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公(1918~1997)
语言学家及语文教育家。河北省南皮县人。1937年入中央大学,后转入金陵大学外语系,学习外国文学和语言学。毕业后曾历任金陵大学、海南大学副教授,开明书店编辑,《语文学习》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汉语编辑室主任,《中国语文》编委,人民教育出版社外语编辑室主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语言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语言学会会长,北京外语学会会长,全国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逻辑与语言研究会顾问,北京语文教学研究会顾问,《中学语文教学》顾问,《语文教学与研究》顾问,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等。他在语言文字学领域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汉语语法和修辞及语文教育方面。在语法修辞方面,他著有《汉语语法常识》(中国青年出版社,1953年,上海教育出版社,1959年修订)、《修辞概要》(中国青年出版社,1954年,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57年修订)、《语法学习讲话》(上海教育出版社,1962年)、《语法和语法教学》(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1956年)等。其中《汉语语法常识》一书,自成体系,对汉语词类划分进行了新的处理。该书注重实际应用,以丰富详实的实例,深入浅出地论述了汉语语法现象和规律,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成为当时影响较大的语法书之一。《语法学习讲话》是一本通俗而富于新意的语法书,对语法知识的普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主持制定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及主编的中学《汉语》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1953年,后更名为《汉语知识》,人民教育出版社,1959年)以及由他主编的为介绍和阐述该语法系统而出版的论文集《语法和语法教学》是他对现代汉语语法的最大贡献。该系统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学语法教学,不少高等院校尤其是高等师范院校的现代汉语语法教学的主要依据,对现代汉语语法的教学和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此外,他还有不少论文来阐述自己的语法论点,如《关于汉语句法研究的几点意见》(《语文学习》1956年第4期)、《语法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用意义》(《中国语文》1957年第1期)、《一般的、特殊的、个别的》(《语文学习》1954年第4期)、《可能的和必要的》(《语文学习》1954年第5期)等。《修辞概要》一书打破以往修辞学著作以讲辞格为主的局面,而将修辞与语法联系起来,并讲到了风格学。此外,他还提出了“汉语辞章学”的概念,并撰文《辞章学?修辞学?风格学?》(《中国语文》1968年第8期)和《谈辞章之学》(《新闻业务》1962年第2期)等,初步构拟出汉语辞章学的理论框架。在语文教育方面,他著有《传统语文教育初探》(上海教育出版社,1962年)、《漫谈语文教学》(福建人民教育出版社,1963年)等。《传统语文教育初探》一书通过对蒙学和蒙书所进行的系统研究与整理,对中国传统语文教育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整理和总结,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另有关于外语教育的一些论著,如《怎样学习俄语》等。此外,他还主编了《现代汉语》(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教材,有《语文教学论集》(福建教育出版社,1981年)、《张志公论语文教学改革》(江苏教育出版社,1987年)、《张志公文集》(广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