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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以撒:“魏晋风度”不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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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3:0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朱以撒:“魏晋风度”不是传说2010-03-19 来源: 新华网 
朱以撒(关柏成/图)
初见朱以撒,是在3月初的一个深夜,记者到时,众人寒暄热闹,独他清瘦闲坐,并无笑容,且不言语。聊过三五分钟,说起宋代书法家蔡京蔡卞兄弟,朱以撒突然看了记者一眼,说道:“咦,你也很看过几本书?”这才约了采访。
关于朱以撒,有个经典老段子。
说有人求字,一副对联,谈好润格一千。取字时,来人耍赖:“哎呀不巧,今天怎么只带了五百?”话里话外,不如朱老师你就打个对折算了。
那朱以撒道:“哦,上联是写好了。先拿去吧。”来人肉痛无奈,只得再摸一遍口袋,作惊喜状:“这个……有了有了!我忘了这里还有……”遂再掏五百。
朱以撒道:“……那么下联也拿走吧。”―――是真事儿吧?本报记者问。
朱以撒慢悠悠地坐实:“是真的。”他还有后续补充:“每次盖上姓名章,总有人小声念叨‘猪已杀’,‘猪已杀’……”这下子差点把我们笑翻在地。
也有更多“杀都不杀”的时候,比如有商人托朱以撒好友高价求字,朱以撒当面却不过朋友,唯唯应了,谁知一转头,那好友收到朱以撒一信,信中道:“……再三想过,那个人的不写,我自赠你一幅好了。”这样“不近人情”的段子数量众多,真假都有,但仔细想想,“人情”到底是什么?无非是讨便宜、得利益,卷进人情网时,人人身不由己,降格以求。
不卷进去会怎样?朱以撒道:“也有人常发短信,说今日饭局上某某与某某又数落你了,说你性情偏执,孤僻倔强,好没意思。”“我说,我自己快活得很,管别人说什么。”这些段子写下来,也就是当代的《世说新语》,朱以撒与时人的格格不入,也像这书里常提到的1800年前一个叫阮籍的人。鲁迅先生写过他不阿权贵的故事,说当权的司马懿仰慕阮籍清名,求与阮家结亲,结果阮籍一醉60天,“不与人语”―――偏不让对方有提亲的机会。这样世人觉得天大的好事,放在朱以撒身上,结果也一样会是“不语”。
采访朱以撒,是因为他在数日前被评为2009年“书坛十大风云人物”,他的书法批评就事论事,决不涉及人身攻击,但观点鲜明,犀利中肯,独具风骨。
与他的“不语”相映成趣的,是他在书法批评上的直言不讳。比如名作家贾平凹某年突然摇身一变成了书法家、画家,借着文名,四尺的书法要卖到两万。贾作家请一众名家评论自己的书法,有人公然宣称:“贾平凹的作品无论是从品位还是高度上,都和苏轼站在了一个对等的位置。”一向“很敢说”的著名评论家陈传席也写“贾平凹的书法浑厚逋峭,一派西北气象,比当代很多著名书法家好得多”。
贾平凹正是书画界怪现状的“代表作”之一:十个自称“书法家”的人当中,其实倒有八九个是业余水准的“书法活动家”,书画上不痛下苦功,偏只管拉帮结派,四处炒作,今天你为我抬轿子,明天我帮你放卫星,一块欺世盗名,哄抬价格,利益均沾。
一片阿谀声中,独朱以撒在《贾先生》中直言:“……一个人没有什么基本功却如此大胆,的确让人惊奇。像书法线条,那么抽象,在一根线里要写出神韵、气象,贾做不到,就靠蛮力了……贾(平凹)领悟不了细腻之妙,他挥毫时最致命的就是笔提不起来,无法做到提按交替,轻重相生,粗细相激。就像面条都是粗的,没有细的。这一点不能改善,他的用笔就永远套在这么一个死结上……”2007年,《书法报》约他写《当代中青年女书家十批评书》,他没多想就接了活儿,写到“之四”的解小青,有人跳起来在网络上愤而还击,朱以撒也出来解释:“咦,原文被删得不成样子了。”干脆晾出手稿,原来被删后见报的稿件已经相当温和客气,手稿对这位书法女博士的作品的批评更狠:“……一个人读完了博士课程,她的书法创作就并非达到了这个高度。
在这一点上,只要从书法作品出发,就可以拷问当今的书法博士。”结论评说解小青的书法水准“把笔挥毫还仅仅在练手阶段”。
采访中,本报记者问:“既然解的书法水准如此之差,你为什么还要评论她?”朱以撒答:“她的理论做得不错。如果真的一无是处,那我连评都不评了。”风波过后,朱以撒“不思悔改”,继续在《书法报》上开设“直击名作”的专栏,专门PK名家名作。说来奇怪,这么肯得罪人的“朱批”,至今居然还没有被口水淹没,反而成为“公信力”的标杆之一―――可见社会人心自有评判标准:普通人在为自己的无知买过单以后,谁还愿意接受忽悠和骗局?别以为功利万能,求真信实才是社会大势所趋。
10分制,请朱以撒为自己打分。他说:“其实我最喜欢的,是教学生,我的学生,要能书法创作、理论和写作都全面发展。所以,这些身份里,教师第一,我给自己的教学打10分;书法创作和散文写作,我给自己9分;至于批评,8分。”
6岁便开始临写古帖的朱以撒,至今相信,书法必须有“童子功”,“学书法必须得有天分,有没有天分,写一个学期就知道了。”如今半路学书者多,但在朱以撒看来,只能修身养性,很难成家。他自己的“出道”之作,就是在1984年,参加《文汇报》举办的一次全国性书法竞赛,一幅写经小楷《台湾思乡诗抄》在5万多件作品中被评委相中,获得全国书法竞赛的一等奖。而那时,他的“书龄”已经超过20年。
至于散文创作,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的第一篇散文在天津的《散文》上发表时,他已近不惑,之前更有过至少10年被不断退稿的历史。让他觉得自豪的是,他从未托请过任何关系,“从来没有怀才不遇这样的事情,只要你写得够好,人家一定发你的作品”。之后,他的散文不断面世,曾获得冰心文学奖的《古典幽梦》一版再版,《俯仰之间》其实成就更高,许多散文段落被选为高中语文的“阅读题”,脍炙人口的普及度,恐怕不比余秋雨的“大散文”来得低。
对于年华老去,对于快要到来的退休,朱以撒是无所畏惧的,“那时,我的行、草书水平一定要趋于炉火纯青之境了,这是我一直无法摆脱的一个癖好―――书法家和中医是一种类型,年岁越长,价值越大,这是朝着一种优化方向变化的。”现在,只等时光悄然过去。
朱以撒说。(郭大路)
朱以撒,1953年出生于福建泉州。现为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朱以撒长期从事书法教育、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研究工作。二十余年来致力于书法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工作,培育大批书法人才。在书法创作上学百家帖成一家法,书风自然清新、稚拙朴实,多次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重大展览,并且成为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及国家级书法展览的评委。在书法理论上勤勉研究,于《中国书法》、《书法研究》、《文艺研究》、《书法》等学术刊物发表大量论文,文笔犀利,文风鲜明,文辞辩证,成一家之言。
业余以散文遣兴,于《十月》、《散文》、《美文》、《散文选刊》等发表大量散文,获首届冰心散文奖,文风含蓄典雅、清新婉约,被称为文学、书法、理论良好结合的学者。
出版有《书法创作论》、《书法审美表现论》、《中国历代行草名作赏评》、《古典幽梦》、《俯仰之间》、《纸上思量》、《中国书法名作一百讲》等,合著十余部。
(本文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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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09:02 | 只看该作者
朱以撒:无尽的手原载《纸上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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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书画社,让店员取出七八种宣纸,毋须问品牌,只是以手抚摸,一会儿便确定了我所需要的那一种——柔软又有韧性,同时还有一些微妙的粗糙。凭借自己手指拂动的感觉,比向店员询问可靠得多,为了多赚点钱,他们把每一个品种都夸成一朵花,让人无所适从。肯定有一些未出道者因此上当,而我,凭借手感已能把握稳妥,这可不是一日之功。回家,铺开宣纸,蘸墨挥洒,果然奇佳,连笔锋最精锐之处在纸上似有若无地挺进都能传递到心里。手感,对于在这个世界上竞争的艺术家,超过别人,有时就是手感的玄妙。

十指连心。通过十指的感觉而进行的判断,内心充满了信任。

对于一些过往的物品,时日那么久,光凭眼力是进入不了内声的。一般的人欣赏只停留在皮表,而对于我,总是希望能够通过手感,更直接地联系。在许多博物馆里,冰冷的玻璃柜罩着,外边还拉起警戒线,阻挡着手的欲望。如同脚板每一日都在与地板亲近一样,敏感的手,当它与相爱之物遭遇时,会进发出怎样的能量——生命的能量像是一座火山,平日纹丝未动,怀着某种饥渴,等待时机。这里摸摸,那里摸摸,摩擦处燃起熊熊大火。制止手感的实现,也有它的道理,大凡高贵的、稀罕的,越是制止手的前行,欲望可能磨损它们。但是,博物馆却无法制止时光这只巨手的抚摸,这只看不见的手每一分每一秒都不会放过这些藏品。藏品在抚摸中长满铜锈、石斑,让人备觉荒凉,我断定手感就是对不可言说的言说。正是这样,与过去的一些隔膜永远不能揭去,视线又有什么用,它是远远不能代替手感的。有些博物馆,也陈列了一些赝品,任好奇者抚摸。我注意到,我的一双手一直牢牢插在裤兜里拔不出来,倒不是天气寒冷,实在是赝品是不值得抚摸的。不难想像,艺术品是我们用以拒绝精神坍塌的内在力量,触摸伪作,手感会何等别扭。
  
如果是一面古铜镜,对于我,恐怕要一日三拂拭了。
  
南方的冬日也有很冷的时候,走入教室,见学生们戴着手套,握着毛笔埋头写字,不由火冒三丈。细腻灵敏的五指,岂能隔着厚厚毛皮,如同穿着雨衣洗澡,不知冷暖。“脱掉,脱掉”,我吼着,看着一个个不太情愿地把手套摘下,心舒朗起来——一个不重视手感的人,手只是一种摆设。我注意到,润手的功夫做得越来越细了,十指纤纤挺立时,如十颗细腻的微型软象牙,抚摸的范围很有限,很胆怯,生怕受到伤害。手常在空中悬着,既无危险,也就没有感觉。我在一些荒郊野外,总是免不了逐一抚摸和抠动那些旧日石碑,从刻痕边缘的钝利,我觉出了年月的短长。我看过有痴迷者像拥抱亲爱者那般地疯狂拥抱一支刻字的石柱,十指颤抖着拂动并大叫。没有人嘲笑他,人们羡慕他手的快感,心想,这家伙的书艺又要大进一层了。
  
上世纪60年代,从北京串连回来的红卫兵代表,在密不透风的车厢里呆了几日,手掌黏腻却舍不得洗一下。他们下车后给予迎接的战友的最好礼物就是——握手。他们有幸在千万人中被选中,得以和伟人握手,其间不过三秒五秒,手感却沉积下来不能散去,带回来传给其他狂热者,手感说起来是无法界定缥缈无着,生理进度不一致,胖的瘦的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加上职业各异,掌权的掏粪的扛枪的扶犁的,不在意时,握一下手如风吹过。有意传递伟人的手感,变得神圣庄重,以致那位传递者之手被众人揉捏得稍稍肿胀。它的滑稽是后来慢慢暴露出来的——精神上的兴奋终归抵不住生存的实际,尤其在穷乡僻壤过着穷困潦倒的插队生活,有力地看到了曾经的假相。有时到别人家中,主人与某位高层人士紧紧握手的玉照挂在大厅重要位置上。两只手如此紧密,让人想到关系坚固。主人陶醉地回忆:“你不知道,他的手有多么软。”后来,握手照片不见了,倒是一幅半裸的《抱罐少女》占尽风光。人们知道,这其间发生了可怕的变故。分手,意味切断相互的关系,趋利避害是生存固有的本能。我喜欢不即不离的关系,至今的全部生活让我相信,手的触摸是需要节制的。许多的欲望由手来进行,手的感觉成了体验的前锋。
  
一个人的手烧伤了,恢复后的手面长满了厚厚的疤,感觉十分迟钝,抚摸一把锉子和一张油光纸,几乎一致。所幸手还有劲儿,还有负重的功能。这样,的确改变了一些生活的部位,譬如,给女儿倒洗脸水,掀起自己的袖子,用肘探了探冷热。一个人对于生活总是有许多的办法,身体的其余部分将进步起来。在我住宅边有一个盲人院,出行时,竹竿成了延伸的手,抚摸前行的路面,间接的手感传递上来,知会路面此时的状态,平坦或者凹凸。他们对于人民币的辨识达到精确,四周黑暗、无声,所有的智慧集于手指头上,手的感觉成了生命的感觉,生存的每一个细节让手指头庄严地承接着。一个人生活在隐疾之中,在他人怜悯的阴影里,一些特长滋长起来。我想起儿童时期经常玩的一个游戏——把一个人的双眼蒙住,让他捕捉身边的小伙伴。世界变得昏暗了,不知天南地北,脚下的地板不平起来,内心充满惶恐,步子也踉跄起来。人性中渴望明亮,于是伸手向前扑打,希望触及对方。渴望的手感,当他触及对方,内心不禁狂喜,黑暗除去,光明到来。我一直觉得这个游戏是有含意在内。许多年过去了,过去和未来之间的巨大空间,有多少手伸长挥舞,在寻找什么。
  
在水湄岩边,黄昏将最后的斜阳挂在色泽斑斓的天边,一切声音都远去。想到人不时地跑到外头,缘于对新鲜的喜好,停停走走,足以在陌生之处消磨掉一个宁静而漫长的下午。陌生,对眼也罢,对手也罢,都是一种诱惑。视线的巡回是虚无的,手则实在地摩挲着,比较着以往的不同。我又一次将手伸入清澹的溪流里,任水流跃过我的指缝向前,指尖里有一种时光流逝的味道。我把五指并紧,企图阻止它的流动,没有成功,天色暗了下来。倚靠着的岩石以刚硬出名’,将题词刻于上者,绝对留名千古。抚一把石头表面,苔藓糊了一手,一种状态留下的生存证词居然选择了不动。似乎是为、了改变行者颓废情趣设计的,想一想岩石,天底下还是有些可以称之为永恒之物存在。造物主把山与水放在一块,抚山抚水暗自吃惊,这种安排绝非无意。
  
更多的手感不像前面所示,有那么多的哲学意义、形而上的玄妙。生活万分琐碎平庸,手通常与那些不具含意之物触摸和碰撞着。庞大的超市,先到干鲜果处挑几件,捏捏桂圆干是不是返潮了、香蕉的亮泽是不是泡了药水;再上海鲜柜,动动带鱼的身体和螃蟹的脚,试探死活和弹性;末了买米买面,用掌铲一把米,搓搓,好,干爽;或者抓一把玉米揉揉,断其新老。这些形而下的手感,成了维持我的肉体生存最媚俗的触摸——不要忌讳这个词吧。
  
无数的手感里,无数的体验积攒着,心像一只行走的船,吃水日深。


  • (二)
    有时,对一个人的行业的辨识,不问的话,只需看看他的手。生活经验丰富的人,只这么一瞅,大致明白对方的身份了。握手,从表面上看是礼节之一种,在对方的感觉里,一些职业的特点,甚至隐秘,在短暂中流泻出来。
        
    人们用手制造了许多的机器,代替繁重无比的体力劳动,也代替了千丝万缕的细活。手上的功夫一旦没有坚持训练,就像枪手没有经常试枪一样,目标渐渐找寻不到了。在眼昏手颤的乡村老太那里,穿针引线还是那么优雅,快和慢的协调组合,将针穿过布料,再将针头拔出拉起,一条白线霎时飞扬起来。让一个平素眼疾手快的儿童,几个回合居然无法将线头引过针鼻。它不禁让人困惑,手上的功夫在这方面生分了,是生活免除了这方面的需要。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这般此涨彼消,不可替代。
        
