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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小学校长摘“官帽”试验 作者:柯进 宋全政 潍坊中小学校长摘“官帽”试验 ■本报记者 柯进 宋全政
核心提示:
□将由组织部统管的有行政级别的中小学校长,全部转交给教育部门,试行教育局管理下的校长职级制,取消行政级别,山东省潍坊市进行了六年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
□六年来,潍坊市的这场关涉校长切身利益的改革试验,给当地教育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其改革路向,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哪些启示?六年之痒又将潍坊改革推向了什么瓶颈?
陶小莫 绘 与过去频繁地跑财政局、物价局相比,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繁华中学校长李进芳,这几年少了许多行政应酬。对于56岁的李进芳来说,从诸城市教研室教研员,到诸城市第三职业中专校长,再到繁华中学校长,李进芳走了近30年,“官”至副县级。2004年9月,教育改革渐入“深水区”,席卷潍坊市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全面铺开。2005年5月,李进芳的“官运”走到了尽头——诸城市委组织部将他的干部人事档案,正式移交给了诸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如今,搁在他办公桌上的便笺纸,记录的不再是参加计划生育、春耕夏收以及安全生产等与教育毫无关联的繁琐事务,而是哪一天去某个班级听课,或者是一些急于处理的校内日常事务。与李进芳一样,潍坊市其他934名有行政级别的中小学校长,相继摘掉“官帽”,成了名副其实的专职校长。
6年来,潍坊市的这场关涉校长切身利益的改革试验,给当地教育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其改革路向,给其他地区提供了哪些启示?
摘掉“官帽”,校长有了“门槛”
给不同类型的学校赋予一定的行政级别,强化了教育在国家公共事业中的地位,但也导致了教育行政部门事权与用人权的彼此分割。取消中小学校长原有的行政级别,既实现了教育部门管事与管人的真正统一,把好了校长准入关,又借助职级与业绩挂钩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校长办好学校的积极性。
2004年9月17日,一份由潍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红头文件,打破了潍坊教育的平静:一次性取消全市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长原有的行政级别,作为干部身份的人事档案,从原来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全部转为教育局归口管理!
对于这份实权部门下发的红头文件,那些早已习惯了“官员”生活的校长们非常清楚,改革的实质,就是要摘掉他们头顶的“官帽”,把好校长任职的准入门槛,引导校长走职业化道路。
对于潍坊市委、市政府推行的改革,虽然校长们表面上并未公开反对,但实际上,还是有部分校长心里不痛快。一位曾享受副县级行政待遇的高中校长说:“改革之前,有这个级别,我去县直机关的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时,基本都是一把手出面接待,我要协调的事情,大多数都能现场拍板。甚至县(市)哪个部门要任命新干部,我还有一定的表决权。改革后,这些权力都没有了……”
在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前,潍坊市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分为正县级、副县级、正科级和副科级四个层次。全市30所规模在2500名至3500名学生之间的普通高中里,正县级的校长有2位,副县级9位,正科级17位,副科级2位。规模相同,级别不同,校长所享有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差别很大。
潍坊市教育局局长张国华说,从历史的角度看,给不同类型的学校赋予一定的行政级别,是为了强化教育在国家公共事业中的地位。业务上,虽然校长们要接受教育部门的指导,但实际上一大批校长的任用与管理,都是归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这在无形中给教育事业的发展套上了一道紧箍咒,最终导致教育行政部门事权与用人权的彼此分割。在不少县级市,由于一些高中学校的行政级别高于教育局,导致教育局能管学校却管不住校长。同时,一些不懂教育、不懂教学的干部常常被“安排”到学校,担任校长、副校长。而不少校长为了升迁,往往精力并不在学校教育教学上,而是一门心思追求政绩,以求“被知道”,被上级领导知道,被组织部门知道。另外,由于学校行政级别不同,校长只能从行政级别较低的学校流向高级别的学校,校际校长的流动和交流很难实现。
为减少改革可能带来的震荡,改革之初,潍坊市对中小学校长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现任校长的行政级别继续保留,只实行档案管理;新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全部实行竞争上岗和向社会公开招考,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
2004年10月底,摘“官帽”改革在高密市试点的基础上,在潍坊市全面铺开。全市共有559所学校撤销行政级别,935名校长的人事档案从组织部门转交教育部门。
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潍坊市对市域内所有中小学校长实行职级制管理。新任校长分为6个职级,最高是特级校长,其次是一级至五级校长。校长职级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每两年评定一次。为保证职级评定的公平、公正,潍坊市教育局专门组成了11人至17人的评审委员会,其中,教育专家、知名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占1/3。
在经济上,校长待遇的职级工资,根据校长的业绩情况,随职级确定,并适当考虑任职年限、学校规模、学校层次类别。潍坊各县(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校长的职级工资。
与此同时,潍坊市教育局通过促进校长的校际交流,推动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各校校长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校长任期4年,一般情况下,同一名校长只能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一个任期,特殊情况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个任期,公认的优秀校长,退休时可继续聘任;同等职级的校长符合交流条件的可直接交流任职。同时,鼓励校长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3年内享受原职级待遇不变。
就这样,由于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先后“补位”,潍坊市中小学校长摘“官帽”试验很快步入正轨。
2009年10月27日,潍坊市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校长任职资格、选聘方式、职级分布、考核和激励机制以及校长校际流动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以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对于6年的改革实践,张国华说,围绕建立现代校长管理制度的此次分段式改革,既实现了教育部门管事与管人的真正统一,为中小学的良性发展把好了校长准入关,又借助职级与业绩挂钩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校长办好学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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