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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自主化管理”
王晓春
今年4月6日,河南某中学初一女孩雷梦佳(15岁)和同年级其他班一个女同学打架,老师让学生自主管理,发动全班同学投票,决定是让她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将其带回家教育一周。在得知自己被大部分同学投票赶走后,雷梦佳留下遗言,于次日投渠自杀。
此事引起热议,尤其是所谓“自主管理”,更是人们议论的重点。人们问道:学生自主管理的底线在哪里?一群未成年人能否决定一个未成年人的命运?
下面谈谈我的意见。
“管理”这个词,就其本义来说,就是“非自主”的。自己能管理自己,等于不需要管理,取消了管理。所以,“自主管理”只能是“管理”的辅助手段,它决不能代替管理。即使是成年人也是如此,教师也可以自主管理,能代替校长的管理吗?更不用说学生了。学生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行为能力也不健全,他们的“自主管理”绝对需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同样道理,对于学校教师搞所谓“自主管理”,校领导和教育局也必须加以指导和管理,此事让教师“探索”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大致规定一下学生自主管理的范围和权限。教育局对学校撒手不管,学校对教师撒手不管,教师就可能放手让学生“管”学生。这是一系列很不理智、很不专业的做法。
所谓“自主管理”,本来就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是可以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多种能力,有害的方面则是可能造成“群众斗群众”,“多数专政”。有时候“自主管理”是教师教育水平高的表现,他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有时候(这种情况往往更多)则可能正相反,教师是自己技穷了,或者自己不便做某些事,于是发动学生整学生,实际就是“挑动学生斗学生”,而自己“退居二线”。
事情出来之后,有教师抱怨说,这下老师更不敢管学生了。愚以为这种思路是有害的。管学生,非要这么个管法么?不这么管,您还会不会别的办法?这才是关键。我们可以设想,这位老师如果不发动学生投票(停课的事根本不该这样投票,这种事不能由学生投票决定),而由自己以教师的身份宣布停雷梦佳的课,这孩子可能不会轻生。为什么?因为对多数中学生来说,同龄人评价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成年人评价。青春期的孩子最怕被同龄人孤立,所以,发动学生投票,是致命的一击。这位老师但凡有一些心理学知识,就不会如此莽撞和冒险的。再说,学生打架 ,难道就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吗?所以,如果我们说这个孩子是教师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的牺牲品,是教师专业素质不高的牺牲品,恐怕不算过分。
我相信,如果此后不加强教师的专业培训,不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只会用评比和绩效工资等办法拼命给教师加压,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教师给学生拼命加压,则这类事情,还会不断发生。
在教育界有一种很不好的风气:乱提口号。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过“学生自治”的口号,但他说得很清楚,这有“练习”的性质,而且他逐一说明了这种自治可能带来的弊端,让教师预防。这才是严肃的负责的科学的态度。我们现在可倒好,谁脑门一热想出个什么新点子或者从哪里偶然看到一个新提法,也不定义,也不研究其利弊,不加论证,不由分说就推广。上级迷迷登登,下级糊里糊涂,大家就蛮干起来,一副“大跃进”的样子。等出了事情,当事者互相推诿责任,旁观者则跳起来把这个口号一笔抹杀。等事情平静下来,有关领导和专家就再捏造一个新口号(以示“创新”),把这个过程重复一遍。一串串口号,真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而最后大家头脑中却只落得个“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为人师表者如此轻浮,如此短视,如此“多动症”,真让人不知哭好,还是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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