    真要窥探手上的功夫,肯定要离开大都市,这里是机器的故乡。只有远离都市的底层社会,才可能拥有这么一种环境,有些落后的、讯息不灵的、生存朴素的,甚至贫穷却闲来无事的。他们与光怪陆离的都市已经拉开了很远的距离,它内含多少隐秘的疼痛和喜悦,怀抱多少阴影和希望,也是都市采风人永远不可得知的,因为我们只是过客。不过可以说,这些土里土气的人一生都让手忙着,熟练程度比不上机器,却也达到手功的一流境界了。辽远的关东乡村啊,你走进去,时间长了,身上的乡土味浓郁起来,永远地被手功的氛围包裹着,到处可见无数的手在有序地动弹——富平土纸、风翔草编、澄城陶器、蒲城土布、华县皮影,还有剪纸、泥塑、瓷具……人淹没在手功的大海里,它的成品可以是神采飞扬,也可以是憨厚土气。一个人,或者一个很小的家庭作坊,无疑是排斥大机器的,他们粗糙甚至有不少开裂的十指就是一架灵活善变的机器,不须特殊护理、维修,除非这个人肢体无力。在他们家中,破旧的墙壁何等的美妙啊,挂满了无数的手工用品,简直就是无数只巧手的汇展,和他们的木讷、寒俭相比,让人难以置信——一双从未修饰、养护的手,结局如此绚烂多彩。
        
    毫不起眼的姿势,和手上状态如出一辙,冬日晚间的灯盏,由灯光把几个动作放大。也许功夫都在手上,手上的神采比姿势更夺人视线,随便蹲着,或者坐着、靠着,棉线就纺起来了。所谓的机器就是几截木头组合而成,木的轴,木的辊,转动起来“空洞、空洞”响着,像是哪一个环节没有扣紧。村姑灵活的手指在铰着一张场面复杂的纸,红纸不断地铰空,局部慢慢展现,在众人啧啧称赞中,脸色不觉晕红起来。熟练,一定是从小炼就的,每一日重复不休,直到凭感觉就能抵达目标。尤其是,她们不讲。眉飞色舞地向外人讲解永远都是欠缺的,手功的语言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这么微弱,不讲也罢。在她们身上,手曾经无数次地痛过,整个人的心气、力量都运送到手头上。一双被全力倾注的手,伸出来吧,有几个骨节特别粗大,手掌的某个位置有一方发亮的茧子。从细腻的皮上长出茧子,童年过去了,青年过去了,生活好像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一大堆永远使用不完的简朴的物质材料,摆到了面前,再一次动手吧。这些动作,和二十年前没有什么两样,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若真要挑出差别,只是少了年轻时动作里的夸饰意味。
        
    采风的人总要带些土气的产品返回洋气的都市,像蒲城土布,买回来的意义纯粹是与机织布比较。机器的功能是迅疾而不出纰漏,手心在机织布上移动,丝般柔顺缎般光滑。土布就不行,总是有些地方衔接不密,或者某个线头跳了出来,抚上去像一片耘好的土地冒出了块土疙瘩。似乎有农妇的手泽附在上边,像春日的土地,有些潮润。一方土布捧在手上,它的面积只能做件短褂,但是那么沉重,除了材料粗朴,更多的是时间进入了纤维之中,手的动作一直在重复着,行行重行行,渗透了一些期待,沉湎在期待完成的过程里。土布、土纸、草编,细看找出了手误,犹如书画家下笔迟疑或疏忽留下的败笔。败笔一出现就难以修复,除非丢弃重来。我喜欢败笔的真实,这就是手工的真实,一种来自民间的不需掩饰的质朴美感一它紧紧地拥抱着某一个瑕疵出现在我面前,使一种很朴实的人性,坦然面对世界。生活就是这样来体现的,十全十美只是一道影子吧。
        
    永远也难以估量一双手的功能,当它在某个领域达到极致时,让其他的手黯然失色。手越用越灵,这是来自民间的共识。在乡村,很少看到手插在口袋子里的,手的命运就是不停地动,去掉花哨的表现,变得每一下都落在实处。尽管只看到织布这么一个动作,在此之前,这双手走过了多少行程,纺线、绞线、煮染、浆线、筒线、经线、缠线,就算布织好了,歇不得,又得脱浆、捶布、缝合,以不变的双手应过程之万变。可轻可重、宜粗宜细,从指掌之间、关节虎口里藏着怎样的取之不尽的泉源,稍稍一动,泉水涌动。一个人的手,有多少潜在着的功能啊,我有时看到别人的手能雕琢镂刻、拓印勾描,可我不会,那肯定是我的这份儿潜能消失了,它消失到何方呢?这个问题,平日蛰伏于心房深处,而在”民间手工业者居住的乡村里,尽情涌了出来。啊,生活的结构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现在还有哪一个城市中人,具有这些原生状态中人的那种心态,悠然、闲散,无声地累积着腕底技巧指上功夫。
        
    无数的手,无数的功能。我不喜欢那些趋同机器的手,在趋于迅疾和情趣两个走向上,我选择情趣。在缓慢中释放出来的情趣,日子温暖一些——“手把手地教”,当两只来自不同生命的手重叠在一起,他们的心也是结合在一起的,温暖弥漫全身。受指导的新手有一种想要流泪的感动,乡村昏暗的时光霎时变得明亮了。手功集中的村庄,越来越像个孤岛,在潮水冲刷下缩小和剥落。还是会有一些人像孤岛上坚硬的石头,岿然不移。他们的内心充满着对旧日生活的眷念,繁忙地运用自己的手上功夫做最后的挽留。他们用整个家居的墙壁都来悬挂新近完成的手功作品,表现着一种缄默中的信心。让我不无担心,时光锋刃的悄然捱进,如阴影缓缓地笼罩,会否伤到这些已为数无多的可爱手指?
  • (三)
    现在要说手稿,尤其是名手稿,可以追溯到陆机、索靖这些人身上。手稿是指腕间最朴素的劳动,许多奢华风吹雨卷去,手稿留了下来,我们看到了当时生动的一面。
        
    电脑的出现遏制了手稿的发展。像我这么热爱写字的人,怎么也无法写出那么整齐的排列。有时候交材料,别人都是电脑字,只,有我是大小不整的手抄字,像清人包世臣称赞的,“如老翁携幼孙行,长短参差,而情意真挚,痛痒相关。”这时心里格登一下,是整齐好还是我手写的艺术性好?这样的问题一过就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未必都要一致,除非你认同了,愿意附着上去。一位学生送了一台电脑,并花了半天时间细说使用,后来又一位学生送了一套《开天辟地》教学课程。热情都持续不了几天。如果不是自己情愿,当作一件必做的事,愉快的事,要进行到底都属困难。这取决于人的信念,大到宗教信仰,小到用笔还是用键盘,其理一致。我正在读法布尔的《昆虫记》,一个人苦其一生,观察研究我的身前身后的无数昆虫习性,不能仅仅归于兴趣。没有坚定的信念,兴趣只是瞬间。
        
    很快又回到放置文房四宝的书桌上来,拈起我很熟悉的“湘江一品”或者出水性很好的一种水笔。在纸面上移动时,内心无限舒适。原始的工作方法能给人带来舒适,这就是价值。我坐进手工摇橹的乌篷船里,听着歙乃之声,我喜欢它的慢,慢带来了悠悠的情调,慢使我的生命渐渐伸长起来。佩带柴油机的动力船风一样地突突突惊叫着犁过水面,生命在飞快中,过程未曾体验业已’抵达。有时隔着木质的窗口,面对青山,取一张纸,笔一触及,许多字涌于笔下。这个动作和面对的景致是这么协调,果然是流淌出来。到底自己写字速度有多快,说了让人吃惊不小。一个人擅写,腕下风云,笔间波澜,“驰毫骤墨剧奔驷,满座失声看不及 ”,戴叔伦此句当然不是形容我的速度,他说的是张旭。兴起时,张旭就是无数乐于运笔者的化身。快,更要快乐。不过,我更多地还是思慢,一波三折,提按顿转,像水袖缓缓甩动,多少风情隐于其中。看着墨痕微微渗开,形成虫蚀木状,宛如亲自出手,抚摸老迈斑驳并不屈延伸的老城墙、抚摸虬曲开裂横卧于地的胡杨枝干,其中滋味无从对电脑高手道来。
        
    许多的手稿堆叠起来。我后来不再续写日记,缘由在于有了这么多手稿,已记录了每日行程,随便打开一本,都可以在密密麻麻中找到当时的思想,不,还是说情绪更好。不时,有伪造我的书法作品挂出来出售,几分相似,想必伪造者暗地里下了些工夫。可以说手稿是难以伪造的,在我手稿上的许多符号,线条穿插,零落且无规矩,真要作伪,神仙也难下手。当时的内心流程,原先好像顺着筑好的渠道流淌,后来一机灵,改道,并且气势汹涌起来。连续杀掉了好几个短句,换成长调。后来好像流泻到广阔的平原上,和缓潺浸,像扇面一般张开。手稿上的痕迹,毫无疑问是内心最隐秘的显露,细微如缕,常常会发现其中的奥妙—— 一个词,甚至一个字,在瞬间换成了其他。当看到这些隐秘的字眼发表时被删除或改动,一个作者的心痛,就在这里。
        
    越来越多的陶吧,让那些想过过手瘾的人跃跃欲试。这些毫无制陶经验的人,出手不是太轻就是太重,不是太快就是太慢,没有几个能够达到匀称平衡。当他们稍有感觉,形态美观了,又过于在意了。我在一旁观望,我指出还是原初的那个奇丑的、怪异的可供观赏,可惜都捣烂重来。人们经常不注意自己原初的痕迹,以为今是而昨非,以为越往后越好。带着这样的心理,许多被称为好的品类都带着伪饰,为他人的赏识而努力。像在手稿基础上誊写的文稿,没有错字、没有脱字,卷面整洁美观,动用了铁划银钩的技巧,让编辑先生阅后满怀欣喜。它的真实性已经降低了。手稿那种无拘无束任意驰骋的痕迹,现在正接受着一个个方格的制,约,这和规范制陶没有两样——同一形制的碗碟,不能大小不匀吧。对于他人,谁又喜爱那种零乱潦草、交错随意的手稿痕迹呢?除了有意研究的心理学家,余下的就是自己。一些嗜好诗书的上一辈人去世了,留下大量手稿,原以为下一辈人同在一个屋檐下又有血缘关系,整理编辑会容易一些。后来发现徒劳,他们都不愿去动,除了术业差别之外,手稿里关隘重重,理解的力量难以进入。这和少年法布尔一样,每次从外边回来,兜里总是装满了各式昆虫,让家人毛骨悚然——生他的父亲母亲也很难理解。也许靠得越近的人,也是如此。
        
    手稿的审美价值和物质价值肯定要提升的——凡物以稀为贵,这是一个普通的道理。索靖的《出师颂》就要开拍了,我估计价在千万之上——我暗自庆幸它会带动其他手稿。机器可以制造价值;由于制造了太多相同的价值,也就无足为奇。手工制造的价值,每一个人都是不相同的。我的五个指头在协调地运用着,分别固定着一支笔的几个部位,手腕移动,手指捻动,如同打开的水龙头,清泉喷涌而出。写大字时,五指拢起,扣住那把巨大的京楂笔,齐心协力,使转自如。上帝给了我这只如此灵活的右手,每根指头都是有职责在身的。它们所指挥的这杆笔或者那杆笔,品类不同,或羊毫或狼毫,都能如愿地抵达我想去的方向;它们都是在无声中进行,至多,当毫端与纸面摩擦,那些微妙的沙沙声,柔和得像云朵擦过天幕,把它放大,就是长调短调相间的乐曲。我听到打字的声响,感到夸张,急促如惊魂未定的兔子慌乱,却能产生那些整齐的卷面,让我惊奇。末了我还是要说,论精神生动,还是手稿。
        
    今后的文人博物馆,都是成品的陈列了。它们从属于不同的作家,可是外表上是如此地相似,同样的字号、同样的纸品。过程隐遁了,髓同过程中的愁苦和欢乐。从字迹上看,我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赞叹鲁迅笔迹的古朴凝重,沈雁冰的纤动飘逸,刘半农的丰腴茂密。那些时代的稿纸,风霜凝结于上,笔迹里真有一种让人说不清的韵致。又有谁能体验他们一丝不苟地写好信封,是竖写的那一种,用糨糊粘好封口,斯文的长衫飘飘随着自信的步履走到邮局,投入邮筒的那种文人情调。历史总是让人感叹漫长,一直拖到现在,这些文稿都泛黄卷边干脆破损了,像旧时文人的素朴宁静。你注视它们,慢慢沉入暗色格子里,看到脸颊枯瘦、脸色沉重,这是当时最基本的一种底色。手写,的确有一种旧日人性沉潜在里头,共同营造着手稿上的氛围——那些即时、飘忽的情趣,被笔尖执拗的力量固定下来。写,这个最古老的谦卑动作,把许多细微的笔画组成一个字,再组成词,再联缀成句,如生命在谦卑自重中慢慢成长。一个社会的技术进步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都乐于共享,有的人更需要站着旁观,四周都是方向,为什么不恋物癖般地挚爱那些中国式梦境的物品?
        
    对于我而言,手写的意义,是别人丢弃以为陈旧,自己却紧抱不放。我每一天的快乐就在于预见了这种差异并不懈地运用它。
  • (四)
    伟人不在了,把伟人搬上屏幕,再现音容笑貌,似乎是今人所热衷的。中国人何其多也,渐渐就有一些扮演伟人的专业户应运而生。人,居然有如此相似他人,再加上化妆,一些不似之处被遮蔽,伟人形象就出现了。我见过的伟人都是从印刷品中来,无缘目击他们存活时的真相。我根本区分不出来——像或者不像。曾经目击过伟人的老者边看边评说,他是有发言权的,他见过真实的人,现在正对着扮演者,吹毛求疵。
      
    所有的情节,在我看来,都集中在手势上了。
      
    手势使一个人生动起来。每一个人的手势,似乎用不着教,从儿子的手势里,可以看到父亲年轻时的影子。同时,观察人物时选择的最私人最独特的角度,手势必不可免。它的幅度、力度相距甚远,都是个性的体现,举起放下间,人鲜明起来。一个寻常人去扮演伟人,不得不抛却自己原有的朴素、平淡甚至小家子气的手势,去学伟人那些激昂飞扬、指点江山式的动作,这真是一种苦役。这种变化有助于外人对个性转变的跟踪,我感到万分奇怪——让自己离开自己,去像别人,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的行当。在今后漫长的时光里,自觉自愿地疏离自己,倾心揣摩对方,浸泡在反映伟人的影像、文字等一系列材料的大海里。后来是,自我的特征越来越弱,以至于无,连自己都弄不清怎么回事,就脱胎换骨了。伟人的手势越来越强大地出现了,随着戏一部一部地上演,先是形似,后是神似,那一双手无论是夹着香烟,还是在地图上比画,都归属于伟人了。
      
    让人不好评说,譬如你的一个举动,让人觉得狐疑,不习惯,那一定是某个方面出了问题。
      
    我喜欢那些本真的手势,手势和灵魂是可以互证的,除非有意伪饰。他内心储存着这个手势特有的幅度和量,即便他后来改了,也不会彻底。我不喜欢那些与己无关甚至距离很远的手势,有意去学,像一只假肢那般晃动着。
      
    上个世纪的银幕上,一种共伺的手势被人们的视线熟悉着。总是有某一位正面人物,在剧中起着引导、领衔的作用。他是寻常工人或者农民的导师,永远是正确的。通常,大家都围绕着他,倾听他的开导,说着说着,他就上了一个高地,看着远方,把手伸出来,五指张开,向前伸展,是那种要推动地球的姿势。势和力总是连在一起的,突出一种力度之美:水势汹涌,火势猛烈,山势陡峭,形势严峻,而配合豪言壮语,手势的力量变得尤其强大。这种强大的潮流差不多堵塞了我们对于其他生活趣味的贪恋。生活落实到具体处绝对是个人的,未必需要导师,而更多的手势是平淡的、寻常的,甚至没有什么力量。生活不能没有激情,手舞足蹈,登高一呼,在剧变和草创的时代,手势是激烈的、充满火药味的。一个手势劈下来,狂飙席卷,山河变色。那个时代结束了,人们对于温馨的生活充满了向往——慵懒、闲逸,还有一点小资的颓废,以另外一种美感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很明显,这。些年我见到的那些激昂的手势消失了,生命的定义受到了修正,一些柔韧无骨的手势进入了我们的眼界。当我们进入酒吧、美容院、润足堂,碰到的无不是柔软和弹性的手势,轻轻地揉捏,如回旋的悠扬小夜曲,充满了浮想和暗示。
      
    由此获知——社会的情调发生了巨变。
      
    脱离声响世界的人,手势的精微代替了繁缛的口语。十个指头的任何一个细小的伸缩,都表示着某种含意。一定是这个无声世界的人约定俗成,无论走到哪个角落,都可以依凭手势发出的讯息,找到同伴。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群,在手指的急剧开合中,打开人生经验的一个个库藏。许多秘密藏在他们十指开合间,外人全然不晓。手上的语言一定会比口头语言准确,因为他们的交谈要避免重复,保持手语的连续性。我看见两个那么年少的女孩坐着,用手讲了半个小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无法明白其中的粗略或者细节,只能从眉飞色舞的脸上,得知这是一些开心的事,两人神采大悦。作为健全的人,与她们交谈存在障碍,因为手指传递不出她们所需的讯息,甚至产生舛误,出现她们深深忌讳的——每一个指头都负载着不同含意的内容,当它们从掌中跃出,语言就像子弹射了出来。不断有手指头跃动或者再次蛰伏于掌中,全看内容的倾向而定。在一般人眼里,是许多手指反复地运动,眼花缭乱;在她们眼里,显然是一种便捷的沟通,向外界暗示着无法说尽的秘密。有一个疑问我一直难以解开,她们在路上,一方兴起,要谈论马克莱莱加盟切尔西队、艾尔顿身价超过席琳、曼联的范尼斯特尔鲁伊是否最佳前锋,如何让对方知道这些远离自己生活范围的状态?
      
