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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别忘了赖宁
2011年08月18日 作者:刘熙武 来源:光明日报
上世纪90年代落户山西太原东仓巷的赖宁雕像,近日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经当地热心居民和媒体四处寻找,发现雕像寄放在当地偏僻的东沟村里。当地相关人士表示,在对东仓巷的整治中,考虑到附近环境发生了变化,决定另找地方安放雕像,其间联系了很多公园和学校,但都被对方拒绝了,找不到愿意接收赖宁雕像的场所。此事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
出生于1974年的赖宁,在年仅14岁时,为了扑救山火不幸牺牲。随后,团中央、国家教委授予其“英雄少年”光荣称号,并在全国少先队员中掀起学习赖宁的热潮,四川省也将其评为“革命烈士”。在上世纪90年代,赖宁成为许许多多中小学生学习和崇拜的偶像。这位救火小英雄的光辉形象,伴随了一代人的成长。“赖宁在哪里,赖宁在我心中,他的精神像火炬,照亮了千万颗心……”赖宁精神,随着这首歌四处传唱。2009年,赖宁又获评“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赖宁精神可以说是人们对那个时代最美好的记忆。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青少年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特别是后来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因而,让青少年参与抢险救灾的做法被禁止,赖宁救火的故事在中小学课堂上便很少被提起。但笔者以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对英雄少年赖宁的肯定并不矛盾。相反,对这样一位好少年,我们更应该永远铭记他的勇敢精神。正如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时,英雄少年们也用自己的勇敢和机智,挽救了不少生命。对这些优秀少年的勇敢行为,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不鼓励,不等于否定和漠视。我们不鼓励青少年参与各种危险性高的救灾活动,目的是保护青少年,让他们安全、健康成长。但是,如果因此刻意淡化和漠视一个已经存在的英雄少年的壮举,也叫人无法接受,尤其是赖宁这样的英雄少年,为了保护国家财产,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如今,他的雕像被一些学校和公园拒绝接收,以至于无处安放,无疑让人感到遗憾。如何对待赖宁、如何对待赖宁雕像,不仅关乎青少年的保护和教育,而且反映出当今社会的风气和主流价值理念。
英雄的精神,闪耀着崇高的光辉。无论在什么时代,我们都应该铭记。对于英雄人物,应当保持足够的敬意。像赖宁这样的英雄少年,更是不可多得的精神榜样。当代青少年应当学习和继承赖宁身上展现出来的勇敢、顽强、不畏艰险和崇高的爱国精神。我们今天应该重新去认识和学习赖宁,让英雄少年的崇高精神在人们心中长存,让英雄少年永远得到人们的铭记和敬重。(刘熙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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