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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尊重语文教科书的编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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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20:3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要尊重语文教科书的编写规则  
2010-7-12
作者:吴非  来源:新京报  

  围绕中小学语文教科书的编写发生的争论,显示了社会对基础教育的关注,但是有些争论是无谓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丁启阵日前撰文建议,将朱自清的《背影》从语文课本中删去。新京报关于“语文课本是否该留下朱自清《背影》一文”的调查,似可说明一些问题。

  在回答“你怎么看朱自清父亲‘跨过铁路,爬上月台’”的问题时,认为“相对于文章价值,瑕疵可以不计”的网友达到45.7%,认为“不违法,年代很重要”的达到50.1%。同时,90.0%的网友认为“没有必要”把《背影》删去。这两组数字说明,重视作品的价值作用,尊重作品产生的时代环境,这种更为理性的判断是语文教科书正常建设的社会保证。

  这类争论以后可能还会有。如何评价语文课文,是个专业问题,在此无法细说。但我反对动辄拿“学生反映”来评论教科书。在应试教学的大背景下,部分学生厌学情绪会作出非理性的判断,如果以部分青少年的偏激言论来指责教科书的编写,是不明智的。基础教育代表民族意志,有一定的强制性。在教学中,确有一些学生在阅读课文时提出过疑问,但我从没发现他们以这种“掀老底”的方式揭露一个“坏父亲”,从而否定《背影》的教学价值。即便所谓“违反交通规则”,也不过是早先个别语文教师的戏说,并非丁启阵老师的发现。丁老师主张从语文教科书中删除朱自清作品的有关文章,所依据的“审查标准”过于严苛,以此类推,近现代作家可能没有人够得上他的入选标准。

  语文教科书的编写所体现的不是个人旨趣,作为教育一代国民的教科书,要有客观标准,无论如何不能以个人好恶来决定语文教科书的选目。入选的语文课文,要遵从中学语文学科知识体系,也要符合教科书编写的规律;既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尊重国情,也要尊重文化多样性。从母语教学的目标出发,还必须具有能培养学生良好语言习惯的作用,对学习者来说,优秀的课文就是示范和例子,也是民族文化精神的载体。同时,还要注意内容与一定年龄段的认知规律相符。《背影》这样的篇目如放在小学阶段,儿童理解有困难,放入高中,文字比较浅,所以它适合放在初中。至于有人担心的《背影》“会不会诱使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真是杞人忧天。学生已经有“时代背景”的意识,已经懂得“局限性”,不至于会像课文中的人物那样在火车站去“爬月台”。

  当年江苏教育版《古诗文诵读》一书的编者曾用这样一个故事来说明编写意图:有个人在黑夜赶路,忽然有神灵在他的耳边说:“蹲下去,捡一点东西放在袋子里。”这个人不敢违背神灵的意旨,蹲下去捡了一点东西放在袋子里。走出山谷之后,天亮了,他打开袋子想看一看神灵让他捡的是什么,一看便惊异不止:神灵要他捡的那把东西竟然是钻石!———说故事的人是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他用这个故事来比喻教育。人在接受早期教育时,总是被动的;而到了成年之后,几乎每个人都会后悔自己接受的教育太少。基础教育之所以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也正是考虑到少年儿童成长中的这些特点。

  当然,这个问卷调查也有疏漏之处。“你认为语文课本的选择标准是什么?”可以说,问卷设计的五个选项合在一道也难以涵盖语文教育的要义。固然母语教育可以承载“思想品德教育”、“公民教育”等功能,但首要的应是作为语文能力和语言习惯的素养教育,这一点应当明确,而朱自清的《背影》之所以有必要保留在语文教科书中,最重要的原因也在这里。

  □吴非(著名杂文作家,江苏省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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