    手势的沧桑是我在老人成堆的老人院最深刻的感受,那一双双手已经疲惫不堪,从外表上看满是纹路深嵌,皮肉疏松并且不存在多少气力。他们向我们说道老人院生活,不论喜忧,口头语言一律极其缓慢,配合着手缓缓地伸缩,如同电影里令人心焦的慢镜头一般。可以说,内心再急,从手势上已全然表现不了了。生命力的萎缩、减弱、失势一目了然。他们中有一位,上世纪50年代,血气方刚,是一个青年团体的领袖人物,出语如雷,出手如刀,夏日里总是喜欢穿一件火红的背心,映衬着手臂上结实的肌肉。右手,多么神圣的右手,高举过头时,热血沸腾。毫无察觉间,时光像抽丝收水一般,饱满强劲的血肉,眼见就松弛、干瘪、皮包着骨了。现在,再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激荡不起心底的波澜。怅然回味遥远的青春,想当年手头上召唤起来的激情,现在我们多久没有振臂高呼万岁了呢?那森林一般茂密的手臂,时光把这个动作删除了。临走时,我拉了拉老人的手,它变得敛约和柔软了。
      
    也许是早年像云一样地浮游远方,别离时举起的手,暗自沉积。读《焦仲卿妻》,我被“举手常劳劳”这个手势震惊了。那种缠绵失落梦魇一般地集合在这个举起的手上边。古渡、驿站、斜阳、衰柳、长亭、短亭,这几乎是我读到的与别离最契合的场景,这种气息撩拨着,使这个俗常的时刻变得伤感起来。咀嚼这么一个动作,感到生命或精神被生生拉开的痛楚,原先是可以合二为一的,可以使他们的手指掌相对,紧紧贴在一起,共同度过世俗生活的温馨。然而,一方必须远行,前程叵测,他们举起的手相向,越离越远,末了遥隔烟水。替一些经典的离别场景垂泪,继而炮制另一个毋须分离的版本以自慰,通常是市井小民的愿望,像我居住的小城,有多少丁壮去了遥远的南洋,老屋空旷,妻小寂寥。原以为海棠花下捧读销愁,却不堪线装书中凄美的渲染,料此夜难以成眠。她们想不出,正是别离的幽怨,永远地勾起后人心弦的震颤。此刻,深陷于往事的渡口。
      
    当年别离的人名姓大都阙如,惟有手势无比清晰。今人心手相应地承接着,在气派的空港,或者是开阔的码头。
      
    这时,你的手像古人那般,缓缓举起来了。
  • (五)
    在通往这座著名道观的漫长石阶旁,分布着许多手相师。每一次见到这些人,都有一种异于常态的气味传了过来。有的神色阴鸷,出语低沉;有的神经兮兮,目光闪烁。年长者一般端坐无声,惟年轻手相师急于牛刀小试,不时地对拾级而上的朝拜者招呼着。
      
    “把你的手伸出来。”
      
    一只白净的手伸了过来,手相师不屑一顾,“男左女右”,他喝道。看相者一脸惶恐,收回左手,换上了右手。
      
    手相师的神情舒缓下来,扳着这只白净的手,用手指在上边指指画画——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人生百线一掌牵。一个常年在此的手相师,多少手相过眼,阅尽沧桑。
      
    手的品相太复杂了。从大处说,没有一个人的手相与他人一致,如同人的面相,只是相近,没有重叠。我端详著名影城里收集的名流手相,把它按在未干的水泥板上,成为凝固的图像。灯柱明灭交错之下,看起来更见扑朔。在手相的影集里,执意要品评,只能是手相比较之下的美观,或者丑陋——如果仅从外在来比较,我说,喜欢那种洁净的修长的富有皮肤光泽的手相,至于它能创造多少物质或者精神财富,那不是我探究的问题。的确,有些手相太美观了,让人想起清澈的河流和温柔的目光。手相上昭示的表情与面相一样的丰富,它展示给亲爱者的时候,充盈着柔水一般的韵律,有微微地滑滋潮气,浮现在手相表层,对方握住它,感觉到了。在手相师面前,手并不是情愿伸张开的,这使它的表情略显勉强和迟疑,在手相师的催促下,它像花一样地绽开了。平时,有谁能够剥开你的五指,让掌心完全裸露,没有。手相师的注意力不在手相的美丑,他关注掌面上粗细大小的线条,纵横交错的沟壑,简直是一幅微型的地图,复杂程度甚至远远超过——造物主的苦心孤旨可以在手相上让我们感动。他在造物时是那么极端,有些大刀阔斧意笔草草,有些则精雕细琢毫厘不爽。超写实主义画家应该多留意手相,细腻与一个人的情性有关,长期地属意于细微,这比追求大而无当要明智一些。当一位超写实主义画家嘘了一口气,统计一下花费多少时光完成一只复杂的手,他对于生活的深度,也进了一层。
      
    就像许多手相师阅读完一只手的奥秘之后,他指出了方向,包括避灾化解方式。此前,自己一无所知。
      
    在一个城市呆久了,骑着自行车通行无阻,熟知每一条大街小巷。与生俱来的手,却没有谁能默记上边的线路,这正应了一句老话,越靠近的东西越理不清。
      
    一个动荡中的时代,不论什么样的手相,命运都走到一致。我的手在上世纪60年代末,它的品相被改变了。原先学生的手、城市的手,成了农民的手。那几年是我经常注视手相的岁月,它总是与一些陌生的硬物亲密接触一镰刀、犁耙、钢钎,还有粗砺的石块。坚硬和粗砺催熟了我的手相;不需手相师,自己看看,便知此时身心受苦。手的苍老很快,尤其磨擦处,亮起水泡,水在里边摇动着,像凄凉无助的泪光。泪光消失之后,慢慢结成硬茧,像是一块块霜雪浸过硬生生的石块。当时,有领导下来,考察这些城里来的小青年,抚摸这一双粗糙朴素之手,只是赞道:“太好、了,你在广阔天地锻炼成一个合格的农民。”这是由手相引起的最高奖赏。许多原先细腻稚嫩的手,随着许多少年时期隐秘的欢乐和幢憬,在改造中变形了,消失了。那几年的春日,人在料峭寒风里,双足插入泥水中感受冰凉。弯着腰,右手不停地择出秧苗,像鸡啄米一般,无数次地戳入田野。秧绿了整个山乡田畴,右手指似乎粗短了许多,五指摊开时,散发着泥水的气味。也许一位未来的钢琴家,他的手指正由于这种变故,失去了抵达理想的可能。每一个人都有尘世的念想,它进入每一日庸常生活之中,储存着以待膨胀、发展。手过得不好,他此时的人生一定坐到阴影里,手撩拨不开。当另一个里程开始时,我想的就是手的待遇,是否得到善待。我成了一名机修工,除了与尖锐锋利的钢铁交往,就是黏稠滑腻的机油终日做伴。油渍的清洗远远难于泥水,黑色嵌入手掌的纹路里,成为一幅鲜活的图案。凝神时,我看到了自己站住的那个位置,生存的格局太难改变了。我每一天下班时都动用了汽油,冬日里,汽油洗掉了掌中油渍,风干后,掌面像一方缺水的田,开始龟裂。这时,我思念春暖花开的时节——这句话不带任何政治寓意,仅仅是为了一只手。
      
    手相回复常态,并且能从容地得到润手霜的滋养。不用说你也知道,手的接触对象彻底改变了,日子舒适起来。
      
    为什么不像一张白纸那么平白?这么复杂繁琐的手相里,一定隐匿着人类形成时分的奥秘。用,难以辨析的符码,镌刻在每一个人掌面,界定着每一个人。无数的符码连接起来,就是一张寻绎久远的图纸。我不太相信手相师之说,我们解析一只手的全部图像和人生之间的关系,,手只是一个部分,它不可能代替其他肢体的动能,否则,造物主纯粹造手,世界充满了手。我看重的是手相的档案作用、取信功能。当我这样描述它的重要性时,显然,外界对它的信任程度超过了一个人肢体的任何一个部位。不久前,我去领一笔数目不大的住房补贴,独具个性的签名已经失去了可信度,非要摁上手印不可。短而粗的大拇指竖了起来,在黏腻的红色印油上压了一下,然后摁在事先打好的表格上。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指印,像一张拓片,脉络清晰。它将被储存起来,留作无可辩驳的证据。大凡警匪片,都有刑警找寻指纹的镜头,一个杯子,一枚纽扣,都可能藏匿指纹。有经验的罪犯,得逞之余,是不让自己的手直接与物体相遇的,双方斗智,就从这细微处开始。我习惯签名,反感摁手印这个动作。不卫生是一个方面,黏糊糊的印油和我喜爱爽朗洁净的心态不符。从前我见过一些破烂的房契、地契,它们关系着一个家族的兴衰,从钟鸣鼎食到门庭败落,从公子少爷到不名一文的穷光蛋。此刻,阳光透过天窗,强烈的光柱照耀下来,泛黄的纸面上,手印已经变得昏暗发黑,像几个聚拢在一起的朦胧头像。那个陈旧的时代已经结束,这种陈旧特征却不废去,成了我内心的抵触,继而生疑:只认指纹,这是人的诚信度降低了,还是提高了?
      
    手相和邮票的品相一样,不论美丑,完整是第一性的。它保持着原初以来的状态,不多不少。人身上许多与生俱来的组成,在漫漫行旅中渐渐失去了作用。人老了,坚硬的牙齿和飘逸的头发相继脱落;耳听沉重,响鼓重锤在旁也难以惊醒;双眸失去了明媚,如同泡在雾气之中。而手依旧完全,苍老的手相更具有了美术学上的意义。一个人以完全的手终其生,这是何等庆幸。我看到手相不全的人了。掌上五兄弟少了两个,伸出时空空荡荡的,如同严密的栅栏被抽走·—段,秋风长驱直入,他无法抵挡。同时,掌面也因那次意外像一块风干的树皮。我心里有一种湿漉漉的雨意,他也说,有时发疼,准是天要下雨。原先,完整的手是不负载这等功能的,现在却以疼痛为代价,预知天象。手相残破了、缺失了,原有的纹路被遮覆、篡改,再也不见原有的部署。更有一些手,在消失之后由假手替代,不自主地运用中隐含着内心痛楚——这些可由生产线成批产出来的手,由于缺乏微妙的手相,永远不具有个性。像我读一些古文本,那么些章节火毁了、水泡了、虫蚀了,留下大块大块的空白,谁也不知道这些空白早先的布局。《红楼梦》收束不圆满,能人蜂起,续写无休。续写终究不可靠,这也是我只读前八十回的原因,余下都是赝品。
      
    应该祈祷所有的手都能避开锋刃、病痛,在随着身体向前行走时,荡漾起平衡优雅的美感。
      
    隐秘在掌。这使我们每一个人自然而然地五指向内、弯曲蜷缩,护住细微的手相图,不让他人轻易窥视与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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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10:33 | 只看该作者
跟随朱以撒[zt]
像我居住的小城,有多少丁壮去了遥远的南洋,老屋空旷,妻小寂寥。原以为海棠花下捧读销愁,却不堪线装书中凄美的渲染,料此夜难以成眠。她们想不出,正是别离的幽怨,永远地勾起后人心弦的震颤。此刻,深陷于往事的渡口。
  当年别离的人名姓大都阙如,惟有手势无比清晰。今人心手相应地承接着,在气派的空港,或者是开阔的码头。
  这时,你的手像古人那般,缓缓举起来了。

                                          ——朱以撒·无尽的手

不得承认,我写不出上面的这段文字。
也不难想象,写出这段文字的人,是个诗人、老者,或者更像个身着长衫白发苍苍的古人,置身微弱摇曳的烛光下,或烟波飘渺的江边,他的目光是那么的遥远、平静,略带一丝沧桑,正在给我们讲述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情节涉及历朝历代人们一路走来的风云变迁,还有关于天地万物的的灵性与善良。静心聆听的我们,不一定是别离的幽怨,灵魂得以超度,心弦已经开始震颤,深陷于往事的渡口。此刻,望着前方那个人的身影,抑或一个飘忽不定的影象,我们的右手,缓缓地举起来了。

黄昏到来的时候,踏上回家的路,忙碌了一天的心情终于松懈下来。这条回家的路径,我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年复一年的从它上面走过,承载了我多少来去匆匆的身影,让我体验着生活的苦与乐。说得白一些,为了生计在来回的奔波。一路上,街道两旁的风景已变得陌生,如同我居住的小城,往日的熟悉渐渐不见了踪影。老屋没有了,小巷不见了,低檐乌瓦下的欢声笑语,古旧黑色木门后灰砖绿色青苔上,朴素的生活气息成为了记忆中的想象。时代的脚步走得越来越快,让人感到力不从心,也有些不知所措。快的结果体现在变上,马路宽了,楼房高了,街心两旁的花栏,品种繁多的植物整齐有序别具匠心,人工有意栽培的剪影,看不到半点自由蔓延的味道。一切都在变化之中,变化成了这个时代发展的标志。新的事物层出不穷,世界变得分外妖娆。当一片枯黄的树叶,随着风儿圈出最后几道优美的弧线,轻轻归入泥土中时,我知道,我也在变了,包括自己的大脑,还有走路的姿势。空中,一群不知名的小鸟轻轻掠过,它们轻盈的身影,连同欢快的叫声,让我感到了生活的轻松与不变,将我带回过去。
风来,雨起,河面缥缈的水气,把万物无声润泽。低檐垂珠,手捧一杯难得的陈年普洱茶,爱茶的人,长时间的将杯子置于手中,感受着它的温度与香气,久久的舍不得品尝。当它沿着众多的感觉器官,由外到内慢慢到达胃里时,通体舒泰,悦感缭绕,一句发自肺腑的感叹脱口而出:好茶。一个会喝茶的人,只抿了一小口,依旧是沉默寡言,因为此时他已经醉了。
那个醉了的人就是——朱以撒。
好的东西是品出来的,就如这茶,它与感觉相关,说得再直些,也就是心里的一种滋味。这种滋味,不需要有人提醒,倘自己走得进去,便清楚了。
日常经验中,我们常有着这样的判断,认为价钱贵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其实不然,我的感觉,品质决定价位。一个刚出炉的精美瓷器,无论工、色、图、文,都可以说是美伦美涣,堪称上乘之作,让你不得不叹服制作者技艺的精湛。而一个深埋于地下已有千年的青花瓷瓶,它的光泽、古韵,透过你的眼光,给你更多的是年代的久远和岁月的厚重。与前者相比,它的品质不喻而言。世俗的生活在于俗,一定要有俗气才符合生活的基本要求。因此,没有理由责怪世人的俗气,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雅气,雅气太多,生活就充满理想化都是肥皂泡了。但在更多的世俗中行走,我们也渐渐地远离了这样一个字眼:讲究。

