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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5: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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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的语文新课程,赋予语文教研员崭新的历史使命,使其承担起前所未有的新职能,从而保证语文教师角色趋向于教育学意义上的对话者、新课程的实施者和学生课程学习的激励者这三种新身份上。[4]
首先,语文教研员要由国家课程和教学大纲的诠释者而成为课程和教学理论的研究者。以往的指令性课程范式是一种完全自上而下的运转模式,各级教研员自身也往往远离课程的决策和审议(地市、县市两级教研员尤甚),更多的是单向式向一线教师诠释国家课程与教学大纲的目标、内容和实施的具体意见,而没有发挥作为课程理论形态和实践形态中介的特殊主体功能;准确地说,长期以来多数语文教研员尚未进入有目标、有计划的“研究主体”的角色,只是作为国家课程意志忠实而被动的附属者而存在。语文新课程的实施,迫切要求教研员成为具有主体意识和探求精神的“研究者”,既忠于并创造性贯彻国家的教育理念和课程意志,也要以研究主体的身份站在较高的层次上构建基于课堂实践的艺术研究之品格,包括学术研究的开放性和前沿性,即超越狭隘的课程与教学之实践而努力追踪中外课程理论和教学理论的最新发展,汲取养料,深化、广化和敏化理论思维。这里,语文教研员需要克服下述两种片面的倾向。其一是重语文学科知识而轻语文课程理论。由于传统上将语文课程视作学科、视作教师向学生所传授的语文学科知识体系之总和,所以有些教研员不免将自己的学术之根植于狭窄的语文学科领域,缺乏对课程理论的“自觉意识”,更缺乏深入广泛的研究,这必然导致课程理论素养的相对贫乏。为了改变这种情形,语文教研员要同时具备“学科意识”(consciousness of subject)和“课程意识”(consciousness of curriculum),严格区分作为静态型知识序列的学科与作为动态型主体构建的课程,明确前者指向外在的知识客体,后者指向师生主体对知识客体的激活和内化。其二是重传统课程和教学理论,轻西方课程和教学理论。建国以来,前苏联的课程和教学理论对中国大陆基础教育的负面影响很深,使多数语文教研员的理论观念留有苏式胎记,诸如偏重课程和教学的预期性、计划性、统一性和终端结果,并以这种适应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作为主要的理论内存。而语文新课程本身具有宽厚的理论根基,包括融入了近年引进的西方后现代主义课程与教学理论的精华,这必然要求语文教研员突破狭隘的视域和闭锁的观念,追求理论视点的全域性,即站在全球化时代的宏观角度来观照和研究当下的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程。虽然,教研员的理论素养难免有深浅宽窄之分,未必人人能达到相当渊博的专业水准,但在实施和推广新课程的背景下,要求人人成为课程与教学研究的行家──这是中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赋予语文教研员的历史使命。
其次,语文教研员要由共性化课程的规范者而成为个性化课程的催生者。在以应试为目的的指令性课程范式中,语文教研员自身的意识总是被一套标准化的语文课程和教学大纲所主宰着,诸如预定的课程目标、既有的课程内容、可控的教学过程、预知的教学结果和统一的评估尺度,这些为语文教研员所熟悉并共同恪守的规则被予以充分的细化和量化,并在有计划的教研活动中严格地规范着一线语文教师的课程理念和教学行为。这样,在追求语文课程与教学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名义下,导致教师课堂流程雷同,以往所谓的语文教学改革也往往停留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这种浅层次上。而今,语文新课程标准鼓励教师挥洒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拓展课程实施的弹性空间。这样,一方面,语文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促进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另一方面,语文教研员自然也要引导教师大胆、自觉地去突破指令性课程范式中形成的种种清规戒律,以创新者的姿态去塑造个性化课程。所谓个性化课程,是最能凸显执教者独特的教育智慧和鲜明的教学风格的课程,是在兼顾语文课程共性和基础性的前提下最能体现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才能的课程。作为课程和教学研究的专家,语文教研员要有意识地张扬新课标的基本理念,积极主动地释放和发挥教师的教学创造力,尊重教师教学的独特性和群体之间的教学差异性,反对亦步亦趋、盲目模仿乃至照搬。“示范课”之范,并非诱人入彀,而是启发教师突破课程既有范式、更新课程因袭套路的教育智慧。教育的生命力就在于顺应时代潮流而求变,从课程目标直至教学方法,林林总总,莫不在变中呈显生机──因此,语文教研员理当引导和鼓励所有的教师上出“自己的课”来,包括自主设计、选择、开发和实施“自己的课”。第一,就语文课程既定内容而言,教研员应鼓励教师对教科书作出适应的“裁剪”,取舍多寡、增删与否,均要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形而作出相宜的安排,切忌简单移植他人(即使是名师)的教学方案而忽视特定的教学情境和活生生的具体的“人”。