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知识性错误
①题目方面
题目是概括文章内容的简短词句或短语。通常有以下错误。
例1:文题不符。一篇消息题为“周济深圳观艺展发感言”,消息中周济并未发表感言,拟题不当。另一篇文章讲述音乐是最早开启人的心智、培养人的美感的学科,但该文的题目却写为“音乐——人生最早开发的学科”,其意思已变作音乐是被人最早开发的学科,题目与文章内容南辕北辙,应改作:“音乐——最早开发人生的学科”。
例2:概念理解错误。一篇介绍学校素质教育的文章拟题为“培养既具素质又有特长的学生”,属于对基本概念理解错误。“素质”与“特长”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有个性、有独创、有特长是具有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素质全面的学生肯定有某一方面的特长。这可能是作者对“合格+特长”这个教育模式的错误套用。
例3:将生造词语写入标题。有一篇介绍教学经验的文章,为了凑成三个两字词组,写成“精垫、精讲、精练”,“精讲、精练”大家可以理解,“精垫”则使人感到一头雾水,因为这是对“精心铺垫”的随意缩写,属生造词语的错误。
此外,大标题与小标题重复,基至小标题可以涵盖大标题,也是标题制作一忌。如大标题是“倾心教育一片情”,小标题又是“道是无情胜有情,”就是这类错误的例证。
②内容方面
例1:全文逻辑关系混乱。有一篇文章叫做“激活语文课堂八法”,具体介绍了“研讨法”、“辩论法”、“实例法”、“拓展法”、“比较法”、“观赏法”、“学生主讲法”、“室外写作法”,作者为了拼凑“八法”,使得全文内容重复交叉,由于对事物逻辑关系认识不清,想得糊涂也就难以写清楚。来稿中此类稿件甚多。这就要求编辑要帮助作者摆脱“新八股”影响,扎实练好写作的基本功。
例2:文章无新意,重复人们熟知的概念。某刊发表“校长在校本培训中的角色”一文。因为在学校实际工作中校长领导“校本培训”本是人所公认的事实,不必再去议论,所以该文的小标题“校长是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校本培训的策划者”、“校长是校本培训的参与者”、“校长是校本培训成果的分享者”,就把“第一责任人”可以包容的问题分开叙述,而显得毫无新意。如果作者涉及校长在校本培训中应当解决教育理念、价值导向等问题,则比这样把人们熟知的道理重复一遍要困难得多、复杂得多了。
例3:观点和材料不统一。一篇指导校长如何做好学校管理的文章,题为“校长最该忙什么”。作者提出校长除了作好决策和用好人之外,要理清思路。思路要注意具有科学性。这些话无疑都是正确的,但后面举的例子不是学校的例子,而是全县教育工作发展思路的例子,与全文观点显然不一致。
例4:缺乏知识准备,该写的没写。有一篇游记题为“游白鹿洞书院”,对书院的自然景色作了详尽描述,而对白鹿洞书院在教育方面的地位、建树却很少涉猎,特别是没有写到白鹿洞书院教规。这个教规体现了朱熹的教育主张,是世界教育史最早的教育规章制度,是此后中国封建社会书院办学的模式图,至今国外很多教育家还在对它进行专题研究。这篇稿件虽因为终审编辑提出了意见得以修改补充,但还是说明编辑文化知识的积累是十分重要的。
例8:常识性错误。
其一,报刊上常常出现“德育教育”“美育教育”的说法,这是对专用名词简称的误读。德育,是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教育。美育是以培养审美能力、美的情操和对艺术的兴趣为主要任务的教育。如果说成德育教育、美育教育则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教育”,犯了语义重复的错误。
其二,“中小学校长是学校的法人”。“法人”不是指具体人而是指根据法律参加民事活动的组织,如公司、社团等。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亦可称作法人代表)。这种错误是缺少法律知识想当然造成的。
其三,某刊一篇文章题为“提升学校领导班子执政水平”。这是由于作者对学校单位性质理解发生偏差,致使整篇文章阐发观点的立足点出现错误。学校是事业单位无政可施,何谈提升执政水平?
其四,“汲取教育理论科学营养”,“理论”、“科学”不必重叠使用。改作“汲取教育理论营养”或“汲取教育科学营养”均可。
③引文方面
文章经常要引用名人名言,使文章更为生动、深刻。明引,必须一字一句遵循原文原著;暗引,意思也要与原著、原文一致。
例1:某刊刊登一位教育名人的文章,其中引用了鲁迅的话,误为“浪费他人的时间等于图财害命。”鲁迅的原话为:“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见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编辑是从网上查对这句话,故出现了这种错误。
例2:“一位教师在全县模范教师巡回报告会上说:‘……对于生命而言,要存活,只要一箪食,一缽水足矣。’”这是对论语的一种暗引,论语原为“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因此,“一瓢饮”不得改作“一缽水”。
④词语方面
词语方面的错误,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对成语和规定词语的错误使用。
例1:“时不我待”误用为“时不待我”。
例2:“不尽如人意”误用为“不尽人意”。
例3:“并驾齐驱”误用为“齐驾并驱”。
例4:“顺水推舟”误用为“顺手推舟”。
例5:“谈笑风生”误用为“谈笑风声”。
其二,对字词意义理解不准确造成的错误使用。
例1:“见诸报端”误用为“见诸于报端”。
例2:“防患于未然”误用为“防范于未然”。
例3:“迫不及待”误用为“迫不急待”。
例4:“寓教于乐”误用为“寓教与乐”。
例5:“忽然有所顿悟”。“顿悟”本有“忽然醒悟、明白”之意,再加“忽然”就成了赘语,犯了词语重复使用的错误。
例6:“苏东坡确是参透其中三味者”。“三味”系“三昧”之误。“三昧”是佛教用语,意思是指心神平静,杂念止息,是佛教的重要修行方法之一,借指事物的诀要、本质、核心,这里用了“借指”的意思。
例7 有一位作者写某名人的人物通讯,其中一句为:“某名人忝列国内著名作家之中”。“忝列”是自谦词,表示辱没他人,自己有愧。这里是作者叙述的语言,意思就完全扭曲了。
例8 “都说梅葆玖是梅兰芳诸子女中唯一酷肖乃父的。”“乃”为“你”,此处应改作“其”。
其三,生造词语。
此类错误往往受流行歌曲以及网络上不规范语言影响所致。如“你心胸还好稚狭”“历史如注,江山如画”“繁硕的星星”“请你悦纳”。
其四,上下语句文气不连贯。
某学生刊物访问一位年事已高很有名望的名人,这位名人最后寄语初中学生:“千秋家国事,拳拳赤子心。愿你和你的同学们好自为之。”“好自为之”一般轻则指诫勉,重则指警告,用在这里显然与前文文气不一致,有失那位宽厚长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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