一个人要是喜爱大红大绿可以不要理由,他是一种世俗人情。可是转向黑色,就不能不让旁观者打个问号,看到其中的浅薄和轻浮。在这方面,我推崇西方电影中披戴黑色服饰的女人们,那是一种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谐调,睫毛下边深邃的忧郁,还有高贵,都是通过内敛的举止流露出来的。这不禁使人想到了黑色穿戴的界定——她必须符合这种色调的内在要求,比如冷清或者冷艳。黑色是最让人踌躇的一种颜色,并不是如常人所言易于搭配。选择之前,必先拷问自己。
                                  ——朱以撒·黄昏以后的世界

高品质的生活,历来是我们的向往。灯红酒绿,披金戴银,这是物质上的追求。一辆普通的桑塔纳肯定不及一辆黑色的奥迪来得尊贵精致。这个尊贵精致的前提——制造者首先懂得了尊贵与精致。坐享其中的人们只是在分享前人智慧的馈赠中,逐渐体会到了这份贵族的优越。抛开物质的困扰,从一根菜根的咀嚼中闻到了泥土的清香,我们的生活与品质离不多远了,日子渐渐过得有滋有味。讲究的成分在这个五色杂陈、七音和鸣的层面上得以充分体现。一间狭小的陋室,几个书架上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杂乱无章,走进来却闻到了一种墨香,那样的沁人心脾。进到书店,务须介绍,只用手捻上一捻,各种纸张的柔软性,早已心知肚明,感觉决定了自己的需要。特定的场合,着什么样装,涂什么样的口红,什么样的色调,说什么样的话,端庄整洁,文雅得体,一种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协调,都通过内敛的举止流露出来了。再者下到厨房,一块普通的豆腐,变着花样来,煎咂抄煮,可以制作出各种适合自己口味与样式,慢嚼细咽中,不禁吃出了海鲜的味道。经常参加各种宴席,宴席是个观看世态百相最好的场所,种种的生活面相,都在酒足饭饱后露出了真实的面目。表里如一与表里不一,戏里与戏外,在这里得到很好的串场。常常在洗手间看到,刚才还在餐桌上豪言壮语气冲如牛,却对着便池呕吐得一塌糊涂。一旁经过的我,朝这位半条命像要没有的先生笑笑,想想那一溜价格不扉的坛坛罐罐——糟蹋了。让我迷惑的是,我看到大街两旁,现在都格式新颖装饰一新,美其名曰名剪理发室,说白了就是以前剃头的。里面的小姑娘小伙子们的发型,可谓是独出心裁五花八门,黄的绿的红的白的应有尽有,真够大胆的。我在想,这些模式的存在,除了别具一格的异样,别有风味的美究竟体现在哪里呢。就如同我在听一些现在的歌曲样,听不懂歌词分不清强弱,它们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那些异样的发型与一只千年的青花瓷瓶的代沟需要弥合吗,我在拷问自己。
世间万物众相繁生。窥一处而洞察全貌,一下子走了进去,悟出了事物的本质。这是我们接近真理朝思慕想的捷径,回头看看一路走来的小小人生路,它又是多么的不易啊——遥想当年的那个意气轻狂,甚至动了牛刀和跳楼的冲动与幼稚,黄昏霞光中的我们,释然一笑。世界千头万绪,生活日复一日,看似雷同,我并没有觉得有多乏味。缘于探询这个世界的那个未知,体会着过程的乐趣,在体会到乐趣的同时,也随之增长了我不少的见识。这些见识的获得,有我个人的实践,更多的是得益于许多前人智慧的光芒,将我逐渐地推至向前。譬如这位姓朱名以撒的人。那些率直,说话不拐弯直奔主题的人,历来是我欣赏的。就如我在翻开书本阅读一篇文章时,一些名师大家的著作都是我的首选。这未免让我的眼光偏向挑剔。挑剔,某种意义上,实际走的是种捷径,减法有时比加法更能增加厚重,更能让人得到一种提升。
中年的旅途,小小人生路。三十年打磨的分量是什么呢!我由一个不怕虎的初生牛犊,变成了一个行走步伐略显龙钟,趋向于黄昏的一个老者。三十年的日光,曾经锐利的锋芒已渐消遁,依然是日出而作日落而归风来雨去平平常常。但我始终毫不掩饰的坦言,这些年的过程中,大部分时间,我是在思考着的,就像我以前教育学生样,是个遇事喜好爱动脑子的人。几十年的光景思考着,定有着些收获、积淀,就是一棵小树苗也长成了参天大树,直插云霄。与其说是爱思考,到不如说是学习借鉴的成分占据了思维空间过多的分量,并由此衍生了个人对这个世界诸多的认知。究竟有些什么呢?青年快要过去了,生活好象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还是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和从前没有什么两样,若真要挑出差别,只是少了年轻时的夸饰意味,与他人的对话,多了些生动、形象、风趣,话语更趋向于精辟,目光趋向于挑剔,就像法国的阿梅丽·诺冬说的:“目光是一种选择”。其实,人认知世界的过程,有些途径大致相同,我发现,身旁的大多数人与我走的都是类似的路径。细微的差别,就如对一杯普洱茶的温度和香气,各人感受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有人窥一处而洞察全貌,一下子走了进去,悟出了事物的本质。我们需要的正是这种气质,如同所说的讲究,有了它,个人逐渐走向资深。这个过程,感觉决定了它的长短。有的人片刻,有的人十年,有的人一生。

啊,只有慢节奏才能如此细致地滋养出这样的风度。现在我们常常言说魏晋风度,它是存活在慢节奏之中的,寻味的就是舒缓的风度。它的走向朝着乡村,而不是城市;朝着手工,而不是机器。慢节奏细腻得分解了人们的喜好,或棋琴,或书画,隐而不彰,默然运作。以至于古琴应运而生,好笔层出不穷,无数的好古风者让慢节奏滋养着,像步履沉稳的老牛,站在春日潮湿的田野上,它的身后是翻卷过来的生机的泥土。
                                             ——朱以撒·怀抱

更快,更强,更高。成为许多城市发展的口号,也成为这个时代前进的标志。我们每每到了一个城市,远远的就看到前方高大的广告牌巍峨地耸立着,向着众人展示着,这座城市紧紧把握着时代的脉搏,向前发展的坚定不可动摇的信心。牌上的内容大多与快、强、高相关,大大的方块字,气势咄咄逼人。接踵而来的,成堆的推土机轰鸣开进,大批的田地荒芜,一座座工厂坐立其中。居住了多年的老屋轰然倒塌,高大的楼房直插云霄,欲与天公试比高。现代文明彰显突出,气象一派欣欣向荣。到头来,远行者归来,像一只迷途的羔羊,分不清南北,如出一辞的感慨,故乡已经难以辨认了。往日醇酣的味道难以找寻,更找不到了能够安顿自己揣揣不安情怀的旧日家址。城角边缘的一座仿古城楼,与它身后成排的空中楼阁,显得是那么的孤立无援,此时,它的悲壮超过一切。
走在城市的边缘,慢下来的节奏似乎更能熨贴我们有些不知所措的情怀了。一切变化得太快了,急速的进行态,让思想来不及片刻的停留,仿佛一夜之间,老屋,木门,家园,丢失得那么突然,生存的空间越来世俗,曾经有过的举止浪漫玄谈悠远的风气已烟消云散。暗含着清空、超脱的地气,承载的到处是实际需求的人生。人们在一树一叶,甚至一片黑色的瓦粒中,慢慢寻找着往日生活的气息。弥合着变与不变,快与慢撕裂开来的断口。故乡崭新得与异乡一样,记忆珠上的刻度,有些似乎能想象个轮廓,有些已渐模糊,再也难以辨析。
慢,才是生活最终本真的节奏。慢下来,一波三折,像水袖缓缓甩动,多时风情隐于其中,心态便趋于了平和与沉稳。就像我长时间的坐飞机,当脚终于着地的时候,悬着的心才感到了一种实在,生活就有了舒缓的风度。我们日常见惯了的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粗粗糙糙得以细加调配。那些让我们大受其累的生冷、逼厌、浮躁、喧嚣,还有被我们忽略丢失的有价值的、看似无关轻重的细节,让我们有时间有心情从容地去慢慢体会她的含蓄与细腻。舒缓沉稳的节奏中,魏晋风度漫溢出来,像云水漫过不显痕迹,天明水净风清月白的心境隐射其中,夜漫长起来,路边的小草园中的野花,以及叶沿花边的露珠有了灵性和生机,生活诗意的栖息在大地上了。
就像一把古琴,用手摸一摸古旧端庄的琴座,一股年代久远的厚重便将你淹没。纤细的手指轻轻一拨,露珠般的天籁之音宛如珍珠洒落,心弦与之碰撞已走得很远很久。朴实悠然的心境,你回到了那个远古时代,正与一个老人促膝而坐,叙述着今人遗忘的愧疚。此时,无数的好古风者让慢节奏滋养着,像步履沉稳的老牛,站在春日潮湿的田野上,它的身后是翻卷过来的生机的泥土。

素洁之色是一种低调色,甚至由于素洁而孤寂、清寒。一个喜好在白宣上驰骋的人,他的目光是平静安详的,在白色的纸面上,辅之以竹木笔管和飞禽走兽弹性的毛羽,有冰冷细腻的砚台,还有汲日月精华的松枝烧成的烟,甚至加入了中草药研制而成的墨。都是纯朴之物的聚集,一位书法家集此为一身所用,天时长久,也如这些自然之物的聚集,带着质朴的气质,浑然一体。
                                        ——朱以撒·纸上思量

书法,说得简单,就是写字的方法。这个只有我们独有的文化魁宝,一直伴随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一路走来,从未相离。北京奥运会的会标,那个大大的“京”字,每当它出现在各国的大小媒体上时,我们的内心不禁升起一种无上的荣耀,一种对祖先文明莫大的敬畏。这门古老的艺术,其实我们每天都在与之接触,只是因为司空见惯,加之电脑的出现,我们渐渐把它推至遗忘的角落。一根竹管,一些毛羽,再简单不过的构造,偶尔有空拿起时,我们的脸色顿然变得苍白,看它的身影似是熟悉,却又是那么的遥远陌生,拿在手中,抖抖擞擞怎么也下不了手——千斤重啊!它最终的位置,被挂到了精致的红木笔架上,永远的成为一种摆设。
能够与写字并上升为书法伴随一生,就像帕瓦罗帝一生与歌声相伴一样,实为一种庆幸。我不是书法家,充其量只是个爱好者。回望看字写字一路走来的历程,不禁释然一笑——人的眼光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啊!平时,看的贴练的贴为数不少了,就拿认识朱以撒的字来说,刚入眼,没什么深刻印象,圆不圆方不方古里古怪的,这怎么像个三岁小孩写的字啊!像首歌的名字三十以后,一段时间的揣摩,随着认识的加深悟性的提高,越发觉得这位像个山林中人的境界深不可摸神不可测——从前的目光是多么的幼稚!由此慨叹,那些名士大家胸襟怀抱的河海气象,岂是吾辈乱及耳,尔等怎能等闲之。
夜深人静,心在书房安歇了下来。桌上的白宣早已铺张开来,边角的震纸静静地等待,砚台里的汁液磨了又磨,与水的交融,投射着一种诱人的色泽。我来到窗台,打开所有的窗户,让自然的风飘进,与屋内的一切融合。笔墨挥洒时,额上和腕上的汗水不禁落入雪白的宣纸,连同笔上的墨一同晕化,增加了纸面上的分量。砚台里方才调好的汁液,变得粘稠起来,水分子被吹走,此时,行笔就有些艰涩。我加大了水分的掺与,大笔纵横,墨气淋漓,汗水淋漓,痛快淋漓。正如朱以撒所言:当黑色的汁液进入了洁白的宣纸,每一缕纤维都被滋润、涨大;一张白纸的极力吸收,分量瞬间增长,悬于壁间,有一种沉甸感。墨痕入纸有这种晕化效果,雪山、林岚、水气、雾霭,这些不可究诘的形状,因此产生。
一张白纸,一砚乌墨,一个浅显的道理跃然纸上——黑白分明。黑与白,素洁之色,素洁中透露出一种清寒、孤寂。黑,晦暗的色泽;与之对立的便是白。我们就生活在一个黑白的世界里,远在千年之前,祖先就悟到了这个劳作做人的真理,目光是何等的高瞻远瞩!天然的竹管,天然的毛羽,天然的墨,昭示了一种最终回归自然原始朴素的生活态度。这些自然之物的聚集,一个人集此为一身所用,天长日久,也如这些自然之物的聚集,带着质朴的气质,浑然一体了。

我对于那些有着长长的含蕴的物体尤其喜欢,我喜欢纵横跳踏的慢词长调,喜欢逶迤翻卷的草书线条,喜欢风姿绰约的旦角飘甩的长长的水袖,喜欢悠远迷离穿过无限时空的古音。它们从那么远一直坚持到现在,去掉浮华浅薄,优雅纯净地在我的眼前展开。
                                        ——朱以撒·绵长的呼吸

读了上面的文字,我想,大凡喜欢文字的人都会有所共鸣。尤其是一些怀抱古典情节的人,他的古典幽梦,就像天边的一朵云彩,穿过无限时空的隧道,去掉云谲波诡的世相的浮华浅薄,已飘然若仙去得很远很久。
人是自然的人,我们的祖先生于山林,最终回归还是山林。自然的丛山细水风吹草动滋养了我们的灵性和情调。品茗,挥毫,吟诗,抚琴,都属于悠缓的生活趣味,即便不能全都拥有,也占了其中的一项。仅此一项,我们的生活平添了许多的乐趣,一个人每天都有几件事情可做,如果去掉一半,日子就徐徐得多。这就有点像穿着长衫的人,他一定是慢步行走的,与长衫的下端摆幅一致。这是很让人羡慕的一种走姿。这一点,我的认识与朱以撒的不谋而合。年轻时,喜欢的都是与一些漂亮、媚俗、浮浅的字眼相关,就如穿衣一样,选择的都是些大红大紫大绿,目欲一时得到充分的享受,回味却寡淡得很。后来,兴趣逐渐走向古厚、质朴、天真、稚趣,张扬的个性变得敛约、含蓄,人似乎处于一种懒散的状态。接下来,审美的情趣更趋向于单一,一些民间的充满了原始的趣味,占据了我对于艺术欣赏的全部空间,田野里泥层的气息,大地的质感,这些感受让我在一个个独处的夜间无比的沉醉。精神化的人摸索前进,自己明朗的倾向展示无遗。
生活有时并不是由着你的想象而自由自在,天真质朴的情趣往往被掩盖在另一个面目的低层,有时甚至逃避不了被扼杀的悲剧。参加全市六一儿童节书画大奖赛的颁奖典礼,主席台上各级领导的座位一字儿排开,其中也有我的一个座位。台下是一群天真可爱的学生,他们的目光毫无杂质一派朝气。领导们依次发言,我的话语不到十秒钟极其简短:小朋友们,你们的节日又到了,我这个大朋友祝愿你们节日快乐,永远快乐!完毕,目光一瞥,我发现身旁分管文教的副市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这样的场合,也只有这样的场合,他们这些走在官场上,一板一腔的面孔才得以片刻的松懈。我想象,面对孩子们的微笑,他们的内心终于回到了一个真实的自我。人有时因为另一种的约束,而远远的背离了自我的本质。政治,其实是个最虚伪最丑陋的东西。
清晨,迎着雨露,漫步林中,身旁的花草因为雨水的滋润,显得格外的清秀,沿着叶尖垂下的水滴轻轻落入土中,我听到了细细的撞击之声。我们对于花草树木的喜好,缘于它们的自然,天长日久,人慢慢地与之浑然一体了。就像一个乡间的老太太,她的动作不是做给谁看的,而是来自生活的需要,她实在,致用,没有什么虚饰,浮夸的成分,因为土地朴实,人的动作必须与之相符。

世间的事、物都被古往今来的文人写尽了,却还有那么多人往上面写,就是缘于视野不一,体验有别,还是能写出自己的感受。这就是写者最大的乐趣,不蹈袭他人,也不蹈袭故我。所谓文气,它是如此私有,滋养贯串。
                             ——朱以撒·《纸上思量》·后记

