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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法律问题专家管建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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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18:1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管 建 强 教 授
  

  管建强先生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国际法学者,中日法律问题专家
  管建强先生早年曾留学日本,1995年归国。此后,伴随着各类民间对日索赔的问题相继问世,开始了对案件的跟踪调查和研究,长期以来积极地活跃在对日民间索赔的第一线,以其对日索赔法律问题研究的成果来声援和帮助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的对日索偿活动。
  2000年12月曾作为代表中国民间起诉团的检察官出席了在东京举办的审判日本政府的“女性国际战犯法庭”并代表中国的起诉团在法庭上作最后的法律陈述。
  作为731细菌战受害者原告团的法律顾问,应731部队细菌战原告团的日本律师委托,管建强作为专家证言于2004年12月7日在日本高等法院出庭作证和答辩。他撰写的5万余字的“鉴定书”,以翔实的历史事实、国际法一般原则和理论论证了《中日联合声明》不可能放弃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的对日索赔权以及“日华和约”的无效性。
  前日本律师协会会长土屋公献和731细菌战原告团日本律师一濑敬一郎在给管建强先生的专著作序时写到:“管建强先生的法庭证言,是中国第一位国际法学者在法庭上从法的角度分析和论证了中国战争受害者个人当然地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证言,这一证言成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证言。这一划时代的法庭证言,于2004年12月7日午后1时半,在东京高等法院101号法庭进行陈述。……管建强先生论证了1952年日华条约的无效,指出了各种媾和条约中早已存在区别国家的战争损害赔偿请求与民间损害赔偿请求的不同规定,同时论证了中日联合声明第5项没有放弃中国战争受害者的民间赔偿请求权,中日复交三原则与中日联合声明的关系等。管建强先生从国际法学者的角度给予了阐述和论证。在论证和回答询问时管建强先生的言行和态度无不流溢出坚定和自信。管建强先生对于日本国方面的反方询问也表现得相当出色。我们通过与管建强先生长期的交流,了解到管建强先生强烈地希望实现亚洲与世界的和平。管建强先生的日本语非常优秀,日本语文献和日本的法院的动向也十分详细地掌握。而且管建强先生精通日本的法律和政治,因此,管建强先生以战争受害者民间赔偿请求权的研究为课题是具备了极其有利的条件。我们确信管建强先生今后在国际法方面的研究成果将成为人们寻求和平的斗争时必备的‘有效武器’”。
  管建强先生认为:战争受害者对加害国的求偿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权利,任何加害国均有义务在国内法层面上履行国际法义务并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在传统(近代)国际法上所不曾创立过的国家法律责任原则,今天研究和推动这项规则的实现,有着重大的国际法上的意义。区别近代国际法与现代国际法的最为重要的标志之一是国家的战争权(除自卫权、民族解放武装运动)完全受到了限制,而创建一项关于发动战争的加害国家直接向民间战争受害者承担法律义务的国际法规则,不仅是对维持世界和平有着重大意义也是对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发展的重要贡献。
 
【附:管建强先生在中日问题方面撰写的文献】
专著:
1、管建强著,《公平、正义、尊严——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对日索赔的法律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管建强著,《跨越对日索赔的法律障碍》,香港三联书店,2006年版。

论文:
1、管建强:《从国际法看钓鱼岛之争》、[日本国]《留学生新闻》1996年12月1日、15日、1997年1月、15日连载。
2、管建强:《从国际法看侵华战争的民间赔偿问题》、《法学》杂志,2000年3月。
3、管建强:《和解:圈套与谎言——论花冈和解》、 [日本国]《留学生新闻》2001年2月15日、3月1日连载。
4、管建强:《析“花冈案件”的和解模式与对日民间索偿》、《法学》2001年第4期。
5、管建强:《对日民间索赔:为了民族的尊严,为了我们的人权》、《北京日报》2002年8月19日。
6、管建强:《对日民间索偿的法律依据》、《常德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1月。
7、管建强:《评析“对日关系新思维——中日民间之忧”一文的‘新思维’》,[日本国]《留学生新闻》2003年3月1日、15日连载。
8、管建强:《解读“对日关系‘新思维’》、《华人时刊》2003年4月。
9、管建强:《再论“花冈和解”的和解模式》、《当代国际法论丛》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10月。
10、管建强:《一个显失公正的判决》、《中国青年报》2004年5月26日。
11、管建强:《对日民间索赔:和解不能代替道歉》、《中国青年报》2004年9月30日。
12、管建强:《中国民间战争为何享有对日索赔权》、《中国青年报》2005年5月24日。
13、管建强:《对日民间索赔的主要法律障碍究竟何在》、《中国青年报》2005年5月23日。
14、管建强:《对日索赔诉讼路在何方》、《法律与生活》2005年8月。
15、管建强:《从战后对日和约的角度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权利》、《当代国际法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
16、管建强:《论战争赔款与民间战争损害赔偿的区别》、《当代国际法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
17、管建强:《违反常规 刻意偏袒(专论)———驳东京高等法院731部队细菌战诉讼案二审判决》、《人民日报》[理论版]2005年8月10日。
18、管建强:《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权利》、《政治与法律》2006年2月。
19、管建强:《“日华和约”无权放弃中国民间的对日索赔权》、《香港社科研究》2007年3月。
20、管建强:《析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中国个人请求权的所谓“依据”》、《法学》2007年6月。
21、管建强:《批判错误解释中日联合声明的四·二七最高裁判所判决日本国》、《战争责任研究》2007年冬季刊【日语】。
22、管建强:《探究解释《中日联合声明》第5项含义的权利与义务》、《当代国际法论丛》第7卷,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12月。
23、管建强:《国际人道法中战争受害者的救济》、《法学》2008年5月。
24、管建强:《和平解决东海划界争端之方法研究》、《法学》 2008年11月
25、管建强:《“全面政治解决”中国掳日劳工方案刍议》、《中国图书评论》2009年3月。
26、管建强:《日本“变礁为岛”的行为侵犯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法学》2010年4月
27、管建强:《论中日东海划界、领土争端解决的法律方法》、《学术界》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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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8 20:03: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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