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首届中小学
校报、校刊和校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教育学生、交流信息、培育校园文化、陶冶学生情操、打造学校品牌的有效平台,也是增进学校与家长、社会沟通的重要桥梁。坚持正确的办报、办刊和办网方向,不断提高校报(刊)和网站质量,有利于学生的成长进步,有利于校园的和谐建设。为了推广全省优秀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的创办经验,展示全省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的风采及取得的成绩,《湖北教育》(综合资讯)编辑部决定开展全省首届中小学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首届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评选活动组委会,本次活动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组委会成员: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报刊和数字出版的处室负责人;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从事新闻及基础教育研究的专家;本刊部分编委。
二、评选办法
1.在2010年2月以前连续出版了四期以上的校报、校刊的学校和创办有校园网站的学校,均可参加评选。校报、校刊参评的基本要求是定期连续出版,仅为招生及重要节庆出版的特刊原则上不参与评奖。
2.评选内容分为校报、校刊、校园网站三大类别,校报、校刊评选分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三个层次分开评选设奖,校园网站评选不分层次。
3.参加校报、校刊评选的学校需填写《湖北省首届中小学优秀校报(刊)参评表》(附件三)。参加校园网站评选的学校需填写《湖北省首届中小学优秀校园网站参评表》(附件四)。同时拥有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的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选择申报一项或多项,申报多项时请分开填表,填写后寄至本刊编辑部,将电子表格发至编辑部邮箱(hbjyszxw@126.com)。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30日。
4.申报校报(刊)评选的学校请将2010年2月以前连续出版的4期校报或校刊一整套寄至编辑部。
5.本刊编辑部将参评材料汇总后,组织组委会成员依据评分标准量化打分,给于定性评价,并向申报学校反馈。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一)校报(刊)评选奖项设置(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综合奖: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刊校报评选 特等奖;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刊校报评选 一等奖;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刊校报评选 二等奖
单项奖: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刊校报评选 刊名创意奖、最佳版式奖、特色栏目奖 编校质量奖、最佳风采奖、最具影响力奖
个人奖: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刊校报评选 办刊成就奖;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刊校报评选 最佳栏目编辑奖
(二)校网评选奖项设置综合奖(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园网站评选 特等奖
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园网站评选 一等奖
湖北省首届中小学校园网站评选 二等奖
四、其他事项
1.评选获奖名单将在《湖北教育》杂志和现在网上公布,拟于暑期召开湖北省中小学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研究会成立及颁奖大会,对获奖学校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并举行湖北省优秀校刊校报校园网站研讨会。
2.本刊将从2010年4月起开展优秀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展示专栏,推介受表彰的优秀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
3.所有申报参加评选的学校将自动成为“湖北省中小学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研究会”会员,研究会将定期举办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站评选交流活动和培训联谊活动。
4.对于研究会成员学校的投稿,《湖北教育》杂志将优先录用。
5.校报、校刊参评费每项500元,校园网站参评费300元。邮政汇款至: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2309室《湖北教育》(综合资讯)编辑部收,邮编430070。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