古往今来的文人,留下的墨宝不计其数,风格迥异,百家流长。我很庆幸,看到了朱以撒写的字,读到了他的文章。以前读余秋雨的文章,也觉得别开生面,独树一帜。他的文章,让我感到了一股霸气,王者气象,文字增添了我们的豪情,一种惊天骇浪的气势了然于胸,历史的沉重感也悠然加深。读了朱以撒的文章,感受截然不同。没有了霸气,没有了锐利的锋芒。有的只是春雨润物无声的细腻、自然。就像一股细细的清泉慢慢地流经你的心田,那样的滋润,那样的绵长。更像一位老人在给你讲述一个故事,话语中不带有任何浓重的感情色调,中庸、朴素、平实、久远。这正吻合了我们所追求的一种生活状态。登峰造极翻身低谷,大喜大悲或左或右,不是我们的向往。循序渐进,稳步就班,回归自然,才是生活的本质,才能感受到了日光的久远。像我,生在乡村,向往城市,城市呆久了,并没有让我有多喜欢,心底里日渐想念的还是伴我成长的那条乡间小路,想念那里的蚂蚱、螳螂、金龟、粉蝶,还有长尾巴的蟋蟀。这似乎跟陶渊明的想法相近,这似乎更与一个农民的想法类似。其实,我在想,人做个农民又有多少未尝不可呢!他们生活的欢笑、淳朴、本真,不正是我们所向往的吗!
最后,我不知道,还会有怎样的文字将会再次震撼我们的心灵。还是让我以朱以撒的文字来结束我的话语吧!
有这么一些人,一生可能固守一个走向,固守一种定型的姿势,持抱不放。对于自己喜爱的器物,这样的姿势让人感到不可替代,爱物被有力的手拥着,贴在心口、胸前,像恋人相拥那般,彼此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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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14:24 | 只看该作者
古渡 朱以撒
这个古渡,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头了。在我曾经过往的日子里,它总是充满生机和喧哗,如同古渡的流水一样。
  那些日子,这条河上没有一座桥,靠一只木船来回渡河,终年无绝。古渡脚下的卵石,总是被那些肩头沉沉负重的农家人的草鞋磨得光亮。当船还未过来时,他们就坐在卵石上,抽着旱烟,聊着桑麻,或者说些七荤八素的话题,激起阵阵笑声。古渡是这些劳作者短暂的栖泊处,在这里他们可以坦然地放下重负,等待着对岸木船犁开涟漪,桨声矣欠乃缓缓而来。撑船的壮实汉子无疑是最有人缘的,候船的人远远叫着他的小名,催他撑得快些。尤其是赶墟那天,大姑娘小媳妇多,满满地坐上一船,红红绿绿,总会让他心绪舒畅,撑得又快又稳,赢得阵阵惊叹和好评。这个时候,会让人感到生活的平和和灿烂,所有的劳累和苦涩,都似流水一般远去了。可是,有几次洪峰下来的时候,浊浪滚滚漫过堤坝,河面上飘浮着枯枝败叶,打着旋儿推搡向前,这时的古渡和渡船就难免出现惊险、慌乱的情景,尤其是暮归时分。
  古渡苍老,河水悠悠,连同这纯朴的生活悄悄流逝。
  后来我离开了这里,由这条脱去油漆露出本色的木船送我到下游的一个渡口,不远处有一条公路,每日有车经过。
  许多年以后途经这里,古渡犹在,人迹杳无,往日那些声响都已沉入岁月深处。肆无忌惮的葛藤遮盖了光滑的卵石,离这不远有一座彩虹般的水泥桥飞架。涨水时节,反倒有不少闲人站在桥上,看着洪波涌起惊涛折岸。那指指点点的从容神情,全然是欣赏的样子。最后的一只渡船,静静地泊在那里,船底已浸满了水,有一只长嘴巴的翠鸟立在船头,纹丝不动。一切都表明,一茬一茬的船工,结束了撑船岁月,已渐渐老去。
  那一页的生活,已被翻了过去。
  有多少像这样的生活场景封存在我们的记忆仓库里。一旦遇到时机,一抹颜色、一缕气味,都会使这些久远的记忆鲜明而又生动的。古渡对于宽敞平坦的长桥来说,除了新旧之别和材料迥异以外,承载了不同的生存观念、生活理想。生活在日日向前,是以告别过去的方式、情调、趣味作为标志的。有许多过去极为普通的日用品,已经成为民俗博物馆的藏品。人们要使怀旧有个引子,只好到这些地方去。可是,对于没有以往那些生活经历的人而言,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精神价值,只是物质属性,看也罢,不看也罢,没有什么两样。有人曾说过,常常想起过去就意味着心态老了,不过,要感到有味的还真不能脱离怀旧呢!
  过去的一切在我的心目中是很带有朴化韵味的。时代的进展,使我们所见到的都变得比以前漂亮和精细。残垣断壁的古宅换成了高楼大厦,长衫对襟也剪裁成了时髦短装,再如家居用具,葫芦瓢、蓑衣、木桶,无不换成了铝合金或塑料制品。变化最多的当属人的形相、人的神情。前不久我特地坐下来,再看一遍黑白影片《鸡毛信》。我并不注重海娃送信的艰辛过程,而是沉浸在那土得掉渣的陕北背景里——那满是沟壑的黄土高坡、愣头愣脑的群羊,还有黑不溜秋的老棉袄。那时节,人的举止、表情,都是那么的朴素实在,拙得有味,土得深厚。这些情景,总是让人想起真实无华的泥土,没有一丁点儿文饰。后来,我又看了几部重拍片,黑白换成了彩色,演员队伍也换了另一拨,主要角色漂亮多了,动作也表演似的,眉宇间巧多于拙,那种能表现苦难、风霜的背景如风飘散。在我看来,拍出一些没有时代特征的片子来,让人眼睛看着,情感却无从附着。
  向前的生活,必定以向前的状态展开,使人面向电脑,面向新奇繁杂的信息。可是,闲散下来,还是会感到传统的人格心理在变与不变、新与旧之间,有回味不变和陈旧的成分。那历史的神髓、底蕴亦如天地苍冥中来去的飞鸿,究竟难以付之提挈和把捉了,只是常常泛起,成为一种最亲近和深沉的感怀。即便是很寻常的乡间古渡,也概莫能外。

蓝调——朱以撒
在漫长委婉的海岸线上,暮色渐渐地飘落下来。已经是深秋的海滩,清寒随之而起。依然是裸足在沙滩上走,这些洁净的细碎颗粒,被温热的脚底揉搓着、摩擦着,沉了下去,显出一串歪歪斜斜的脚印。北方什么都比南方大,我说的是一种感受,此时,很明显地流露出来——一个人在陌生地,感知变得有限,在海洋的边缘,只好用一个简单的“大”来言说。
  眼前的蔚蓝色调,至少可以和这几个词联系在一起——空旷、清澈、洋溢,还有岑寂、萧瑟。永远持有一种节奏的是那一层层皱纹般的海浪,带着摩擦的力道,涌到沙滩上,消失,又复始。这种单调和机械般的持续,让人体会到了自然界的耐性,无始无终。简单产生了大美,在我们的视野里、耳听中,也就是这种推移的单调,表达了一种敞开式的阔大,毫无掩饰,不会是习惯地躲在面具的后面,把假相给人。一座城市被海洋环抱着,本来是可以设计成为个性城市的,却很遗憾,格局狭促,街巷潦草,多拐弯抹角少畅快通达,多花里胡哨少单纯简约。
  我住在海边,懒得跟车到市里转上一圈。海与海有许多不同,城市和城市却有太多的雷同,它们反蓝调而行,它们和嘈杂、拥挤、脏乱这些词有关,也和脂粉、艳冶连在一起。一座城市和环抱它的海洋如此大的区别,可见生活是以相互对照的方式展开的。一个人从城市到海边,开始了几天止息的、向下的、解脱的日子。心境、举止,连说话的口吻、言说的内容都有所更变。夕阳眼看着又一次西颓,有些亚麻色的光线,让眼前荡漾着的蓝色液体,更多了一层心理上的冰凉。所谓的休闲就是这样,休闲服、沙滩鞋只是改换了肢体上的行头,更要紧的是自身的节奏律动,像被抽走了绷紧的那根筋,一下子松松垮垮。
  远处有人在昏暗中吹着一只小号。缓缓地把一个柔和圆转的中音送了出来,而后是主旋律随之跃起。吹奏者的技巧不高,只是心气随和,透过空旷,传到耳边已经十分的柔软。烧烤的营地里燃起了篝火,舔着夜色的火舌将暗中的一角轻轻撩开。这是我少年时熟悉的一串动感,只有在学期末了,该考的全都过去了,才会有心思举办一场篝火晚会。少男少女围坐在篝火旁,唱歌或者起舞,没有忧虑,却有无数漫无边际的幻想。一个人成长并有生存意识之后,他的劳累就开始了,像一首歌,没有休止符,调子又那么高,唱起来尤其吃力。人在篝火前,就有一些年少,像眼前千万年的海水,每一次目击都是汪洋恣肆,一直没有能力看出有何变故——不变也是会让人生出感慨的,因为不变比变要更困难。这些在篝火前满脸稚气的少男少女,也许下次来时,已经是计较油盐的小丈夫或者少妇了。似乎一只小号曲未了,人事已多错舛。这个国度的海岸线太长了,就像这个国度的崇山峻岭连绵不断,飞到这边可以看到海,飞到那边也可以看到海,它是我们眼眶里抹不掉的一种色调。曾经有一则报道,说是长居于山坳中的几位少年结伴外出,目的就是看看大海。山坳太深了,他们的愿望没有实现。我估计看海只是少年的借口,他们的内心比海更大。当地官员完全可以把觥筹交错的酒钱省几个下来,资助这几位少年,了其视觉上的渴望。
  我还看过一本地理杂志,撰写者显然亲身到达了这几个地方,他提到了塞班、圣托里尼、塞舌尔、马尔代夫,在他细腻的描述中,我感到了他的陶醉。这是一种纯粹之蓝,与我今生所见过的蓝调不可相比。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蓝调啊,我不知用哪一个词汇可以贴近,它们在词汇之外,在人的破坏之外。许多的河流污染了,对此我并不惊奇,河流毕竟太小,一家造纸厂、石板材厂就足以改变它的颜色。可是大海大洋,它的浩瀚无边,天水相接,能使大海变色,这需要多大的一种能量。每一个临海的国家,都有被怀疑的理由,就像常在海边走的沙滩鞋,一定会被海水浸润。古代的海洋是什么样的色调,如果要追问,就有一堆类似的问题要牵扯出来——天空、云彩、空气、气候是否都如这般混混沌沌?那时的眼力可以穿透到多远?你我都回答不了这些问题。追问远古永远是浪漫的,决不像今日的生存环境,在追问中变得不开心了。
  月亮升上了海面,使沙滩上那些毫无关联的景、物都浑然一体,带着水淋淋的清洁。立秋之后,沙滩上已经没有行者的影踪了,越往后的日子,它越发走向冷清,在冷清中慢慢清洗盛夏带来的杂沓和纷乱,沉淀污浊,在冷下去的氛围中,大海得到了歇息。
  只有很少数的人乐意反季节而行,这使他们行走在静谧之中。当我孤零零面对如此浩大的海面,并不会有孤寂感——人之初始大抵也是如此。让一个人变成一滴晶莹的宿露,会比化为一缕青烟更有诗意,更为透亮,当它垂落海中,刹那被无声地收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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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15:17 | 只看该作者
朱以撒:案边之姿
  案头总是狼藉不堪,那些看了一半的书敞开着,那些写了一半的文章也敞开着,连同一堆资料。砚台上墨气氤氲,笔洗里的水已经浑浊,几杆毛笔斜戳在那里,印章东歪西倒。往往最初时候觉得案头宽大,毋须太久,案头上的器物越来越多,眼见着就杂乱起来。我以为可用残局作喻。找一个钟点工来清洁居室,凭借她娴熟的技巧,时间不长,便可以使凌乱的居室丝缕清晰。

  不过,书房除外。

  见到同道整齐铮亮的案头,不由涌出一团诧异,难道他毋须工作吗?一个人是很需要一些洁癖的,这里我主要是指精神上的洁癖。可是真要在案头工作,便利则升为首要。思路有如长流水,那些摊开、摆上的书籍资料,只有待运用结束,才被主人欣然合上,送入书架。当另一条思路展开时,又有另一批书籍、资料被主人急切的手打开。凡是我看到一位书画家零乱的案头,内心还是充满暖意,我看到一个人精神的活跃——一切都被展开着,正在进行时刻。

  这是多么真实的案头状态。

  许多秃笔依然插在古色古香的笔筒里,不忍舍弃。从物的功能来说,功能已尽。物尽其用之后,按理说已是毫无用处了,但是主人往往将其留下。时日长了,笔端落满尘泥,如果是夏日,长脚蜘蛛在秃笔间行走,不久就织出一幅八卦图。这些已经过时的工具,曾经在主人的挥洒中走过一段复杂的湿润之路,现在已无比干燥。初始运用并不顺手,更不遂心,达不到主人对于纸上痕迹的要求。这些从飞禽、走兽身上取下的毛羽,带着与生俱来的野性来到案头,并不轻易驯服地为主人驱使,这使人与物、情调和自然相隔着一道看不到的沟壑。必须像驯服野马那般地具有韧性,同时又不失去细腻。时日稍长,指腕对于万千毛羽的灵性,渐渐有了微妙的感受,如同清风在肌肤上轻轻拂过般的不可言说。循着动作,如同潺湲之水,在形成的河道上,既不溢出,也不壅滞。人与笔从相隔而逐渐转为融合、默契,纸上墨痕除了完形,还有神采、韵致。一把笔终于成了书画家精神的储存器,终日润泽,一旦悬于腕中,就要去驰骋放纵,如鲁收所说:“风声吼烈随手起,龙蛇迸落空壁飞”,要的就是这种迷醉酣畅。常人归功于技巧,却忽略了人性笔性的相互贴近——任何一位驭手,他与驾驭的对象决不是冷冰冰的关系。如果没有自己的案头磨炼,都会觉得隋人智永的矫情——那些用过的烂笔头,还值得设冢掩埋吗?这是一个人与案头之物最生动的故事,我从来没有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

  曾经有过的祭鬼神敬祖宗的虔诚,有过的对饮食的不厌精、不厌细的追逐,使礼器、食器很早就闪动着金碧的光芒,而一张适宜挥洒的书案还不见影迹。以前我读秦汉简书,为其飘逸的弧线而惊异,直到读一幅汉代壁画时,才知道这竟然是在没有书案中写下的。“主记史”和“主簿”近乎席地而坐,主簿左手执简右手执笔,正在书写。竹简那么窄小,笔锋那么柔软,左右手均悬于空中,毫无依托。这是怎样一种心境,一副筋骨。过了几百年,椅子出现了,垂足高坐让人舒适了不少,这时才想到必须匹配书案,文人终于有了一个可供情怀卷舒的平台。人有对安逸的向往,我是很倾向这种表达的。一个人在案头,他的心是安静恬然的,即便起兴,也是逸兴遄飞,摒弃庸常生活中的乱丝,要不,他在案边坐下无意义可以言说。案毋须太大,能摆上文房四宝就好,很简单,又能达传文士复杂的情调。尤其是洁白的宣纸徐徐铺开,东方闲情就浓起来了。坐着,枕腕写些精工的魏晋小楷;或者站着,大笔纵横一些粗犷的明清行草,都好。中国的文士愿意把案前形式作为一种精神消费,或者通俗地说是传统文士的游戏,放手让许多时日在案头消磨过去。

  直到现在仍然痴迷案头用笔的人群里,模样大抵一致。“伏案”,这个字眼太传神了,一定来自有案头工作实践的文士——书写者伏于案头,左手按住稿纸,右手执笔疾书,一个个汉字从指下流泄出来,将一个个空格填满。一个人经常以这样的姿势和案头紧密接触,除了肢体有了习惯性的动作之外,思路的闸门也在案头打开,如泉奔涌,千字万字。经常是这样,一定要到了案边,坐下来,拿起笔,那些朦胧的、混沌的、囫囵一团的想法,慢慢地澄清,有了纹理,内心有一条路展开了,骎骎向前。书案与书案是有区别的,它们来自不同的材料,或雍容堂皇,或古朴厚重;来自不同的手法,或纹路细腻雕琢,或线条粗犷刻画,甚至,就是从千年巨树身上剖开的一片,素淡中携带着木质的芳香。每个人在自己的书案前,表达会更充分一些、自在一些。粗看起来与案的高低有关,又与案上摆设有关,细究还是与感觉有关。只有回到自己的案头,落笔会更可靠一些。

  那么,我在案头写些什么呢?说起来简单之至,就是写一些自己的感受而已,别无其他。这些感受太琐屑了,像是指缝之沙,扑簌簌地难以收拾,但是被我捕捉到以后,也就揽于笔下,并不嫌其些微。现在可以肯定,大的我没兴趣,我在案头上写过最细微的就是尘埃了。那个时候,强烈的阳光从窗外打了进来,光柱里亿万尘埃在舞蹈,当它们脱离光柱时,我的视力就捉不着了。我的结论是人的终结与此相似,也就是一抹青烟。这是坐下写出来的,有时我在书案上铺开一条毛毡,站着抚案,临写古人碑帖。他们的字迹摊在案头,我就有如对至尊的肃穆,这也使我在案前神色不免凝重,是屏息静气的那一种类型。如果有人在案前嬉闹,我就把碑帖合起来——一个人分心地对待古人,不免要跑到岔道上去。冬日已经在下一个季节的催促之下渐渐消失了自己的特征,春日的气味越来越浓,抬头一看,草木枝条在摇摆中的光影,就像乡村台子上上演的皮影。一个书案在窗前放定,也就不会再移易了,在书写中轻松觉察四时之变、世相之变,而人在案前,这种穿越千年的案边之姿,除了坐着伏案,就是站着抚案,估计今后也大抵如此。

  文士是离不开案头的,我们许多飞鸟一般的乐趣,都是从案头拍翅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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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16:05 | 只看该作者
古典情结的朝拜———读朱以撒教授散文集《古典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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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各学段暑假作文专题



●蔡福军

一、寻找逝去的古典

朱以撒散文中的古典气息厚实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他对古代书法名家名帖的朝圣,对古塔、古桥、古钟、瓦当等历史文化遗迹的膜拜和感叹,对山河湖海、井田阡陌、古树茂林等自然意象中历史谱系的回溯和追问,对具有典型文化意义的历史人物艺术生命历程的批判、反思和感悟。朱以撒散文脉络的古典气息层层叠叠,浓得化不开。他对古典牵挂痴情得让人惊奇。在处处弥漫着商业浮华媚俗气息,后现代主义玩弄碎片游戏、解构历史、反对整体、嘲弄精英文化、黑色幽默横行的当代,朱以撒如此虔诚地礼拜古典文化,是不是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在时代浪尖外徘徊 ? 朱以撒的古典情节到底给当代散文界带来了什么新鲜的气息 ?

