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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之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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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 22:1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的阅读史之青春
文/长沙  刘尔笑






1993年,进入青春期的我读六年级,开始接触琼瑶、徐志摩。

琼瑶小说是不同于现实的另一个世界,但同样会让人陷进去。我看的第一本“言情”仿佛是《金盏花》。男主人公叫黄自耕,女孩大概是佩青。用现在的话来说,佩青是“小三”。人正青春美丽,喜欢穿紫衣。可黄自耕并非为了感情肯放弃家业的“幼稚”男子。于是最后,佩青开着车从悬崖冲进大海。我流下了泪,为青春的爱着的女孩子……后来陆续读到很多琼瑶,即便是《窗外》,也不曾有这样的动容。琼瑶小说,看到后来,会关注景物描写,抄下来用到作文上去。

岑凯伦的笔似乎不比琼瑶,基本上是大段的对白,赤裸的情节。也看玄小佛,不太有感觉。倒是对张小娴比较喜欢,但最爱的还是亦舒。曾想,如果有哪个男子肯买亦舒全集送我,我便嫁他。

看“言情”是对别样世界的好奇与痴迷,而徐志摩则是现实世界里才华横溢的多情男子。让少女的徽因心动,耗尽张幼仪的一生,烟花一般地与陆小曼结合,最后却又为赶听徽因的讲座而坠机;自此,赛珍珠笔下的好男人全都死于飞机失事。“银灰色的眸子、玳瑁色的眼镜,抽烟时像是在吻火”,一直不曾忘的模样。因为徐志摩,我最钟情的大学是剑桥,至今未变。那首著名的诗,在夏日放羊时,望着夕阳下一坑金鳞鳞的雨水时会浮上脑海。因为喜欢剑桥,读大学时原价买过刘兵的《剑桥流水》,那本书定价38,我一周的生活费。

《简爱》,我不太记得是不是这个时候读的,多半不会错。扉页上有读高中的姐姐男朋友的字“购于丰邑”。卓然独立的一个女子,总让我亲切又有些仰视。换作我,做不到的。她决然地离开后的一个偶然的午后,在山坡上听到远方心仪男子的一声声呼唤,毅然返归,终于幸福。看似灰姑娘一般,其实一切都靠着自己的尊严来把握。

这一年,还读到《风流才女石评梅》,封面上是寥寥几笔勾勒的一个民国女学生的模样,墨绿的底色,黑色的剪影。简单、隽永。记忆最深处是写十七岁的评梅去找吴天放,为了给他一个惊喜偷偷去寻他的住处。到了估计大概不会错的那一带,她问一个正痴心玩耍的男孩,吴天放先生可住附近。那孩子说:“你找我爸爸啊”。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评梅被欺的版本,与我而言,这个最真切。从此,我放不下这个女子。后来,看一套三册厚厚的《民国才女美文集》,读到《墓畔哀歌》会有眼泪流下来。读得多了,不复洒泪,但眼圈总还会红,也因此,对共产党早期的领袖们怀着一种莫名的好感。陶然亭的合葬,总会让我不由地想“何必当初”;更多的还是心疼。因由评梅,我也爱庐隐,也喜欢读读凌淑华,苏雪林。冰心虽然很有名,很有爱,但跟她们几个放一起,总觉得有些不搭。

从这个时候起,我开始偷书看。这一年,哥哥随建筑队去了辽河。哥哥有一个红色大木箱,是他学木匠活时置下的,一把小锁把守着,里头满满的书。我常常趁家人不在意,拿所有可能的钥匙来试。终于,父亲钥匙堆里有一把可以“芝麻开门”。一种秘密的兴奋感充斥着全身,是忐忑的幸福。总会在父亲不带钥匙出门,而母亲不在家或者在家忙活时,我悄然而迅速地拿了钥匙打开箱子。小心地挪动挑选,找到心仪的书,盖上箱子前,不忘把最上面的书还原成最初的样子。每次都想多拿几本,少些偷的次数,可又怕万一被发现了会有什么不良后果,所以,每每冒着风险,也只敢挑个三五本。





到了初一,我开始接触金庸。记得教语文的杨老师正讲都德的《最后一课》,我透过破课桌的缝隙看桌肚子里的《射雕英雄传》,老师讲了一周,我看了一星期。对桃花岛上郭靖和欧阳克为了爱情对决的一幕幕记忆尤为深刻。三个回合:背诵九阴真经;音律;比武。郭靖本不通音律,可也因此在笨拙的一次次击打下破了黄药师的曲子,而欧阳克恰恰因为受到旋律的干扰败下阵来。还有黄蓉的顶尖厨艺“二十四桥明月夜”,看得我叹为观止,感觉比红楼梦里的茄鲞有技术含量多了。自此,迷上金庸。

