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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室文件]关于开展湖北省“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研究”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江汉油田教育集团教研室及省直各小学:
湖北省“新课程小学语文有效性教学评价实验”研究,自2007年10月开题以来,各课题学校积累和产生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为了进一步总结成果,交流经验,推动研究的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北省“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研究”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湖北省“新课程小学语文有效性教学评价实验”课题实验学校的课题负责人、实验教师及在此领域有一定研究的非实验学校教师,可撰写专题研究案例。
二、撰文要求
1.内容:“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研究”案例。可以从识字写字课、阅读课、习作课、口语交际课中选择一种课型的课例评价研究来写,还可以从某一年段着手,选择某一课型的课例评价研究撰写案例。
2.体例:案例撰写可以分四个板块展开(见附件1)。
(一)标题:反映案例的主题,是整个案例思想的集中体现。表述精炼,主题鲜明。可以用副标题提示案例的具体内容。
(二)理想描述:我心中的“好课”(识字写字课、阅读课、口语交际课、习作课)。一节“好课”具有哪些特点?一节好的识字写字课(或阅读课、口语交际课、习作课)有哪些具体的教学目标?简短地描述自己在实践中总结的某一课型的“好课”的状态和基本指标,整体地勾画某一课型的基本特点,即简要阐述某一课型的教学评价标准。
(三)实践呈现:我的一节研究课(识字写字课、阅读课、口语交际课、习作课)。根据自己对理想状态的课的设想,具体呈现这一思想支撑下的某一课的教学过程或片段实录,重点记录实现上述理想状态及教学目标的操作方法和过程,真实、生动地展现理想预期下的课堂实践情形。这一情形,既可以是成功的案例,能有效地佐证上面的“理想描述”,甚至超越“理想描述”;也可以是没有完全达到理想教学设计的课堂教学,透过这一情形,从中思考“好课”标准的可行性、科学性或教学实践的实施策略等问题;还可以写对这一评价标准形成中不同发展阶段的思考与实践。如果写片段实录,侧重从评价标准的一个方面展开。对于重点环节,可以附上点评。
(四)个人反思:结合课堂教学呈现的具体情形,对所描述的“好课”标准以及教学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反思和归因分析,从而形成对某一课型“标准”的深入思考。
3.字数:3000~5000字左右。严禁剽窃、抄袭,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
四、指标分配
武汉市、黄冈市、宜昌市、襄樊市、孝感市、荆州市不超过20篇;恩施州、咸宁市、十堰市、荆门市、黄石市不超过15篇;随州市、鄂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不超过10篇;东汽、油田不超过5篇;省直小学不超过2篇。
五、时间安排
各市(州)教研室于2010年9月30日前统一将参评稿件电子稿及统计表(见附件2)发至省小语室邮箱:hbwhlzf@163.com。个人或县(市、区)自行寄送概不接受。
附件:“案例”撰写参照格式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案例”撰写参照格式
×××××××××(标题:二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三号宋体)
×××(姓名:二号楷体加粗居中)
(空一行)
[理想描述](四号黑体)
×××××××××××××××××××××××××××××××××××××××××××××××××××××××××××××××××××××××××××××××××(五号宋体)
(空一行)
[实践呈现] (四号黑体)
×××××××××××××××××××××××××××××××××××××××××××××××××××××××××××××××××××××××××××××××××(五号宋体)
(空一行)
[个人反思] (四号黑体)
×××××××××××××××××××××××××××××××××××××××××××××××××××××××××××××××××××××××××××××××××(五号宋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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