对书法艺术、书法理论都有精湛素养的朱以撒,本能地、职业化地对古典氛围有着好感。“我是天生不喜欢热闹的……可是我却喜爱如清明、七夕、重阳这些带有清冷或高远意蕴的节日。” ( 《天籁》 ) 也自然就对古典失落的当代深表遗憾“那种以前常见的,粗糙的,质朴的,天然的,本真的状态总是被金属的,机械的,人工的,雕饰的状态所替代……我们与自然交往的诚恳性正在消失。” ( 《明媚如水》 ) 朱以撒对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今人的精神栖居环境深感忧虑。我们正处于“有富裕但没有幸福,有民主但没有自由”(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被精神异化的境况之中。面对刚刚崛起的工业文明的肤

浅根基,朱以撒毫不犹豫地投入了古典的怀抱。

“在那个混沌、洪荒的源头上可以听到艺术本原的深重呼吸。那种没有造作只有朴实,没有花俏只有古原,没有刻意只有天然的感召,会让我们一辈子受用。” ( 《雪白空间的放牧》 ) 朱以撒的古典气显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隐逸和逃避,他对传统文化的温情回顾只是想召回一种古朴厚实、本真自然的理想。他的愤世嫉俗是带着点恨铁不成钢的激进和浪漫的理想主义。他以古典文化的精髓,古圣贤的美好人格和理想化的生活情趣、状态反观于现世,自然得到文化、人格、生存质量的三重失落。所以,朱以撒才以巨大的激情建构起他的古典幽梦,以书道中的“淌趣、古趣、雅趣、野犷趣、拙朴趣” ( 《天籁》 ) 来实现他的精神信仰。借以抵挡梦醒时分的喧嚣浮华、空虚落寞、孱弱矫情。

书法是朱以撒散文的发轫之点和他古典情节内核性品格的源头。朱以撒正是以《兰事情节》开始他的散文耕耘的生涯的。如此,书法不是纸墨上的空洞游戏,不是拘谨呆板,冷冰冰的能指符号,而是能指的所指化———笔墨的挥洒之间承载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或珠圆玉润,或淳厚朴实,或飘逸俊秀的书法符号复活了一大段隐藏于简牍碑帖、书信之间的文人典故和文化品格。朱以撒用书法打开了封藏于其中的巨大的文化宝藏。借用书法中的格调、意境、性灵、睿智,用书法与人生、书法与人格、书法与哲思等重大的母题推衍开去,用他独特的艺术感觉完成了他以书墨气韵为核心的艺术探险,形成了独到的创作风格。

在找到了书法这支利韧之后,朱以撒靠什么信念披荆斩棘,一往无前,在通往古典幽梦的迷途中杀开一条血路的 ? 那遥远处或明或暗的天光到底是什么 ?

二、清峻、通脱、自然的古典人格的回归

自甲骨文、金文、篆书以降,中华书法艺术源远流长。然而与朱以撒性情契合得最好的莫过于魏晋南北朝,尤其是晋朝时期的书法。“品味魏晋南北朝人和南北朝之间截然不同的审美情调,一直是我乐而不疲的追求。我的精神延伸并栖泊在他们遗留下来的或真迹或赝品或纸本或刻石中,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北朝,北朝》)魏晋书家的颖悟、旷达、清俊、真率的性情,以洞见、妙赏、玄心、深情为特质的潇洒风流让朱以撒激赏不已,以王羲之为核心的整个魏晋时期的人文特质是朱以撒散文中或隐或显,时常登台的主题,他在与诸先贤的长期的横跨时空的心灵交流之中形成共鸣,成为“精神延伸并栖泊”的所在。魏晋风骨,又是魏晋风骨。

据王瑶先生《论鲁迅作品与中国古典文学的历史联系》的研究,鲁迅先生深受魏晋文风的影响。鲁迅以为:“总括起来,我们可以说汉末魏初的文章是清峻、通脱。”他又解释说:“清峻的风格———就是文章要简约严明的意思。”“通脱即随便之意。此种提倡影响到文坛,便产生多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文章。”(《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鲁迅先生的概括是极精要的。书法与文法皆孕育于同一时代中,自然有相同之处。魏晋书风中仿佛从天籁润泽了如水的清新,自有一派明媚清澈,潇洒俊秀,从容雅致。简约中不乏灵气,严明之中也带有飘逸之气。“六朝人书道无疑是最有清趣了,笔墨中的洗练简洁,使得一点一线间清灵爽朗,通篇畅达舒展,沁人肺腑,抽上一帧闲时品玩,真似身在梦里蓬莱,清超之气足以涤除愁烦。”(《天籁》)看得出,朱以撒对六朝人的清趣受用不已。

朱以撒散文浸润了魏晋风度,也自有那么些清新如水,清澈宜人的亲和力。朱以撒笔下的水是饱浸了墨汁的文化洗礼,那么黑,那么亮,在历史苍白的纸页上映衬得那么清晰。所以有描写屈原一生时而如怒涛排壑、时而急流勇退、时而流水潺潺,时而飞流直下的《口水的放逐》;有对古代书家心如止水,含而不露,引而不发,从容不迫,气定神闲的向往的《明媚如水》:有如历史潮汛般涤荡了古老殷墟的《向流水一样回溯》:有在逝水流年中汲取些许浪花的《穿过流年逝水》;有由水之气韵道的《清缘》;有烛光中带着历史清泪的《百年烛泪》……“水之形、水之势、水之韵,于书教可谓再恰当不过了。”(《明媚如水》)朱以撒在古典气中又泼洒了湿淋淋的水气,用水去洗净历史废墟上的尘埃,给原本沉重的古典幽梦带去一点亮色,一点润泽,却也让原本迷离的古典之旅更加朦胧难寻。难道这就是朱以撒梦寐求之的境界吗 ?

如果说清峻的水气是朱以撒散文的血脉筋肉,那么通脱就是朱氏散文的铮铮铁骨。粗通中国历史的人大都可以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乱世。国家长期分裂,战乱频频。孔融、杨修、谢灵运、范晔……;许多文人莫名其妙地卷人政治纷争而无端地惨遭杀戮。一方面,政治的铁幕黑暗得让人恐怖。一方面,国家的法令在战乱中鞭长莫及。于是,与主流意识形态保持距离成为大家无声的默契。远离官场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和伴君如伴虎的战战兢兢。魏晋名士的个性自由开启了一段令人神往的魏晋风流:他们对人生艺术化的自觉追求,对个性化的向往,自我表现的要求,无拘无束的氛围“有哪一个朝代的书法如此随意,以吊衰、探病、叙睽离、通讯问的简朴形式流传千古 ? 这只能是心性无羁,爽朗清举的晋人了。” ( 《明媚如水》 ) 这个中国古代最特例独行的时代表现出来的整体的精神气度让朱以撒心向往之。自然的,对唐以后书道中个性特征的足见泯灭,机械的、教条的、呆板的、技巧性的书风的肆虐投去鄙薄的一瞥“唐以后的书写技巧要比东晋时大大完善和缜密了……不仅有了优美风格,还有了壮美情调。可是有意的情绪如荒草一般地疯长起来,躁动冲击着闲雅和从容。” ( 《昨夜星辰昨夜风》 ) 朱以撒以魏晋名士的性情横扫一切与之相背的美学原则,因为爱之深,所以恨之切。

有幸上过朱以撒的书法课,领教过他个性风采的人都忘不掉朱以撇的狂猖的性情。有着浓重古典癖的他自然对现实生活颇多鄙视。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学生自然古典根基浅薄,才华横溢碰到冥顽不灵,能够更有幸逃脱他不客气的口水之灾的只是凤毛麟角。朱以撒通脱率真的性情甚至不屑于在师生的情分上加一点润滑剂,不屑于卡耐基苦口婆心推销的人际关系

准则。他的心中只有美与丑、超脱与庸俗、真理与谎言。如此,我们可以理解他对“通脱”的拳拳赤子之心。他对一代书圣王羲之人格成长的追寻与膜拜的《昨夜星辰昨夜风》;对千古名帖《兰亭序》中透出的灵气仙气的景仰的《兰亭情节》;对诗仙李白纵恣洒脱的人格误入仕途的噘叹和梦醒解官的仰慕;对艺术品格从无知的此岸到颖悟的彼岸的时空距离度量的《彼岸的风》、《从此岸到彼岸》……朱以撒似乎在呼唤着一种性灵的品质,一种在古典文化,亦或是古典文化人格中潜藏着的精魂。在他对王羲之、李白、屈原、朱耷等人满怀深情的眷顾的时候,对魏晋名士艺术玄理的参悟之中,也是想复活一种如闲云野鹤般空灵自在,如空山新雨般秀雅,如名川大海般磅礴的强势个性。而这一切,我们是如此的稀缺。

在写完了一系列以书法气韵为核心的散文之后,朱以撒遭遇了写作的瓶颈,面对着无法绕过的难题:是否长期地把精神气度束缚在魏晋人设下的迷宫和圈套之中 ? 在专业经验消耗待尽之后是否可以避免频繁的自我复制 ? 慷慨的把大段的历史抹上白色的烟尘不予理睬是不是大家所为 ? 这种书道的古典情结还可以向哪些方向衍伸 ? 衍伸之后又会收获哪些艺术增殖点 ?

朱以撒笔锋一转,把钟情献给了自然。

朱以撒笔下的自然可以分为两种,用时髦的说法就是自然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前者是以田野、古树、清风、苍天、玄响的农家原始质朴之气为特征的自然的归属,后者是以书简、古宅、古塔、古桥、瓦当、毫羽等满载着历史沧桑之感的文化感叹。朱以撒对自然的钟情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直接取法于“清峻”、“通脱”的逻辑延伸。山川田野、古树清风、难道没有些清峻的自然气息 ? 率性通脱也可以理解为自然的“真”。《庄子》对“真”有一界定:“真者,精诚之至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真”是一种至淳至诚的精神境界,不拘泥于俗套,顺性而为而已。这样,朱以撒以“清峻”、“通脱”两条主线继续深入开掘,找到了苍茫大地这个永恒的母体,做起了大地的守夜人。

让人惊讶的是,自然与古典原本井水不犯河水,但在朱以撒笔下却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让你不得不佩服他固执的古典情结。“这方如此有灵性的土地,因着赤足而行的契机,耿耿照见我已过的岁月,从哪一年起,我与土地隔膜呢 ? ” ( 《赤足而行》)土地本身就是一个颇具历史气息的意象:她承载着千万年的沧桑变换,无数的人从这里走过,在尘土飞扬或泥泞不堪之中翻过一页页的时间。但朱以撒没有在意向的潜台词上多费笔墨。只是从漫长的时光堆积中取出自己人生的断片”耿耿照见我以过的岁月“以小见大,从自己不知”从哪一年起,我与土地相隔膜呢”来叹息现代文明远离了曾经如此亲密的土地。他的叹息显然不只局限于土地。“但是那种原始的生命活力,与原始的文化厚实感紧紧纠缠胶结得密不可分。”与土地的隔离实际上是对“原始生命活力”的丧失,是对“文化厚实感”泯灭的感喟。于是朱以撒开始呼唤卢梭式的自然主义“我会自由自主的想起卢梭,他一直热爱乡村生活,喜欢大自然和田园风光,他赞美阿尔卑斯山胜过对其他一切事物的喜爱。”与古朴的、原始的、浑厚的自然相比“疑虑、猜忌、恐怖、冷酷、戒惧、仇恨与奸诈永远会隐藏在礼仪的那种虚伪的面目下边,隐藏在被我们夸耀为我们时代文明的根据的那种文质彬彬的背后。” ( 卢梭《论科学与艺术》 ) 朱以撒似乎想告诉我们,当代表着“文明”的鞋子被穿上之后,人的个性与脚一齐被扭曲,而这种被扭曲的肢体与精神在满是钢筋混凝土的地方已无望复原,朱以撒的孤独与痛苦正在于此。因为大多数人早已习惯认同了这种扭曲和异化,所以当他招呼同行者一起脱鞋体验时“他们只是笑,无一人响应,并笑我犯傻。”这笑尘是多么苍凉有谁会体会到朱以撒的良苦用心呢 ?

自在的自然是朱以撒倾情笔墨的地方,然而他更感兴趣的却是人化的自然,我们这个古老国度悠久历史遗留下的文化遗产。《残破包裹的沧桑》、《古寺黄昏》、《古宅与古桥》、《时光堆积的地方》、《岑寂的碎片》、《百年烛泪》、《千年瓦当》、《浮出水面的古船》、《性灵毫羽》、《上天坠落的一枚钉子》……朱以撒用如此多的篇幅,花如此巨大的心力,显然是偏爱有佳,甚至可以与他写书法的篇幅等量齐观。朱以撒搬出如此之多的堆积了历史时光的遗迹想表达些什么呢 ?