在一个非周末的日子,学校不知怎么不上课。我心血来潮地跑去母校,跟教过我语文的校长说想借书。小学的图书馆,只知道有,却从来不曾允许学生进去过。大抵是以往的好印象还在,她很慷慨地让我这个“好学生”自己去找书,但只能借六本。我挑了唐诗、宋词、元曲各一本。随后的日子里,自己专门用白纸做了个本子抄唐诗宋词元曲,很享受地背啊背。也借了《爱的教育》,可惜在脑子里,只剩下一个书名。

初一暑假,姐姐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套名著简写本《巴黎圣母院》、《笑面人》、《悲惨世界》、《基督山伯爵》……三伏天里,一家人坐院子里纳凉,摇着蒲扇尚流汗。我一个人在厨房里灶门口,就着锅台子上的煤油灯读啊读,母亲说“二妮子看书看傻了,你换个地方不行啊?”自然是不行,挪个窝少看好几行。

就是在初一,我开始有了熬夜的习惯。哥哥远在辽河建筑队打工,姐姐高中住校。父母睡下后,我一个人静静地看书。有时入神,就是凌晨一两点,偶尔觉得困,就去院门外的开阔地,在月亮底下一圈圈地跑,身心舒畅。





初二这一年,是又一次的阅读盛宴。

一次课间,作为物理课代表的我去办公室抱作业本,教语文的张老师正用牛皮纸修补他的人民文学版草绿色封面三卷本《红楼梦》。我厚着脸皮问张老师借,他似乎不情愿,笑着说“你看不懂”。我说“看看才知道是不是真看不懂啊”。老师竟也就依依不舍地让我把书带走了。面对这样的名著,我拿它当言情来读,全然不顾曹雪芹先生伟大的写作艺术,专门追踪宝黛的爱情。读到“香魂一缕随风散,夜半三更入梦遥,宝玉娶宝钗之时,正是黛玉死之时”,眼泪终于没有止住。后来也看,也买,也细细品咂,但读到余英时先生《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时,已然惊讶于他的细致入微。

我跟张老师去学校的路有一段是重叠的。他骑车,我走路,偶尔遇到,他会捎带我一程,我也不太推辞,更偶尔就会说到书。我后来是拿了家里的“三言两拍”跟张老师换了他的《中国文学史》等书。从收藏的观点来看,肯定我亏了。但我实在看不出“三言两拍”哪里好,在我眼里,它跟《唐传奇》一样,都是《民间故事》的水平。也就是从这本《中国文学史》里,我才知道文学最初是起源于劳动号子“吭唷吭唷”,当时心想“啊?是这样的呀”。也是从张老师那里,我读到了老舍的《月牙儿》,记得文章里说家里穷,“锅干净得像小寡妇的脸”;他又写“人是兽,钱是兽的胆子”。也看茅盾的书,只是没什么印象。但这时因为姐姐的缘故,开始接触茅盾文学奖作品。

暑假时,姐姐从大学里带回了很多书。其中就有《穆斯林的葬礼》。书里的章节以“月”和“玉”交叉命名,当时只觉得好美。印象深刻的是新月与楚雁潮的初遇,新月并不识她心仪的男子是老师;新月去世时小提琴的哀婉与多情男子的那一跳,也赚取了我的眼泪。最后新月的妈妈归来,看旧时庭院外已然浓荫的大树……

《平凡的世界》里开场的雨天,郝红梅去拿馒头的镜头就一下子吸引了我。在我眼里,少平是真正的生活哲人,一直曲折着成长着,却总那么健康。他为自己的内心而活,永远不丧失生活的力量和爱的勇气,不像是我们国度里的人。而少安,是中国典型的长子长孙形象,一肩责任,为家庭吃苦受累,心里默默承受,从无怨言。不曾觉得有什么不妥,自然到让别人觉得一切都该是这样。后来看《新结婚时代》里的何建成,仿佛有少安的影子。

不能不提的是三毛,虽然以前零零散散地看过不少本,但这次她带回了三毛全集《月落乌啼霜满天》。藉此,我读完了三毛所有的作品。关于教育,印象里最深的是她写“理想”的作文。她说自己长大了要做一个捡破烂的,一向对她宠爱有加的语文老师丢黑板擦到她脸上,要她重写。她于是写“长大了要当一个拾荒者”,老师撕掉,又要她重写,她终于要做一名医生,救死扶伤。老师也终于露出欣慰的笑容。三毛的数学一向不好,有一阵子发奋学,竟然考了全班第一,唯一的满分。老师不信,问她为何抄袭,她自是不肯承认,于是老师故意拿一张没有学过的考卷给她做,结果可想而知,是一个零分。老师顺理成章地在她脸上用饱满的墨汁画了大大的鸭蛋,要她“游班”,她倔强地不肯掉眼泪。教育之外,是她背着荷西的墓碑,蹒跚却不肯倒下。为亲手埋下它,手指挖出血来。她包洋葱牛肉饺,“皮厚如城墙”。很多年后,我说人脸皮厚,都会说跟三毛的洋葱牛肉饺似的,不管对方知不知道这个典故,我自己快活。三毛的英文名字是echo,我的QQ昵称有一阵子就用这个。

