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征 冯石岗
农村宗教信仰的兴起是现代化对于传统农业社会结构带来挑战的一种反映。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民主、民生与民心问题日益突出,现实生活的不完善,导致大量农村人口转向宗教寻找精神寄托。农村宗教信仰的兴起对于现代化农村建设乃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把双刃剑,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经济上的突飞猛进相应,一个看似不太“和谐”的现象就是农村信仰宗教的人数大幅度攀升。据官方2005年的不完全统计数字,我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在这些教徒中,农村人口占大部分(见《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2005年)。由于农村村级组织建设的不完备性和民间宗教组织活动的隐蔽性、分散性,可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农村宗教信众已经远远超出这些数字。那么,农村宗教信仰的兴起,其原因何在?其对农村社会结构又有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现代化与农村宗教信仰的兴起
现代化使我国当前社会处于剧烈变动时期,其对于农民心灵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传统农业社会是一个相对静态的社会,人与人之间财富的差距也较小。但是,现代化带来的工业化以及由此推动的社会分工的加速和社会流动的加剧,使社会分化、贫富差距形势日益严峻。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1805-1859年)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曾经描述经济发展与社会不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他说,法国在爆发资产阶级大革命之前,这个国家蒸蒸日上,经济迅速、空前地繁荣,这种稳定增长的繁荣不但没能使人民安定下来,反而到处激发出不安定的情绪。那些生活状况得到最大改善的地区,民众不满情绪最大。类似的这种不满情绪同样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不断在现代中国农村滋生。这种不满加剧了现实生活之中的紧张不安,面对未来,相当数量的农民感到空虚、绝望和彷徨。人们必须在现实生活中寻找解决的出路和办法。宗教这种人类最古老的信仰形式在新的时代找到了繁衍生息的沃土。从此种意义上讲,宗教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被压迫生灵的叹息”、“自我麻醉的鸦片”,宗教给绝望之中的人们透露出一种希望。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乡土社会格局的转变中,现代化是一种必然趋势。现代化和工业化、城市化三位一体,那么其中受到重大冲击和挑战的将是以农村为代表的农业文明。现代化不仅打破了农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而且还带来了传统思维方式的改变。传统农业社会,人们世世代代以土地为生,因为土地是不能迁移的,所以乡村成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世世代代定居场所。人口比较少加上代代比邻而居,乡土社会自然成为熟人社会。伦理相应地成为调节熟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民国时期乡村建设派的重要代表人物梁漱溟先生就认为中国农业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社会。《礼记》祭统里讲人有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人们根据血缘、身份决定在乡村格局中占据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宗族势力在传统乡村中和士绅势力、国家代理人势力基本平分秋色。总体上讲,传统乡村统治既不属于自上而下的“横暴权力”,也不属于基于民众同意而治的“同意权力”,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教化权力,这种立于长幼有序基础上的统治叫做“长老统治”(参见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
长老统治依靠的是一个静态的、相对稳定的社会为基础,经验和习惯成为统治权威的主要来源。然而在一个变动的社会中,经验和习惯往往成为守旧落后的代名词。人们生活的情景不断变化,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摆在面前,而且旧有的经验和习惯不能解决这些新情况。灵活多变的年轻人敢于迎难而上,敢于试验,有一股闯的精神。而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弱病残以及女性在国家势力逐渐退出农村经济、文化领域之后,与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相比,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感和被抛弃感。他们对于新的形势难于适应,必然寻找自己的精神寄托,宗教这种古老而又年轻的传统一时间便吸纳了大量的农村人口。
宗教信仰的兴起对农村政治生态的冲击
农村宗教信仰的兴起,已经并将深刻影响着农村的政治生态。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农村内部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农村村民民主举步维艰。一些地区农村甚至陷于恶势力控制之中,他们成为国家势力与村民之间的代理人,从中牟取大量私利,农民面对这些以政治势力做后盾的恶霸干部敢怒不敢言。村民“有冤不得申,有情不得理”,只好求助于神。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信仰在农村的兴起反映了农民的无奈。另一更需警惕的现象是,宗教在新的时代下的复兴特别是西方基督教的传入,逐渐成为农民图谋变革的载体。在现实中人与人是不平等的,但在诸神面前,人与人还是平等的,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参与到集体信仰活动中去。农民在互利互济的宗教团体中寻找到了久违的亲情和友情,宗教寄托了农民对于未来的希望。
农民信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农民对于自由结社权利的争取,以及对于外在的异己力量的反抗。少数农村干部对于农民的胡作为、瞎作为和不作为,已使农村政治与宗教事实上很难分开。政教分离是在政治与宗教之间划分一个合理的界限,如果一方突破另一方的合理界限,往往是导致社会冲突的根源。不管怎样,农村宗教是新的形势下农民自主寻找自身发展道路、“托古改制”的一个“躯壳”,也是对上世纪流行的所谓理性万能神话之破产的呼应。因为农村变革的真正主体是农民自己而不是某种外在强制力量,农村变革靠的是农民自身的经验和能力,而不是外在的强权力量。正如英国政治思想家欧克肖特(1901—1990年)所言:“那种相信人们可以对社会进行权威性规划并将一种生活方式自上而下强加给社会的看法,不啻是一种傲慢的无知。只有那些蔑视人类并把他们当做实现自身报复工具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
因此,对待农村宗教的兴起,政治家们应该秉持一种权衡的理念,既不要放任不管也不要暴力消灭。因为宗教往往和现实相连,许多宗教问题恰恰是出于对现实不满而产生。只有恰当处理好民众问题,解决好现实发展中的民主、民生、民心诸问题,保障农民当家做主、自主发展的权利,政教之间才能相处平安无事,各得其所。
(本文系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课题《宗教信仰的兴起对农村社会管理的影响》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河北工业大学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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