三、残破与沧桑的古典幽梦

人化的自然是朱以撒与古人心灵神游的又一个突破口。书帖碑文大多是赝品仿写,不免失其诚恳;古树田野与古人联系又未免抽象。只有博物馆或纪念堂里的历史陈迹是实实在在、可触可闻可感的。千百年前祖先曾经铸造、使用、赏玩过的物品经历漫长的时光隧道重现于今日,睹物思情,想象的驰骋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不知能否倚仗这枚进入我们视界的坚硬钉子,锲入古典长廊的幽深 ? ” ( 《上天坠落的一枚钉子》 ) 朱以撒借着古迹的玄妙灵光,带领我们进入幽微深邃的古典长廊。

如果你想从朱以撒古典长廊中发现四大发明的扬眉吐气,秦皇汉武的丰功伟绩,亦或是太平盛世的歌舞升平,那你就错了。这里只有猎猎寒风下的废墟,只有残破包裹住的沧桑。“它吸引我的到来,并不是它的美。用美是不宜形容它的,也过于浅薄和轻巧。它以残缺不全和面目的丑陋使人心灵悸动,从而加深了它的凝重。” ( 《残破包裹住的沧桑》 ) 对于历史遗物,朱以撒宁可它残破,也不愿人为好心的修补复原,残破产生的“悸动”、“凝重”才契合历史本真的沧桑感觉。“面对残破不堪处,心痛不已,却又令我狂想未休,试图动用我全部的想象力去追索。这颗心就总是托付给了遥远和苍茫,让我心旌迷乱,忘却了时间。 ( 《岑寂的碎片》 ) 这种残破的意絮是多重的:其一、由新物到陈迹这一大段的历史,唤起无限的历史的遐思和感叹。其二、悲剧的效果,即借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 ( 亚里士多德《诗学》在历史残迹和废墟面前所引起的敬畏、哀叹、怜悯、恐惧、遗憾等感悟来实现。其三、存在感的觉醒。由古物思古人,再参照于现世主体的存在。朱以撒残破的沧桑感的容量是相当巨大的,他开启了读者文本阅读中想象的无限可能性。这也许也是朱氏散文比较耐读的原由之一吧。有趣的是,朱以撒散文中对文化遗产的怀旧与对古典人格的回归形成一个巧妙的错位。一方面,他追求历史遗迹本身的历史沧桑感和残破的美感。反对今人刻意徒劳的去复原。另一方面,却顶礼膜拜他所景仰的先贤圣哲,企盼他们的人格魅力不要因历史风雨的冲刷而消淡,退色,甚至残破,丑陋,面目全非。从这个角度而言,又是鼓励古典的复原。这似乎是一个矛盾,但回溯到深层次的原点,其内核却是一致的,即对古典保存的最“自然”的神往。饱经历史风霜的陈迹在如今是最本真自然的,一切人为的修补反而是画蛇添足,矫情而又徒劳。抽象的精神性的古典人格则不同,容易在诗文碑帖的解读中保持一种完整性和延续性。一旦被误读,扭曲则形神走失不复”自然”了。可见,朱以撒对古典自然的钟情是深入骨髓了。

朱以撒在完成了以书墨为核心的一系列散文创作后,仍旧做着时时困扰着他的古典幽梦。最近又在师大报上看到他写野牦牛的散文———仍然是自然生态的迷恋,只是转向了动物,这愈加确定了我以上不大成熟的论断。朱以撒显然是一个不甘自我封闭,自我窒息的人,他努力开拓新散文天地的勇武和决绝让我佩服。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不断尝试着接近朱以撒先生的灵魂,并且反思,归纳,抽象,总结。在典雅的古典氛围熏染之下,突然觉得自己年岁突增:朱以撒的散文沉重了些,似乎不大适合不谙世事的天真青年,只有古典经验积累得足够多,有足够的批判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人,才会很容易的产生共鸣,如此,朱以撒的寂寞是注定的。我相信,他也很享受这种寂寞。