另外,我必须承认,余秋雨的《文明的碎片》为我开了一片新天地。第一次,我相对深入地了解了自己倾情背诵的苏轼,知道了天一阁的风雨,也恨不得能够自己脱下白手套跟王道士决斗。高中后,听同学跟我说起《文化苦旅》时,我迫不及待地拿来读,却发现大部分都已经在《文明的碎片》里见过,也还是有阅读的欲望。及至高三读《千年一叹》,余秋雨在我心里已经地位陡降。再后来,有机会听余秋雨的讲座。据说水泄不通,系里留英六年的以严谨出名的女教授也去听。只是,我不愿意去挤了。

姐姐带来的书里,还有尼采,书名不记得。那经典的红色脸庞的侧面像却是刻在了心上。那书我只读了前言,立时被震撼,那么狂傲横空的天才。后面的正文,跟我读过的书都不一样,不太能懂。从此,尼采印在了我的脑子里。后来读张申府的《所思》,看那箴言体,立刻想到尼采。





到了初三,哥哥拿《围城》给我看。于是“李梅亭恨不得身外化身,拍自己肩膀一下说一声:老李真有你的”这一句,总被我换成不同的主人公一再活用。还有赵辛楣吹嘘他自己的官位“坐下去,不,坐上去!”等等。当然,我爱《围城》,更因为鸿渐。不仅仅是他所代表的知识分子形象所具有的普遍含义。他对苏文纨的暧昧,对唐晓芙的深情,以及对孙柔嘉的妥协,让我第一次体察到一个男人的真实情感。

多年后,看《围城》电视剧。大雨中,鸿渐在晓芙的院门口犹疑的那一刻,我仍然能想到书中的描写。晓芙想,他要是回头,我就喊他上来;鸿渐想,她要是喊我,我就回头,于是,永远地错过。接下来,与孙柔嘉在一起,自然是琐碎庸常的日子。不堪妻子的无理取闹,秋夜里,鸿渐一个人在街头落寞地行走,一地落叶随风起……

《围城》是大作。也有不出名的,同样吸引我。那时,读了一本叫做《雷暴》的小说,作者是水运宪。大概讲改革开放的背景里,一个叫丁壮壮的血性蓬勃的年轻人在与菜农打交道中成长起来的故事。他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倾慕他的书记的女儿,却偏偏爱上一个比他大几岁还带着孩子的独居女子,而那女子却总把他当弟弟一样地淡然关心着。然而,总也有美好。年轻女孩有失败的资本,而成熟女性在付出青春的代价后拥有了美丽的人生。这在小说里应该不是中心内容,而我的读法让我觉得有勇气面对未来感情的挫折。

还有一本叫做《百家争鸣》的书,我一读再读:《被切割成两半的太阳正在升起》、《快活林》、《乌篷船》、《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都是老故事,却有诸多的新元素在里头,不是阶级的调调,也不惟男女感情,多了人性的东西在里面,让人感觉很丰富。

说到《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就不能不提张贤亮的《合欢》:章永麟去菜市场买菜,利用老农对逻辑学的无知,骗得不少胡萝卜,回去的路上得意得厉害,却不小心把胡萝卜掉到了河里;也是利用几何知识,拿小圆桶去打饭盛汤,总会比方形容器多得100cc;马缨花的“美国饭店”对他总那么热情。马缨花让儿子尔舍跟他说:叔叔叔叔,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尔舍却说“叔叔叔叔,有你吃的就有我吃的”。是苦难里的纯洁与美好。

也看《人生的顶峰》,一本厚重的马克思的传记。不太记得那里头的革命情节,唯关心这个伟大的男人与燕妮之间的真爱。潦草地知道了些共产主义发展史的东西,更记住了燕妮去世后七个月,马克思也跟着去了。在我眼里,马克思也是一个深情的男人。在政治教科书里的那个人,应该不是真的他,我一直这么想。

中考后,我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小说,是《十八春》。于是,我看我喜欢的男子,总有世均的模样。





    仿佛高中之前,我都是一个人在看书。在学校时,就跟同学疯玩,很少会提到书。不上学的时候,没有农活,也不出门,就一本接一本地乱看。有书读的日子,不太会为周围的事情分神。看一些人和事,仿佛也总可以保持一段距离。不太有书友,也不觉得孤单。

