、引领着你往前走。你不知道他的彼岸是在哪里,但你会有一种直觉,不管彼岸在哪里,等待你的都将是新鲜、丰富、善良、宽厚和美好,而不是陈旧、单薄、丑陋、狭隘与恶意。在他笔下,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相融的,善与恶、美与丑、希望与失望、痛苦与欢乐,相反相依,相悖相成,因为他是站在了生命的至高点上,那种居高临下的俯瞰,那种宽广与博大,几乎可以将生命中的一切囊括与覆盖。
因此,阅读史铁生,不但必须具有对于现代散文那种全新的自由空间的审美理念,同时还必须怀有现代人所应该怀有的超然的生命境界与宽广胸怀。
(3)节奏
《我与地坛》的节奏是独特而富于变化的。不能用简单的“快”或“慢”来规定。如果细细体会,你会感觉到:在作品的某些部分,时间是定格了的,十五年的时间凝固于作者深深的思索:“这都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能够一次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他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十五年过去,作者一直在静默里保持思索的姿势。在这静默里,我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因为作者要在这时间里细细思量生命的全部价值与意义,他不得不让时间凝固。然而时间终究是逝去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它等待我出生,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着”。“十五年中坚持到这园子里来的人都是谁呢?好像只剩了我和一对老人,十五年前,这对老人还只能算是中年夫妇,我则货真价实还是个青年……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中年,我则看到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变成了两个老人。”我们还没有察觉,十五年已经过去了,甚至四百多年已经过去了。在这里,时间又是被作者“加速”了的。
以作者摇着轮椅在园中移动的速度来看,文章的速度不可能是快速而跳跃的,但是由于作者是在有限的时空中思考永恒的生命意义,这有限的时空又好像是被无限放大与扩展了的。我们甚至可以说,史铁生在这篇文章里创造了一种新的节奏写作文化:它不是单纯的停顿、缓慢、匀速或是奔驰,而是将多种节奏统一于深沉的思索,扩展出无限的空间。无疑,这是属于时代也是时代需要的节奏:这个时代固然需要飞速的发展,同样需要凝神的沉思,更需要扩展的空间与自由的心灵。
(4)叙述方式
可以认为,《我与地坛》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作为背景的地坛,一个就是“我”。这个“我”的形象相当鲜明,既是“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小我”史铁生,又是超越了个体苦难,“大可忽略不计”其“人间姓名”的“大我”。“我”虽然是残疾人,可是有着极为广阔的视野与心灵,在精神上比身体健康的人更为健全。在《我与地坛》中,“我”的视野并不局限于个人的残疾,“我”还看到母亲的苦难,芸芸众生的喜乐悲欢,时光的流逝与永恒,生命的意义与过程……。
贯穿全文的是第一人称“我”,中间穿插有“你”的自然变换。叙述方式也在自然地变换中,有时候是独白,有时候是对话。比如:“你说,你看穿了死是一件无需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便决定活下去试试?是的,至少这是很关键的因素。为什么要活下去试试呢?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这是作者内心的独白,为了说服自己活下去,作者在心中顽强地寻找,寻找活下去的理由。又如:“可我为什么还想活呢?因为你还想得到点什么,你觉得你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的,比如说爱情,比如说,价值感之类,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这不对吗?我不该得到点什么吗?……后来你明白了,你明白你错了,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这是作者自己和自己的对话,是为了辨明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辨明写作的意义与价值。又如:“谁能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这是和读者的直接对话,和读者沟通,唤起读者的思考,引起读者的共鸣。还有“我在这园子里坐着,园神成年累月地对我说: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这是作者和地坛的对话,也是和万事万物的对话,和命运的对话。这些对话都很有张力,从中可以看到作者不断变换方式对生命的意义价值进行的执著追问。
从叙述方式来看,《我与地坛》采用了一种极为开放和真实的方式,弥漫着一种“平等”和“对话”的精神,作者并不试图以“启蒙者”的角色自居,而是通过“对话”来引领读者。读史铁生的文章,就像在和他谈话,不会越读越狭隘,只会越读越开阔,甚至会有豁然开朗的喜悦。
(5)语言 史铁生是少数能自由驾驭汉语的作家之一。他的语言平淡、随意,然而达到了诗与哲学谐美的境界。在《我与地坛》中,我们看到的语言是诗化的语言,是哲学的沉思,是诗与思的完美结合。
试看这样的句子:“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寂寞的时间,一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这样的句子是散文的排比句式,但表达的意象却是诗歌的,是富于图画性的。只是几个简单的句子组成的场景,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蕴藏着作者对世界的深入观察与无限热爱。又比如这样的句子,“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式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成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这又似乎是纯粹哲学的语言。它把生命的生死两端连接在一起,揭示出生命、人类和宇宙的真谛:生死相继,生生不息。在这里,史铁生的思考已经超越了个体的苦难而转向永恒的生命的意义。他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也就超越了苦难与死亡。又比如文章的第三部分。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以心绪对应四季呢?……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这是文章中最为精彩的部分,既有层出不穷的意象,又有作者独特的深刻的感悟,可以说是“诗”与“思”的完美结合。作家由“四季”展开梦想,并在这种梦想中感悟生命的意义、人生的美好和大自然的和谐与神秘。表达了作者对生活入乎其内的热爱和出乎其外的超然。整段文字,既气势磅礴又清新灵动,既像经过了千锤百炼,又像作者的妙手偶得,既可以说是深刻睿智的哲学冥想,也可以说是天籁般的神秘诗篇。
全文的语言表达也和作者的深沉思索达到一种和谐。这是一种自然又自由的宁静与安详,同时又是一种广阔甚至无边无际的宁静与安详,它来自于人的心灵,不受到时空限制的。为了最恰当地表述这种情态,作者选用了一种不受束缚的自由潇洒的表述方式,他的语言是开放式的,如自然界的行云流水。
这样有质量有密度有精神有生命的语言,正是新的写作文化所应当积极倡导的。
(6)标题
这篇文章用“我与地坛”做标题是恰到好处的。作者把“我”和“地坛”并列起来,这是富于启示意味的。“我”把地坛人格化了?“我”把自己物化了?“我”和“地坛”之间会发生什么?会对话吗?从标题中已经透露出一种平等的对话精神,具有“天人合一”的哲学意味,预示了全文的某种基调。简单而不失厚重,凝练而意味无穷。
[1]
彭微,女,湖南长沙人,现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文学院写作学教师。2003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文科基地班,2006年获四川师范大学文学(写作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写作美学、写作文化学、写作思维学、文学创作论研究,业余从事文学创作。
[2]其他九篇是:王安忆的《长恨歌》、陈忠实的《白鹿原》、韩少功的《马桥词典》、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张炜的《九月寓言》、张承志的《心灵史》、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余华的《活着》、史铁生的《务虚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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