(作者曾任《读书与评介》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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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16:52 | 只看该作者
朱以撒:精神的兰亭
    又是一年三月三,兰亭照例要纪念书圣,弘扬书道。书家效晋名士雅集,怀古思幽,曲水流觞,诗书相发。在古代的文人雅集中,像春秋的垂陇之会、汉时的柏梁诗宴、晋时的金谷诗宴、兰亭修稧、宋时的西园雅集、洛社耆英,都是颇具特色的,现在我们逐渐地淡忘了其他,而兰亭修稧由于有了一篇美文《兰亭序》、《兰亭后序》,越发清晰起来,甚至成为书道中人的向往。
  怀古幽思是人类共有的情感。社会的发展把旧日的文化环境中的人事冲洗得无影无踪,现实社会追求方向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甚至已经无意于继续沿着古人的审美艺术向度推进了。许多的文化场景、轶事、雅闻渐渐为当代文艺之戏说、搞笑所替代,人们开始了一种新的遣兴的生活。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恪守着旧有的认知者,像嵇康所言之“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循古风,守古道。葆有一种不变的审美向度,葆有一种不被改造得不伦不类的自然状态。人都有本质力量,每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人,都力图把自己的本质力量通过实践的活动,最充分最彻底地表现出来。   现在言说兰亭,仍然可以找到一些可以感怀的精神。
  一个书法家的确是要靠作品来言说、印证的。尽管历来对《兰亭序》的出处有说法,但是公认《兰亭序》是书法史上的一件成功之作,则是没有疑义的。从《兰亭序》后来的待遇可以看出,优秀的书法作品都是处在欣赏的主流,不可能被遗忘,更不会被漠视。同时作品中的创造精神等因素,又能够给予效仿者许多启示。事实上,像《兰亭序》这样的美学风格也确立了一种向度,从后世许多作品都可以看到兰亭书风的延续。书法家是存活在自己的作品中的,那些没有留下作品的书家,如曹茂之、曹华、魏涝、谢绎、孙嗣等许多人,兰亭修稧中也写了诗,至今恕我们无法谈及了。由于没有作品,即便书名显赫,今日看来都是空洞。如谢安,东晋的显赫人物,桓温死后,谢安执朝政,书法也负盛名,我们从不谈谢安书风。因为没有作品,权柄再大的人也是虚空。在书法家生存的环境,一个人、一个集体可以通过某些方式使作品的审美价值得到上扬,甚至摆放到不适当的高度。时间过去,作品的审美价值终究要回到原来的位置上。一个书法家没有作品留存是空洞的,炒作包装则是一时的。艺术创作、作品水平肯定是排斥行政的介入的,一个书技低劣的人由于行政参与而进入书法组织的高层,马上就成为著名书法家了。这种现象只能是暂时的,因为艺术是要以艺术性来作为通行证的。联想到当代书坛的不正常现象,可以从古代的许多例子言说,艺术性是第一性的,缺此只是昙花一现。所幸东晋未成立书法家协会,否则如今日风气,真要推谢安为主席了。艺术通过对个别的显现,让不同时空场景的人,超越了自身经历与时空的限制,体验到了许许多多个别的生命、个别的情感,使现实生活在艺术作品的美感中得到丰富。这样,累代遗留下来的优秀作品变得十分珍贵、独到。除了技巧,这种实践性的想象是可以复制的、可以被摹仿的。除此外,它们还提供更多的精神上的内容。千百年后,东晋书法家为我们熟稔的已经不是当时的群体形象,而只是很少的几个人,这几个人以独到的审美个性延伸到今日,给后人最感性的认识,这就是艺术个性的价值。
  艺术创作对自由的召唤,有关这方面已有许多描述,而以魏晋间人为甚。有个性的书法家,有特色的文人聚会,都是自由散漫、松散无羁的,“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在兰亭雅集的四十余人中,有位高者如谢安,有年少者如王献之,有僧人、寻常士人。真正的文人聚合就是如此地无高下贵贱之分。论交何必先同调,各抒怀抱,各极其乐。一个寻常的文人雅集使各位尽兴而归,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自由态、自然态——雅聚是为了抒怀畅神,而不是那些行政式的、官场化的、家长式的规划、制约。一个书法家按自己的趣味,优游容与,啸咏诗文,只有每一个人都自由了,每一个人都具有这种自由的心气,聚合才能达到目的。个人的癖好,有理的无理的,都值得存在。癖好是纯粹个人的,而公共的癖好则是不顾惜个人的。东晋士人除玄谈、饮酒、服药等,王羲之好鹅,王徽之好竹,张湛好松柏、鸲鹆,袁山松好挽歌,支道林好马,他认为养马并不是为了骑射畋猎,而是爱其神情骏逸超迈。诸如此类,想想审美个性,没有谁能左右谁。一个人对于艺术地生存的确存在虚构性、理想化,离实现有一段距离。但是这个过程是完美自主的、自立的。书法的过程就是个人的审美过程,泼墨挥毫毋须与人合作,更毋须由他人、组织来设计安排,给了书法家绝大的自由表现空间。那种借助于外部空间力量来强化自己的行为,说起来是生存的艺术,实则与自由相悖。书法艺术需要许多的流派,“家鸡”与“野鹜”都是正常的存在,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言说对于艺术的见解,但是如果没有给予相当的自由,他的言语、笔下痕迹就是生活中的行政角色,讲一些套话,模拟一些时髦痕迹,以为流行。书上说,谢安有鼻疾,咏诗时语音浑浊,身边的士人却以这种鼻疾造成的语音当作一种潇洒风流的标志,甚至以手掩鼻,有意发出这种浑浊音。又说,谢安读了裴启的《语林》,认为这本书写得不好,他的看法传出后,不少人看都没看,也跟着断言《语林》是一本很差的书。还说,谢安边摇蒲扇行路,颇为倜傥风雅,于是士人蜂起,也人手一扇,致使蒲扇脱销。这些事例说明古今同调,心灵不自由者古来有之。一个接受主体被既定观念所限制,他的感受、领悟、辨析力已经迟钝、老化,他进入艺术的自由体验之中已经十分困难,那么在面对艺术创作、欣赏、主张时,最适合的就是随波逐流。艺术上的随波逐流不会错到哪里,且有安全感,只是没有自由。自由的心灵可以体现在王羲之的美文《兰亭序》和孙绰的《兰亭后序》中,这两篇美文都显示了撰写者对于山川之美人事多变的赞叹和感慨,完全是自己内心的切实感受,如果换成今人书写,按行政公文形式,必然要郑重写上一笔:“国家领导谢安同志也在百忙之中参加了这次兰亭雅集,并即兴赋诗四言五言各一首……”什么是不自由,这就是不自由。
  山川之美,古来共谈。山川之美的优游徜徉是书斋案牍劳形的一种补偿或调节,这是古代士人的普遍认识。对于自然生命形态的喜爱,则使书法家对于自然世界始终保持着敏锐的感受能力、保持着原态的生命活力,在人的生命自在状态向生命的自为方向发展的过程中,艺术的追求却向往自在方向发展,譬如企盼创作中更多的具有生命的自然状态,少人为的矫饰造作;要求艺术生命中更多的具备天性,少一些技术对人的逼迫。晋偏安后,从粗砺坚硬的北方来到烟雨迷濛、草长莺啭的江南,东晋名士所需要的偏安一隅的休憩环境已经十分理想,他们消弱了如刘琨、祖逖那般的昂扬斗志,却和润泽秀美的江南景色融为一体。书法家在越加细密、逻辑的技巧面前,是不可能放松对其吸纳的,由于技巧的重视,甚至有以技巧取胜的心理。技巧依旧是一个人成为书法家的必备本领。由于技巧的重视,甚至有以巧取胜的心理。我们不排除人在书斋中的意义,书斋内技巧的砥砺的确可以把人的自由和潜能带入现实中,使技巧达情达意。但是另一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到技巧的熟练展开,也会遮蔽人对于更多可能性的挖掘探讨,甚至由于技巧的专注,使人丰富的感性迟钝麻木,无动于衷。因此技巧是以不损伤生命的感性形态为前提的,一个技术高超的人更需要有感性,欣赏自然生命的形态,热爱自然生命的力量,倾向自然生命的律令,从另外一个角度启发书法家从更广大的空间来观照个体的生命。艺术的感悟是审美主体的主观感受与客体的固有属性相互作用的,在某一种契机下突然遇合而完成的一种艺术思维形式。如《兰亭后序》云:“席芳草,镜清流,览卉物,观鱼鸟,具物同荣,资生咸畅,”书法家由此而作相对深远的无功利观照,从而达到艺术感悟的境界。感悟境界的出现往往意味着一个新的参照系出现在人对于死生、荣衰、有无的理解。所以宗白华赞赏晋人使山水“虚灵化了,也情致化了。”对于自然山水的意象直觉的获得使书法家具有宇宙感,内部体验的获得使书法家具有自由感,深层感悟的获得则使书法家具有哲学感,却非书斋所能给予。相比之下,晋书坛没有统一的协会的严密和没有终了的大赛大展,犯不着为了一次活动而书斋昼夜费纸三千。更多的情调由室内转到室外。室外的自然游历,从实用的角度看是不“实在”的,不像室内的技巧训练那般实在可得。人生自然中,内心幽远隐秘的人格意绪,敏锐而鲜活的原态生命力,在对应中恣情伸展。每一个书法家对自然有不同美感,“各适其天,各全其性”。如果说《兰亭序》、《兰亭后序》的文学美,就是书写者超越了现状,在这样一次山水的调剂、抚慰中,忠实地记录了人在自然物象的引导下,融入自然物象生命律令里,从而产生丰富的情调。士文化很有分量的这一部分,在后来越来越多地为城市化所代替。
  如《兰亭后序》称:“往复推移,新旧相换,今后之迹,明复陈矣。”兰亭雅集是无数古代文人雅集的缩影。人事迁移,连同文风、书风、名士风采。但是,书法艺术可以通过对审美价值、审美观念的超越给后人带来内在的心理应力,使后来者在艺术体验中感受其中的美好。因此言说魏晋、言说兰亭就形成一种情结,回环往复。在《兰亭序》、《兰亭后序》中都充满了对于人类生命短暂的含意,有限和无限对立始终是一对矛盾,现实与理想也始终是一对矛盾,但是通过艺术却能够达到协调统一。当年的场景流逝,一册《兰亭序》却能长久地成为效仿的范例,感受艺术的同时,历史、人格甚至风度、癖好都在眼前,这就是艺术的力量。书法艺术具体到个人,一定是以“个别”形态出现的,只有“个别”形态得以长久。总起来说,兰亭精神就是个人的自由精神。(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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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18:10 | 只看该作者
朱以撒:枝头消息    枝头漫出鹅黄,很嫩,似乎吹弹即破。它们都蜷缩着,像是握住的拳头,还要一点时间,随着越发上升的气温,渐渐打开它的容颜。这是多么有诗意的色泽啊,很隐含、阴柔,同时又有一缕开张之气正待散发。刚刚好——我欣赏的正是这种欣赏态。
    我是比较关注节气的人,这和当过农民有关,虽然最终弃农进城,节气的特征还是让我深刻记取。我会发现节气到来的这一天的确有许多不同,有时很微弱,不易捉摸,我还是会从一些景物、植物上挑出来,相应地做一些应和。老百姓觉得最简单有效的就是食补,使人在这一天里安然度过。时间在人的眼中,看起来都是一样的,无形无色,一日连着一日,匆匆而过,没有茬口。总是会在一些时间点,在这个点上,时间被格外注视,立夏了,立冬了,当放则放,当敛则敛。适时顺生,说的就是先从情绪上遵从,然后是肢体。如果从季节上划分,立秋之前都属于情调高涨时节,就连那些细微的鸣虫,肉眼看不到,却积极地发出声响,不愿停歇。在这个时段,什么都是向上的、开张的。我动手批改几个小青年的随笔,文辞不能说不顺畅,就是写得太华丽了,让人阅读中感到腻味。我原本想提笔叉掉它一堆词藻,使它变得质朴素淡一些。才下笔就停住了,自觉不妥。在这个年龄段,恍如初夏,无论是一个人的情怀,还是情怀之下的笔调,都是蓬勃不可遏,他们的表达,也就更充足和饱满,饰而无节。如果不是这样,反而辜负了此时的性情。     我与他们不一样,已经走过夏季,是秋季中人了,把笔行文,不知不觉地由丰缛华丽转为素淡,像一株删繁就简的三秋树。古人说得好:“后生好风花,老大即厌之”,我现在正是这个样子,想着如何在笔调上能渐渐贴近逸品,如果如愿,那真是太好了。可是难的是不能强求,只能自然而然,也许达到了,也许根本达不到,成为一辈子的牵挂。“逸”最早是对人品而言的,孔夫子就提到伯夷和叔齐,兄弟俩隐居于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大概要有隐士情怀的人,才有可能担当起逸的称号。我是很现实的人,不愿淡出红尘,入世越深,越是热爱尘世,对生活中的某些需求还表现得很有兴致,譬如美食——这是多么好的一份享受啊,孰可舍之?至多,一个人就是以入世之念,做一些雅致之事,如此而已。我没有太多的个人兴趣,像一个人站在呼呼的秋风里,有许多热情、愿望都被吹散了,剩下那些比较实在的成分。以前我在笔墨滋润中是做加法的,怕欣赏者看不懂来问我,还得解释半天。现在我则大做减法了,像一个园林管理者,大刀阔斧,删节枝条,把那些伸张的、绵密的、叠加的悉数削减。至于再来欣赏的人能否领会,我就全然不去考虑了。如果一个进入秋季的人还在追逐着繁缛艳丽,自己都会骂自己浅薄。尽管动不动就征引弘一法师来做逸的代表,但说到底他的人生对于常人而言根本没有普遍性,也不值得仿效。普通的生活是排斥这种极端的,即便有人仿效,也会在这样的环境下变形失真成为一个怪物。我觉得比较可靠的是更多阅读一些民间之作,里边蕴藏着边缘生存中人的人格、情调,在边缘习惯了,未曾有进入中心地带的念头,只是循着晴耕雨读的传说程序,素淡百年。这样比较真实的日子,给我的引导也比较可靠。     朋友们送给我几幅汉砖拓片。本来我只对墨拓怀有兴趣,以为黑白二色对比最有利,朱拓不免过于渲染。直到最近才有了转变,看到了朱红把销蚀风化的那一部分展示得那么沧桑。有时我就这么认为,古人手上的技巧并没有那么高明,也没有那么多滋味可品,笔下肯定也有一些啰啰嗦嗦的东西,就像汉大赋那样,毫不例外地来一番膏泽浮华——似乎一个有才华的人,都要以此显示一下才气,不知不觉就走过头了。后来,这些石刻砖刻置于时光之下,风沙往来,磨洗无休,那些显示才气的笔调,长的、露的、尖的、密的,百年千年,已经变成短的、敛的、钝的、疏的,变得有味道了。更多的人不喜欢这种删减,观赏时颇觉吃力——如果一个人只是对春日表示好感,始终浸泡在春日的汁液里,对个人的体验来说,显然是一种缺陷。     南方逐渐成了冬日越来越短的场域。曾经御寒的皮衣,已经闲挂在衣柜中多年。冷,这种让人肌肤异样的感觉,哆嗦的、发抖的、起鸡皮疙瘩的,不能说没有,却也淡去了很多。冬日不冷,说起来是轮回中的一种缺憾——不是四季匀称,而是以很大的偏差出现。它到来的时候,人们还穿着短袖短裙行走在喧闹的街市。除了服饰的错位,人的神情、举止,也全然不是这个季节所有。在肢体感受不到冬日的严寒时,一定是天道运行中有什么被阻止了、拖延了,使它迟迟不能来到我们的跟前,让我们切身感受。“天行健”,古人就是这么说的,没有谁对此产生怀疑,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的行踪,没有一个人可以把握它的玄机。现在我们感知的,只是一些琐屑,一些小秘密泄露出来了——夏日比以前炎热得很。得出这个结论的大多是中年人,他们在空调的房间里,温度很低了,心头上还是烦躁得不行,这是机器所无法调节的。这个季节无节制地延伸了,让人很不舒服,它是属于张扬的、放纵的。看看南方的这些植物纵横伸展毫不敛约,你就清楚了。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就从我这个谋生的专业来说,那么柔软的毛羽制成的笔,居然写不出简净、简静的字来,更是难以捕捉到萧然、澹然的气味。就像弹琴,总是想在大庭广众里弹,弹给别人听,却不想幽篁独坐,弹给高山流水听,弹给自个听。     我想,问题就出在这里。 (朱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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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21:17 | 只看该作者
穿过岑寂的碎片                              朱以撒
  那方不毛之地一直为我神往。
  像我这般珍惜故纸的人,常常会留意典籍上、画册上的一些残破纸片。这些纸片都没头没脑,残损得不象样了。这时我总是心弦一颤:该不会又是楼兰的碎片吧?凑近前一瞥,十有七八,真是楼兰出土的残破纸片。
  楼兰,真是离我太遥远,又太亲近了。
  曾经想过,楼兰于我来说,已不是地域上的一个名称了,而是一种精神领域的烙印。一开始我不知它具体的方位,只为那种莽原气象苍凉气息吸引,心想什么时候也走去看看。后来有人告知楼兰在罗布泊附近,不由让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天啊!行动的信念顿时萎缩了不少。倘没有天赐的力量,是断断难以进入这神秘领地的。
  我分外喜爱楼兰的残纸,从外观上看,边缘都被时光的风霜啃噬得斑驳陆离,犹如一片片洞见筋脉的黄叶。这些残纸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汉字,古朴而稚拙。只是由于残片,即便从内容上细审,我也弄不清哪页残纸居先哪页残纸在后。原先,贯穿纸片使其排列有序的细韧皮条,经不过风雨磨洗,不知哪一日清晨呼啦啦分崩离析,这一摞摞记载楼兰心迹的古纸本霎时如天女散花,散乱而破碎,再也无从整理。有序顿成无序,整饬变成芜杂。一些重要的记载被风吹雨打腐烂去,一些关键的词组也剥蚀风化,神秘的气息开始飞扬,越往后越神秘莫测。我想会有一些人,面对那无尽荒漠的方位,踮起脚神往地张望。
  我们完全可以在精神上还原、再现当年丰饶的场景啊!
  两千多年前的楼兰,何等富庶和滋润呀!这个美丽的绿洲王国有如丰满而妩媚的少妇,林木葱茏,水草丰茂,波光荡漾,百鸟啁啾,真正是一片乐土。它使黄河文化、恒河文化和古希腊文化水乳交融。楼兰以它的消失,使人感到再滋润饱满的生命,也会如流星一般,在瞬间化为虚无。
  这些古典的碎片由于没有完整性,它使人们也就看到一个碎片的楼兰,只看到那些舞文弄墨的楼兰人迷蒙的背影。在我把玩到的一些墨迹里,这时的书体,正处在隶楷若即若离的阶段,那种楷有隶意、隶含楷法的驳杂胶着状态,醰醰有味品之不厌。这些墨迹和相应时期的魏晋名流风格如隔江海。楼兰残纸墨迹总是那么素朴,淡墨青衫一般天然动人。当然,有些笔画真的没有写好,读起来直让我皱眉头,不像是专门训练过的书手所为。深目高鼻的楼兰人,此时还没有学会含蓄呢。有时用笔恍若马背上挥刀,直通通地就挥了过去。这宛如在纸面上作长枪大戟格斗,咣当作响。我当然不太习惯这种表现方式,觉得太抛筋露骨,只是书写中一如既往地不作态,则是我屡屡赞美的。这时的江南名士,已经能写得一手流畅婉转的好字了,楼兰人的字迹却都处在未完成的品相里,似乎等着后人去弥补。可是我感到了字里行间充溢的宗教神秘的气息。佛教进入中原,首先要途经此地,是这里的人过早地皈依了吗?这真是一个饶有深味的问题:有技巧的人足以达到完美,却全然写不出如此韵致,是心灵空间缺少了什么吧?
  我觉得没有必要回避斯文赫定这个也许会让人不愉快的名字。20世纪初,这个具有探险血统的人就来到罗布泊附近的荒漠上,发现了遗弃千年的楼兰遗址,挖掘的序幕就此拉开。可以轻易推想,20世纪初亲近罗布泊边缘会是何等的艰难。但是斯文赫定还是千里迢迢地赶来了。有些人有着狼狗一般敏锐的嗅觉,而且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伙、一群,只要破旧的中国哪里有宝藏浮出土面,都会把这伙子人招引过来。斯坦因不是到了敦煌,轻易就把藏经洞的珍贵经卷搬走了一大批吗?华尔纳则动了点科学的脑筋,发明了一种特殊的胶水,专门用来粘走那些活灵活现的鲜艳壁画;还有一位叫范莱考克的德国人更绝,跑到荒无人烟的高昌故城的柏孜克里克石窟,硬是用犀利的狐尾锯,把壁画连土锯了下来,然后装箱运走。
  这类事情在那个时节委实太多了。如今我只能粗疏地在自己那张记事地图上作种种颜色的记号,这里或者那里。这种登堂入室的文化搬运行径,曾使我们蒙羞并且愤慨不已。
  风沙越来越沉重地覆盖在楼兰遗址上,终日无绝,漫过基础,漫过墙堞,漫过城楼,着力剥蚀着突兀处,料想在不久,就连高耸的烽燧也要被遮埋,遗址外相将荡然无存。一切绚丽和辉煌,在如许长的岁月中,被黄沙摧残成一片迷蒙。
  只余下楼兰残纸了。它们尽管是残片,却必将长存,就像楼兰上空的长风和楼兰身体上的沙丘一样长存。这些碎片有自身的特性,获得朴素的色调和质地,尤其是时日赋予了它们长存的生命力,已不惧怕世俗的侵入了。
  我慢慢地走近楼兰,当然是心路历程接近了。楼兰在我心目中破碎万端,和碎片的纸本一个模样。其实,认识一个世界要达到周全是不可能的。面面俱到,反而什么都达不到,什么都肤浅之至。
  从史料的完整性要求来衡量,碎片使人怜爱不已,但它的物质价值已抵不上完好者。若从审美价值上说,碎片却具有相当强的象征性,借残象以会意,妙在存残之间、藏显之外。
                       (选自《散文》,略有改动)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3:22:37 | 只看该作者
个人倾向
朱以撒
    每一个有能力进行创作的书法家,都是以自己的作品来为自己立言的,因为这是最彻底、最本质的一种证明,是最没有遮蔽的一种表现。它使我们在经历千百年后,循着这些前人留下来的作品,获知此作品更为广阔的空间。作品有自己的命运,书法家一生的众多作品,千百年后,有的依旧,而大多散失,或毁于水火,这对于后人研究某一个书家,就有齐全或遗失两种境遇,只要有遗留,作者的审美倾向,与所在时代的书法发展同步或错位,一目了然。
    在个人常规的训练、创作达到自己某个阶段的顶点之后,创造的内应力重新开始积聚,并期待新一轮的发展,使整合——创造,创造——整合交替出现。审美倾向不断地有所偏颇、转换,以至到了末了的创作,和前期相比,已经面目全非。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每一个人都可以举出一大堆理由说明自己的感觉,有感觉才可能去追求,但每一个时期都有许多相似的面目,以集群式的形象出现,似乎可以寻找到一些依据。一个人越是关注书坛的创作状态,就越注重整体的审美倾向。特别是书坛形成各类组织之后,有一些创作倾向,就不是艺术自身发展规律的显现,而来自于人为。同样一种创作方法的集合体,人溶入其中,成为很密切的一员,就产生一种相互认同的感觉,推波助澜。为什么推崇“笔墨当随时代”,就是追随者渴望与时代同步,惟恐审美倾向落伍,这种想法越迫切的人,他的审美倾向简直就是某个时期的传声筒。每个时期都有甘作传声筒的人,尽管书法创作用抽象的点线表示,也自然脱离不了那种曲学河世、媚俗悦人的习性。如果一个人不为自己创作,可以很紧密地与某种时尚创作作风达到默契,可以很轻松地跟着走。这个社会喜欢什么样的书写方式,随时可以转换。由此我也想到当代作家郭沫若、老舍、曹禺都有强烈的与时代同步的愿望,结果是写了一大堆应景之作。巴金认为自已简直像一个吹鼓手,哪里有什么喜事丧事,就让他去吹,开自己不喜欢的会,说自己不喜欢的话,写自己不喜欢的文章,巴金甚至说自己大量的作品几近半数是废品。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这些人没有自己倾向的,就如同书法家,书写的内容也是千篇一律的诗文,创造力被压抑着,循规蹈矩,小心翼翼。通常这么认为:在自身倾向十分强烈的同时,比个人更有力量的是外界条件,在不宽松的文化条件下,它挤压和控制着具体的每一个书法家,不允许“存异”,以至于个人的创造力严重地窒息。这种很普遍的认识是否正确,值得怀疑?
    个人的审美倾向可以说是万千走向,他们之间的差异性是最有价值的,那些书法作品中的废品,就是雷同造成的。在现阶段,效仿唐楷的人减少了,甚至难以在时兴的大展中得见。不能因此认为唐楷缺乏审美价值。一种形式在当代的衰弱,当然离不开书坛现状,离不开当今的审美趣味,这是不足为奇的,毋须人为地倡导学习某一种形式。如果一件书法作品所传递的信息,不能为人所接纳或运用,这样的信息在某个阶段就是弱信息或零信息。即使是颜柳这样的大书家所作,也只能说是在此阶段,作品的信息量的确没有感动当代书法家的心灵,那么,他的寂寞、冷清也是理所当然。谁也不清楚唐楷今后的命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件优秀作品所具有的美是不会丧失的,这也是作品长久存在的原因。几千年的书法史,在我们能够见到、并且广泛传播的古人书法作品之外,究竟还有多少未知者于暗处?这是没有答案的。但是,任何一件新作品的创造,形式再新颖,技法再玄妙,也是沧海一粟,试图以此为自己带来新气象的想法不免幼稚。《汝南王修治古塔铭》问世之后,苍混、古朴、率意引起多少学习者的热情,认为是魏碑中的一条崭新道路。有一种学书倾向于“偏僻说”,即找寻不为人所在意的偏僻法帖来仿效,试图摆脱千万人学一帖而面目一致的弊端。这当然是很有个人倾向的,但致效的可能性不大。在资讯发达、发行畅通的社会里,任何一本法帖都不是私秘的,而为每个人拥有。如何使自己的创作倾向有别于他人,关键在于倾向背后的深入思考和挖掘,保持独立的思维和独立的话语方式,而不是附和于大众消费文化的价值取向,或者不由自主地卷入那些公认的时尚潮流中去,博得一个暂时的名声。一种书风成为潮流,当与不当,并不是靠某些书坛领袖来规划,也不是靠某些书坛活动来扭转。有人认为,当今的书坛缺乏大气,于是办了个大字展。一个字大如斗,一副字如一堵强。大字真的就是大气的体现吗?大气是内在的,与字大字小无干。那些形态巨大,满纸烟云,粗糙槎牙,只不过是一个躯壳而已。外在的花样数不胜数,尤其当各种外在表现形式翻新,它使缺少个人审美倾向者,无不倾心追逐。
    书法史上留下的作品,可以看出创作“错位”的书法家。有一类书法家无法紧跟时风,与一个时代的主流书风相距太远,存在着太大的差异。他们关注一些主流书风以为落伍,甚至不屑一顾的所谓“陈迹”。他们遵从内心的召唤,他们和时尚有一种隔阂、反感,甚至反其道而行,或者找一条与主流不同的路来走,永远也不愿意进入主旋律的轨道里。这一小部分书法家似乎是生活在别处,有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不乏偏执、极端,因而笔下也呈现出与主流书法绝不相同的韵致,甚至,这类作品没有明显的时代标志,这类书家无论在顺境、逆境都没有受到影响,既然是内心的真实感受,环境的兴衰与我何干?既然不和任何现实利益挂起钩来,内心的真实得到了保证。约翰·霍华德·劳逊认为:“将艺术视作内在之物,将艺术家视作置身于当代生活的‘庸俗行为’之外,孤独而虔诚地追求真理和美。”一个人缺乏审美倾向,不能总是归咎于时运不济或时尚的裹挟,而应更深刻的反省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创作。有时书法家毫无个性的悲剧只能从自身来寻找原因。另一类书法家的创作在当下属于超前,这就是我们视为“现代书法”、“书法主义”一类的书法家及作品。他们以为,传统的书法创作已经无法表达当代人多元的情感,另辟蹊径。这一类作品如果不说走在前面,也可以说走的很远,人数很少响应,依傍者更少,由于大多数人的精神肠胃难以消化,更需要他们对于创作的自信及持久的发展,使这样的创作倾向充满个人的理想。这些不在主流方位上的书法家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受外部世界的约束,关注的是自己的文化心态,以及这种文化心态上自己毫无羁绊的创作。当然,顺便要说的是,现时的书法家还没有超越传统文化的框架,譬如所有的展览都要报道某些级别的领导剪彩或讲话、题词,以此为荣;或者陪同某位领导参加,一位领导几句外行的评说也会使人唯唯诺诺。此类心态让我们考虑一个创作目标的问题,书法家应该在创作中创造自己,而不是创造越来越多的欣赏者,创造越来越多符合官场欣赏的作品。“雅俗共赏”曾被不少人认为是一条相当美妙的道路,说到底就是满足于大众的消费,获得一份欣赏的市场额度。相比起来,雅俗共赏不如曲高和寡有价值。书法家的创作不是为他人的,而是为自己。先秦的哲学家曾提出“悦己”和“悦人”两个命题,在不能两全时还是取悦己吧!
    倾向是极端个人的,甚至对一个有娴熟技术的人,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还更可能传达自己的审美趣味。一个书法家没有可能去顾及别人怎么看,符合某些公认的标准。它必须坚持自己的体验,为自己的感觉书写,而不是随时而变,随势而变,随俗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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