到了高中,第一次体育课,放羊一样的体育课,我认识了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黄兰芬。她在看某年的《读者文摘》合订本。刚巧我看过。于是,直到现在我们都是很好的朋友。

高一下学期的某天中午,我看到一本绿色封面的手抄本,里头满满的宋词。我很欣喜地翻看,李清照,苏轼,柳永……不时会翻到周慧敏在边角上微笑着。那些熟悉的句子,我已经独自品咋过多少遍?本子上的字体,跟我的也十分相似。于是,我看这本子,就更多了几分亲切。我开始有了“强说愁”的契机。

不用费劲,就晓得了本子的主人阿P,一个调皮的男生,痞痞的举止,明媚的笑容。有几分泰坦尼克里杰克的模样。他的语文成绩也很好,可是几近退休的语文老师对他却没有多少好感,因为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按惯例,坐在最后一排的学生都是“不学好”的,况且他上课也喜欢“交头接耳”。所以,如果是阿P语文考试得了最高分,多半老师是不会公开报分数的。如果是我的话,老师就会在正式评讲之前,说一说考试成绩。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孩子,随后的日子,我请他帮我抄一些好文字,比如简媜的《美丽的茧》这种我喜欢但又超级长的文章。我记得他抄了七页。大概是因为没写好,还仔细撕下一页纸。怕本子坏了,留下一条靠中缝的纸在上面,这样的话与这页纸相连的另外一页不至于脱落下来。

我拿《宋词三百首》给他看。还有一切我看过的或者正在看的书。

是经由阿P,我系统地读了张爱玲。一个冬日的周末,我们在我和另外一个朋友住的小独院房子里聊天。晚上六点多,没有开灯,月光从木窗格里流泻到床前。我俩分坐在两张床的床沿上,随意地聊。到十二点四十五时,我催他回家,扶着院门,我嘱咐他“骑车小心一些”。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课桌上一套三册张爱玲小说集,灰褐色的封面。记住的不仅仅是“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不仅仅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还有“胡琴咿咿呀呀的响着”,还有“三十年代的月亮”,还有张爱玲喜欢的“珠灰”,有她的爱一个人仿佛“低到尘埃里去”……除了世均和曼桢,我喜欢白流苏和佟振保的故事,虽然因战祸而结合,不那么纯粹,而毕竟好过那些更露骨的世间的算计与丑恶,毕竟,还有些温度。不似金锁,不比曹七巧,看了只徒生活着的悲哀。

张爱玲总显得那么地睿冷,她渴望温暖。于是,有胡兰成。即使不一定爱,也还有赖雅。因为张爱玲,我读了胡兰成的几本书。读完后自是明白,张爱玲遇上他,总是逃不脱的;张爱玲爱上他,总是有充足的理由。

我喜欢她的“姑姑语录”,喜欢她与炎缨的友谊,是女孩子之间的那种爱,秘密的分享、平常日子的相伴,有理解有温暖。我和芝芝也是。

芝芝同我,是高二文理分科后认识的,我们由不同的班级而得以成为同班同学,成为最好的朋友。芝芝并不是学习出众的女孩,只是同我一样的喜欢下了课走到外面去,而不是在教室里坐着。她也不太说话,见了人就笑笑,打声招呼也是静静的。不似我,整天笑闹着。我在《孤云野鹤苏曼殊》中读到 “静柔恬淡”四字后,再也不能忘,总觉得用在芝芝身上极为恰切。

十多年过去了,已经不记得如何开始最初的搭讪,但情谊似老酒,越来越绵醇了。而这情谊,自是与书密不可分:高三县城会考间隙,我们闲逛到一家书店,翻到了一本不知什么杂志,里面有席慕容的《握别》,不想买书,就分工把那首诗背了下来;高考前夕的傍晚,大家都去食堂吃晚饭了,教室里只有我俩,分读着简媜;高考后,在镇上熟悉的小书店里闲逛,利用老板的信任,租到了本亦舒小说,不用登记,直接拿走。记得是《流金岁月》。带给芝芝看,到现在,书还存在她那里。

我那时惯常买两本杂志,一本《散文选刊》(阿P买《散文》,我们交换着看),一本《中学生阅读(高中版)》,都是和芝芝一同分享的。那“丁聪画陈四溢文”现在想来依然亲切。“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就是在《中学生阅读》第一次读到。她先看,又告诉我。

随后的多个寒暑假,我们都会到对方家里住上几天。闲话彼此的生活,也各自坐着,看彼此都喜欢的书。

考上大学的那年暑假,哥哥的那个大箱子早已是我可以公开的秘密,不用再躲躲藏藏,也不复有不能分享的忐忑幸福。

    端的是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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