尤其要精心促进教师去珍视“童心世界”的宝贵的课程资源价值,从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化选择出发去拓深、拓宽课程的内涵和外延。第二,就语文课程的动态性而言,教研员应唤醒教师的母语课程资源意识,主动建构与社会、世界和日常生活的广泛联系,努力开发母语课程资源,从而使鲜活的现实与既有教科书同化为课程统一体。教研员要有眼力和胆识撤除无形的课程栅栏,使语文教师走向广阔的课程创造空间。第三,就语文课程具体实施(即教学)而言,教研员应鼓励教师充分开放课程进展和生成的过程,使课程与教学充溢创造性的生机和活力。语文这样的人文课程的实施,恰如英国著名课程理论家劳伦斯·斯滕豪斯(L.Stenhouse)所主张的不应以一种既成结论来封闭课堂探讨的边界[5]。因此,教研员应审慎避免以统一和共性的标准去限制千姿百态的课程进展。简言之,尊重语文教学的多元和个性差异、珍视语文课程的生成性和开放性──这是语文教研员对课堂教学的基本价值引导,也是催生语文教师个性化课程的必要条件。
最后,语文教研员要由教师教学水平的鉴定者而成为教师专业自主化发展的促进者。在指令性课程范式中,语文教研员常常通过课堂的听和看而作出“教学临床诊断”,其鉴定依据是统一的课程标准,其鉴定结果被纳入校长的行政管理,其鉴定效应是无可争辩的权威性的,并与语文教师的晋级擢升息息相关,故语文教研员形象在一线教师心目中形成了监控的威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尽可能释放教师的自由创造精神,因此,理应变自上而下的鉴定式为与教师双向互动、平等交流的探讨式,以真正促进教师朝专业自主化方向发展。第一,语文教研员要重构与语文教师的新型关系。既然语文新课程标准认同师生关系是建立在人格平等基础上的真诚的对话关系,那么,教研员与教师的关系亦当如此──更确切地说教研员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伙伴甚至知己,其职责在于帮助年轻教师走向成熟化、年长教师走向风格化、骨干教师走向审美化。语文教研员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教师建立并强化专业发展的自信,“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最终步入师生融为一体、共享成长幸福的语文教学理想境界。第二,语文教研员要更新教学评价的操作要领。就评价原则而言,要变简单化的课程约束为促进教师特色和特长的发展,不以教学方案的详尽、课堂结构的完整、教学容量的饱满、板书设计的精致等传统观念而牺牲语文教学个性的充分展示;就评价方法而言,要变语文教研员“一课定论”为注重教师课堂教学实践的全程化发展,使形式化的检查、观摩朝有内涵、有品位的制度化方向完善;就评价主体而言,要变“他评”为“自评”为主,即按照课程改革纲要要求的那样:“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激发在自审、反思基础上自主发展的强烈内需;就评价维度而言,变单纯关注教师课程操作层面为兼顾其课程和教学理念、教学原则乃至人格态度等潜隐层面,其中最根本的就是教师的价值观立足点是否转移到“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上。第三,语文教研员要养成教学评论家的“发现意识”。这是教研员必备的素养之一。一方面,语文教研员应有目的地、周期性地进课堂,全面掌握语文新课程实验的总体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分析,促进学校对语文课程内容的适度调整和对语文教学管理的最优改进;另一方面,要敏于发现语文新课程发展中有创意的新特点和新趋势,能以课程和教学专家的理论眼光与评论家的职业敏感去“点拨”纷纭复杂的课堂现象,去发现自有追求、高标特立的语文教学新人,从而引导语文教改实验走向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这里,我们非常强调:语文教研员作为课程和教学艺术的职业评论家,应当超越浅泛、追求卓越,精心把握好情感性和前瞻性原则。所谓情感性原则,即语文教研员要与语文教师共同投入课程改革的艰苦实践,以心灵拥抱心灵,以激情点燃激情,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养魅力给教师注入持续拓展课程改革的源源动力。所谓前瞻性原则,即语文教研员要预见教师的教学潜力及其隐含的可能性发展前景,充分估计到语文教学探索的曲折性和必要的预支代价。
总之,高标崭新价值取向的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必然赋予语文以及其他学科教研员以历史新使命,进而引导教师角色随之而实现深层次转换,使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走向民主、开放、和谐的创新境界。
参考文献:
[1]李建平.教研:如何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N].中国教育报,2003-05-25(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张友慈.目标──教学的最高基准点[J].中学语文教学,2003,(3):25.
[4]潘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教师角色创新[J].人民教育,2002,(9):15—18.
[5]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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